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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2022-08-2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
 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ello Tech Energy Co., Ltd.)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
                     房七第二、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本招股意向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意向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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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541,66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发行股数                  例为 25.66%。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9 月 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9,6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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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
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销售主要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及京东等国
内外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的
线上销售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67.83%、75.99%和 68.89%。

     亚马逊、日本乐天和日本雅虎以及国内的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已
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发展成为成熟的开放式电商平台,系世界范围内社会消费品
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一方面,若第三方电商平台自身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或相关电商平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出现不稳定因素,或相关电商
平台对其业务规则或经营模式进行重大调整,而公司如不能及时应对相关变化
并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则可能对公司在相关电商平台的产品销售及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公司与第三方电商平台或在第三方平台的
运营合作方之间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未来发生重大不利变动,亦可能对公司在
相关平台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便携储能行业技术的快速革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手段不断发展,市场
参与者数量、行业规模均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由于便携储能产品拥有较高的利
润率水平和较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可能会吸引具有较大规模的知名品牌企业
进军到本行业,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者增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可能会导
致公司在经营扩张过程中面临更大竞争挑战,导致业绩增速放缓、利润空间收
窄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此外,随着便携储能行业逐步
进入规范发展阶段,部分通过低价竞争的低端产能将面临淘汰,具有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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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将会更快抢占市场,便携储能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升,行业
内的市场竞争将主要集中在头部企业之间开展的技术及品牌竞争,如果未来公
司未能通过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保持公司在技术和品牌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可
能导致公司面临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或市场份额被挤占的风险。

     (三)境外经营环境相关的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负责海
外市场的销售、售后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87.27%、90.09%和 92.55%。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公司营
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因此,公司将面临更
多境外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这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政局动荡、战争、动乱、敌对状态以及对华政策
变化;其中,美国系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主营
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45.69%、42.62%和 48.40%,近年来美国在国际贸易战略、
进出口政策和市场开发措施等方面有向保护主义、本国优先主义方向发展的趋
势,与中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存在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美
国的进口门槛、关税成本等增加,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政策、社会价值文化差异、经济下行导致的
境外管理及经营不利影响;

     3、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电子产品准入标准各有不同。为满足不同国家的市
场准入标准,公司需要投入专业人员以及提升生产管理能力以获取相应的质量
体系认证和产品注册证书。未来如果这些产品准入标准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而公司无法及时调整和适应并取得相关准入资格,可能导致该区域内销售下滑,
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的风险

     随着便携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和产品迭代速度
加快,为保持公司现有竞争优势,需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功能的新需求,并持
续保持研发资源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建设以及扩大研发团队规模,紧跟市场技
术发展趋势,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改善公司产品性能,确保公司研发水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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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份额能持续位居行业领先水平。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可能短期内无法
实现成果转换,部分研发项目亦存在失败风险,可能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不利影响。

     (五)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不同容量规格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充电宝,以及可与便携
储能产品配套使用的太阳能板及相关配件,存在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情况,若
公司产品所在领域出现市场价格不可逆的大幅度下降等不利影响,且公司未能
顺利推出新产品并有效拓展市场,则公司将面临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

     (六)存货管理风险

     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保证存货供应的充足性及物流运输的及时性,提升
境外终端客户的消费体验,公司需要置备一定规模的存货。随着销售规模的扩
大及线下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待售的存货规模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
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353.26 万元、20,106.02 万元和 63,209.20 万元,占公司流
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47.39%、36.65%和 50.63%。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存货存储在境外亚马逊各地仓库,并由亚马逊提供仓
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亚马逊需承担相应商品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义务;
公司其余存货包括暂存于远洋货轮上的在途物资以及存放于海外第三方仓储、
国内仓库的产品。若公司存货管理不善,出现损失或损害等情况,将直接影响
公司对外销售情况,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整体销售迟
滞导致存货周转不畅,而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则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

     (七)毛利率及净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66%、56.10%和 47.35%,公司毛利率
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持续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及完善销售渠道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47.02%,同比下滑约
4.27 个百分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的综合毛利率水平相比 2020 年
度存在一定程度下滑。此外,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31,468.97 万元,
净利润为 16,040.76 万元,净利率同比下降约 4.01%,公司净利率亦存在一定程
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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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渠道的开拓、产品系列的丰富、汇率波动、上下游市场波动、市场竞
争加剧等因素均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2021 年以来,随着便
携储能产品市场竞争者的数量有所增加、人民币升值、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头程
运费上涨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导致 2022 年 1-6 月的净
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不
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有效提升产品销售价格或控制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
本,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及净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有可能进一步导致公司
面临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会议
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滚存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
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申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3-445 号),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申报会计师的审阅,申报会计师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申报会计师相信
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告(经申报会计师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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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169,216.56             140,424.83      20.50%
 负债总额                                           101,451.97              89,303.17      13.60%
 股东权益总额                                           67,764.59           51,121.65      32.5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1,468.97              96,828.84      35.77%
 营业利润                                               18,730.66           18,954.62       -1.18%
 利润总额                                               18,768.42           18,950.76       -0.96%
 净利润                                                 16,040.76           15,696.04       2.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40.76           15,696.04       2.2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78.10           15,475.68       -2.5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7.73               13,896.22      -14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9.04                -1,815.85    11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00.54                -2,316.29    -786.4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86.24              -1,245.06    -171.18%
 现金净增加额                                           6,510.02              8,519.02     -23.58%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52              -3.49    173.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相 关 , 符合 国 家 政 策规
                                                           1,043.19            224.67      364.32%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71.37              24.41      192.37%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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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135.88           258.64     339.1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73.22            38.29     352.4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62.66           220.36     336.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962.66           220.36     336.86%

     5、2022 年 1-6 月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和总负债金额较 2021 年末增长了 28,791.73
万元、12,148.80 万元,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公司资产及总负债
随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31,468.97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同比增
加 35.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040.76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
同 比 增 加 2.2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5,078.10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同比减少 2.57%。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上升,主
要系 2021 年以来,公司海外市场产品品牌影响力增加及市场渗透率增加,销售
规模有所增长所致。净利润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受市场竞争加剧、原
材料价格上涨、国际海运物流成本增加、人民币升值等不利因素导致公司毛利
率下降、期间费用增加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
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
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公司经营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四)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经营业
绩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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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预计数)             (实际数)
营业收入                       210,988.79~280,442.81        154,469.20   36.59%~81.55%
净利润                           21,309.55~29,150.46         21,286.60   0.11%~36.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09.55~29,150.46         21,286.60   0.11%~36.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9,846.89~27,687.79         20,529.11   -3.32%~34.87%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10,988.79 万元至 280,442.81 万元,同
比增长 36.59%至 81.55%;预计净利润为 21,309.55 万元至 29,150.46 万元,同比
增长 0.11%至 36.94%。公司 2022 年 1-9 月预测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均有所上
涨,主要系便携储能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而公司系行业领先的便携储能品
牌企业,产品渗透率不断提升所致。

     上述 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上述测算未
经申报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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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4
第二节 概 览 .............................................................................................................. 2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20
       二、本次发行的概况.......................................................................................... 2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2
       五、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或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23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6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26
       八、募集资金用途.............................................................................................. 2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2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29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0
       一、技术风险...................................................................................................... 30
       二、经营风险...................................................................................................... 31
       三、内控风险...................................................................................................... 35
       四、财务风险...................................................................................................... 35
       五、法律风险...................................................................................................... 38
       六、发行失败风险.............................................................................................. 38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3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4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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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50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52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53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9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6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72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79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80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重大协
      议及履行情况...................................................................................................... 81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81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83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84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85
      十七、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87
      十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98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0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10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119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51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66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70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205
      七、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210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12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12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214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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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214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215
      六、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16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218
      八、同业竞争.................................................................................................... 220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222
      十、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2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6
      一、财务报表.................................................................................................... 236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240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242
      四、分部信息.................................................................................................... 243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243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5
      七、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273
      八、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75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77
      十、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278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280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281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359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374
      十五、报告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387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87
      十七、盈利预测信息(如有)........................................................................ 391
      十八、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如有)............................ 39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92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39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95
      三、未来发展与规划........................................................................................ 403

                                                        1-1-1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07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407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409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412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412
       五、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关于投资者
       保护的措施........................................................................................................ 413
       六、存在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措施.... 413
       七、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41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18
       一、重要合同.................................................................................................... 418
       二、对外担保情况............................................................................................ 424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42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2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合法合规情况
       ............................................................................................................................ 426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426
第十二节 声明 .......................................................................................................... 42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2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42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2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43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32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33
       七、验资机构声明............................................................................................ 436
第十三节 附件 .......................................................................................................... 437
       一、备查文件.................................................................................................... 437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437
       三、具体承诺事项............................................................................................ 43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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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发行人;公司;股
                       指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华宝新能
 华宝有限;有限公
                       指      发行人前身,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司
 钜宝信泰              指      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
 嘉美盛                指      嘉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持股 5%以上
                               股东
                               深圳市嘉美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
 嘉美惠                指
                               持股 5%以上股东
 成千亿                指      深圳市成千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香港华宝              指      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电小二                指      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宝储能              指      深圳市华宝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Jackery Inc.),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Jackery US            指
                               香港华宝的全资子公司
                               日本杰克瑞公司(株式会社 Jackery Japan),发行人全资子公
 Jackery Japan         指
                               司香港华宝的全资子公司
                               开曼群岛杰克瑞公司(Jackery Inc.),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香港
 Jackery Cayman        指
                               华宝的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完成注销
                               杰克瑞澳大利亚公司(Jackery Australia Pty. Ltd.),发行人全
 Jackery Australia     指
                               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的全资子公司
                               美国杰诺亚克公司(Generark Energy Inc),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Generark US           指      香港华宝的全资子公司;2022 年 2 月,Generark US 将其公司
                               名称变更为美国杰诺维斯公司(Geneverse Energy Inc)
                               日本杰诺亚克公司(株式会社 Generark Energy),收购前原名
                               为“株式会社 Housedog”,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的全资
 Generark Japan        指
                               子公司;2022 年 4 月,Generark Japan 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日
                               本杰诺维斯公司(株式会社 Geneverse Energy)
                               杰克瑞英国公司(Jackery UK Ltd.),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香港
 Jackery UK            指
                               华宝的全资子公司
                               韩国杰克瑞公司(Jackery Korea Co., Ltd),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Jackery Korea         指
                               香港华宝的全资子公司
                               德国杰克瑞科技公司(Jackery Technology GmbH),发行人全
 Jackery DE            指
                               资公司香港华宝的全资子公司
                               深 圳 市 華 寶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ELLO TECH
                               ENERGY CO., LIMITED),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温美婵持
 香港有限              指
                               股 100%并担任董事的香港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完成
                               注销
                               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孙中
 万拓电子              指
                               伟曾持股 100%并曾担任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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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2020 年 7 月注销

 LG 化学                指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比克电池               指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杰诺铭                 指     深圳市杰诺铭电子有限公司
 优智联                 指     深圳优智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威曦科技               指     深圳市威曦科技有限公司
 中诺同创               指     深圳市中诺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牧高笛             指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亚马逊公司(AMAZON COM INC),为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
 亚马逊;Amazon         指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MZN.O),旗下的亚马逊网络销售
                               平台是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平台之一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
                               司旗下的互联网销售平台天猫商城,英文简称 Tmall,为阿里
 天猫                   指
                               巴 巴 旗 下 综 合 品 牌 零 售 平 台 , 提 供 包 括 网 站
                               (www.tmall.com)及移动客户端等多种用户接入方式
                               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为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京东                   指
                               代码:JD.O,9618.HK),中国知名电商集团,其旗下京东商
                               场为主要线上销售平台
                               Rakuten,Inc.,公司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日本乐天;Rakuten      指     码:4755.T),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和互联网相关业务,旗
                               下的日本乐天购物平台为日本的知名电商平台
                               Z Holdings Corporation(雅虎日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日
 日本雅虎;Yahoo        指     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4689.T),其名下运
                               营的日本雅虎购物平台为日本第三大购物网站
                               SHOPIFY INC,公司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加拿大多伦多
 Shopify                指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HOP.N,SHOP.TO),是
                               一家致力于提供针对中小型企业云端商务平台产品的公司
                               Clas Ohlson AB 及其关联公司。Clas Ohlson AB 为瑞典斯德哥
                               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CLASB.ST),为瑞典
 Clas Ohlson            指
                               知名日用品连锁企业,其控股子公司遨盛(上海)贸易有限
                               公司(英文名:Clas Ohlson(Shanghai)Co. Ltd.)为公司客户
                               JVC KENWOOD Corporation(JVC 建伍株式会社),公司为日
 JVC                    指     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632.T),为日本知
                               名电子公司
                               DSG Retail Limited,Dixons Carphone Plc 的核心企业之一,
                               Dixons Carphone Plc 是一家专业的电气和电信零售商及服务公
 DSG                    指     司,在英国,爱尔兰和欧洲大陆运营许多品牌,公司在伦敦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DC.L),并是富时 250 指数成分
                               股
                               Harbor Freight Tools Inc.,系一家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知名的
                               折扣工具和设备零售商,在美国拥有超过 1,100 个门店及超过
 Harbor Freight Tools   指     4,000 万个客户,销售的产品从手动工具和发电机到气动和电
                               动工具,从车间设备到汽车工具,涵盖了 7,000 多种工具和配
                               件
 Home Depot             指     美国家得宝公司,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

                                             1-1-1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码:HD.N),系全球领先的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是排在沃
                               尔玛、家乐福之后的全球第三大零售集团,连锁门店数量超
                               过 2,200 家,遍布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地区,连续 9 年被
                               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最受欢迎的专业零售商”
                               美国劳氏公司,为全球第二大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在美
                               国、加拿大地区开设或经营超过 2,200 个门店,2020 年的销售
 Lowe’s               指
                               金额接近 900 亿美元,平均每周服务的客户人数达到 2,000 万
                               人次
                               山姆会员店,是世界 500 强企业沃尔玛旗下的高端会员制商
                               店,自创始人山姆沃尔顿于 1983 年美国在俄克拉荷马州创立
 Sam’s Club           指      以来,已在美国、波多黎各、巴西、中国、墨西哥等全球国
                               家开设了 800 多家线下门店,成为全球最大的会员制商店之
                               一,为 5000 多万个人与商业会员提供优质购物体验
                               Canon Marketing Japan Inc.,系佳能株式会社(Canon Inc.)旗
                               下参与销售佳能品牌产品和在日本提供营销和其他服务的公
                               司 , CMJ 已 在 日 本 东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股 票 代 码 :
 CMJ                   指
                               8060),其母公司佳能株式会社已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7751)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CAJ)
 嘉安达集团            指      深圳市嘉安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嘉安达物业            指      深圳市嘉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硅谷动力              指      深圳市硅谷动力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光明科技园            指      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有限公司
 美达投资              指      深圳市美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龙华物业中心          指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CNET                  指      全称 CNET Networks,是全球领先的在线信息专业服务集团
                               由德国设计协会创立,已有超过 60 年的历史,系世界上知名
 德国红点设计奖        指      设计竞赛中最大最有影响的竞赛,系与 IF 设计奖齐名的一个
                               工业设计大奖
                               由德国历史最悠久的工业设计机构汉诺威工业设计论坛(IF
 汉诺威工业(IF)              Industrie Forum Design)每年定期举办的。德国 IF 国际设计论
                       指
 设计奖                        坛每年评选 IF 设计奖,其最具分量的金奖素有“产品设计界
                               的奥斯卡奖”之称
                               美国电子消费品制造商协会(简称 CTA)主办,旨在促进尖
 国际消费类电子产              端电子技术和现代生活的紧密结合,该展览会始于 1967 年,
                       指
 品展览会(CES)               现已成为了全球各大电子产品企业发布产品信息和展示高科
                               技水平及倡导未来生活方式的窗口
                               A’Design Award & Competition,系全球领先的国际年度设计
 A’设计大奖赛         指      比赛之一,是一项被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 ICOGRADA、
                               欧洲设计协会 BEDA 所认可的国际赛事
                               UN38.3 测试是联合国运输安全 UN 认证中关于锂电池运输的
                               强制性测试,系为确保锂电池能够安全地进行空、海运输。
 UN38.3 测试           指      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
                               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
                               放电试验,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
                               PSE 认证用以证明电机电子产品已通过日本电气和原料安全性
 PSE 认证              指
                               或国际 IEC 标准的安全标准测试

                                              1-1-1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RoHS 测试要求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
                               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
 欧盟 RoHS 测试        指      (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禁止在欧盟销
                               售。该测试适用于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
                               防信息等产品
                               欧盟 CE 认证要求产品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
 欧盟 CE 认证          指      “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
                               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全称“Fulfillment by Amazon”,指亚马逊店铺卖家将自身产
 FBA                   指      品运送至当地亚马逊仓库中,由亚马逊在海外提供专业的仓
                               储和物流服务,由其负责货物的选拣 、储存、包装和运输
                               全称“Fulfillment by Merchant”,指亚马逊平台店铺卖家自发
 FBM                   指      货,自发货就是指亚马逊仅作为销售平台,但是需要卖家自
                               行解决将货物送至买家手上的工作
                               Business-to-Business,即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供需双方都是商
 B2B                   指
                               家
                               Business-to-Consumer,即电商企业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模
 B2C                   指
                               式
                               Manufacturers to Consumer,即生产厂家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
 M2C                   指
                               售产品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的缩写,采购方委托制造方提供
 ODM                   指      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而由采购方负
                               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京东平台开放计划(Platform Open Plan),即由第三方卖家与
                               京东签约,由第三方卖家自主在平台销售产品。第三方卖家
                               在京东 POP 上的销售模式又主要分为:SOP(Sales On POP)
                               模式,即卖家自主负责产品销售、物流及向客户开具发票;
                               SOPL(Sale On POP&Logistics By POP)模式,即卖家自主负
                               责产品销售,并将当日全部客户订单产品整体打包发送至京
 京东 POP              指      东分拣中心,京东提供订单配送及货到收款服务,卖家向客
                               户开具发票;LBP (Logistics By POP)模式,即卖家自主负
                               责产品销售,并将当日全部客户订单产品整体打包发送至京
                               东分拣中心,京东完成购物订单配送和收款,京东开具发票
                               给消费者;FBP(Fulfillment By POP)模式,即卖家自主负责
                               产品销售,京东提供产品入仓、订单配送、货到收款服务,
                               京东向客户开具发票
                               由京东商城自主经营并向客户销售的平台,其销售模式为京
                               东商城提前或根据客户购买需求向第三方卖家独立采购产
                               品,由京东商城与线上客户进行交易并向客户开具发票,最
                               后由京东商城按照实际销售和收款情况定期与第三方卖家统
 京东自营              指
                               一结算。京东自营模式根据配送及售后主体不同,可分为三
                               种模式:独立自营,即京东商城负责配送及售后服务;合作
                               自营,即京东商城负责配送,第三方卖家负责售后服务;厂
                               家配送,即第三方卖家负责配送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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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全称“Fulfilment Charged Sales”,即在保持原 FBP 生产业务
                               流程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现有系统改造,结合品牌商合同换
                               签及相关条款约定,以达到京东可全额将订单款计收入的全
                               新模式。第三方卖家通过京东开放的仓,配,客,售,通过
 京东 FCS              指      更灵活的方式,管理自有供应链。在京东 FCS 模式下,第三
                               方卖家店铺的后台管理系统基本沿用京东 POP 的操作模式,
                               但店铺的前台客户界面及客户服务则与京东自营的模式类
                               似,第三方卖家系将产品直接卖给京东商城并向京东开具发
                               票。
                               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刷线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
 PCB                   指
                               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刷线路板装配),即将 PCB
 PCBA                  指
                               空板经过 SMT 或 DIP 两类工序进行封装的整个制程
                               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表面贴装技术),集成电路封装
                               工序的一种,主要利用贴装机将一些微小型的电子元器件贴
 SMT                   指
                               装到 PCB 板上,其生产流程主要包括:PCB 板定位、印刷锡
                               膏、贴装机贴装、过回焊炉和制成检验
 电芯                  指      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芯,一般不直接使用
                               是把直流电能转变成定频定压或调频调压交流电的转换器,
 逆变器                指
                               它由逆变桥、控制逻辑和滤波电路组成
                               交流电,即电流方向随时间作周期性变化的电流,在一个周
 AC                    指
                               期内的平均电流为零
 DC                    指      直流电,即电流大小和方向都不随时间而变化的电流
 锂电池;锂离子电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
                       指
 池                            之间移动来工作
                               均系电源或电路的不正常运行或使用状态。其中过充系指过
                               度充电,即电池在充电达到充满状态后,还继续充电;过放
                               系指过度放电,电池放完内部储存的电量,电压达到一定值
 过充、过放、过                后继续放电;过载系指电路中接入了过多的大功率设备,超
                       指
 载、短路                      过了电路的负载能力,会导致电路因发热受损;短路系指电
                               路中的一部分被短接,如负载与电源两端被导线连接在一
                               起,导致电路中的电流远超过电源的额定电流,会导致电源
                               及电路受损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三板;全国股转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发改委            指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华泰联合证券;保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天健;申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锦天城;发行人律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1-1-1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师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
                       指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报告期内、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各期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
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1-1-1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
 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5 日
                公司
 注册资本       71,458,334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中伟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
                                               主要生产经营     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
 注册地址       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
                                               地址             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
                工业园厂房七第二、三层
                                                                第二、三层
 控股股东       钜宝信泰                       实际控制人       孙中伟、温美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
                                               在其他交易场     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
                                               所(申请)挂     870907, 证 券 简 称 “ 华
 行业分类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牌或上市的情     宝股份”。经全国股转
                                               况               系统同意,公司自 2019
                                                                年 2 月 13 日起终止在全
                                                                国股转系统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保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公司
 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通合伙)                                        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占发行后总
 发行股数                      24,541,666 股                                25.56%
                                                              股本比例
                                                              占发行后总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24,541,666 股                                25.56%
                                                              股本比例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       占发行后总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开发售股份。                   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9,60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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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
 发行市盈率
                               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3.77 元/股 (按
                                                                     2021 年经审计
                               7.15 元(按 2021
                                                                     的扣除非经常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性损益前后孰
                               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收益     低的归属于母
                               司所有者权益除
                                                                     公司所有者的
                               以本次发行前总
                                                                     净利润除以本
                               股本计算)
                                                                     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方式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
 发行对象                      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
                               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无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无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
                               承销及保荐费:保荐承销费按以下方式计算:募集资金不超
                               过 50.00 亿元的,按对应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 4.50%收取保
                               荐承销费且不超过 2.00 亿元;募集资金超过 50.00 亿元的,
                               则 50.00 亿元部分对应收费为 2.00 亿元,超过 50.00 亿元部
                               分则按超额部分金额的 2.00%收取保荐承销费;
                               审计及验资费:1,443.57 万元;
                               评估费: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990.57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96.2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3.25 万元;
                               (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
                               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
                               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此外,本次发行各项费用除承
                               销及保荐费以外,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
                               果可能会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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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8 月 3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9 月 5 日
 申购日期                      2022 年 9 月 6 日
 缴款日期                      2022 年 9 月 8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股票上市日期
                               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2021 年度 31 日/2020 年度 日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40,424.83    58,079.10      20,882.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51,121.65    22,661.71       5,128.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94%       57.10%         70.19%
营业收入(万元)                                   231,514.51   106,995.98      31,896.86
净利润(万元)                                      27,930.72    23,381.19       3,645.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7,930.72    23,381.19       3,64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6,949.04    23,113.01       4,386.61
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91         3.64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91         3.64           0.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84%      126.13%         55.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3,480.36    17,143.80       1,083.87
现金分红(万元)                                            -     9,700.00       3,5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9%        2.19%          2.8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母公司)                    4.02%        3.06%           3.3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便携储能品牌企业,秉承“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使
命,以及“成为全球消费者最信赖的绿色能源品牌”的愿景,致力于锂电池储
能类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便携储能产品为公司的核
心产品,可应用于户外旅行、应急备灾等场景,为客户提供绿色低碳的能源解
决方案,产品得到消费者广泛认可。报告期内便携储能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24,968.16 万元、89,251.20 万元和 183,505.28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的年均复
合增速达 171.10%。

