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2022-011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1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审议提供《关于新增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充分利用公司屋顶资源,公司拟与关联方合肥合荣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协
议,购买光伏发电量,2022 年计划购买金额 10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联董事王照忠回避表决)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22 年新增与合肥合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共计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别 易内容 金额
定价原则 计金额 金额
合肥合荣
向关联人采 光伏发
新能源有 市场定价 100 0 0
购燃料和动 电电量
限公司
力
小计 - - 10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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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人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占同类业务
差异(%) 引
比例(%)
合肥合
向关联 荣新能 光伏发
人采购 源有限 电电量 0 0 0 0 0
燃料和 公司
动力
小计 - 0 0 0 0 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关联方:合肥合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波
注册资本:1,000 万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
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 37682 号佳海工业城一期 C72 幢 C72-201
室
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肥合荣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08 月 22
日,尚无相关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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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合肥合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合肥合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合肥合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
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系正常业
务经营发展所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
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
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
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
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客
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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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影响公司
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
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
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系正常的业务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3、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翰博高新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
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
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
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保荐人意见
4.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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