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03-27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57,11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0,000 股,
并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总股本 43,9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8,64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4,737,11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3,902,88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 6 个月,
股份数量为 757,11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 757,115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深圳市
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
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账户数共计 8,614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57,11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股 757,115 1.29% 757,115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44,737,115 76.29 -757,115 43,980,000 75.00
股/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43,980,000 75.00 - 43,98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757,115 1.29 -757,115 - -
高管锁定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
13,902,885 23.71 757,115 14,660,000 25.00
通股
三、总股本 58,640,000 100.00 - 58,64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査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严
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