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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永宏、孙林、吴德军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