     公司主要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业务,借助集研发、生产、品牌、销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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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的全价值链经营的 M2C 模式,使公司能够深入调研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
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营销成本、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实现精准创新和价值创造。

     公司依托“Jackery”和“电小二”两大品牌布局境内外市场,通过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在中国、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全球多
个国家销售,已成为便携储能垂直领域的领先品牌。在 Google、亚马逊、日本
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搜索引擎或电商平台的搜索榜单中,公司品牌
在便携储能产品关键词的检索热度中排名领先。此外,公司正积极布局自主品
牌的多元销售渠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与 JVC、Canon、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Sam’s Club 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零售商建
立合作关系。2020 年以来,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持续入选亚马逊平台最畅销产品
(Best Seller)、亚马逊之选(Amazon’s Choice),连续两年获得日本“防灾安全
协会推奖”奖章。公司获得日本亚马逊颁发的 2021 年度创新品牌奖,公司便携
储能产品先后入选 CNET、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便携储能榜单,登上福布斯、华
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媒体,品牌全球影响力持续提升。

      五、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或新旧产业融合情
况

     (一)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公司高度重视科技研发及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成绩突出,满足“创
新”的特征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每年持
续投入资源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工作。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保持快速
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67.13%。公司高度重视研
发技术人才的引进及培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技术人员 197 名,占员工总
数的比例达到 22.93%。此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锂电池领域平均拥有 20 年以
上从业经验,对行业的前沿技术保持充分的敏感度,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实力。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已在便携储能产品领域的软硬件电
子设计、安全管理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境内外发明专利 31 项,已取得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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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16 项,已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分布式太阳能智能小型储
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凭借“高安全移动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源关键技术开
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2020 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综上,公司重视研发并坚持技术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已掌握多项核心技术
成果,满足“创新”的特征。

       2、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开展便携储能产品研发,创造性的开拓了国内便携储
能产品新领域,满足“创造”的特征

     公司基于对锂电池技术水平升级的充分认识以及对消费者户外旅行、应急
备灾等场景中对于便携电力的新需求痛点的把握,凭借公司在充电宝产品研发、
生产过程中积累的工艺技术及供应链资源,在行业内率先开展技术难度更大、
产品附加值更高的便携储能产品研发,并于 2016 年 11 月成功推出公司首款锂电
池便携储能产品,创造性的开拓出国内便携储能产品新领域。便携储能产品具
有安全便携、操作简便、无噪音、大容量、大功率、可同时输出交流及直流电、
适配性广泛等优点,为消费者提供便携性的绿色低碳能源解决方案,是符合市
场需求的创造性新产品,并已得到消费者广泛认可。2021 年度,公司便携储能
产品的销售金额已达 183,505.28 万元,报告期内的年均复合增速达到 171.10%。
此外,公司作为在国内率先开拓便携储能产品市场的领军企业,深度参与国内
便携储能行业标准《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源技术规范》的起草工作,助力
便携储能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综上,公司基于对行业技术及需求的深入理解,凭借自身的技术积累,率
先开展便携储能产品研发,创造性的开拓便携储能新领域,满足“创造”的特
征。

       3、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设计创意,具备出色的产品设计实力,满足“创意”
的特征

     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主要面向消费品市场,产品创意设计对产品争取市场
份额发挥重要作用,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设计创意,凭借出色的产品设计实力,
公司已累计获得德国红点设计奖、汉诺威工业(IF)设计奖、美国 CES 创新奖、
A’设计大奖赛(A’Design Award & Competition)、当代好设计等国际设计类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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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1 项,产品设计实力得到了国际工业设计领域的广泛认可,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与产品设计创意相关的境内外实用新型专
利 83 项,外观设计专利 140 项。凭借公司出色的产品设计创意及可靠的产品品
质保证,2020 年以来,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持续入选亚马逊平台最畅销产品
(Best Seller)、亚马逊之选(Amazon’s Choice),连续两年获得日本“防灾安全
协会推奖”奖章,并获得日本亚马逊颁发的 2021 年度创新品牌奖,公司便携储
能产品先后入选 CNET、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便携储能榜单,登上福布斯、华尔
街日报、今日美国等媒体,取得了较高的品牌全球影响力。

     综上,公司的产品设计创意已得到了国际消费电子领域的广泛认可,助力
公司产品畅销市场并取得较高的品牌全球影响力,满足“创新”的特征。

     (二)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在成立之初,主要从事较为传统的充电宝的 ODM 业务,随着公司技术
实力积累以及对市场潜在需求的把握,公司积极开展技术及产品研发创新,在
行业内率先开展技术难度更大、产品附加值更高的便携储能产品研发,并于
2016 年 11 月成功推出首款锂电池便携储能产品,率先开拓了满足户外便携绿色
用电需求的便携储能新产业业务模式方面,公司积极推动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
传统 ODM 业务模式中转型升级,通过全力打造“Jackery”和“电小二”两大自
主品牌,积极完善产品附加值更高的自主品牌业务模式在境内外市场的布局,
此外,公司经过多年探索,沉淀出一套高效、领先的 M2C 模式,即作为生产厂
家直接面向全球消费者销售自主品牌产品,集研发、生产、品牌、销售于一体
的全价值链经营模式,通过 M2C 模式,公司能够深入调研市场需求、消费者偏
好,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渠道成本、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实现精准创新和价值
创造;产品销售渠道方面,公司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开拓线上销售渠道,已成
为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中便携储能产品
垂直领域的领先品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线上销售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67.83%、83.53%和 86.85%。

     综上,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开展便携储能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积极推动业
务模式转型升级,满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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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按照《上市规则》2.1.2 条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
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23,113.01 元和 26,949.04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因此符合所选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红筹架构或表决权差异等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19,843.12               19,843.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31.05                9,931.05
    3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25,164.34               25,164.34
    4      补充流动资金                      12,681.49               12,681.49
                  合计                       67,620.00               67,620.00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
需求,董事会可以根据拟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
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
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
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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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541,666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
 发行股数
                               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56%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
 发行市盈率(如适用)
                               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预测净利润                    不适用
 预测发行后每股收益            不适用
                               7.15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
 发行方式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
 发行对象                      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
                               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                  【 】万元
 其中:承销费用                【 】万元
                               保荐承销费按以下方式计算: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亿元
                               的,按对应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 4.50%收取保荐承销费且不
 保荐费用                      超过 2.00 亿元;募集资金超过 50.00 亿元的,则 50.00 亿元
                               部分对应收费为 2.00 亿元,超过 50.00 亿元部分则按超额部
                               分金额的 2.00%收取保荐承销费;
 审计费用                      1,443.57 万元
 评估费用                      0.00 万元
 律师费用                      990.57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3.25 万元
注: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
率为 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此外,本次发行各项费用除承
销及保荐费以外,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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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
 住所
                           小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徐征、张桐赈
 项目协办人                陈洁斌
 项目组成员                杨铭、叶余宽、彭泽帆、钟林希
 联系电话                  0755-81902000
 传真号码                  0755-8190202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顾功耘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经办律师                  韩美云、边婧、肖荣涛
 联系电话                  0755-82816698
 传真号码                  0755-82816898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张立琰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孛、张银娜
 联系电话                  0755-82903666
 传真号码                  0755-82990751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源泉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13 层 1606-1
 经办注册评估师                夏薇、蔡建华
 联系电话                      010-66553366
 传真号码                      010-6655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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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
 住所
                           28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611
 传真号码                  0755-21899000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号码                      0755-8208316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初步询价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2、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2 年 9 月 5 日

     3、申购日期:2022 年 9 月 6 日

     4、缴款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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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
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
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
生。

       一、技术风险

     (一)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的风险

     随着便携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和产品迭代速度
加快,为保持公司现有竞争优势,需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功能的新需求,并持
续保持研发资源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建设以及扩大研发团队规模,紧跟市场技
术发展趋势,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改善公司产品性能,确保公司研发水平、市
场份额能持续位居行业领先水平。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可能短期内无法
实现成果转换,部分研发项目亦存在失败风险,可能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不利影响。

     (二)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关键技术人员系公司生存、发展根本,亦是公司不断
提升创新能力的关键,公司始终对高端研发、设计人才有较大需求。随着市场
竞争加剧,国内外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对研发、设计类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
获得并保持人才优势已成为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品牌商在全球化竞争中领先的
关键因素。当前,各公司对高端人才争夺加剧,公司面临关键技术人员流失风
险,若出现重要的研发、设计人员甚至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且无法得到及时、有
效补充的情况,或对公司研发、设计等创新能力的业务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

     (三)产品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技术路线系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随着固态锂电池、液流电池、
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下一代电化学储能技术的研究,若未来电化学储能
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储能行业使用的电池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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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将面临技术更新迭代风险,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消费者对于储能产品的大容
量、轻量化、智能化、电池循环寿命、充放电效率等方面的要求亦不断提高,
如果公司未能进行技术储备与产品布局,将无法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将可能对
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销售主要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和京东等国
内外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的
线上销售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67.83%、75.99%和 68.89%。

     亚马逊、日本乐天和日本雅虎以及国内的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已
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发展成为成熟的开放式电商平台,系世界范围内社会消费品
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一方面,若第三方电商平台自身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或相关电商平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出现不稳定因素,或相关电商
平台对其业务规则或经营模式进行重大调整,而公司如不能及时应对相关变化
并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则可能对公司在相关电商平台的产品销售及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若公司与第三方电商平台或在第三方平台的
运营合作方之间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未来发生重大不利变动,亦可能对公司在
相关平台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便携储能行业技术的快速革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手段不断发展,市场
参与者数量、行业规模均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由于便携储能产品拥有较高的利
润率水平和较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可能会吸引具有较大规模的知名品牌企业
进军到本行业,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者增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可能会导
致公司在经营扩张过程中面临更大竞争挑战,导致业绩增速放缓、利润空间收
窄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此外,随着便携储能行业逐步
进入规范发展阶段,部分通过低价竞争的低端产能将面临淘汰,具有技术优势
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将会更快抢占市场,便携储能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升,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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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市场竞争将主要集中在头部企业之间开展的技术及品牌竞争,如果未来公
司未能通过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保持公司在技术和品牌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可
能导致公司面临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或市场份额被挤占的风险。

     (三)境外经营环境相关的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负责海
外市场的销售、售后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87.27%、90.09%和 92.55%。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公司营
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因此,公司将面临更
多境外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这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政局动荡、战争、动乱、敌对状态以及对华政策
变化;其中,美国系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主营
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45.69%、42.62%和 48.40%,近年来美国在国际贸易战略、
进出口政策和市场开发措施等方面有向保护主义、本国优先主义方向发展的趋
势,与中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存在进一步升级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美
国的进口门槛、关税成本等增加,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政策、社会价值文化差异、经济下行导致的
境外管理及经营不利影响;

     3、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电子产品准入标准各有不同。为满足不同国家的市
场准入标准,公司需要投入专业人员以及提升生产管理能力以获取相应的质量
体系认证和产品注册证书。未来如果这些产品准入标准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而公司无法及时调整和适应并取得相关准入资格,可能导致该区域内销售下滑,
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不同容量规格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充电宝,以及可与便携
储能产品配套使用的太阳能板及相关配件,存在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情况,若
公司产品所在领域出现市场价格不可逆的大幅度下降等不利影响,且公司未能
顺利推出新产品并有效拓展市场,则公司将面临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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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客户投诉和品牌受损的风险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便携储能品牌企业,在便携储能领域已具有较高的知名
度和影响力。虽然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品牌推广投入力度,并设立专门岗位负
责品牌的维护和维权工作,但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品牌管理的工作难度日
益增加。如果公司在应对客户投诉、售后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公
司的品牌形象和品牌美誉度,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产品质量及安全风险

     公司生产的便携储能产品中搭载了数量较多的锂离子电芯且能够持续稳定
对外输出超过安全电压的交流电,因此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对产品的安全性、
可靠性和稳定性均有很高的要求。公司主要采取 M2C 的经营模式,产品研发、
生产过程中涉及产品质量控制环节众多,管理难度较大,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
定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未来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用户使用不当
或其他原因等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增加公司产品维修成本,且
对公司的市场声誉和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作为生产企业,可能
因安全生产管理疏漏或员工操作失误而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潜在安全生
产风险。

     (七)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直接材料主要为电芯、逆变器、电子元器件和结构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材料成本金额为 14,970.50 万元、41,220.98 万元
和 109,665.3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2.44%、87.96%和 91.07%,
占比较高。目前,上述直接材料在国内市场上的供应商数量较多,供应量也相
对充分,而且公司已与相关原材料在当地市场的主流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但如果未来因原材料市场短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无法
保证及时供应或供应价格大幅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 年以来,全球陆续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尤其是随着海外疫情的迅速蔓
延,与公司境外销售相关的物流、配送、消费者购买行为在短期内都不可避免
地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线下门店关闭或限制客户进店消费。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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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日常订单和销售合同的履行均受到一定影响,有所延迟。但是由于公司
目前的销售模式以线上销售为主,整体受疫情冲击的影响相对有限。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疫情对公司的采购、研发、销售并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
如果未来疫情持续或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可能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虽然疫情之下中国产能恢复快速,海外线上消费习惯加速养成,一定程度
上促进了公司在内的境内跨境电商公司的业绩爆发,但如果未来全球疫情持续
发展甚至进一步恶化,可能也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便携储能行业的发展受到我国产业政策影响较为明显。近年来
受到储能技术发展、环境保护、品牌出海等因素的驱动,国家大力推动便携储
能行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
2024 年)》《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 年
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等众多相关政策,支持发展储能技术、开展储能项目示范、制
定相关规范和标准、部署产业发展规划等,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亦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公司近年来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如
果政策的支持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经营
资质及技术水平的更新不能满足行业技术标准的变化,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
定负面影响。

     (十)贸易摩擦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为美国与日本,相关地区的进口关税
政策对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成本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的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 14,471.75 万元、45,544.82 万元和 111,280.1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分别为 45.69%、42.62%和 48.40%;同时期内,公司在日本市场的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为 12,575.02 万元、48,863.13 万元和 81,226.3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
比分别为 39.70%、45.73%和 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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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自 2019 年 9 月起,美国对从中国
进口的电池产品加征关税,自 2020 年 9 月起,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产
品加征关税。若后续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政府可能将继续对大量中国商品
加征关税。假设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被主要销售国家地区加征关税,且公司无
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加征关税转移至下游客户或终端消费者承担,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中伟、温美婵,二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89.06%股份,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仍然较高。
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
制度安排上已形成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
督约束机制,如果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采取影响或用施加其他控制,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将
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未来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公司规模也跟着迅速扩张,销售、研发、
管理人员数量增幅较大,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公
司建立起一系列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如在采购、销售、研发及服务等各环节
建立了明确的制度流程来保证公司产品及服务的竞争性及可靠性。如果公司管
理能力不能进一步有效提高,将可能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公司未来发展将受
到约束,并对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及净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66%、56.10%和 47.35%,公司毛利率
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持续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及完善销售渠道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47.02%,同比下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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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个百分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的综合毛利率水平相比 2020 年
度存在一定程度下滑。此外,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31,468.97 万元,
净利润为 16,040.76 万元,净利率同比下降约 4.01%,公司净利率亦存在一定程
度下滑。

     销售渠道的开拓、产品系列的丰富、汇率波动、上下游市场波动、市场竞
争加剧等因素均可能对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2021 年以来,随着便
携储能产品市场竞争者的数量有所增加、人民币升值、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头程
运费上涨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导致 2022 年 1-6 月的净
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不
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有效提升产品销售价格或控制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
本,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及净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有可能进一步导致公司
面临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27%、90.09%
和 92.55%,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及日元为结算币种,但公司的原材料采购
主要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影响
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和产品毛利率水平,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汇率
风险,则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存货管理风险

     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保证存货供应的充足性及物流运输的及时性,提升
境外终端客户的消费体验,公司需要置备一定规模的存货。随着销售规模的扩
大及线下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待售的存货规模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
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353.26 万元、20,106.02 万元和 63,209.20 万元,占公司流
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47.39%、36.65%和 50.63%。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存货存储在境外亚马逊各地仓库,并由亚马逊提供仓
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亚马逊需承担相应商品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义务;
公司其余存货包括暂存于远洋货轮上的在途物资以及存放于海外第三方仓储、
国内仓库的产品。若公司存货管理不善,出现损失或损害等情况,将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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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销售情况,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整体销售迟
滞导致存货周转不畅,而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则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经营受到国内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税收司法管辖,其中包括美国、日
本、欧洲等主要境外市场。虽然公司已根据相关司法管辖区域内的税收政策,
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同时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措施,但是未来如收入来
源国或地区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正确理解或及时根据税收政策的
变化进行调整;或由于收入来源地识别不准确,公司未能准确根据收入来源国
或地区进行纳税申报,将可能被收入来源国或地区采取税收监管措施,从而对
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华宝新能作为发行人主要生产主体,其先将完工产品或零部件统一
出口销售给子公司香港华宝,之后由香港华宝将其销售至海外的销售子公司
(美国、日本及澳洲子公司),并通过该子公司在当地进行销售。由于相关国家
或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被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上述
交易的价格并追缴税款及罚款,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第三方电商平台费用大幅上涨带来的风险

     公司通过入驻亚马逊、日本雅虎、日本乐天、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
台开展线上 B2C 业务,此类电商平台对卖家账户于平台上销售商品会收取一定
的平台服务费用,包括佣金、物流费用、仓储费用等。报告期内,销售平台费
用分别达到 2,865.04 万元、10,532.29 万元和 21,646.38 万元。公司线上 B2C 模式
下销售占比较高,该模式为零售模式,销售价格为对终端消费者的零售价,同
时该模式下公司直接承担较高的平台费用率,因此体现出“高毛利率、高销售
费用率”的特点。随着公司线上 B2C 模式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销售平台费用
也随之增加。若该类电商平台,尤其是亚马逊平台所收取的平台费用标准发生
大幅上涨,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615.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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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7.52 万元和 5,960.92 万元,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比例分别为 16.17%、15.13%
和 18.92%。若未来国家的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公
司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或公司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条件而在现有税收优惠到期后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在便携储能产品领域的软硬件电子设计、安全管
理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持续坚持自主创新,重视自主知
识产权的保护,在研发过程中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 230 项,境外注册商标 138 项,拥有境内外
专利 254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6 项,且未来仍会
持续加强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保护力度。但如果公司未能有效保护自身产品知
识产权,可能会涉及被侵权或被恶意抢注等相关法律纠纷,削弱自身在市场竞
争中的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业绩。

     (二)Generark US 新商标注册及营销推广风险

     2021 年 7 月 30 日,Generac Power System, Inc.(以下简称“Generac”)向美
国特拉华州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公司及子公司 Generark US 停止使用或注册
“GENERARK”商标,并对侵权行 为进行 赔偿。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Generark US 销售的“GENERARK”品牌产品的销售额分别为 218.77 万元、
7,700.07 万元。2022 年 3 月 1 日,Generac 与公司及子公司 Generark US 已签署
《和解协议》,同时 Generac 根据《和解协议》申请撤销了相关未决诉讼案件。
公司正在多个国家申请注册新商标、新域名,并拟对新品牌进行营销推广。但
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注册新商标,或者无法顺利推进新品牌的营销推广活动,将
对公司相关产品的境外销售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六、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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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等规定的上市条件以及发行认购充足等条件,由于股票发行受到证券市场
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
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因投资者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
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虽然上述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目前市场
发展现状、发展速度、整体环境和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当前市场地位、
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客户结构和未来预计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慎重决策,
但若未来市场需求、行业格局或全球经济政治局势发生重大变动、市场竞争加
剧等情况发生,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
收益。

     此外,项目实际建成和实施运营后相关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项目实施及
经营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的测算存在一定差异,因而项目预期效益及其对公
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
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的折旧、摊销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需要购置较多研发和生产设备、管理软件等,项目建
设完成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将有所增加,从而对公司利
润造成一定压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25,645.54 万元,无形
资产投资总额为 6,045.52 万元,年新增折旧和摊销额最高为 3,663.66 万元,占
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3.59%。
考虑到项目实施后公司产品销量将逐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可能呈现逐步提升的
趋势,因此短期可能出现折旧及摊销费用的明显增加、但利润增长速度及增长
规模相对延迟的情形,从而可能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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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分别为 66.87%、124.69%和 117.55%。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
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有一定建设及运营周期,
因此,本次发行后一定期间内,预计公司净利润增幅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
从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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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ello Tech Energy Co., Ltd.

