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9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
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监
督以及提高实地业务办理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
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永宏、孙林、吴德军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