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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博高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翰博高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乃平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勇                      联系电话:021-6880156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魏乃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三会”会议资料及
信息披露文件,访谈管理层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是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
                                                  是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不适用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访谈内部审计人员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是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是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是
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是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是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是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是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是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是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与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是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是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
                                                      是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
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对公
司的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是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是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是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是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是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划款凭证、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
户明细账、以及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是
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
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否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分析财
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项,了解公司经营环境,访谈相关人员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是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最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合同
文件、定期报告及“三会”资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提供的专业意见,浏览相关行业报道、了解公司经营环境,核查公司现金分红的执
行情况,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是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不适用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受行业周期性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更为谨慎;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土建及部分设备安
装环节进度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重新调整项目建设规划,适当放缓了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庆翰博
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
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督促上市公司按计划投入募集
资金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业绩大幅波动

    2022年1-9月,公司净利润为4,94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96%,波动较
大。主要原因系2022年以来,受俄乌冲突、通货膨胀及国内新冠疫情反弹等因素
影响,全球终端消费电子市场受到较大冲击,导致国际消费电子大厂下调出货预
期,公司收入同比下滑,营业毛利同比减少5,529.39万元;此外,公司2022年1-9
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同比有所减少,其他收益同比减少。保荐机构将持续
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魏乃平              韩   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