     (二)注册资本:71,458,334 元

     (三)法定代表人:孙中伟

     (四)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25 日

     (五)住所和邮政编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
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第二、三层(518109)

     (六)电话号码:0755-21013327;传真号码:0755-29017110

     (七)互联网网址:http://www.hello-tech.com

     (八)电子信箱:irm@hello-tech.com

     (九)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负责人:王秋蓉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1 年 7 月 21 日,温美婵、褚艳秋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设立“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
元,其中温美婵以货币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褚艳秋以货币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同日,深圳博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
告书》(博诚验字[2011]795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7 月 21 日,华宝有限已收到
股东温美婵、褚艳秋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 万元。

     2011 年 7 月 25 日,华宝有限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610558697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宝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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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美婵                         24.50               49.00
   2               褚艳秋                         25.50               51.00
               合 计                              5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6 年 7 月 28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6]3-557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华宝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值为人民币 27,516,250.35 元。

       2016 年 7 月 30 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华宝
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16】第 000498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华宝有限净资产
账面价值 2,751.62 万元,评估值为 2,758.42 万元,评估增值 6.80 万元,增值率
0.25 %。

       2016 年 7 月 30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有全体股
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华宝有限各股东作
为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 年 8 月 14 日,华宝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将华宝有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 27,516,250.35 元,按 1:0.908554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为 2,50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人民币 2,516,250.35 元计入股份
公司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6 年 8 月 15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会议,
同意将华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
届监事会非股东代表监事。

       2016 年 8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3-13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8 月 14 日,股份公司(筹)已
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 2,500 万元,剩余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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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9 月 2 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40300580086655P 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中伟                      1,500.00               60.00
   2                温美婵                         500.00              20.00
   3                嘉美盛                         500.00              20.00
                  合计                          2,500.00              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9 年 12 月,终止挂牌后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12 月 19 日,孙中伟、温美婵与钜宝信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股东孙中伟将其所持公司 356.25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25%)作
价 356.2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约定股东温美婵将其所持公司 125 万股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作价 12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同日,嘉美盛与嘉美
惠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嘉美盛将其所持公司 200 万股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8%)作价 200 万元转让给嘉美惠。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股份转让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完成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中伟                      1,068.75               42.75
   2               钜宝信泰                        481.25              19.25
   3                温美婵                         375.00              15.00
   4                嘉美盛                         300.00              12.00
   5                嘉美惠                         200.00               8.00
   6                陈凯华                          75.00               3.00
                  合计                          2,500.00              100.00

       2、2020 年 1 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股份转让


                                    1-1-4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0 年 1 月 3 日,孙中伟、温美婵与钜宝信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孙中伟将其所持公司 192.1875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6875%)作
价 192.187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约定温美婵将其所持公司 93.75 万股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3.75%)作价 93.7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完成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中伟                        876.56                 35.06
   2               钜宝信泰                       767.19                 30.69
   3                嘉美盛                        300.00                 12.00
   4                温美婵                        281.25                 11.25
   5                嘉美惠                        200.00                  8.00
   6                陈凯华                         75.00                  3.00
                  合计                          2,500.00              100.00

       3、2020 年 8 月,终止挂牌后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的注
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资至 3,500 万元,其中钜宝信泰以货币出资 770 万元,嘉
美盛以货币出资 120 万元,嘉美惠以货币出资 80 万元,陈凯华以货币出资 30 万
元,上述出资均全部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2020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增资涉及股份已完成交
割。

       2020 年 11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3-125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已收到
钜宝信泰、嘉美盛、嘉美惠、陈凯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全部
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1-1-4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钜宝信泰                     1,537.19               43.92
   2                孙中伟                        876.56               25.04
   3                嘉美盛                        420.00               12.00
   4                温美婵                        281.25                8.04
   5                嘉美惠                        280.00                8.00
   6                陈凯华                        105.00                3.00
                  合计                          3,500.00              100.00

       4、2020 年 10 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增资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的
注册资本由 3,500 万元增资至 3,572.9167 万元,新股东成千亿以货币出资 3,500
万元,其中 72.9167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3,427.0833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
公积。

       2020 年 10 月 26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增资涉及股份已完成
交割。

       2020 年 11 月 2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3-126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已收到
成千亿缴纳的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全部出资 3,500 万元,其中 72.9167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全部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钜宝信泰                     1,537.19               43.02
   2                孙中伟                        876.56               24.53
   3                嘉美盛                        420.00               11.76
   4                温美婵                        281.25                7.87
   5                嘉美惠                        280.00                7.84
   6                陈凯华                        105.00                2.94
   7                成千亿                         72.92                2.04


                                    1-1-4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3,572.92              100.00

       5、2020 年 12 月,终止挂牌后第三次增资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截
至 2020 年 11 年 30 日总股本 35,729,16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35,729,167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
为 71,458,334 股。

       2020 年 12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增资涉及股份已完成
交割。

       2021 年 1 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3-9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止,发行人已将资本
公积 35,729,167.00 元转增实收资本 35,729,167.00 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钜宝信泰                     3,074.38               43.02
   2                孙中伟                      1,753.13               24.53
   3                嘉美盛                        840.00               11.76
   4                温美婵                        562.50                7.87
   5                嘉美惠                        560.00                7.84
   6                陈凯华                        210.00                2.94
   7                成千亿                        145.83                2.04
                  合计                          7,145.83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公司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化的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情况。

       为推动便携储能自主品牌战略的实施,公司自设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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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收购安排。

     (一)股权收购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通过对外收购的方式取得新增 6 家子公司的控制权,
分别为电小二、Jackery US、Jackery Cayman、Generark Japan 及 Jackery Australia、
Jackery DE。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转让协
 被购买方                             股权取     股权取得                  定价       存续
              议签署     转让方                             收购对价
   名称                               得比例       方式                    依据       情况
                时点
             2015 年     孙中伟       99.00%                   990 万元     注册
  电小二                                         现金收购                             存续
              12 月      吴宗林       1.00%                     10 万元     资本

             2016 年     温美婵       40.00%                  24 万美元
                                                 现金收购                  净资产
               6月        伍昱        30.00%                  20 万美元
  Jackery
                                                                                      存续
    US                                                                     亏损企
             2018 年
                         陈凯华       30.00%     现金收购         1 美元   业名义
               9月
                                                                             价格
             2016 年     温美婵       40.00%                  76 万美元
                                                 现金收购                  净资产
  Jackery      6月        伍昱        30.01%                  60 万美元               已注
  Cayman                                                                                销
             2018 年
                         陈凯华       29.99%     现金收购   40.00 万美元   净资产
               9月
                                                                           基于市
 Generark    2020 年    纪若商事
                                      100%       现金收购    150 万日元    场的商     存续
  Japan        8月      株式会社
                                                                           业谈判
 Jackery     2020 年
                                      100%                   9.75 万美元
                               [注]
                        杨正平                   现金收购                  净资产     存续
 Australia    11 月

  Jackery    2022 年     Besinge                                            注册
                                      100%       现金收购     2.5 万欧元              存续
    DE         4月       GmbH                                               资本
注:杨正平系持股有公司 2.94%股份的股东陈凯华之配偶。
     根据公司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权限,
公司收购上述资产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交
易已完成,所涉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相关资产已完成权属变更,具
体情况如下:

     1、收购电小二 100%的股权

     2015 年 12 月,公司与孙中伟、吴宗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990.00 万
元收购孙中伟持有的电小二 99%的股权;以 10.00 万元收购吴宗林持有的电小二
1%的股权,合计收购价款为 1,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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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2 月 14 日,电小二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电小二 100%的
股权。

     2、收购 Jackery US 及 Jackery Cayman 100%的股权

     公司一级子公司香港华宝于 2016 年 6 月分别收购 Jackery US 70%的股权、
Jackery Cayman 70.01%的股权,并于 2018 年 9 月分别收购 Jackery US 30%的股
权、Jackery Cayman 29.99%的股权,实现了对 Jackery US、Jackery Cayman 100%
控股。收购过程如下:

     (1)收购 Jackery US 70%的股权及 Jackery Cayman 70.01%的股权

     2016 年 6 月,香港华宝与温美婵、伍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香港华宝以
100 万美元收购温美婵持有的 Jackery US 40%的股权及 Jackery Cayman 40%的股
权,以 80 万美元收购伍昱持有的 Jackery US 30%的股权及 Jackery Cayman 30.01%
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香港华宝持有 Jackery US 70%的股权,持有 Jackery
Cayman 70.01%的股权。

     (2)收购 Jackery US 及 Jackery Cayman 的剩余少数股东的股权

     2018 年 9 月,香港华宝与陈凯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香港华宝以 40.00
万美元的总体价格向陈凯华收购其持有的 Jackery US 30%的股权及 Jackery
Cayman 29.99%的股权,其中 Jackery US 因当时系亏损企业故按名义价格 1 美元
转让。本次收购完成后,香港华宝分别持有 Jackery US 及 Jackery Cayman 100%
的股权。

     (3)香港华宝注销 Jackery Cayman

     由于 Jackery Cayman 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经营,且公司未将 Jackery
Cayman 纳入未来业务规划中,基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管理的需要,公司决定将
Jackery Cayman 注销。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出具《解散证
书》,Jackery Cayman 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完成注销。

     3、收购 Generark Japan 100%的股权

     2020 年 8 月 15 日,香港华宝与纪若商事株式会社签署《关于株式会社
Housedog 之股份转让协议》,香港华宝以 150 万日元受让纪若商事株式会社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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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株式会社 Housedog 100%的股权。2020 年 11 月 27 日,株式会社 Housedog 更
名为“株式会社 Generark Energy”。本次收购完成后,香港华宝持有 Generark
Japan 100%的股权。

     4、收购 Jackery Australia 100%的股权

     2020 年 11 月,香港华宝与杨正平签署《关于 JACKERY AUSTRALIA PTY
LTD 之股份转让协议》,香港华宝以 97,517.56 美元的价格受让杨正平持有的
Jackery Australia 100%的股权,并于同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收购完成后,
香港华宝持有 Jackery Australia 100%的股权。

     5、收购 Jackery DE 100%的股权

     2022 年 3 月,根据香港华宝与 Besinge GmbH 签署的公证书,香港华宝以
2.50 万欧元受让 Besinge GmbH 持有的 Jackery DE 100%的股权。根据 2022 年 4
月商业登记处公布的公司股东名册,香港华宝系公司的唯一股东。

     (二)报告期内业务重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收购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的法律
手续。上述收购行为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从实际控制人之一
孙中伟等处收购电小二全部股权,在国内逐步打造便携储能自主品牌“电小二”;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及 2018 年 9 月从实际控制人之一温美婵等处收购 Jackery
US 及 Jackery Cayman 的全部股权,在欧美市场逐步打造便携储能自主品牌
“Jackery”。

     此外,公司为在日本市场提前布局家庭储能产品业务,于 2020 年 8 月从纪
若商事株式会社处收购了株式会社 Housedog 的全部股权,并将其名称变更为
“株式会社 Generark Energy”,拟后续在日本市场推出家庭储能产品;公司为进
一步开拓澳洲的便携储能市场,于 2020 年 11 月从杨正平处收购 Jackery Australia
的全部股权。

     公司主营业务未因上述收购发生重大变化,上述收购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在上述收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管理层经营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
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收购完成后,公司与所收购的资产整合情况良好。
除前述内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重大收购兼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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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一)上市/挂牌时间、地点

     2017 年 1 月 23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394 号),
同意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
正式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70907”,证券简称“华
宝股份”。

     (二)挂牌期间新增股东情况

     2018 年 10 月 19 日,孙中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 2.4 元/
股的价格向陈凯华转让发行人股份 10.00 万股;2018 年 10 月 22 日,孙中伟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 2.4 元/股的价格向陈凯华转让发行人股份
65.00 万股。

     (三)终止挂牌情况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9 年 2 月 2 日,全
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60 号),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2 月 13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四)挂牌期间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交易均按照全国股转系统规定和要求
进行,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因挂牌期间在信息披露
方面违法违规而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未受到证券
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招股意向书与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差异情况

     1、非财务信息披露差异的说明

     本次申报招股意向书系按照创业板相关配套的业务规则要求进行披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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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期间在全国股转系统的披露要求及披露信息涵盖期间存在不同,相
关披露内容的表述差异主要系信息披露的详尽程度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最新变
化导致,不属于信息披露差异的情况。除此之外,本招股意向书与挂牌期间的
非财务信息披露存在少量差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内容           挂牌期间披露信息                     申请文件披露信息             差异说明
           孙中伟,男,……1999 年 7 月        孙中伟先生,……2000 年 3 月至
           至 2001 年 6 月就职于长信(香       2002 年 5 月,担任长信(香港)
           港)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          有限公司销售员;2002 年 12 月至
           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     2004 年 6 月,参与筹建并担任深      修正新三
 孙中伟
           于深圳市金微科电子有限公            圳市金微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        板披露表
 简历
           司,任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理;2003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   述。
           今就职于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          参与筹建并历任深圳市万拓电子
           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
           理;                                总经理;……
           温美婵,女,1984 年 1 月出          温美婵女士,……2014 年 10 月至
           生,……2014 年 10 月至 2015        2015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     修正新三
 温美婵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华宝新能        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板披露表
 简历
           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          理;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      述。
           经理;……                          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吴世基,……2003 年 7 月至
                                               吴世基先生, ……2003 年 7 月至     修正新三
 吴世基    2013 年 10 月,就职于台湾顺达
                                               2013 年 10 月,历任顺达科技股份     板披露表
 简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
                                               有限公司资深经理、协理;……        述。
           理/厂长;……
                                         吴宗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吴宗林,男,1985 年 11 月出                                             修正新三
 吴宗林                                  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1 月出生,
           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板披露表
 简历                                    毕业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
           留权,高中学历。……                                                    述。
                                         院,大专学历。……
                                         白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白炜先生,1980 年 4 月生,中
                                         久居留权,1980 年 4 月出生,毕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业于陕西科技大学工业设计专
           本科学历。……2007 年 2 月至
                                         业,本科学历。……2007 年 11 月
           2014 年 9 月就职于深圳市创想
                                         至 2012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创想           修正新三
 白炜简    二一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担任
                                         二一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板披露表
 历        设计总监;2007 年 2 月至 2014
                                         兼设计总监;2012 年 1 月至 2014           述。
           年 9 月就职于深圳市创想二一
                                         年 11 月,自由职业;2014 年 11
           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担任设计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
           总监;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主管、设计经
           首席设计师。
                                         理、工业设计中心总监。

     除了以上差异,本次申报招股意向书与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公开披露的专
利情况存在部分差异,主要系公司主动削减充电宝的 ODM 业务规模,聚焦发展
便携储能产品的自主品牌业务,其中部分与充电宝相关的专利到期后放弃续期,
导致部分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存续有效的专利已过期失效。

     综上,公司在挂牌期间公开披露的非财务信息与本次申报招股意向书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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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存在少量差异,相关差异不属于重大披露差异。

     2、财务信息披露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在新三板挂牌,2019 年 2 月 13 日在新三板终止挂
牌,挂牌期间仅披露了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年度报告,未披露 2018 年度的
年度报告。本招股意向书及相关申请文件的报告期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与挂牌期间披露财务数据的年度不存在重叠。

     综上所述,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与本次申报招股意向书信息
披露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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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架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3 家一级子公司、8 家二级子公司,一
级子公司包括:香港华宝、电小二、华宝储能;由香港华宝控制的 8 家二级子
公司包括:Jackery US、Jackery Japan、Generark US、Generark Japan、Jackery
Australia、Jackery UK、Jackery Korea、Jackery DE。公司的一级、二级子公司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1、电小二

 公司名称                      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306677C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繁路 110 号嘉安达大厦 1907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主要负责发行人“电小二”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
 务的关系                      套产品在国内的线上与线下销售。
 员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电小二聘用员工 51 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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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3,860.06           631.02             -887.19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2、香港华宝

 公司名称                        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2291721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30 日
 已发行股本                      1,010,000 股普通股
                                 Unit08, 15/F, Witty Commercial Building, 1A-1L Tung
 注册地址
                                 Choi Street, Kowloon,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主要负责发行人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品在海外的销
 务的关系                        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华宝聘用员工 2 人,此外
 员工情况                        华宝新能母公司中主要负责香港华宝相关业务的员工 4
                                 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56,003.06            3,194.24           1,735.17
注:1、香港华宝系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出口外销平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仅在境外
招聘 2 名员工,在境外无实际经营地址;
2、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3、华宝储能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华宝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KWB90Y
 成立时间                        2021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横朗社区金鑫城工业区 1 号 3 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2021 年 1 月成立,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务的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宝储能尚未开展实际业
 员工情况
                                 务,未聘用员工。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502.58            502.58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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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1、Jackery US

     Jackery US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
 英文名称                        Jackery Inc.
 公司注册号                      5218679
 成立时间                        2012 年 9 月 27 日
 已发行股份                      4,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0.00001 美元)
                                 3500 South Dupont Highway, City of Dover, County of
 注册地址
                                 Kent, DE, 19901
 主要经营地址                    48531 Warm Springs Blvd 408 Fremont, CA 94539-7793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主要负责发行人“Jackery”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
 务的关系                        套产品在欧美市场的销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Jackery US 聘用员工 10 人,
 员工情况                        此外华宝新能母公司中主要负责 Jackery US 相关业务的
                                 员工 82 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55,534.47          4,039.89            1,739.04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2、Jackery Japan

     Jackery Japan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日本杰克瑞公司
 日本商号                        株式会社 Jackery Japan
 公司注册号                      0110-01-130062
 成立时间                        2019 年 9 月 20 日
 已发行股本                      500 股
 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地址          1-11-2 I/O Shimbashi, Shimbashi, Minato-ku, Tokyo, Japan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主要负责发行人“Jackery”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
 务的关系                        套产品在日本市场的销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Jackery Japan 聘用员工 12
 员工情况                        人,此外华宝新能母公司中主要负责 Jackery Japan 相关
                                 业务的员工 45 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1-1-5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14,382.40               699.39              367.6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3、Generark US

     Generark US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美国杰诺维斯公司
 英文名称                        Geneverse Energy Inc.
 公司注册号                      3066518
 成立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
 已发行股本                      5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美元)
 注册地址                        48531 Warm Springs Blvd, suite 413, Fremont, CA, 94539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主要负责发行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品在欧美市场的销
 务的关系                        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Generark US 聘用员工 6 人,
 员工情况                        此外华宝新能母公司中主要负责 Generark US 相关业务
                                 的员工 13 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6,486.90           -1,123.45           -1,646.98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4、Generark Japan

     Generark Japan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日本杰诺维斯公司
 日本商号                        株式会社 Geneverse Energy
 公司注册号                      0104-01-131648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19 日
 已发行股本                      10 股
                                 3-7-11 Tokan Grand Castle #301, Higashi-Ikebukuro,
 注册地址
                                 Toshima-ku, Tokyo, Japan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务的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Generark Japan 尚未开展实际
 员工情况
                                 业务,未聘用员工。




                                            1-1-5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6.05                 -41.56            -40.22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5、Jackery Australia

     Jackery Australia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杰克瑞澳大利亚公司
 英文名称                        Jackery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注册号                      626066902
 成立时间                        2018 年 5 月 9 日
 已发行股本                      10,000 股普通股
 主要经营地址                    23 Bethell Avenue, Parkdale VIC 3195
 注册地址                        39 Antibes Street, Parkdale VIC 3195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主要负责发行人“Jackery”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
 务的关系                        套产品在澳洲市场的销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Jackery Australia 暂未开展实
 员工情况
                                 际业务,未聘用员工。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58.12                    53.57            -0.84
注:1、Jackery Australia 系发行人在澳洲市场的销售平台,未租赁具体经营场所;
2、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6、Jackery UK

     Jackery UK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杰克瑞英国公司
 英文名称                        Jackery UK Ltd
 公司注册号                      13075001
 成立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已发行股份                      100 股普通股
                                 Suite B Fairgate House, 205 Kings Road Tyseley
 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地址
                                 Birmingham B11 2AA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务的关系


                                          1-1-5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Jackery UK 尚未开展实际业
 员工情况
                                 务,未聘用员工。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8.28              -14.76              -15.3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7、Jackery Korea

     Jackery Korea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韩国杰克瑞公司
 英文名称                        Jackery Korea Co., Ltd
 公司注册号                      110111-8211982
 成立时间                        2022 年 2 月 24 日
 已发行股份                      2,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5,000 韩元)
                                 首尔特别市江南区德黑兰路 109, 9 层(驿三洞,江南第
 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地址
                                 一大厦)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务的关系
 员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Jackery Korea 尚未成立。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8、Jackery DE

     Jackery DE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德国杰克瑞科技公司
 英文名称                        Jackery Technology GmbH
 公司注册号                      HRB 15722
 成立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
 股本总额                        25,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欧元)
 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地址          Kurmainzer Strae 96, 61440 Oberursel (Taunus)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香港华宝控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务的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Jackery DE 尚未开展实际业
 员工情况
                                 务,未聘用员工。

                                         1-1-5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               --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三)报告期内曾控股或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Jackery Cayman

     Jackery Cayman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开曼群岛杰克瑞公司
 英文名称                        Jackery Inc.
 公司注册号                      MC-285548
 法定股本                        50,000,000 股,每股 0.001 美元
 已发行股本                      10,001,000 股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26 日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注册地址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由于 Jackery Cayman 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经营,且公司未将 Jackery
Cayman 纳入未来业务规划中,基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管理的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正式将 Jackery Cayman 注销,注销前无未清偿的负债,清算资产由其唯
一股东香港华宝完全承接。根据境外律师事务所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Jackery Cayman 在存续期间不存在诉讼案件。报告期
内,Jackery Cayman 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销期间相
关资产处置合法合规。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钜宝信泰直接持有公司 43.0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钜宝信泰的基本
情况如下:



                                          1-1-5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D5G1D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中伟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锦华发工业园 3 栋硅谷
 注册地址
                                  大院 T1 栋 705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咨询(不含期货、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
 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
                                  项目除外)
 主要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系股东间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
 的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1,592.46               1,592.46          -23.12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计。

     钜宝信泰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中伟                          700.00                          70.00
      2                 温美婵                          300.00                          30.00
                合 计                                  1,000.00                     100.00

