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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博高新:2、容诚专字[2023] 200Z039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2023-04-28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3] 200Z0399 号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翰博高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翰博高新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翰博高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翰博高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1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翰博高新公司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翰博
高新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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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的规定,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0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 7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股,发行价为 48.47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7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51.60 万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4,118.4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到
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28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084.1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0,034.2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利息收入 856.7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合计为 10,891.01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青年路支行 34050145470800001828、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11167453123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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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3074526840 三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
途。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青年路支行(以下简称“青年路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青年路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5470800001828)。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翰博显
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以下简称“北碚
支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在北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1674531230、11307452684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青年路支行         34050145470800001828                          6,200.9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土支行   111674531230                                  3,329.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土支行   113074526840                                  1,360.59
                合     计                                                       10,8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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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4,084.12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为了简化募集资金
投入程序、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项目用途等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将募集资金
141,924,000 元(该金额不包含已产生的利息)以增资形式用于实施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
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暨对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前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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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翰博高
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及相关公告;公司决定将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发光半导体(OLED)制造装置零部件膜剥离、精密再生及热喷涂
(二期)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0,920,398.41 元(其中本金 140,000,000 元利息
920,398.41 元)用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模组项目”和“重
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4月27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翰博高新严格
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2022年度,翰博高新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翰博高新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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