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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博高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2022-12-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或“公司”)
向创业板转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翰博高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进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0 号)核准,
公司 2020 年 7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股,发
行价为 48.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7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人民币 38,776,000.00 元(含税),余额为人民币 445,924,0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0]328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说明书》”)及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4,192.4

         2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项目                8,000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
         3                                                           6,000
                 目
         4       补流资金                                           15,926

                                 合计                              44,118.40


          截至2022年12月28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
 1                                              14,192.4          8,463.00           59.63%
        设项目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
 2                                               8,000            4,746.31           59.33%
        组项目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
 3                                               6,000            4,920.42           82.01%
        司研发中心项目
       注:补流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再列示。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2022 年市场经济形势复杂,受“新冠疫情”“俄乌冲突”“国际贸易摩擦”
       等多重因素冲击,全球经济增长呈现下滑趋势,导致终端消费需求持续低迷。LCD
       背光模组作为液晶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产品领域受上述因素的影响,
       行业竞争持续加剧。

          同时,为提升我国半导体显示行业配套组件的国产化率,改善产业发展环境,
       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主要产品背光显示模组作为半导体显示行业
重要组成部分,亦属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之一,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这
为公司所处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因此,受行业周期性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更为谨慎;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上述项目土建及部分设备
安装环节进度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拟重新调整项目建设规划,适当放缓
了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
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背光模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设项目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司研发中心项目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市场环境变化
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
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
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
益。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背光模组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
“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项目”预计建设完成
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
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背光模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适应市场需求及业
态,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
战略布局、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魏乃平              韩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