     2、实际控制人

     孙中伟直接持有公司24.53%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嘉美盛间接持有公司
33.18%的股份;温美婵直接持有公司7.87%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嘉美盛、
嘉美惠、成千亿间接持有公司23.48%的股份,孙中伟、温美婵夫妇合计直接及
间接持有公司89.06%的股份;孙中伟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温美婵担任发行人的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对发行人重大事项决策能够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孙
中伟、温美婵夫妇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的基本情况如下:

     孙中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7030419780318****,身份证住址为深圳市福田区****;

     温美婵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6010219840116****,身份证住址为深圳市罗湖区****。

                                           1-1-6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及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
美婵外,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有嘉美盛、嘉美惠。

       1、嘉美盛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美盛直接持有公司 11.76%的股份,其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923573U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15 日
 认缴出资额            31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            31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中伟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
 注册地址
                       七 5 层北侧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
 经营范围
                       措施)

       嘉美盛的合伙人出资构成如下:
          合伙人                   在公司担任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资金来源
            姓名                       职务                     (万元)       (%)
   1      孙中伟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       自有资金        80.73       26.04
                                  副董事长、副总
   2      温美婵    有限合伙人                       自有资金       141.93       45.78
                                      经理
   3        孙刚    有限合伙人 董事、财务总监        自有资金        25.83        8.33
   4        白炜    有限合伙人      总监级骨干       自有资金         7.47        2.41
   5      罗湘文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7.07        2.28
   6      周传人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自有资金         6.64        2.14
   7      任桂芳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6.11        1.97



                                            1-1-6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伙人                   在公司担任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资金来源
            姓名                       职务                       (万元)       (%)
   8      王秋蓉     有限合伙人     董事会秘书         自有资金         5.90        1.90
   9      钟志源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自有资金         5.90        1.90
  10      贺楚琪     有限合伙人     总监级骨干         自有资金         5.17        1.67
  11      褚艳秋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3.30        1.06
  12      吴宗林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3.01        0.97
  13        莫容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2.07        0.67
                                  监事会主席、经
  14        楚婷     有限合伙人                        自有资金         1.92        0.62
                                    理级骨干
  15      刘燕群     有限合伙人     主管级骨干         自有资金         1.55        0.50
  16      高明智     有限合伙人     主管级骨干         自有资金         1.03        0.33
  17      李志超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1.03        0.33
  18      肖丽娇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0.89        0.29
  19        肖卫     有限合伙人     总监级骨干         自有资金         0.89        0.29
  20      黄奕霖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0.74        0.24
  21      李桂伟     有限合伙人     主管级骨干         自有资金         0.52        0.17
  22      雷维民     有限合伙人       骨干员工         自有资金         0.31        0.10
              合计                        -               -           310.00      100.00
注:吴俊纬、周志捷于 2021 年 6 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段启焕、冯经春于 2021 年 8 月
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苏慧叉于 2021 年 12 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洪世鹏、黄俊云
于 2022 年 4 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彭德晓于 2022 年 6 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相关
离职人员的财产份额已根据份额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由温美婵进行回购。

       2、嘉美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美惠直接持有公司 7.84%的股份,其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嘉美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0B1C5T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3 日
 认缴出资额            2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            2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温美婵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企业地址
                       A309-A-B23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


                                              1-1-6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嘉美惠的合伙人出资构成如下: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资金来源
            姓名                                                      (万元)      (%)
                                    副董事长、副总经
   1      温美婵       普通合伙人                        自有资金        122.00       61.00
                                          理
   2      吴世基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自有资金         75.00       37.50
   3      任桂芳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3.00        1.50
               合计                        -                 -           200.00      100.00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71,458,334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4,541,666 股,对应股份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56%,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
构预计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钜宝信泰              3,074.38         43.02       3,074.38       32.02
   2                  孙中伟             1,753.13         24.53       1,753.13       18.26
   3                  嘉美盛               840.00         11.76         840.00        8.75
   4                  温美婵               562.50          7.87         562.50        5.86
   5                  嘉美惠               560.00          7.84         560.00        5.83
   6                  陈凯华               210.00          2.94         210.00        2.19
   7                  成千亿               145.83          2.04         145.83        1.52
   8       公司新股预计发行数量                   -              -    2,454.17       25.56
                       合计              7,145.83        100.00       9,6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钜宝信泰                           3,074.38                       43.02
   2                  孙中伟                          1,753.13                       24.53
   3                  嘉美盛                            840.00                       11.76
   4                  温美婵                            562.50                        7.87



                                         1-1-6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                    嘉美惠                                560.00                           7.84
     6                    陈凯华                                210.00                           2.94
     7                    成千亿                                145.83                           2.04
                           合计                               7,145.83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         孙中伟                     1,753.13               24.53              董事长
     2         温美婵                      562.50                 7.87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         陈凯华                      210.00                 2.94               无
                   合计                   2,525.63               35.34                -

         (四)最近一年内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1、2020 年 10 月,发行人增资并引入新增外部股东

         2020 年,受益于便携储能产品的蓬勃发展,公司的经营规模处于快速增长
阶段,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促进产能扩张与产线升级并缓解快速增长
对运营资金的补充需求,公司在 2020 年 10 月进行了股权融资。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与成千亿签署了《增资协议》,拟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 729,167.00 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35,729,167 元;成千亿以 35,000,000 元认购
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729,167.00 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成千亿增资价格综合参考了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经营业绩的增长、
成长性及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后最终确定。具体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增资价格        增资总额       身份特征     取得股份时间
号
 1        成千亿          72.9167 万元    48 元/股    3,500 万元     财务投资者       2020 年 10 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成千亿直接持有公司 2.04%的股份,其基本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成千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EK8N0K



                                                 1-1-6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0 日
 认缴出资额            3,5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            3,5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罗予含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华社区北斗路 10 号文锦市场综合楼二层
 企业地址
                       11 号 0514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
 经营范围
                       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成千亿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资金来源
            名称                                                  (万元) (%)
   1        罗予含    普通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50.00        7.14
                                    副董事长、副总经
   2        温美婵    有限合伙人                       自有资金      700.00       20.00
                                          理
   3        孙慕华    有限合伙人          外部监事     自有资金      650.00       18.57
   4        黄新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500.00       14.29
   5        于清教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300.00        8.57
   6        郑楚锋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00.00        5.71
   7        刘陵刚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00.00        5.71
   8        王艳玲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00.00        5.71
   9        黄浩聪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0       刘瑾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1       丁爱军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2       杨权山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3       周军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合计                            -          -        3,5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温
美婵系成千亿的有限合伙人,主要系由于成千亿的实际出资人赫连建慧在份额
还原过程中因担心份额还原对其个人的影响,经协商后决定退出对成千亿的投
资,温美婵向对应出资人认购相关份额,并成为成千亿有限合伙人;为进一步
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1 年 3 月聘请成千亿的有限合伙人孙慕华担
任公司外部监事;公司独立董事吴辉持有成千亿合伙人于清教控制的北京海融
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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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情况外,成千亿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成千亿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
人员均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2、2020 年 12 月,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通过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嘉美盛普通合伙人孙中伟向本次股权激励员工转让嘉美盛的
财产份额,本次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激励员工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之“(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之“1、嘉美盛”。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通过本次股权激励取得公司间接股权并继续持
股的新增间接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任的职          取得嘉美盛财产 对应公司间接股 占公司间接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资金来源
                         务                  份额(万份) 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孙刚      董事、财务总监 自有资金          25.83          70.00       0.98%
 2     周传人           副总经理    自有资金         6.64          18.00       0.25%
 3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自有资金         5.90          16.00       0.22%
 4     钟志源           副总经理    自有资金         5.90          16.00       0.22%
 5     肖丽娇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0.89           2.40       0.03%
 6       肖卫          总监级骨干   自有资金         0.89           2.40       0.03%
 7     黄奕霖          主管级骨干   自有资金         0.74           2.00       0.03%
                合计                   -            46.80         126.80       1.77%
注:上表中各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已考虑了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又实施了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增加的情况。

     通过本次股权激励成为公司新增间接股东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均具备法律、
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新增间接股东认购公司间接股份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
金,所持股份不存在代持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中部分新增间接股东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上述新增间接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均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
输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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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股东姓名/
 序号                                            关系
            名称
           孙中伟
  1                    孙中伟、温美婵系夫妻,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温美婵
           孙中伟
                       孙中伟持有钜宝信泰 70%的股权,温美婵持有钜宝信泰 30%的股
  2        温美婵
                       权。
          钜宝信泰
           孙中伟      (1)孙中伟系嘉美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嘉美
                       盛 26.04%的财产份额;
  3        温美婵      (2)温美婵为持有嘉美盛 45.78%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
                       (3)嘉美盛的有限合伙人吴宗林系温美婵的表弟;
           嘉美盛
                       (4)嘉美盛的有限合伙人褚艳秋系孙中伟的表妹。
           温美婵      温美婵系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嘉美惠
  4
           嘉美惠      61%的财产份额。

                       (1)持有钜宝信泰 70%股权的股东孙中伟系嘉美盛的执行事务合
          钜宝信泰
                       伙人,且为持有嘉美盛 26.04%财产份额的普通合伙人;
                       (2)持有钜宝信泰 30%股权的股东温美婵系持有嘉美盛 45.78%
  5        嘉美盛      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亦系持有嘉美惠 61%的财产份额的普通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3)持有嘉美盛 1.97%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任桂芳系嘉美惠的
           嘉美惠
                       有限合伙人,持有嘉美惠 1.5%的财产份额;
           温美婵
  6                    温美婵为持有成千亿 20%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
           成千亿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六)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代持情况。
此外,公司股东嘉美惠、成千亿的合伙人曾存在份额代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
下:

       1、嘉美惠代持的形成、演变及解除过程

      (1)代持的形成及演变过程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指定吴世基、任桂芳、褚艳秋出资设立嘉美惠,
设立时注册资本 175 万元;2019 年 12 月 18 日,嘉美惠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
嘉美惠的认缴出资额从 175.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新增的认缴出资由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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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实施后,嘉美惠各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情况如下表所
示: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吴世基                                   150.00                              75.00
       任桂芳                                     25.00                             12.50
       褚艳秋                                     25.00                             12.50
        合计                                    200.00                             100.00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股东嘉美盛与嘉美惠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嘉美盛将其所持公司 2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按 1 元/股的价格
转让给嘉美惠。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吴世基、任桂芳、褚艳秋的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吴世基                                     150.00                              6.00
       任桂芳                                      25.00                              1.00
       褚艳秋                                      25.00                              1.00
        合计                                      200.00                              8.00
注: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股份总额为 2,500 万股。
     在设立嘉美惠平台并实施股权激励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预留部分股份用
于对未来新引进的外部高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故委托吴世基等人代持部分嘉
美惠份额。嘉美惠平台设立时,温美婵委托吴世基、任桂芳、褚艳秋代持嘉美
惠财产份额的情况如下:
                                  代持嘉美惠份额 间接代持公司股份          间接代持公司股
     委托人            代持人
                                      (万份)     数量(万股)              份比例(%)
                       吴世基               75.00                  75.00              3.00
     温美婵            任桂芳               22.00                  22.00              0.88
                       褚艳秋               25.00                  25.00              1.00
                合计                       122.00                 122.00              4.88

     上述代持结构形成后,嘉美惠各名义合伙人持有的名义财产份额及占比,
实际出资人实际持有的财产份额及占比未再发生变动。

     (2)代持的解除过程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各方协商一致,温美婵按各代持人出资原价收回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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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份额,并收回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解除上述代持情况。同日,
嘉美惠就本次代持还原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经上述委托人及代持人书面确认,
各方在本次代持形成及解除的过程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上述代持解除后,嘉美惠各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资金来源
                                                                        (万元) (%)
                                      副董事长、副总经
  1       温美婵        普通合伙人                        自有资金           122.00       61.00
                                            理
  2       吴世基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自有资金            75.00       37.50
  3       任桂芳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3.00        1.50
               合计                           -               -              200.00      100.00

      2、成千亿代持的形成、演变及解除过程

      (1)代持的形成及演变过程

      2020 年 10 月 19 日,罗予含、陈思佳、孙慕华等 10 人签署《合伙协议》,
约定共同出资成立成千亿,设立时注册资本 3,500 万元,各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
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份额占比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财产份额(万元)
                                                                                 (%)
      1         罗予含               普通合伙人                    200.00                 5.71
      2         陈思佳               有限合伙人                   1,300.00               37.14
      3         孙慕华               有限合伙人                    600.00                17.14
      4            黄新              有限合伙人                    500.00                14.29
      5         于清教               有限合伙人                    300.00                 8.57
      6         郑楚锋               有限合伙人                    200.00                 5.71
      7         黄浩聪               有限合伙人                    100.00                 2.86
      8            刘瑾              有限合伙人                    100.00                 2.86
      9         丁爱军               有限合伙人                    100.00                 2.86
   10                                                              100.00                 2.86
                      [注]
               王艳春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500.00              100.00
注:王艳春因个人原因未实际缴纳出资,并将其所持份额转让给罗予含、孙慕华,罗予含、
孙慕华实际缴纳出资分别 250 万元、650 万元,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完成。

      2020 年 10 月 23 日,成千亿向公司支付全部增资款合计 3,500 万元,其中
72.916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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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合伙人中,陈思佳系名义合伙人,其所持份额系为他人代持,其主要
原因系:在合伙人人员名单及财产份额未完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为尽早设立
成千亿并完成对公司的增资,约定先由陈思佳作为名义合伙人先完成合伙企业
设立,并尽快完成对公司的增资,此外部分实际出资人因担心相关公开信息披
露对其个人生活产生不便而不愿意直接显名。

       在成千亿设立过程中,陈思佳为 5 名自然人合计代持成千亿 37.14%的财产
份额,份额代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代持份额占比
  序号       名义合伙人         实际出资人             代持份额(万元)
                                                                                 (%)
    1                            赫连建慧                        700.00                  20.00
    2                                刘陵刚                      200.00                   5.71
    3          陈思佳                王艳玲                      200.00                   5.71
    4                                 周军                       100.00                   2.86
    5                                杨权山                      100.00                   2.86
                      合计                                      1,300.00                 37.14

       上述代持结构形成后,成千亿各名义合伙人持有的名义财产份额及占比,
实际出资人实际持有的财产份额及占比未再发生变动。

       (2)代持的解除过程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成千亿的上述名义合伙人与实际出资人沟通协商,同
意尽快完成成千亿代持份额还原。其中,赫连建慧因个人原因决定在本次代持
还原过程中直接退出对成千亿的投资,经赫连建慧与温美婵协商一致,温美婵
按赫连建慧的实际出资原价回购其实际持有的全部成千亿出资股份;此外,陈
思佳以 1 元的名义价格将其代持的成千亿财产份额分别转让至各实际出资人。
经上述名义合伙人及实际出资人书面确认,各方在本次代持形成及解除的过程
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2021 年 3 月 25 日,成千亿就本次代持还原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上述代持解
除后,成千亿各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资金来源
                                                                           (万元) (%)
   1       罗予含       普通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50.00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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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资金来源
                                                                 (万元) (%)
   2       温美婵     有限合伙人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自有资金       700.00        20.00
   3       孙慕华     有限合伙人      外部监事        自有资金     650.00        18.57
   4        黄新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500.00        14.29
   5       于清教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300.00         8.57
   6       郑楚锋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00.00         5.71
   7       刘陵刚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00.00         5.71
   8       王艳玲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200.00         5.71
   9       黄浩聪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0        刘瑾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1       丁爱军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2        周军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13       杨权山     有限合伙人          --          自有资金     100.00         2.86
               合计                       --             --       3,500.00      100.0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情形。上述嘉美惠、
成千亿的份额代持解除后,公司现有股东中已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美惠、成千亿
的合伙人持有财产份额的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涉及份额代持的各方均不存在
任何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现有股东中已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代持的
形成、演变及解除的过程中,均不存在不适格担任股东的个人或单位持有或委
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
不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七)发行人股东人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存在 7 名直接股东,其中 3 名自然人股东
及 4 名机构股东。钜宝信泰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持股 100%的有
限责任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持股平台;嘉美盛、嘉美惠、成千亿股东性质均为
合伙企业,嘉美盛、嘉美惠系员工持股平台,成千亿为公司外部财务投资者,
出资均其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投入,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资金设立的情形,亦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不属于私募基金或基金管
理人。上述机构股东均不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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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穿透计算股东人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人数是   计算人数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类型                                    备注
                                     否穿透计算   (人)
                                                             系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
                                                             美婵分别持股 70%、30%
  1       钜宝信泰        有限公司      是           0         的有限公司,剔除孙中
                                                             伟、温美婵等重复计算人
                                                                     数后 0 人
  2        孙中伟          自然人       否           1                  --
                                                             系员工持股平台,且符合
  3        嘉美盛         合伙企业      否           1
                                                                 “闭环原则”
  4        温美婵          自然人       否           1                  --
                                                             系员工持股平台,且符合
  5        嘉美惠         合伙企业      否           1
                                                                 “闭环原则”
  6        陈凯华          自然人       否           1                  --
                                                             系外部投资者,其中合伙
  7        成千亿         合伙企业      是          12       人 13 人,剔除温美婵等重
                                                                 复计算人数后 12 人
         股东人数合计(剔除重复计算)               17                  --

      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嘉美盛与嘉美惠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
份,且锁定期不少于 36 个月;发行人上市前及上市后的锁定期内,员工所持相
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
锁定期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发行
人员工持股平台符合“闭环原则”。

      综上所述,公司股东完全穿透至自然人后的人数为 17 人,穿透后股东人数
未超过 200 人,不存在需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
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
定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
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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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担任的董
    序号       姓名                                提名人     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
                              事职务
     1        孙中伟           董事长          钜宝信泰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2        温美婵           副董事长        钜宝信泰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3        吴世基            董事               嘉美惠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4         孙刚             董事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5         李斐            独立董事            孙中伟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6         牛强            独立董事            孙中伟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7         吴辉            独立董事            孙中伟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1、孙中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3 月出生,现年 44
岁,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工艺与制品专业,大专学历。2000 年 3 月
至 2002 年 5 月,担任长信(香港)有限公司销售员;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参与筹建并担任深圳市金微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参与筹建并历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9 月
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温美婵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1 月出生,现年 38
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大专学历。2003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
担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
任深圳市便利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
深圳市库比蒂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爱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
担任深圳市电掌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
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美国特拉华州杰克瑞公司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开曼群
岛杰克瑞公司董事;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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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1 月至今,担
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吴世基先生,中国台湾籍,拥有中国台湾地区永久居留权,1963 年 8 月
出生,现年 59 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 8 月
至 1992 年 6 月,担任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电子研发工程师;1992
年 2 月至 1992 年 6 月,担任科际器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4 月,担任普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研发工程师;
1994 年 4 月至 1996 年 9 月,担任升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3 月,担任德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处处长;2000 年 3 月至 2000 年 11
月,担任飞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案经理;2000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0 月,
担任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处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1 月,担任茂
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处副总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03 年 5 月,担任倍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历任顺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资深经理、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
限公司顾问;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台湾敬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孙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3 月出生,现年 41
岁,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2004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历任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及大连分所审计部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亿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
任深圳日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
任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
担任深圳卓易智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
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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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李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1 月出生,现年 51
岁,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担任山东省地矿局实业总公司会计师;1997 年 12
月至 2001 年 3 月,担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
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会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
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福盛高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伊戈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担任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及财务总监;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助理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朗驰欣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牛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5 月出生,现年 54
岁,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专业及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职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副庭
长;2006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 1 月
至 2015 年 4 月,担任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北
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吴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2 月出生,现年 37
岁,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投资部总经理、汽车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研究总监;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
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北京海融惠
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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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伊维碳科重庆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监事职务         提名人       本届监事会任职期限
                                               职工代表大
   1        楚婷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会选举产生
   2       吴宗林                监事              钜宝信泰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1 月
   3       孙慕华              外部监事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2023 年 11 月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1、楚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6 月出生,现年 35
岁,毕业于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
担任香港捷佳电子有限公司外贸销售;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
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
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知识产权负责人;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
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知识产权负责人;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 年 11 月至今,
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 年 2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2、吴宗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1 月出生,现年
36 岁,毕业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历
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工程主管;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
担任深圳市爱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深圳
市爱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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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掌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便
利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华
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广东
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深
圳市便利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深圳
市库比蒂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9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部副经理;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孙慕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7 月出生,现年 40
岁,毕业于山东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专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担任山东省信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床品部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自由职业;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瑟斯小颜美容有限公
司监事;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深圳华惠圣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高管职务
   1              温美婵                           副总经理
   2              吴世基                            总经理
   3              周传人                           副总经理
   4              钟志源                           副总经理
   5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6               孙刚                            财务总监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温美婵女士,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的相关内容。

       2、吴世基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的相关内容。

       3、周传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5 月出生,现年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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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日语专业,本科学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担
任 GMO Click 证券公司账户管理专员;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日本百
基株式会社市场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自由职业;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欧信宝科技有限公司日本电商运营;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深圳市启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本运营主管;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求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 年 2 月至
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本销售业务负责人;2020 年 11 月至
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钟志源先生,中国台湾籍,拥有中国台湾地区永久居留权,1964 年 7 月
出生,现年 58 岁,毕业于国立台湾海洋大学电子专业,本科学历。1990 年 1 月
至 1991 年 5 月,担任 CLEVO Corp.工程师;1991 年 5 月至 1996 年 1 月,担任
台湾德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副总裁助理;1996 年 1 月至 2000 年 11 月,担
任台湾亚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担任博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参与筹建并担任统
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0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百慕达商泰
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资深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自由职业;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
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王秋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0 月出生,现年
41 岁,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10
月,担任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4 月,担
任深圳市鑫麒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2 月,担任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
自由职业;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金宏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部长;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第一环保(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寻米农业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寻米农业发展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小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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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6、孙刚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四)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                     孙中伟                       董事长
   2                     吴世基                     董事、总经理
   3                     钟志源                       副总经理
   4                      白炜                    工业设计中心总监

       上述各位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孙中伟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2、吴世基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3、钟志源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

