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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特偶: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12 月 5 日,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 年。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拟提名卢周广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
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行政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
附件:个人简历

    卢周广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专业,
博士学位。于 2012 年就职于南方科技大学,现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长聘教授,
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深圳市鹏城学者特聘教授,迄今在 Nature
Communications 和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等顶尖学术
期刊发表 SCI 论文 200 多篇,总引用一万多次, H 指数 61。2021 年入选全球
前 2%顶尖科学家榜单。现任 Nano Research 和《稀有金属》等杂志编委,中国
储能与动力电池及其材料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卢周广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卢周广先生未持有
本公司股票。卢周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