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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卫东)2023-04-2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卫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
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
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工作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出席了 6 次董事会、列席了 5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情况。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
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0 月 27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2 月 5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关注传媒、网络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2 年度履行
了如下职责: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市唯特偶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在任职期内,参加了审计委员
会会议 6 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对 2021 年审阅报告、2021 年
审计报告、2022 年 1-3 月审计报告、2022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
按照《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在任职
期内,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会议。主要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恪尽职守,审慎履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
期报告、独立董事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忠实、
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卫东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