       4、白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4 月出生,现年 42
岁,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1 月,
担任深圳市蓝鲸工业产品造型开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师;2007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
担任深圳市创想二一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自由职业;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
有限公司设计主管,2016 年 9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
计主管、设计经理、工业设计中心总监。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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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行人处        任职/      任职/兼职单位     任职/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       的主营业务    兼职职务
                                            系股东间接持股
                                                           执行董事、总
  1                             钜宝信泰    平台,无实际业                 公司控股股东
                                                                 经理
                                                务经营
       孙中伟     董事长
                                              系员工持股平
                                                           执行事务合伙   公司持股 5%以
  2                              嘉美盛     台,无实际业务
                                                                   人       上的股东
                                                  经营
                                              系员工持股平
                副董事长、                                 执行事务合伙   公司持股 5%以
  3    温美婵                    嘉美惠     台,无实际业务
                  副总经理                                         人       上的股东
                                                  经营
                               深圳市朗驰   提供智能工业设
  4                            欣创科技股       备及解决       独立董事         -
                               份有限公司         方案
        李斐     独立董事
                               深圳市仙迪   自主品牌化妆品
  5                            化妆品股份   的研发、生产及 助理总经理           -
                                 有限公司         销售
                               北京伊维规   工程和技术开发                公司独立董事担
                                                             执行董事、
  6                            划设计研究   设计咨询服务及                任董事、高管的
                                                                 经理
                               院有限公司       市场调查                    其他企业
                               北京伊维碳                                 公司独立董事担
                                            企业管理咨询及
  7                            科管理咨询                    副总经理     任高管的其他企
                                                市场调查
                                 有限公司                                       业
                               北京海融惠
  8                            达网络科技   技术开发及服务     监事             -
        吴辉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海融惠达
                               (青岛)网
  9                                         技术开发及服务     监事             -
                               络科技有限
                                   公司
                               伊维碳科重
                               庆大数据研   工程造价咨询与
 10                                                            监事             -
                               究院有限公   技术开发及服务
                                   司
                                 北京浩天
                                            司法及法律顾问
 11     牛强     独立董事      (深圳)律                      律师             -
                                              等相关业务
                                 师事务所
                               深圳华惠圣                               公司监事控制并
                                            报告期内无实际 执行董事、总
 12    孙慕华    外部监事      泰商贸有限                               担任董事高管的
                                                业务经营       经理
                                 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之间的亲属关系如下:

      1、公司董事长孙中伟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系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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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与公司监事吴宗林系表姐弟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
在其他的亲属关系。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
署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除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除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外的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上
述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上述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
签订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协议。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两年变
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董事会成员                      说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孙中伟、温美婵、吴世
                                                                     -
   2020 年 11 月 16 日           基、周永力、任桂芳
                               孙中伟、温美婵、吴世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基、任桂芳、李斐、牛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2020 年 12 月 19 日
                                     强、吴辉           举并聘任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2020 年 11 月 29 日,任桂芳向董
                           孙中伟、温美婵、吴世       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2020 年
 2020 年 12 月 20 日至
                           基、孙刚、李斐、牛强、     1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
          今
                                   吴辉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聘任
                                                               孙刚为新任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监事会成员                      说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褚艳秋、吴宗林、黄少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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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监事会成员                      说明
   2020 年 10 月 25 日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褚艳秋、吴宗林、楚婷
  2020 年 11 月 16 日                                 举并聘任楚婷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楚婷、褚艳秋、吴宗林
    2021 年 3 月 7 日                                 举并聘任褚艳秋、吴宗林为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1 年 2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褚艳
                                                      秋辞去监事职务,并提名孙慕华担
 2021 年 3 月 8 日至今         楚婷、吴宗林、孙慕华    任监事;2021 年 3 月 8 日,发行
                                                      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孙慕华为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                      说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吴世基、温美婵、任桂芳                     -
   2020 年 8 月 13 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
  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吴世基、温美婵、王秋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聘任
   2020 年 11 月 19 日             蓉、任桂芳
                                                             王秋蓉为董事会秘书
                             吴世基、温美婵、周传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人、钟志源、王秋蓉、任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
   2020 年 12 月 4 日
                                     桂芳                      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 11 月 29 日,任桂芳向董事
                             吴世基、温美婵、周传     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但仍在
   2020 年 12 月 5 日
                           人、钟志源、王秋蓉、孙       公司担任职务;2020 年 12 月 5
          至今
                                     刚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聘任孙刚为新任财务总监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董事会
内增设独立董事席位,并通过外部聘请专业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内部
提拔副总经理等方式增强公司管理水平,上述人员调整系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而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公
司少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董事会换届选举等正常原因离任,属
于正常人事变动情况,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变动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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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说明
                          孙中伟、吴世基、钟志源、白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                                                     -
                                      炜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孙中伟、温美婵系夫妻关系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比例
                                                                (万股)
                                                     直接持股    1,753.13         24.53%
   1      孙中伟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股    2,370.82         33.18%
                                                     直接持股      562.50          7.87%
   2      温美婵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1,677.66         23.48%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3      吴世基                                     间接持股      210.00          2.94%
                              员
   4       孙刚            董事、财务总监            间接持股       70.00          0.98%
   5       楚婷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间接持股        5.20          0.07%
   6      吴宗林                  监事               间接持股        8.15          0.11%
   7      孙慕华                外部监事             间接持股       27.08          0.38%
   8      周传人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18.00          0.25%

   9      钟志源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股       16.00          0.22%

  10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间接持股       16.00          0.22%
  11       白炜             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股       20.24          0.28%

       (二)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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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等股权限制的情形。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
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不存在与公司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除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在发行人处     对外投资企业                    持股    被投资企业与发
序号     姓名                                     (万股或万
                   任职情况         名称                        比例    行人的持股关系
                                                    元)
                                                                     直接持有发行人
  1                               钜宝信泰             700.00 70.00%
                                                                       43.02%股份
                 董事长、
                                                                     直接持有发行人
  2     孙中伟   核心技术人        嘉美盛               80.73 26.04%
                                                                       11.76%股份
                     员
                               深圳市海斯比海洋
  3                                                    163.51   2.30%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发行人
  4                               钜宝信泰             300.00 30.00%
                                                                       43.02%股份
                                                                     直接持有发行人
  5                                嘉美盛              141.93 45.78%
                 副董事长、                                            11.76%股份
        温美婵
                 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发行人
  6                                嘉美惠              122.00 61.00%
                                                                        7.84%股份
                                                                     直接持有发行人
  7                                成千亿              200.00 20.00%
                                                                        2.04%股份
                 董事、总经
                                                                        直接持有发行人
  8     吴世基   理、核心技        嘉美惠               75.00 37.50%
                                                                          7.84%股份
                   术人员
                                                                        直接持有发行人
  9                                 嘉美盛              25.83   8.33%
                 董事、财务                                               11.76%股份
         孙刚
                   总监     深圳卓易智信管理
  10                                                    10.00 100.00%         --
                                咨询有限公司
                            新余飞年达投资管
  11                                                     4.23 42.26%          --
                                理有限公司
         李斐    独立董事
                            深圳市仙迪化妆品
  12                                                    55.26   0.65%         --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伊维规划设计
  13                                                     5.00   5.00%         --
                              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宇博立方咨询
  14     吴辉    独立董事                                1.50 50.00%          --
                                  有限公司
                            北京海融惠达网络
  15                                                    10.00   1.00%         --
                                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
                                                                        直接持有发行人
  16     楚婷    席、职工监         嘉美盛               1.92   0.62%
                                                                          11.76%股份
                     事
  17    吴宗林      监事           嘉美盛                3.01   0.97% 直接持有发行人

                                         1-1-8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资额
                 在发行人处     对外投资企业                    持股    被投资企业与发
序号     姓名                                     (万股或万
                   任职情况         名称                        比例    行人的持股关系
                                                    元)
                                                                         11.76%股份
                                                                        直接持有发行人
  18                               成千亿              650.00 18.57%
                                                                          2.04%股份
        孙慕华    外部监事
                               深圳华惠圣泰商贸
  19                                                    50.00 100.00%         --
                                 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持有发行人
  20    周传人    副总经理         嘉美盛                6.64   2.14%
                                                                          11.76%股份
                 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发行人
  21    钟志源   核心技术人        嘉美盛                5.90   1.90%
                                                                          11.76%股份
                     员
                                                                      直接持有发行人
  22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嘉美盛                5.90   1.90%
                                                                        11.76%股份
                 核心技术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23     白炜                      嘉美盛                7.47   2.41%
                     员                                                 11.76%股份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
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均未与发行人业务产生利益冲突。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除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薪酬主要由月度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月度薪酬按岗
位、职级、工作完成情况及工龄等确定,年度绩效薪酬按公司财务年度经济效
益实现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
公司外部监事除领取外部监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经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外部监事津贴为 6 万元/年。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
究、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
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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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及其
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薪酬总额                        1,427.75             1,520.35                   356.55
        利润总额                    31,505.46               27,673.06                 3,805.67
          占比                            4.53%                5.49%                    9.37%

       (三)最近一年薪酬具体情况

       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1 年度在担任上述
职务期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2021 年度薪
序号     姓名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计入薪酬的月份
                                                       酬(万元)
  1     孙中伟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338.00       2021 年 1 月~12 月
  2     温美婵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97.31       2021 年 1 月~12 月
  3     吴世基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56.61       2021 年 1 月~12 月
  4      孙刚            董事、财务总监                     155.00       2021 年 1 月~12 月
  5      李斐                  独立董事                       6.00       2021 年 1 月~12 月
  6      牛强                  独立董事                       6.00       2021 年 1 月~12 月
  7      吴辉                  独立董事                       6.00       2021 年 1 月~12 月
  8      楚婷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44.26       2021 年 1 月~12 月
  9     吴宗林                   监事                        40.38       2021 年 1 月~12 月
 10     孙慕华                 外部监事                       5.00       2021 年 3 月~12 月
 11     周传人                 副总经理                     234.62       2021 年 1 月~12 月
 12     钟志源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80.78       2021 年 1 月~12 月
 13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75.00       2021 年 1 月~12 月
 14      白炜    工业设计中心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73.59       2021 年 1 月~12 月
 15     周永力                  原董事                             - 无(2020 年 10 月离职)
 16     黄少葵                  原监事                             - 无(2020 年 10 月离职)
                 原董事、原财务总监,现任财务经                        无(2020 年 11 月离任董
 17     任桂芳                                                     -
                               理                                          事、财务总监)
 18     褚艳秋        原监事,项目部副经理                    9.20        2021 年 1 月~2 月
注:1、新任人员薪酬包含就任当月薪酬,离任人员薪酬不包含离任当月及以后月份薪酬;
2、相关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其担任相关职务的月份数量折算计入;


                                              1-1-8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周永力于 2020 年 11 月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因其报告期内未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工作职务,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除根据有关规定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未向上述人员提供额外的其他待遇,
亦未安排其他的退休金计划。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公
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费
用的情况。

      十七、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通过嘉美盛、嘉美惠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分
别实施了股权激励,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
排。相关情况如下:

     1、嘉美盛

     (1)嘉美盛的设立情况

     2016 年 1 月 5 日,嘉美盛注册成立,出资额为 10.00 万元,合伙人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夫妇,其中孙中伟出资额为 5.00 万元,为普通合伙人
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温美婵出资额为 5.00 万元为有限合伙人。

     2016 年 6 月 15 日,嘉美盛全体合伙人决定进行增资,嘉美盛认缴出资额从
10.00 万元增加至 310.00 万元,其中孙中伟增加出资额 150.00 万元,温美婵增加
出资额 15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16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股东孙中
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50.00 万元)作价 150.00 万元转
让给嘉美盛;同意股东温美婵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50.00 万元)作价 150.00 万元转让给嘉美盛。

     (2)嘉美盛份额授予及人员变更情况

     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授予情况



                                     1-1-8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通过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由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美盛有限合伙人温美婵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转让嘉
美盛的财产份额为 314,836 元,转让价格为 3.87 元/份,对应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507,800 股,对应的公司股份的授予价格为 2.4 元/股,授予价格系基于综合考虑
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等综合因素确定。

       嘉美盛平台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对象需属于公司如下人员:i.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ii.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iii.公司技术人员、
营销人员、职能部门人员;iv.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正式员工。上述符
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此次员工持股计
划,各参与员工获准认购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人员
岗位级别、绩效贡献及历史贡献计算出的个人综合分配分值确定,不存在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均为自愿加入员工持股平台,
激励员工的人选及份额均不存在争议。

       嘉美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向相关员工授予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             对应持股
     参与员 授予当期在公司任                 间接持               占持股平台 认购金额
序号                                  数量               平台份额
     工姓名       职情况                     股比例                 出资比例 (万元)
                                    (万股)             (万份)
  1     冯先广       副总经理           9.57     0.38%        5.93     1.91%       22.97
  2     周永力 董事、主管级骨干         6.93     0.28%        4.30     1.39%       16.63
  3     雷松波 董事、经理级骨干         6.32     0.25%        3.92     1.26%       15.17
  4     任桂芳   董事、财务总监         5.91     0.24%        3.66     1.18%       14.18
  5     罗湘文      经理级骨干          5.34     0.21%        3.31     1.07%       12.82
  6      白炜       主管级骨干          5.23     0.21%        3.24     1.05%       12.55
  7     黄少葵   监事、骨干员工         3.53     0.14%        2.19     0.71%        8.47
  8     刘胥和       骨干员工           3.25     0.13%        2.02     0.65%        7.80
  9     王明周       骨干员工           2.60     0.10%        1.61     0.52%        6.24
                 监事会主席、主管
 10     褚艳秋                          0.59     0.02%        0.37     0.12%        1.42
                     级骨干
  11    吴宗林 监事、主管级骨干         0.41     0.02%        0.25     0.08%        0.98
 12     李桂伟       骨干员工           0.50     0.02%        0.31     0.10%        1.20
 13     操秀英       骨干员工           0.30     0.01%        0.19     0.06%        0.72
 14     雷维民       骨干员工           0.30     0.01%        0.19     0.06%        0.72
       合计              --            50.78     2.03%       31.48    10.16%      1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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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第一次份额授予后员工离职及份额变动情况

     2018 年 4 月 8 日,王明周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员工
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将所持有的全部嘉美盛 1.61 万
元的财产份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定人员褚艳秋,受
让相关份额后褚艳秋持有嘉美盛的出资额变更为 1.98 万元。

     2019 年 5 月 23 日,雷松波、操秀英、冯先广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根
据其签署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分别将所持
有的全部嘉美盛 3.92 万元、0.19 万元、5.93 万元的出资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
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定人员温美婵,受让相关份额后温美婵持有嘉美盛的
出资额变更为 133.55 万元。

     2019 年 12 月 11 日,刘胥和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员工
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将所持有的全部嘉美盛 2.02 万
元的财产份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定人员温美婵并按 6%
的年化利率计算取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受让相关份额后温美婵持有嘉美盛
的出资额变更为 135.57 万元。

     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授予情况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通过 201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嘉美盛普通合伙人孙中伟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转让嘉美盛出
资额 142,600 元,转让价格为 3.87 元/份,对应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30,000 股,对
应的公司股份的授予价格为 2.4 元/股,授予价格系基于参考公司最近一期净资
产值及前次份额授予价格等综合因素确定。

     嘉美盛平台实施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对象需属于在公司或公司附
属企业任职或工作,已与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年限在 2 年
以上并领取薪酬,并属于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职能部门人员或其他对公司及公司附
属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正式员工。上述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
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各参与员工获准认购员工持股
平台的财产份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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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均为自愿加入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员工的人选及份额
均不存在争议。

      嘉美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向相关员工授予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应持股
       参与员 授予当期在公司任 获授股票数 间接持          占持股平台 认购金额
序号                                             平台份额
       工姓名     职情况       量(万股) 股比例            出资比例 (万元)
                                                 (万份)
  1    黄少葵 监事、主管级骨干        3.00   0.12%    1.86     0.60%        7.20
  2    贺楚琪      经理级骨干         3.00   0.12%    1.86     0.60%        7.20
  3    彭德晓      经理级骨干         2.50   0.10%    1.55     0.50%        6.00
  4     白炜       主管级骨干         2.00   0.08%    1.24     0.40%        4.80
  5    吴宗林 监事、主管级骨干        2.00   0.08%    1.24     0.40%        4.80
  6    苏慧叉      经理级骨干         2.00   0.08%    1.24     0.40%        4.80
  7     莫容       经理级骨干         2.00   0.08%    1.24     0.40%        4.80
  8    罗湘文      经理级骨干         1.50   0.06%    0.93     0.30%        3.60
  9     楚婷       经理级骨干         1.50   0.06%    0.93     0.30%        3.60
 10    刘燕群      主管级骨干         1.50   0.06%    0.93     0.30%        3.60
 11    高明智      主管级骨干         1.00   0.04%    0.62     0.20%        2.40
 12    李志超      主管级骨干         1.00   0.04%    0.62     0.20%        2.40
      合计              --           23.00   0.92%   14.26    4.60%        55.20

      ④第二次份额授予后员工离职及份额变动情况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通过指定相关员工设立嘉美惠并由嘉美盛向嘉美
惠转让其持有公司 8%的股份的方式在嘉美惠平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在嘉
美盛平台中持有份额的相关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受到稀释。为此,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温美婵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将其持有的嘉美盛合计 22.46 万元的
财产份额转让给嘉美盛中其他 15 名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使得相关员工通
过嘉美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恢复至嘉美盛向嘉美惠转让股份之前的水平。

      2020 年 9 月 16 日,周永力、黄少葵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
《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分别将所持有的全部嘉
美盛 7.16 万元、6.75 万元的出资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指定人员温美婵并按 6%的年化利率计算取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转让后温美
婵出资额变更为 127.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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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授予情况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通过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嘉美盛普通合伙人孙中伟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转让嘉美
盛出资额 599,624 元,转让价格为 13.55 元/份,对应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813,000
股,对应的公司股份的授予价格为 10 元/股,授予价格系基于参考公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值及业务成长性等综合因素确定。

       嘉美盛平台实施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对象需属于在公司或公司附
属企业任职或工作,已与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年限在 2 年
以上并领取薪酬或工作年限不满 2 年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属于公司或公司
附属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
员、职能部门人员或其他对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正式员工。
上述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此次员工
持股计划,各参与员工获准认购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
定,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均为自愿加
入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员工的人选及份额均不存在争议。

       嘉美盛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向相关员工授予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应持股平 占持股平
      参与员工 授予当期在公司 获授股票数 间接持                          认购金额
 序号                                                  台份额   台出资比
        姓名       任职情况   量(万股) 股比例                          (万元)
                                                       (万份) 例(%)
   1      孙刚    董事、财务总监   35.00     0.98%        25.83    8.33%      350.00
   2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8.00     0.22%         5.90    1.90%       80.00
   3     周传人      副总经理       9.00     0.25%         6.64    2.14%       90.00
   4     钟志源      副总经理       8.00     0.22%         5.90    1.90%       80.00
   5     贺楚琪     总监级骨干      2.80     0.08%         2.07    0.67%       28.00
   6     彭德晓     经理级骨干      2.00     0.06%         1.48    0.48%       20.00
   7     吴俊纬     总监级骨干      4.00     0.11%         2.95    0.95%       40.00
   8     黄奕霖     主管级骨干      1.00     0.03%         0.74    0.24%       10.00
   9     黄俊云     经理级骨干      1.00     0.03%         0.74    0.24%       10.00
  10     肖丽娇     经理级骨干      1.20     0.03%         0.89    0.29%       12.00
  11     洪世鹏     经理级骨干      2.50     0.07%         1.85    0.60%       25.00
  12     周志捷     经理级骨干      1.20     0.03%         0.89    0.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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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应持股平 占持股平
         参与员工 授予当期在公司 获授股票数 间接持                          认购金额
 序号                                                     台份额   台出资比
           姓名       任职情况   量(万股) 股比例                          (万元)
                                                          (万份) 例(%)
  13      段启焕    总监级骨干         2.00     0.06%         1.48    0.48%       20.00
  14      冯经春    经理级骨干         1.20     0.03%         0.89    0.29%       12.00
  15       肖卫     总监级骨干         1.20     0.03%         0.89    0.29%       12.00
  16      吴宗林    经理级骨干         0.70     0.02%         0.52    0.17%        7.00
                   监事会主席、经
  17       楚婷                        0.50     0.01%         0.37    0.12%        5.00
                     理级骨干
        合计             --           81.30     2.28%        60.01   19.36%      813.00

       ⑥第三次份额授予后员工离职及份额变动情况

       2021 年 6 月,吴俊纬、周志捷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员
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分别将所持有的全部嘉美盛
2.95 万元、0.89 万元的出资份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
定人员温美婵并按 6%的年化利率计算取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转让后温美婵
出资份额变更为 130.86 万元。

       2021 年 8 月,段启焕、冯经春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员
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分别将所持有的全部嘉美盛
1.48 万元、0.89 万元的出资份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
定人员温美婵并按 6%的年化利率计算取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转让后温美婵
出资份额变更为 133.22 万元。

       2021 年 12 月,苏慧叉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员工持股平
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分别将所持有的全部嘉美盛 2.07 万元
的出资份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定人员温美婵并按 6%
的年化利率计算取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转让后温美婵出资份额变更为
135.28 万元。

       2022 年 4 月,洪世鹏、黄俊云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员
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分别将所持有的全部嘉美盛
2.58 万元的出资份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定人员温美
婵并按 6%的年化利率计算取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转让后温美婵出资份额变
更为 137.87 万元。

                                       1-1-9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2 年 6 月,彭德晓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其签署的《员工持股平
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其分别将所持有的全部嘉美盛 4.06 万元
的出资份额按原份额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定人员温美婵并按 6%
的年化利率计算取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转让后温美婵出资份额变更为
141.93 万元。

     在本次变更完成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构成
未再发生变化,具体构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其
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部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美盛出资人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式在册
员工。

     2、嘉美惠

     (1)嘉美惠的设立情况

     2019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通过 201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由公司
指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共同出资设立嘉美惠,并由嘉美盛向嘉美惠转让
其持有的发行人 8%的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

     2019 年 12 月 13 日,嘉美惠注册成立,出资额为 175.00 万元,合伙人为吴
世基、任桂芳、褚艳秋,其中吴世基出资额为 125.00 万元,为普通合伙人兼执
行事务合伙人;任桂芳出资额 25.00 万元为有限合伙人;褚艳秋出资额 25.00 万
元为有限合伙人。

     2019 年 12 月 18 日,嘉美惠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嘉美惠认缴出资额从 175.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新增的认缴出资由吴世基认缴。

     设立时,嘉美惠的份额中存在代持情况,相关代持及代持解除情况详细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
“(六)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之“1、嘉美惠代持的形成、演变及
解除过程”。份额代持解除后,嘉美惠各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如下表所示:




                                   1-1-9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资金来源
                                                                             (万元) (%)
                                        副董事长、副总经
  1       温美婵         普通合伙人                           自有资金          122.00       61.00
                                              理
  2       吴世基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经理        自有资金           75.00       37.50
  3       任桂芳         有限合伙人        经理级骨干         自有资金            3.00        1.50
                  合计                         -                 -              200.00      100.00

      (2)嘉美惠份额授予及人员变更情况

      2019 年 12 月 19 日,嘉美盛向嘉美惠转让其持有发行人 8%的股份,使得持
有嘉美惠财产份额的相关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嘉美惠份额代持还原后,实际参与设立嘉美惠员工持股平台的员工均属于
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或工作,已与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在 3 年以上)并领取薪酬,并且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的正式员工。相关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此
次员工持股计划,各参与员工获准认购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确定,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均为
自愿加入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员工的人选及份额均不存在争议。

      嘉美惠份额代持还原后,通过嘉美惠员工持股平台向相关员工实际授予份
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              对应持股平 占持股平
         参与员工        在公司担任的                间接持                       认购金额
序号                                      数量                  台份额   台出资比
           姓名              职务                    股比例                       (万元)
                                        (万股)                (万份)     例
  1      吴世基          董事、总经理       75.00     3.00%          75.00     37.50%       180.00
  2      任桂芳           经理级骨干         3.00     0.12%           3.00      1.50%         7.20
           合计                --           78.00     3.12%          78.00     39.00%       187.20

      除份额代持还原事项,嘉美惠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其他份额变动情况,亦不
涉及持股员工离职退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美惠出资人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式在册
员工。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嘉美盛、嘉美惠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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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员工持股平台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
的处置安排和损益分配方法

     1、员工持股平台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

     嘉美盛、嘉美惠均采取有限合伙企业模式,其中嘉美盛的普通合伙人为孙
中伟,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为温美婵。嘉美盛、嘉美惠均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员工持股平台的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安排和损益分配方法

     根据嘉美盛及嘉美惠的《合伙协议》的约定,嘉美盛的合伙期限为永续经
营;嘉美惠的合伙期限为 20 年(即 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2039 年 12 月 13 日);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解散并触发清算
时,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
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如下损益分配方法分配:合伙企业扣除在设立
及存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在正常经营中产生的相关成本、支出、费
用的可分配利润,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其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合
伙企业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3、持股员工份额处置的相关安排

     通过嘉美盛、嘉美惠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已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三、具体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股东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诺”。

     此外,根据持股员工签署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以下简
称“授予协议”),当相关持股员工的离职满足一定条件时,需按照协议指定价
格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

 持股平台          离职原因类型       期限要求         指定价格回购要求
            发生惩罚性退出条款约定的              将其持有的全部嘉美盛财产份额
                                     股份持有期间
  嘉美盛    情形,如员工违法犯罪、严              按出资原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
                                     不设期限
            重失职、渎职、泄密等[ 1]
                                 注
                                                  人或其指定的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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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平台          离职原因类型          期限要求            指定价格回购要求
           发生一般性退出条款约定的 截至公司上市 将其持有的全部嘉美盛财产份额
           情形,如员工拒绝续签劳动 后满 36 个月内 按出资原值加固定收益率 6%转让
           合同、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 ( 以 下 简 称 给相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
           同等[ 2]
                注
                                    “锁定期”) 定的其他合伙人
注:1、发生惩罚性退出条款约定的情形包括: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
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
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②公司有证据证明持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存在受贿、
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的;③
因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④泄露公司或其客户的商业秘密给
他人的;⑤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擅自从公司离职的;⑥协议
签署之日起 1 年内,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⑦协议
签署之日起 1 年内,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被公司辞退、
除名等)的;⑧出现公司法或者中国证监会、相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⑨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发生一般性退出条款约定的情形包括:①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双
方不再续签合同的;②到法定年龄退休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③经与公司协商一
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④因经营考虑,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
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持股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⑤协议签
署之日满 1 年后,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⑥协议签
署之日满 1 年后,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被公司辞退、除
名等)的;⑦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下,锁定期届满后 12 个月
内,持股员工合计不得转让或减持超过其被授予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总额
的 33%;锁定期届满 12 个月后,除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外,持股员工可自行决定
继续持有、转让或减持其所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

     (2)对个别持股员工的豁免或提前解锁约定

 持股平台 员工姓名 在公司担任职务                   豁免或提前解锁的约定
                                      除发生惩罚性退出条款约定的情况外,任何时间离
             吴世基    董事、总经理
                                      职均无指定价格转让份额的义务
  嘉美惠                              除发生惩罚性退出条款约定的情况外,离职时间发
             任桂芳       财务经理    生在截至公司上市后 12 个月期限内,触发按出资原
                                      值加固定收益率 6%转让全部份额的义务
                                      除发生惩罚性退出条款约定的情况外,离职时间发
             王秋蓉      董事会秘书   生在截至公司上市后 12 个月期限内,触发按出资原
                                      值加固定收益率 6%转让全部份额的义务
                                      除发生惩罚性退出条款约定的情况外,离职时间发
  嘉美盛                              生在截至公司上市后 12 个月期限内,触发按出资原
                                      值加固定收益率 6%转让全部份额的义务;离职时
              孙刚        财务总监
                                      间发生在公司上市后 12 个月至 36 个月期间内,触
                                      发按出资原值加固定收益率 6%转让半数份额的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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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1、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旨在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在提升公司
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与员工的深度绑定,以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嘉美
盛、嘉美惠为公司骨干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实现了公
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一体化,又间接地提升了员工在公司经营和治理过程中的
参与度,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

     2、股权激励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的影响

     (1)2019 年 12 月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本次股权交易为按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宇威
评报字[2021]第 016 号”《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发行人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37,500.00 万元。为计算本次股权激励涉
及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公司将该评估值作为公司全部股份的公允价值。2019
年 12 月,公司通过嘉美盛、嘉美惠层面合计授予激励对象 101.00 万股发行人的
间接股份,本次激励员工合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1,272.60 万元,且由于对部分
激励对象存在隐含的服务期安排,公司将其获授的股份根据不同的服务期限视
作不同批次分别进行股份支付分摊处理,其中报告期内分别计入 963.90 万元、
53.03 万元、35.18 万元。

     (2)2020 年 12 月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本次股权交易为按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020 年 10 月,外部投资者成千亿的认购发行人增资股份
的认股价格为 48 元/股。为计算本次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公司将
该入股价格作为公司每股股份的公允价值,即公司全部股份的公允价值为
171,500.00 万元。

     2020 年 12 月,公司通过嘉美盛平台合计授予激励对象 81.30 万股发行人的
间接股份,本次激励中员工合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3,089.40 万元,且由于存在
隐含服务期安排,公司将其获授的股份根据不同的服务期限视作不同批次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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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股份支付分摊处理,其中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分别计入 0 万元、683.24 万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在股权激励授予完成的当期将股份支
付产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未对公司财务
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历次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孙中伟、
温美婵,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五)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前述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
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情况及备案情况

     嘉美盛和嘉美惠仅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其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由实际控制人担任,除持有公司股份
之外,嘉美盛和嘉美惠均无其他对外投资行为或经营行为,其历次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嘉美盛、嘉美惠在取得公
司股份的过程中,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嘉美
盛、嘉美惠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登记。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嘉美盛、嘉美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法律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册的员工总数为 859 人。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总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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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859                458            244

     (二)员工结构

     1、专业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

             项目                     人数                    占比
          营销人员                     160                   18.63%
         供应链人员                    87                    10.13%
          生产人员                     303                   35.27%
        研发技术人员                   197                   22.93%
        其他职能人员                   112                   13.04%
             合计                      859                   100.00%

     2、学历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学历结构如下:

             学历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47                     5.47%
             本科                      290                   33.76%
             大专                      167                   19.44%
          大专以下                     355                   41.33%
             合计                      859                   100.00%

     3、年龄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年龄结构如下:

             年龄                     人数                    占比
          30 岁以下                    385                   44.82%
           31-40 岁                    413                   48.08%
           41-50 岁                    54                     6.29%
          50 岁以上                     7                     0.81%
             合计                      85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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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国内员工的聘用、解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外员工的聘用、解聘均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
规办理。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电小二均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
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境外招聘员工的境外二级子公司 Jackery US、
Generark US 及 Jackery Japan 的用工情况亦符合当地法律规定。

     1、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电小二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户 15%,非深     深户 14%,非     深户 14%,非
                         单位费率
      养老保险                            户 14%           深户 13%         深户 13%
                         个人费率           8%                8%               8%

           一档:基        5.2%            5.2%              5.2%             5.2%
           本+地补        2.0%            2.0%              2.0%             2.0%

  医疗     二档:基        0.6%            0.6%              0.6%             0.6%
  保险     本+地补        0.2%            0.2%              0.2%             0.2%

           三档:基        0.45%           0.45%             0.45%            0.45%
           本+地补        0.1%            0.1%              0.1%             0.1%
                         单位费率          0.45%             0.45%            0.45%
      生育保险
                         个人费率            -                 -                -
                         单位费率          0.7%              0.7%             0.7%
      失业保险
                         个人费率          0.3%              0.3%             0.3%

 工伤保险(第四档        单位费率          0.63%             0.63%            0.63%
   基准费率)            个人费率            -                 -                -
                         单位费率           5%                5%               5%
     住房公积金
                         个人费率           5%                5%               5%
注:1、因疫情因素,深圳市 2020 年 2~12 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
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
2、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 50%;
3、根据公司所处行业性质,公司工伤保险按第四档 0.63%的费率基准进行缴纳;
4、2020 年 7 月前,公司根据不同职位员工分别按一档、二档、三档缴纳医疗保险,2020
年 7 月后,公司根据不同职位员工分别按一档、二档缴纳医疗保险。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位于美国的二级子公司 Jackery US 及 Generark US 按当
地 规 定 为 美 国 本 地 员 工 缴 纳 了 社 会 保 险 税 (Social Security)、 医 疗 保 险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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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care)及缴纳了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公司位于日本的二
级子公司 Jackery Japan 按当地相关法规为日本本地员工提供了社会保障计划,
包括厚生年金保险、健康保险、雇佣保险、劳动灾害保险和介护保险等;公司
位于香港的子公司香港华宝按当地相关法规为其员工购买雇员补偿保险。

     2、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电小二在国内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期末国内员工人数(人)        829            447            242

  社会     未缴纳人数(人)       10             16              0
  保险      未缴纳人数占比      1.21%          3.58%           0%

 住房公    未缴纳人数(人)       13             13              0
 积金       未缴纳人数占比      1.57%          2.91%           0%

     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电小二在国内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
例符合当地社保公积金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的
情况:其中 2021 年存在 3 人因在原单位缴纳公积金;其余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
或住房公积金,均系因当月新入职未及时申请缴纳,相关人员均已于上述障碍
情形消除后申请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为
境内员工均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公司在境外的子公司均已根据当地相关规定,为全体境外员工缴纳了相关
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员工工作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
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社保基金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以及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报告期
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相关规定
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及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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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未在规定时限内办
理社会保险登记及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而须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
本公司/本人将足额补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
且无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2、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办
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未足额缴纳员
工住房公积金而须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本人将足额补偿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且无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支付任何对价。”

     (四)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旺季时为解决短期用工问题,采用少量劳务派遣工
人作为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司(仅母公司)员工总人数        778             413            217
         劳务派遣人数              3               13             5
  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合计数        781             426            222
      劳务派遣人数占比           0.38%           3.05%          2.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分别为 5 人、13 人、3 人,均未超
过用工总量的 10%,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为应对旺季临时用工需求,从事的工
作岗位均为车间装配工等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相关工作岗位无特别技术要求。
公司与深圳市三和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源”)、深圳市仁铧劳
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铧”)、深圳市新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能”)均签订了劳务派遣相关协议,三和源、仁铧在向公司提供劳务派遣
服务期间已取得尚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此外,新能在向公司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期间(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暂未取得《劳
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服务期间向公司输送了 10 名派遣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公司与新能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到期,新能输送的派遣员工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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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公司未再与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暂未取得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合作的情况,
但其涉及的派遣员工人数较少,且已终止与无资质的派遣公司合作,报告期内
公司合作的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均拥有劳务派遣资质,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不超过
用工总数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此外,公司已取得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报告期内未因违
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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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或服务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便携储能品牌企业,秉承“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使
命,以及“成为全球消费者最信赖的绿色能源品牌”的愿景,致力于锂电池储
能类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便携储能产品为公司的核
心产品,可应用于户外旅行、应急备灾等场景,为客户提供绿色低碳的能源解
决方案,产品得到消费者广泛认可。报告期内便携储能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24,968.16 万元、89,251.20 万元和 183,505.28 万元,年均复合增速达 171.10%。

     公司依托“Jackery”和“电小二”两大品牌布局境内外市场,采用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在中国、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全球多
个国家销售,已成为便携储能垂直领域的领先品牌。在 Google、亚马逊、日本
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搜索引擎或电商平台的搜索榜单中,公司品牌
在便携储能产品关键词的检索热度中排名领先。此外,公司正积极布局自主品
牌的多元销售渠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与 JVC、Canon、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Sam’s Club 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零售商建
立合作关系。2020 年以来,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持续入选亚马逊平台最畅销产品
(Best Seller)、亚马逊之选(Amazon’s Choice),连续两年获得日本“防灾安全
协会推奖”奖章。公司获得日本亚马逊颁发的 2021 年度创新品牌奖,公司便携
储能产品先后入选 CNET、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便携储能榜单,登上福布斯、华
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媒体,品牌全球影响力持续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在便携储能产品领域的软硬件电子设计、安全管
理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
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167 项(其中发明专利 25 项),拥有境外专利 87 项
(其中发明专利 6 项)。同时,公司是国内便携储能行业标准《便携式锂离子电
池储能电源技术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
东省分布式太阳能智能小型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获得“2020 年度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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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进步二等奖”,技术沉淀日益加深。公司凭借出色的产品设计,累计获得德
  国红点设计奖、汉诺威工业(IF)设计奖、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
  创新奖、A’设计大奖赛(A’Design Award & Competition)、当代好设计等国际设
  计类大奖共 21 项,产品设计实力得到了国际工业设计领域的广泛认可。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国内外消费者文化背景、品牌认知的差异打造了两大自主品牌,
  其中“Jackery”品牌面向海外市场,“电小二”品牌面向中国市场。公司的主
  要产品为不同容量规格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充电宝,以及可与便携储能产品配套
  使用的太阳能板及相关配件。公司两大品牌代表性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Jackery”品牌    “电小二”品牌的
                                                          产品简介           品牌产品图示
类别        的主要型号           主要型号
                                                  ①容量范围:80Wh-
                               户外电源 80、      2000Wh;
           Powerbar 83、
                             户外电源小方、       ②输出功率范围:100W-
           Explorer 240、
                             户外电源 300、       2200W;
便携储     Explorer 300、
                             户外电源 500、       ③产品具有 AC/USB/车充等
能产品     Explorer 500、
                             户外电源 1000、      输出方式,兼容性强,可为
          Explorer 1000、
                             户外电源 1800、      手机、无人机、笔记本电
          Explorer 1500 等
                             户外电源 2200 等     脑、车载冰箱、电饭煲等数
                                                  码设备及小家电供电。
                                                  ①单片输出功率范围:60W-
                                                  200W;
                                                  ②适配公司便携储能产品,
          SolarSaga 60、      60W 太阳能板、      可多片并联使用,实现输出
 太阳
          SolarSaga 100、    100W 太阳能板、      功率叠加,为便携储能产品
 能板
           SolarSaga 200      200W 太阳能板       快速充电;
                                                  ③与便携储能产品组合形成
                                                  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实现
                                                  持续离网发电。
            Jackery Mini
          (3350mAh)、
            Jackery Bolt                          ①容量范围:3000mAh-
                                   锋 6-5000、
          (6000mAh)、                           20000mAh
充电宝                           锋 6S-10000、
           Jackery Giant+                         ②可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
         (12000mAh)、          锋 7-10000 等
                                                  子设备充电。
         Jackery Thunder X
         (20100mAh)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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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

     ①户外旅行




     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适用于自驾露营、房车旅行、钓鱼、打猎等户外旅行
场景,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无人机、投影仪、照明灯、车载冰箱、电饭
煲等设备进行供电,能够满足户外旅行中多样化的便携电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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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应急备灾




     在地震、海啸、飓风、大火、暴雪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便携储能产品
能解决灾害缺电、停电、应急救援等电力短缺问题。公司便携储能产品与太阳
能板组合形成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在灾后电网瘫痪及毁坏情况下,为灾后生
活实现持续离网发电,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主营业务的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便携储能产品       183,505.28      79.82%      89,251.20      83.52%   24,968.16      78.83%
太阳能板            43,950.56      19.12%      15,541.22      14.54%    1,503.35       4.75%
充电宝                     1.97    0.00%        1,056.12      0.99%     5,004.91      15.80%
其它配件             2,447.27      1.06%        1,014.09      0.95%      197.33        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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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 M2C(Manufacturers to Consumer)的经营模式,即生产厂家
直接对消费者提供产品,集研发、生产、品牌、销售于一体的全价值链的经营
模式。通过 M2C 模式,公司能够深入调研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减少中间环
节、降低渠道成本、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实现精准创新和价值创造。在各个具
体业务环节,公司的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高度重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公
司的产品研发以用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为导向,从应用场景、产品安全性、新技
术等多维度出发,通过自主研发完成产品设计开发、借助 M2C 模式的优势快速
投放市场,并及时获取消费者意见反馈,对产品外观、结构、性能等方面进行
持续创新,同时基于对行业趋势的把握进行前瞻性布局研发。

     公司研发流程分为需求评估、研发设计、设计验证、试产验证、批量生产
和用户反馈环节。公司研发流程图如下:




     2、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芯、电子元器件、逆变器、结构件等。公司
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即每月根据销售预测、在手订单、成品库存情
况等制定出生产计划并统计物料需求,再组织采购。具体而言,资材部根据供
应链中心提供的产成品需求下达原材料采购订单,由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管理及
审批;资材部完成原材料采购执行后,由品质部负责材料验收,并将进料检验
合格单提交给资材部,由资材部办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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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供应商选取方面,公司具有严格的供应厂商选择标准,通常综合考虑厂
商的技术水平、产品品质、响应速度、供货时效以及市场声誉等因素,选择规
模较大、资质较好、运作规范且服务其他知名品牌的企业作为供应厂商。

     公司的采购流程具体如下: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常根据销售预测、在手订单及交货
期情况安排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上,便携储能产品的生产可分为 SMT 贴片、
PCBA 测试、电池加工、电池包组装、老化测试、成品包装等环节,具体生产
流程图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
图”。

     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生产的核心工序主要系自主完成,报告期内,公司的外
协加工环节主要为 SMT 贴片及附带工序、少量产品组装及包装等。公司委托外
协加工的工序,均工艺成熟,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将其外协可使公司
更加聚焦核心环节,提高生产效率,具有一定合理性。

     公司会综合考虑外协厂商的企业资质、体系认证资质、生产规模、设备装
备水平、品质保证测试水平等情况选择最终的外协厂商,并定期对外协厂商进
行考核,根据评级分配外协厂商后续的订单量,并停止与针对评级不合格的外
协厂商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470.98 万元、575.22 万元和
2,360.88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2.30%、1.17%和 1.69%,金额及占比均
较小,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重大依赖,主要外协厂商的加工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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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外协总额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外协内容      外协金额
                                                                                    比例
             1    东莞市华庄电子有限公司               SMT 贴片        1,359.93       57.60%
             2    深圳市海联华实业有限公司             SMT 贴片         381.88        16.18%
             3    深圳市星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MT 贴片         286.64        12.14%
 2021 年
   度        4    深圳市海兴科技有限公司               SMT 贴片         159.27         6.75%
                                                      产品组装及包
             5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127.57         5.40%
                                                          装
                                     合计                              2,315.29       98.07%
             1    深圳市海兴科技有限公司               SMT 贴片         565.02        98.23%
                                                      产品组装及包
             2    中诺同创                                                6.72         1.17%
                                                          装
 2020 年     3    东莞市奥科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MT 贴片           1.12         0.19%
   度
             4    东莞市京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SMT 贴片           0.94         0.16%
             5    深圳市瑞福联科电子有限公司           SMT 贴片           0.83         0.15%
                                     合计                               574.64       99.90%
             1    深圳市海兴科技有限公司               SMT 贴片         386.25        82.01%
                                                      产品组装及包
             2    中诺同创                                               53.54        11.37%
                                                          装
                                                      产品组装及包
 2019 年     3    富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19.33         4.10%
                                                          装
   度
             4    深圳市路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MT 贴片          10.74         2.28%
             5    深圳市瑞福联科电子有限公司           SMT 贴片           1.00         0.21%
                                     合计                               470.86       99.98%

     此外,太阳能板是便携储能产品搭配使用的配件产品,公司除少量验证试
制品及产成品包装外,不进行独立生产,均系向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即公司完
成产品外观设计、功能验证后,向供应商提出太阳能板的性能参数、接口规格
和外观材质标准等要求,供应商根据产品相关需求自主采购硅片等主要原材料
并组织生产,为实现生产的太阳能板与公司生产的便携储能产品的稳定匹配连
接,供应商需要向公司采购经公司根据便携储能产品特性设计优化的太阳能板
专用 PCBA 板,并最终将生产完工的太阳能板成品供应给公司。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全球化销售,其中销售模式以
线上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线上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7.83%、
83.53%、86.85%。销售区域以境外市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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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占比为 87.27%、90.09%、92.55%。公司整体销售模式如下所示:




     (1)境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境外市场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模式的金额及占
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线上销售       187,987.97       88.35%   82,409.57        85.60%   18,669.18      67.54%
 线下销售        24,789.47       11.65%   13,868.27        14.40%    8,972.89      32.46%



     ① 线上销售
    合计        212,777.44     100.00%    96,277.84    100.00%      27,642.07    100.00%




     公司的境外线上销售主要为线上 B2C 模式,其销售过程均由 Jackery US、
Jackery Japan 等海外子公司进行,其流程为公司先向香港华宝销售产品,香港华
宝销售给海外子公司,再由海外子公司通过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等第
三方电商平台或品牌官网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为抓住在日本市场的业务发展机遇,尽早在日本乐天、日本雅
虎上开立店铺并销售便携储能产品及其他配套产品,公司在日本乐天、日本雅
虎等电商平台上的店铺系采取与日本当地企业有限会社 Saigoku(以下简称“S
社”)合作运营的模式。公司与 S 社的具体合作模式如下:S 社以其名义在日本
乐天、日本雅虎平台开设“Jackery”品牌店铺并销售公司产品,其中公司具体
负责店铺的订单管理、营销推广、售后服务等运营管理业务,S 社及其关联企
业负责与平台的资金结算以及货物仓储和尾程物流等相关业务。业务流程上,
消费者通过日本乐天、日本雅虎等电商平台直接下单,日本乐天、日本雅虎电
商平台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定期出具结算单与 S 社进行结算,之后再由 S 社与公
司定期进行结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日本雅虎店铺及日本乐天店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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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均已由 S 社转移至 Jackery Japan 名下。

     公司境外线上 B2C 销售的具体模式包括 FBA、自发货两种,具体如下:

     项目                         具体内容                       主要销售平台
              FBA 模式,指公司将产品运至亚马逊仓库,消费者在平
  FBA 模式    台下单后,由亚马逊提供产品存储、配送、退换货等服   亚马逊
              务
                                                                      [注]
              自发货模式,指公司将产品存储于第三方仓库,消费者 亚马逊 、日本
  自发货模
              线上下单后,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进行配送;   乐天、日本雅
    式
              此外,亚马逊平台中的 FBM 模式也属于自发货模式。  虎、品牌官网

注:在美国市场,由于亚马逊仓库入仓规格限制,容量超过 300Wh 的便携储能产品亦需采
取自发货模式。

     此外,2021 年度,公司与 Home Depot、Lowe’s 等具备线上销售渠道的零售
商客户开展了线上 B2B 模式的业务合作,即客户将公司产品在其自营官网上架
销售,消费者在客户官网下单后,由公司以一件代发的模式自主或委托第三方
仓储向终端消费者发货。

     ②线下销售

     公司的线下销售系以 ODM 模式为开端,通过双品牌方式逐步扩大线下品牌
影响力,最终实现自主品牌的线下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充电宝的境外线下销售模式主要为 ODM
模式,即公司自行完成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给品牌运
营商,并根据客户指定的品牌、语言设计产品外包装。

     2019 年以来,公司与日本知名厂商 JVC 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 ODM 模
式的基础上,采取“JVC”和“Jackery”双品牌的合作模式,并由 JVC 负责双
品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在日本线下销售渠道的开发及维护,该合作有利于快速提
升公司“Jackery”品牌在日本的知名度。

     此外,公司正积极布局自主品牌的多元销售渠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公司已与 JVC、Canon、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Sam’s
Club 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零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2)国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国内市场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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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线上销售          11,695.36      68.28%    6,850.41    64.72%   2,816.48      69.86%
线下销售           5,432.28      31.72%    3,734.38    35.28%   1,215.20      30.14%
    合计         17,127.64     100.00%    10,584.79   100.00%   4,031.68     100.00%

     ①线上销售

     公司的境内线上销售包括线上 B2C 模式、线上 B2B 模式,其中线上 B2C 模
式主要通过天猫、京东 POP 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主要采取自发货模式。此
外,公司在通过京东 POP 开展线上 B2C 模式销售时,选择了部分产品采用入京
东仓库并由京东物流进行配送的模式(即京东 POP 平台业务中的 FBP 模式)。

     公司在京东自营平台及京东 FCS 平台系采取线上 B2B 模式,即公司与京东
平台签署销售合同,京东平台为公司的直接客户,消费者在京东自营店下单后,
由公司负责物流配送;消费者在京东 FCS 平台店铺下单后,由京东平台负责将
已平台入仓的产品从京东仓库发货并完成产品配送。

     ② 线下销售

     公司的境内线下销售模式包括 ODM、线下经销及直销。报告期内,公司的
境内线下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15.20 万元、3,734.38 万元和 5,432.28 万元,占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84%、3.49%和 2.36%,报告期内公司境内线下收入
占比整体较小。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
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1)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不同容量规格的便携储能产
品及充电宝,以及可与便携储能产品配套使用的太阳能板及相关配件。公司主
要采用 M2C 经营模式直接面向消费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在
中国、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全球多个国家销售。报告期内,公
司结合所处便携储能行业的经营环境、下游应用领域客户需求、公司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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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策略及研发技术水平等,逐步形成了现有的经营模式。

     (2)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发
展战略等。公司所处便携储能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产业政策情况,决定了公司
的整体运营方针;下游客户的结构、需求特点和市场整体规模,影响了公司的
销售及服务模式,公司基于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制定的企业发展战略,影响了
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公司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构成,影响公司采购、
生产、销售的具体模式。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使得公司在产品生
产和销售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并且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

     (3)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经过多年业务发展不断完善积累形成的,符合自身发展
及行业特点。公司设立之初以充电宝的 ODM 业务为主,在综合考虑充电宝和便
携储能行业竞争格局、终端消费者需求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后,经营
模式逐渐演变为基于自主品牌便携储能产品的 M2C 模式。

     影响经营模式选择的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目前也不存在
导致未来可预见重大变化的因素。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和研究下游行业发展
动态,对现有经营模式进行持续优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
况

     1、第一阶段:初始发展与技术积累阶段

     公司于 2011 年成立,设立之初,公司以充电宝的 ODM 业务为主。随着业
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在锂电池电源管理、工业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技术积
累不断加深。在此过程中,公司积累了松下、LG 化学、比克电池、安富利等高
质量的供应商资源,拓展了包括特斯拉、宝马、超霸电池、DSG、Clas Ohlson
等知名客户,产供销体系日益完善,公司实力逐步增强。

     2、第二阶段:自主品牌打造与产业链延伸

     随着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公司于 2015 年逐步打造境内自主品牌“电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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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逐步演变为 ODM 与自主品牌业务同步发展。此外,全球电商平台的兴
起及消费者购买习惯的转变为国内中小型制造企业发展国际高端品牌提供了先
进的渠道和新机遇,为此,公司决定大力推进全球化自主品牌战略,并于 2016
年起全力打造国际品牌“Jackery”,逐步完成了“线上+线下”以及“境内+境
外”的全方位布局。

     此外,自 2014 年以来,国内充电宝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而公司基于技术能
力、业务资源的积累,以及对于消费者户外旅行、应急备灾等场景中对于便携
电力的新需求的把握,于 2015 年开始前瞻性向技术难度更大、产品附加值更高
的便携储能产品延伸布局,并于 2016 年 11 月成功推出首款锂电池便携储能产
品。

       3、第三阶段:便携储能业务实现快速增长

     随着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型号种类的拓展、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线上线下
销售渠道日益完善,公司正式进入发展快车道。报告期内,公司的便携储能产
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24,968.16 万元、89,251.20 万元和 183,505.28 万元,报告期内
的年均复合增速达 171.10%。2020 年以来,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持续入选亚马逊
平台最畅销产品(Best Seller)、亚马逊之选(Amazon’s Choice),连续两年获得
日本“防灾安全协会推奖”奖章。公司获得日本亚马逊颁发的 2021 年度创新品
牌奖,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先后入选 CNET 、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便携储能榜单,
登上福布斯、华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媒体,品牌全球影响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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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五)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情况及处理能力

     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作业的情形,亦不存在对自然环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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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工业污染或其他不利影响的情况。

     (1)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灯管、废滤膜、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定期交由
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无铅废锡渣、废包
装废料,收集后由废品站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废水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无工业废水产
生,生活污水经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3)废气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锡工序产生的含锡废气,主要污染物
为锡及其化合物,以及 PCBA 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经干式过滤加光催化氧化处
理达标排放,收集效率约为 90%,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经综合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

     公司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为高周波机、镭射机及辅助设备空压机、废气处
理风机等正常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音,主要噪声源经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减
震降噪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亦不存在因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被有关部
门处罚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规范研发、生产等日常经营活动的有效安全措施,
以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措施,能够有效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

     2、公司环评备案补充验收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底在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七栋第三层实施扩建项目。2017 年
12 月 7 日,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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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评 2017XBH0565),2018 年 2 月 7 日深圳市龙华区环保和水务局作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龙华环批[2018]100075 号)。公司未及时按
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议对焊锡工序加装集气装置并办理环保竣
工验收手续。

     2021 年 1 月,公司完成焊锡工序中集气装置的加装,并委托深圳市中恒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组织验收调查单位、施工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对上述厂房扩建项目
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为该项目通过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21 年 3 月 1 日,
公司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填报了扩建项目基本信息、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司焊锡工序的废气排放浓度极低,未及
时加装集气装置对环境整体影响较小,且公司已完成整改并补办了环保竣工验
收手续。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布的《深圳市 2021 年重点排污
单位名录》,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深圳市中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具
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司的上述扩建项目无重大危险
源,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污染影响。根据 2021 年 5 月 17 日、
2021 年 7 月 12 日和 2022 年 2 月 21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出具的复函,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该局无生态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
记录。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已经出具承诺函:“如公司因相关建
设项目未及时加装环保装置或未及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办理自主环保验收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本人将以
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且不会因此向公司主
张任何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重大有毒、有害
污染物,且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已出具相关复函确认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无生态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记录;公司上述生产扩建
项目曾经存在未及时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加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形,但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合规整改,相关项目已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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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公司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情形
外,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存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行
政处罚记录。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
锂电池储能行业,细分行业为便携储能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
业”之“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49 其他电池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的行业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行政主管部
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池工
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各部门或自律组织的主要职责如下表所示:
   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自律组织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
 国家发改委
                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等。
                负责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     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
                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
                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
    工信部
                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
                计算机网络融合等。
                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
 中国电池工     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
   业协会       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
                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     我国储能产业唯一专注应用领域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主要工作内容为服
 物理电源行     务国家产业政策课题研究,推动国家储能产业政策规划、牵头制定产业标
 业协会储能     准建设、加强国内外产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开拓新能源项目对接、搭建投
   应用分会     融资平台、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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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①我国锂电池储能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锂电池储能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需遵循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产品质量等相关
     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    颁布时间                    相关内容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   2018 年
                                                        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
        产品质量法》          表大会     (修订)
                                                        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   2017 年        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
        标准化法》            表大会     (修订)       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 年        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
                              国务院
      认证认可条例》                     (修订)       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
                                                        评定活动

          公司产品出口至北美、日本、欧洲等海外地区,需满足相应的锂离子电池
     或储能系统管理要求,如联合国运输安全 UN 认证、日本 PSE、欧盟 CE、欧盟
     RoHS 测试等认证,以确保进入其市场的储能产品安全合规。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序                                        颁布
          政策名称          颁布机构                                  相关内容
号                                        时间
                                                   把“碳达峰”及“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
      《2030 年前碳达                    2021 年   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
1                            国务院
      峰行动方案》                        10 月    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
                                                   好碳达峰工作。
                                                   以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为目标,将发展
                                                   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
      《关于加快推动         国家发改
                                         2021 年   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
2     新型储能发展的       委、国家能
                                           7月     重要举措,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以市场机制
      指导意见》               源局
                                                   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内生动力,加快构建
                                                   多轮驱动良好局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                               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率先在化妆品、
      国国民经济和社                               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
      会发展第十四个       全国人民代    2021 年   端品牌。
3
      五年规划和 2035        表大会        3月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能
      年远景目标纲                                 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
      要》                                         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
                                                   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关于加强储能         国家能源    2020 年   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建设储能标准体
4
      标准化工作的实       局、应急管      1月     系、推动储能标准化示范、推进储能标准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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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颁布
          政策名称          颁布机构                                 相关内容
号                                       时间
      施方案》             理部、国家             等重点任务。
                           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
                                                  储能技术人才培养专业学科体系日趋完备,本硕
                                                  博人才培养结构规模和空间布局科学合理,推动
      《储能技术专业
                           教育部、国             建设若干储能技术学院(研究院),建设一批储
      学科发展行动计                    2020 年
5                          家发改委、             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推动储能技术关键环
      划 (2020—2024                     1月
                           国家能源局             节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
      年)》
                                                  范和标准,有效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互联网发
                                                  展。
      《贯彻落实<关于        国家发改
                                                  进一步提出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
      促进储能技术与         委、科技
                                        2019 年   级,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
6     产业发展的指导         部、工信
                                          6月     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和应用,加快推进储能标准化
      意 见>2019-2020      部、国家能
                                                  等。
      年行动计划》             源局
      《战略性新兴产                    2018 年   在“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中包括了
7                          国家统计局
      业分类(2018)》                   11 月    “储能装置器件、电池管理系统”等
                           国家发展改
                           革委、财政             提出未来 10 年中国储能产业发展目标,以及推
      《关于促进储能       部、科学技             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
                                        2017 年
8     技术与产业发展       术部、工业             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等五大重点任务,从技术
                                          9月
      的指导意见》           和信息化             创新、应用示范、市场发展、行业管理等方面对
                             部、国家             储能产业发展进行明确部署。
                             能源局
      《战略性新兴产
      业重点产品和服                    2017 年   在“1.3.4 高端储能”中包括了“储能装置及其管理
9                          国家发改委
      务 指 导 目 录                      1月     系统”
      (2016)》
      《能源技术革命
                           国家发展改             提出加快发展高效储能、先进储能技术创新、积
      创新行动计划                      2016 年
10                         革委、国家             极推进储能技术研发应用、攻克储能关键技术等
      (2016-2030                         4月
                             能源局               任务和目标。
      年)》

          (3)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便携储能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
     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中的“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以及国家统
     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储能装置器件、电池管理系统”等。
     因此,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众多储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支持储能行业的发展,
     营造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业环境。其中,国家于 2021 年 3 月颁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
     确提出鼓励在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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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高效利用,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与太阳能板组合形成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
能实现持续离网发电,兼具便携易用及绿色清洁的特点,有利于向亿万家庭普
及绿色清洁能源,推动“十四五规划”及“2035 年远景目标”的尽早达成;相
关部委出台的《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 年)》《贯彻落实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 年行动计划》《关于促进
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等文件明确鼓励储能技术的发展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制定,为储能技术的
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
场环境。

     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近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 年行动计划》
等政策对相关行业标准进行了整合,鼓励储能技术的标准化,提高了行业的规
范化程度及准入门槛,引导企业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技术水平,进一步增
强我国便携储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起到了一定
的促进与推动作用。行业主要法律政策未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
式及所在行业竞争格局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简介

     锂电池储能行业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对储能设备的大小、容量、技术路线有
不同的要求,产品主要可划分为便携储能产品、家庭级储能产品、商业级储能
产品、工业级储能产品、电网级储能产品等。

     便携储能产品,是一种内置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可提供稳定交流/直流
电压输出的电源系统,可应用于户外旅行、应急备灾等场景。便携储能产品与
传统小型燃油发电机相比,具有安全便携、绿色环保、无噪音、操作简便等优
点,能广泛替代小型燃油发电机,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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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行业发展现状

     (1)锂电池储能符合能源发展趋势

     锂电池属于电化学储能类型之一,锂电池成本降低、技术性能不断突破,
使得锂电池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应用。根据 Markets and Markets 统
计数据,2020 年全球锂电池市场规模将达到 442 亿美元,而到 2025 年将增长至
近 944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16.4%,锂电池储能符合能源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Markets and Markets

     (2)便携储能行业逐步兴起,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近年来,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度不断提高的同时,寻
求自由、亲近自然的户外生活亦成为趋势,户外用电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此
外,由于全球气候变化,近年来自然灾害呈现多发态势,严重影响全球供电稳
定性,应急备用电源已逐步成为家庭生活中的重要备用品。在过去,户外及应
急情况下的电力供应主要系由小型燃油发电机提供,但燃油发电机噪音大、操
作复杂且污染环境,近年来人们对绿色便携电力的需求日益增加,基于锂电池
等清洁能源技术衍生出的便携储能行业逐步兴起,便携储能产品开始逐步应用
于户外活动、家庭应急等众多场景。

     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未来便携储能行业
将朝安全化、大容量、轻量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便携储能产品性能将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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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一方面,技术进步及工艺改进将推动锂电池安全性能及能量密度
的提升,使得便携储能产品在电池容量提升的同时具备更强的安全性及便携性;
另一方面,万物互联时代下无线传输、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则将推动
便携储能产品的智能化,便携储能产品将可与其他智能终端实现连接,实现对
产品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及远程控制,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未来,锂电池
的大规模商业化运用和技术进步及工艺改进的相互作用推动产品成本下降及性
能升级,便携储能产品的可使用场景充分拓展,在相关场景下的市场需求被进
一步激发,加之“双碳”政策目标推动新能源电池储能设备的整体市场需求持
续提升,便携储能行业的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报告数据,全球便携式储能行业的市
场规模已由 2016 年的 0.6 亿元快速提升至 2020 年的到 42.6 亿元,年均复合增速
高达 190.28%,预计到 2026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882.3 亿元人民币,年均复合增
速还将维持 65.72%,便携储能行业将继续维持快速增长趋势,市场发展潜力较
大。

                         2016-2026年全球便携式储能市场规模及预测(亿元)
1,000                                                                                                  400%
                         出货量
                                                                                               882.3
                         增长率
 800
                                                                                                       300%
                                                                                       636.2
 600
                                                                               458.3                   200%

 400                                                                   329.7

                                                               208.1                                   100%
 200
                                                       111.3
                                              42.6
           0.6     1.2       4.7     13.4
   0                                                                                                   0%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24年E 2025年E 2026年E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3、行业发展趋势

        (1)便携储能行业发展的供给带动因素

        供给端方面,锂电池技术升级促使便携储能产品应运而生,锂电池的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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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商业化运用和技术进步及工艺改进的相互作用推动便携储能产品成本下降及
性能升级,产品的可使用场景充分拓展,在相关场景下逐步实现对竞品的产品
替代并进一步激发市场需求,而中国在锂电池与光伏产业的供应链完整,具备
引领全球便携储能产品及太阳能板产业链发展的优势,能够充分享受产品市场
需求快速增长带来的产业发展红利,从而推动国内便携储能行业高速发展。

     ①便携储能产品系锂电池技术升级背景下诞生的新生产品

     自 1991 年索尼公司成功开发出全球首款商用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
池”),锂电池以其可重复充电、能量密度高、环保无污染等特性迅速成为手机、
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源动力,并逐步成为电化学储能领域的主流技
术路线。随着锂电池商用规模的逐步扩大,各国科研机构及各锂电池制造商加
强了对锂电池技术升级的研发力度,通过对锂电池正负极材料选用、配比及制
备工艺进行升级以及对电池包装制作工艺进行革新,在保证锂电池使用安全的
前提下,大大提高了锂电池的能量密度。以电动车制造巨头特斯拉使用的动力
电池为例,其 2008 年推出第一辆电动汽车 Roadster 所使用电芯的能量密度约为
55Wh/kg,至 2020 年其推出的 2021 款 Model 3 所使用电芯的能量密度已超过
300Wh/kg,且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在工信部指导下牵头组织编制的《节能与新能
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中提出,在 2025 年将高端电动车的能量密度门槛提升
至 400Wh/kg,2030 年提升至 500Wh/kg。

     得益于锂电池技术突破带来的能量密度大幅提升,搭载锂电池的储能产品
在保证续航能力的同时能拥有更大的便携性,使得在户外旅行、户外作业、抢
险救灾、工程施工等户外场景下的便捷电力需求能够得到更好满足,便携储能
产品由此应运而生。

     ②锂电池储能的使用成本在大规模商业化运用和技术进步及工艺改进的相
互推动的影响下,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

     锂电池的技术进步及工艺改进为锂电池的大规模商业化奠定了基础,近年
来随着 3C 产品对锂电池需求量的稳定增加,以及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规模逐
步扩大和储能电池的需求扩大,锂电池的产量及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赛迪
智 库 及 EVTank 公 布 的 研 究 数 据 ,2020 年 度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出 货 量 达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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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5GWh,产业规模达到 535 亿美元,较 2019 年增长 19%,其中国内锂电池出
货量达到 158.5GWh,产业规模达到 1,980 亿元,较 2019 年增长 13%;预计到
2025 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1,196.8GWh,其中国内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568.7GWh。

            2015-2020年全球锂电池产业规模                                                 2015-2020年国内锂电池产业规模
 600                                                              535       30    2500                                                               40
                                                     450                                                                                   1,980     35
 500                                                                        25                                                    1,750
                                              412                                 2000                                    1,727
                                                                                                               1,589                                 30
 400                               349                                      20
                                                                                  1500              1,330                                            25
                       284
 300       224                                                              15           985                                                         20
                                                                                  1000                                                               15
 200                                                                        10
                                                                                                                                                     10
 100                                                                        5      500
                                                                                                                                                     5
   0                                                                        0        0                                                               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规模(亿美元)          同比增长(%)                       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规模(亿元)       同比增长(%)




数据来源:赛迪智库

                       2018-2025年全球及中国市场锂电池出货量及需求量预测(GWh)
1400
                                                                        1,196.8
1200                             全球市场                                                                    国内市场
1000

 800
                                                                                                                                               568.7
 600

 400                           294.5
                                                                                                     158.5
 200

       0
            2018 2019 202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18 2019 202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数据来源:EVTank

           锂电池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也推动锂电池技术及生产工艺研发投入的增加,
进一步促进锂电池技术性能升级及成本降低。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公
布的研究数据,随着电池系统集成技术的进步及锂电池电芯材料的不断优化,
锂电池组的平均单位成本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锂电池组的平均单位成本已由
2013 年的 684 美元/kWh 下降至 2021 年的 132 美元/kWh,降幅达到 80.70%,锂
电池的平均单位成本有望在 2024 年降低至 100 美元/kWh 以下,并在 2030 年达
到降至 80 美元/kWh 的目标。




                                                                        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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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21年锂电池组平均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美元/kWh)
  800
           684
                     607
  600

                               393
  400
                                     303
                                               226
                                                      185    161
  200                                                               140     132


    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E


数据来源: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

        锂电池使用成本的大幅下降使得锂电池储能产品的市场价格逐步进入消费
者可接受的价格区间,使得便携储能产品的潜在客户群体大幅扩容。

        ③产品电池容量及输出功率的不断升级使得便携储能产品的可使用场景充
分拓展,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在户外及应急场景下的离网用电需求,在相关场景
下逐步实现对竞品的产品替代并进一步激发市场需求

        在便携储能产品推出之前,户外及应急情况下的离网电力供应主要系由小
型燃油发电机、铅酸电池等提供。但由于小型燃油发电机的便携性较差、使用
噪音大、操作复杂且污染环境,而铅酸电池的便携性较差、输出功率低且电池
容量较低,均不能充分满足家庭短期户外活动或临时性停电应急情况下对离网
用电的需求,相关场景下的离网用电需求未得到充分激发。

        近年来,得益于锂电池的技术进步及工艺改进,搭载锂电池的便携储能产
品逐步兴起,且产品电池容量及输出功率的不断升级,使得便携储能产品能够
在适应在户外或应急场景下的长时间离网供电,且凭借其安全便携、操作简便、
无噪音、无污染、可同时输出交流/直流电、对主要家用电器的适配性强等优点,
精准匹配了家庭短期户外活动或临时性停电应急情况下对离网用电的需求,在
相关场景下已逐步实现对铅酸电池、小型燃油发电机等主要竞品的产品替代,
并进一步激发户外活动和家庭应急场景下家庭离网用电的市场需求。

        未来随着快充技术进步及太阳能充电效率提升,便携储能产品的性能及使
用体验将进一步提升,电芯材料优化及电芯价格进一步降低将使得便携储能产
品的使用成本进一步下降,加之全球范围内节能减排政策的持续推动,除在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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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极端环境下,便携储能产品将有望在户外活动、家庭应急等场景中实现对
小型燃油发电机的全面替代。根据恒州智博(QYResearch)报告的数据,2020
年度全球便携式发电机的市场规模达到 187 亿元,预计 2026 年将达到 304 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7.2%,公司 2020 年度便携储能产品销量仅占当年全球便携式
发电机整体出货量的约为 5%,未来便携储能产品对小型燃油发电机进行产品替
代的市场规模可观。此外,随着便携储能产品的性能提升及价格下降,过去消
费者因为小型燃油发电机在户外活动或家庭应急场景下的使用体验不佳而被压
抑的离网用电需求被进一步激发,便携储能产品的市场需求得以进一步提升。

     ④中国在锂电池与光伏产业的供应链完整,具备引领全球的产业链发展的
优势

     我国通过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光伏产业,在锂电池储能与太阳能发电领
域形成了绝对生产与市场优势。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
量均超过 136 万辆,连续 6 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 年中
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48.2GW,连续 8 年位居全球第一。上述市场规模及产业优
势催生了如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锂电池制造行业龙头及隆基股份、阳光电源
等太阳能发电领域的领先企业。

     我国作为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国内制
造业上下游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为企业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且受益
于锂电池和光伏产业的发展,国内培养了一批锂电池储能的专业人才,保证了
相关产品的技术先进性;此外,国内拥有优质的劳动力及工业配套资源,虽然
近年来国内劳动力成本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相比仍然较低,且
相较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技术熟练的产业工人更丰富,在未来一段期间内较低的
劳动力成本仍将是我国制造业在国际贸易分工中的一大优势。

     因此,国内的锂电池及光伏产业链完整,且相较全球其他国家拥有产能、
成本、人才和质量等多方面优势,具备引领全球的产业链发展优势。根据中国
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报告数据,全球便携储能产品的工厂主要分布在中
国,占据了 90%以上的生产量和出货量,包括 GOAL ZERO 等国外品牌也主要
采用由国内企业代工的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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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球便携式储能主要生产国家和区域分布

                                      日本, 2.1%
                                                           其他, 2.8%
                         美国, 3.2%




                                                    中国, 91.9%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国内厂家背靠国内成熟的锂电池及光伏产业链,能够及时稳定且更优惠的
价格取得高品质原材料供应,生产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具备足够的核心竞争力,
能够充分享受相关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带来的产业发展红利。

     (2)便携储能行业发展的需求推动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能源结构变革,电力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需求持
续增加。根据联合国及全球知名的能源数据统计公司 Enerdata 的统计数据,
1990 年 以 来 , 全 球 年 电 力 消 费 总 量 从 10,115.78 TWh 增 长 至 2019 年 的
23,103.74TWh, 人 均 年 电 力 消 费 量 从 1,898.88 KWh 提 升 至 2019 年 的
2,995.25KWh,整体呈上升趋势。

                  图表:1990-2019年全球及人均电力消费量情况
 25,000                                                                                  4,000


 20,000
                                                                                         3,000

 15,000
                                                                                         2,000
 10,000

                                                                                         1,000
  5,000


      0                                                                                  0
          1990    1994         1998          2002      2006       2010     2014   2018
                               总电量(TWh)           人均电力消费量(KWh/人)

资料来源:联合国,The Enerdata
     根据数据统计机构 Statista 统计,截至 2019 年底全球物联网终端设备保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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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77.41 亿台,预计截至 2025 年底全球物联网终端设备保有量将超过 164.37
亿台,增长较为迅速。万物互联时代的来临,全球智能终端设备的保有量已明
显提升,人们对智能终端设备的使用频率也不断提升,智能终端设备已成为人
们居家或外出时随身携带的必备产品。根据 IDC 的统计数据,近年来全球智能
手机、平板电脑等传统智能终端持续保持高出货量,2020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
出货量达到 12.92 亿台,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达到 1.64 亿台;与此同时,以智
能穿戴设备、无人机为代表等新兴移动智能终端渗透率不断提高,根据 IDC 的
统计数据,2020 年全球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达 4.45 亿台,最近 6 年的复合增长
率达到 57.8%,根据 EVTank 的统计数据,2020 年全球民用无人机出货量达到
1,131.5 万架,同比增长 97.0%,且预计 2025 年出货量将超 5,000 万架。由于智
能终端的日益普及,人均智能终端保有量快速增长,人们对便携电力的需求将
持续提升,同时随着产品完善、品牌发酵、消费习惯养成等因素影响,便携储
能产品渗透率有望持续提高。

     便携储能产品可在野营、钓鱼、骑行、房车旅行、户外运动等各类户外活
动场景中使用,可为手机、电脑、无人机、摄影设备、照明灯等各种设备提供
绿色电力。

                       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场景的应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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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户外活动场景下,一方面,由于短视频、自媒体及生活分享等社区平台
的流行,越来越多的户外活动参与者愿意通过手机、相机、DV、无人机等拍摄
设备记录其户外活动场景并分享给其他人,甚至直接通过户外直播的方式随时
随地分享自己的户外体验;另一方面,精致露营的理念正在户外露营圈内逐渐
普及,区别于传统露营的穿冲锋衣睡帐篷的方式,精致露营更加注重舒适性,
提倡在亲近自然的同时享受生活,故在户外露营时愿意携带用于照明、烹饪的
电器产品,提高露营生活品质;由于开展户外活动时所需携带的电子设备及电
器产品愈加丰富,所有这些设备产品都需要由离网电力来维持其正常工作,由
此导致户外活动中对离网用电需求已逐步成为刚性需求。与此同时,由于全球
气候变化,近年来自然灾害呈现多发态势,严重影响全球供电稳定性,人们防
灾备灾意识不断增强,应急备用电源已逐步成为家庭生活中重要的应急备用品。

     便携储能产品系锂电池储能技术升级背景下诞生的新生产品,虽然进入市
场的时间较短,但凭借其安全便携、操作简便、无噪音、无污染、可同时输出
交流/直流电、对主要家用电器的适配性强等优点,有效解决了消费者在户外活
动或家庭应急等场景下对离网用电的需求痛点。随着户外活动及家庭应急等场
景的离网用电需求逐步成为刚需,便携储能产品在相关应用场景下的渗透率不
断提升,拉动便携储能产品的整体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①户外活动场景下的离网用电的需求被逐步激发,便携储能产品市场需求
不断提升

     A、欧美发达国家户外活动普及率较高,便携储能产品向户外活动领域的
不断渗透推动便携储能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提升

     欧美发达国家的户外活动历史悠久,相关国家城市化程度高、人均消费能
力强,民众在业余生活中更多选择户外旅游、露营、钓鱼等户外活动,相关户
外活动的参与人次和参与频率较高,与户外运动有关的用品及器材均有较大的
市场需求。以美国为例,根据权威户外门户网站 Outdoor foundation 调查统计,
全美每年参与过户外活动的人口常年维持在 48%以上;2020 年“新冠”疫情爆
发,美国多地先后开启防疫限制措施,包括关闭室内场所、停止体育赛事、影
院、主题公园等娱乐设施运营、禁止大范围聚集性活动等措施,进一步促进了
户外活动在美国的普及率提升。根据美国户外运动协会(OIA)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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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户外运动参与人数及参与率均不断增长,其中全美积极参与户外运
动的居民人数已由 2017 年的 1.45 亿人提升至 2020 年的 1.61 亿人,户外运动参
与率也由 2017 年的 49%提升至 2020 年的 53%;根据凯恩咨询发布的年度调查
报告,2020 年度美国有 4,824 万户家庭参与过至少一次露营,家庭数量同比增
长 627 万户,同比增长率达 15%,其中 1,013 万户家庭为第一次参与露营,同比
增长率达 502.98%。

                          近年来美国参加户外露营的家庭数量情况(万户)

                    至少参与过1次露营的家庭数
                    其中首次露营家庭数
6,000                                                                                               15%         16%
                    至少参与过1次露营的家庭数增速(右轴)
                                                                                                4,824
5,000
                                                                                  4,197                         12%
                                         3,712        3,856         3,923
4,000                  3,488
          3,203                  9%
3,000                                            6%                                                             8%
                                                                                          7%
2,000                                                         4%
                                                                        2%                              1,013   4%
1,000
                               174           186              308           235           168
   0                                                                                                            0%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数据来源:凯恩咨询

        便携储能产品由于其大容量、大功率、安全便携等优点,一经推出即成为
户外人群的青睐和选择。2019 年以来,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在美国销量分别为
6.92 万台、13.00 万台和 33.29 万台,便携储能产品渗透率迅速提升。

        与美国相似,欧洲也拥有丰富的户外活动资源,且欧洲户外活动起源较早
且经济发达、人口数量众多,民众具有户外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氛围,用户基础
庞大。欧美国家居民积极参与户外活动,也比较热衷于对户外相关器材及用品
的消费。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及预测数据,2020 年美国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
模达到 351 亿美元,同比增长 38.38%,预计在 2025 年将达到 525 亿美元;2020
年欧洲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达到 207 亿美元,同比增长 25.7%,预计在
2025 年将达到 312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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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亿美元)                        欧洲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亿美元)

600                                                           400
                                                      525
                                                                                                                312
500
                                                              300
400                      351
                                                                                      207
300               254                                         200         159   165
            205                                                     143
200   160
                                                              100
100

  0                                                            0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数据来源:Statista

      欧美发达国家的户外活动普及率较高,且近年来欧美国家参与户外活动的
家庭数量还在不断增长,便携储能产品作为能够提升户外活动体验的新兴产品
而受到参与者追捧,推动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场景下市场需求规模的快速
提升。

      B、国内户外活动不断普及,户外活动参与人数不断提升,进一步推动便
携储能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提升

      与欧美相比,中国的户外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根据中国户外联盟统
计,我国每年约 1.3 亿人参与休闲户外活动,占总人口的 9.5%,与美国约 50%
的参与户外活动比例相比差距较大。近年来,随着国内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
内居民户外活动普及率不断提升,参与户外活动人口不断增加。2020 年“新冠”
疫情也一定程度加速了户外活动在国内的普及,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影
响,国内民众休闲生活习惯发生转变,减少了室内娱乐及旅行跟团游等人员聚
集类活动,增加了以家庭等小单位亲近自然为目的的户外活动,国内户外露营
及房车旅行热度的不断提升,并成为 2020 年国内最流行的户外活动之一。

      根据穷游网发布的统计数据,2020 年国内户外露营热度增长 303.5%,房车
旅行热度增长 243.5%;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1 年初至 2021 年底,国内共
注册 3.62 万家露营地相关企业,其中 80%为 2020 年及以后成立,2020 年新增
注册企业 8,269 家,2021 年新增注册企业 20,704 家,呈爆发式增长趋势。根据
21 世纪房车网发布的统计数据,2020 年国内泛房车销量达 69,420 台,同比增长
43.65%,保有量达到 21.82 万台,2020 年全网搜索“房车”及房车相关长尾词
的用户人群达到 2,769 万人,较 2019 年增长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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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内露营地相关企业注册家数情况(单位:家)
25,000                                                                                                                                                300%
                                                                                                                                 261%
                      注册数量

                      同比增速(右轴)                                                                                                   20,704
20,000

                                                                                                                                                      200%
15,000
                                                                                                                                         150%


10,000                                                                                                                           8,269
                                                    91%
                                                                                                                                                      100%
                                                                                                                         65%
                                                                                 50%
 5,000                                                              43%                                    38%
                          24%                                                                                            2,290
                                     13%                                                       8%
                                                                                                           1,384
               160        199                       430             617          928         1,002
                                      225
     0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数据来源:天眼查

         国内户外活动的参与率也不断提升。国内居民对户外相关器材及用品的消
费观念也被逐步培养起来,国内户外用品市场保持较快发展速度。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及预测数据,2020 年中国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为 899 亿美元,同
比增长 21.03%,预计在 2025 年将达到 1,354 亿美元。

               我国房车保有量及年销量(万辆)                                               中国户外运动用品电商市场规模(亿美元)
                                                                                   1600
25                                                                   21.82                                                                        1,354
                保有量
20              销售量                                                             1200
                                                          14.88                                                    899
15                                                                                                          743
                                            10.05                                   800              609
10                                 6.94                                   6.94              457
                          4.86                               4.83                   400
 5              3.00                           3.10
     2.12                   1.86     2.08
        0.59       0.88
 0                                                                                      0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数量来源:21 世纪房车网,Statista

         随着国内户外活动的不断普及,国内户外活动参与人数不断提升,便携储
能产品作为方便随车携带且能在户外活动中提供便捷、绿色、安全、稳定的离
网电力供应的新兴产品,大大提升用户在户外的生活体验,已逐步成为国内用
户参与户外活动时的热门选择,推动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场景下市场需求
规模的快速提升。

         ②灾害频发导致供电不稳,家庭应急备灾需求持续增长,推动便携储能产
品需求不断提升

         根据联合国发布的研究报告,2000-2019 年间,全球共记录发生了 7,348 起

                                                                           1-1-13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自然灾害事件,累计因灾死亡人数 123 万人,累计受灾人群达到 40.3 亿人,相
关数据与 1980-1999 年间的累计数据相比,均出现明显提升。

                               最近 40 年来全球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及影响情况
                                灾害发生次数   因灾死亡人数     累计受灾人数       累计经济损失
                 期间
                                    (次)       (万人)         (亿人)           (亿元)
   2000-2019 年间                   7,348              123           40.3              29.7

   1980-1999 年间                   4,212              119           32.5              16.3
数据来源:联合国

             自然灾害频发使得各国居民的应急备灾意识明显提升。以日本为例,日本
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地震、台风等灾害高发,根据日本产经新闻公布的调查
数据,自 2011 年东日本大震灾后,得益于社会各界加大对防灾自救的宣传,日
本居民在家中储蓄防灾物品的意识空前高涨,超过 78%的日本家庭储备了必要
的防灾物品。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对激发当地居民积极储备防灾物资有明显推
动作用,根据中国地震台网中心数据,2021 年全球 5 级以上地震发生 446 次,
且近年来呈现多发态势,其中,2019-2021 年度日本地区 5 级以上地震的记录数
量明显超过以前年度并呈持续增加的趋势,激发了当地居民的应急备灾需求。

                             2016~2021年日本5级以上地震发生次数情况统计(单位:次)
            40
                                                                            32
                                                              29
            30                                                                           27
 发生次数




            20          17
                                                  14

            10                         7


             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数据来源: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便携储能产品由于其大容量、适配性广泛等优势,可满足灾后应急用电、
救援用电等应急需求,便携储能产品与太阳能板组合形成的小型太阳能发电系
统,更能在灾后电网瘫痪及毁坏情况下,为灾后生活实现持续离网发电,有效
应对灾后阶段性停电带来的影响,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此 2020 年日本
防灾协会已将便携储能产品列为防灾安全物资认证产品,便携储能产品将逐步
成为居民家庭应急备灾时配置的重要产品,推动便携储能产品在应急备灾场景


                                                  1-1-13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的产品渗透率不断提高,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此外,2020 年“新冠”疫
    情的爆发,给社会产品供给带来了较大影响,这也导致民众针对重要生活资源
    的家庭应急储备意识进一步增强,加速了民众对便携储能产品需求的提升。

         ③“新冠”疫情加速民众线上消费习惯的养成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市场线上消费习惯加速养成。根据
    eMarketer 的数据,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占整体零售销售
    额的比例从 2019 年的 13.6%快速提升至 2020 年的 18%,加速了全球市场线上消
    费习惯的养成,未来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将持续提升,预计 2024 年全球零售电
    商销售额将达到 6.39 万亿美元,占整体零售销售额将继续提升至 21.8%。2020
    年度,中国通过有力的防控措施,疫情得到良好控制,包括公司在内的境内自
    主品牌出口企业均实现了业绩爆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度                                    2020 年度
序
   公司名称                  同比                     同比               同比                  同比
号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增幅                     增幅               增幅                  增幅
1 奥尼电子      95,764.00 -11.66%         12,439.65 -35.44% 108,404.88 105.51%    19,267.91 295.06%
2   博力威     221,681.91    54.91%       12,567.73   1.52% 143,106.82   39.44%   12,380.12    76.67%
3   格力博        500,389    16.61%       27,974.46 -50.72% 429,127.63   15.20%   56,768.42 267.46%
4 安克创新    1,257,420.33   34.45%      102,442.72 14.48% 935,262.93    40.54%   89,486.93    23.99%
5 赛维时代     556,467.23     5.93%       34,772.42 -22.88% 525,301.10   82.47%   45,088.09 733.30%

         便携储能产品作为消费电子类产品,线上销售是其最主要的销售渠道,线
    上消费习惯的养成推动便携储能产品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3)便携储能行业的市场空间及需求变化趋势

         便携储能产品凭借其安全便携、操作简便、无噪音、无污染、可同时输出
    交流/直流电、对主要家用电器的适配性强等优点,能够有效解决消费者在户外
    活动或家庭应急等场景下对离网用电的需求痛点,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及追捧
    推动便携储能产品在相关场景中不断渗透,推动近年来便携储能产品市场规模
    的快速增长。得益于“双碳”政策加速新能源电池储能整体需求的提升,在便
    携储能产品目前主要应用的户外活动及家庭应急场景下,产品渗透率较低,且
    随着锂电池及光伏技术的提升及价格的下降,便携储能产品单位容量单价有望
    继续降低,便携储能产品将具备向贫穷缺电应用场景下沉的机会,市场空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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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进一步提升。

     ①“双碳”政策目标将加速传统机械设备电动化趋势,进一步推动新能源
电池储能设备的整体市场需求持续提升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缓全球变暖是当今世界要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对
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本世纪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实现
“碳达峰”后,纷纷提出在 2050 年实现零碳排放的“碳中和”目标及相应措施。
2020 年,我国正式宣布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
和”,并已将“双碳”政策目标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并力争到 2050 年中国能源发展实现“两个 50%”,即能源清洁化率超过 50%,
电气化率超过 50%。

     “双碳”政策进一步推升能源清洁化率和终端电气化率,传统燃油机将面
临节能减排的挑战,燃油价格、技术要求及政策因素将推动传统燃油机的使用
成本提升,相关政策也可能对传统燃油机的销售及使用进行限制,倒逼使用传
统燃油动力机械设备的消费者逐步向使用电动化机械设备转变;与此同时,相
较于传统燃油动力机械设备,电动化机械设备更容易通过搭载智能芯片、传感
器等控制模块实现设备智能化运作,大幅提升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因此“双碳”
政策推动及设备智能化的大趋势下,在家用领域,传统燃油动力机械设备将逐
步被电动化机械设备取代。以园林机械设备为例,根据美国市场调查机构
TraQline 公布的研究数据,在园林机械设备最为普及的北美地区,新能源电动
园林机械设备的市场份额已由 2010 年的 13%快速增长至 2019 年的 27%,未来
随着电动机技术对内燃机技术的逐步超越,新能源电动园林机械设备的优势更
加明显,预计未来在家用领域,新能源电动园林机械设备的市场份额还将进一
步提升。

     传统机械设备电动化趋势将推动终端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新能源电池储
能设备能够配合电力系统解决终端电力供应问题,系保障机械设备电动化趋势
的关键设备之一,在传统机械设备电动化趋势推动全球电池储能设备市场规模
快速增长。根据 Frost & Sullivan 的预测数据,预计 2020~2030 年,全球电池储
能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23%,年装机容量将从 2020 年的 8.5GW 提升至
19.3GW,至 2030 年全球电池储能设备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134.6GW,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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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储能设备的市场空间广阔。

     ②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及家庭应急场景下的渗透率较低,市场规模还
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A、户外活动场景下,便携储能产品的渗透率仅 2.3%,未来提升空间巨大

     户外活动场景下,鉴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户外活动参与率高,户外活动参
与人口数量规模较大,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场景的主要市场依然在欧美等
发达国家,随着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参与家庭的渗透率提升,便携储能产
品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户外活动场景下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与欧美等发达国家
相比,中国户外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
程度、人均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国居民的户外活动参与度将进一步提升,
而国内拥有较大的人口基数,户外活动参与度的提升将带动国内户外参与人数
的快速增长,便携储能产品在中国户外活动场景下同样具备较大的市场潜力。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报告数据,2020 年,便携储能产品的
全球出货量为 208.8 万台,而户外活动领域是便携储能产品的主要的应用场景,
2020 年户外活动领域的应用场景占比约为 45.1%,由此测算的 2020 年便携储能
产品主要面向户外活动领域的出货数量约为 94.2 万台;2021 年,户外活动领域
对便携储能产品的购置需求预计达到 210.8 万台,根据全球户外活动参与家庭数
量规模测算的 2021 年对便携储能产品存在潜在需求的家庭约为 1.5 亿户,由此
测算的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领域的市场渗透率仅为 2.3%。未来,随着户外
活动领域对便携储能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便携储能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将持续
提升,而国内户外活动参与率提升也将拉动全球户外活动参与家庭数量提升,
预计到 2026 年,户外活动领域对便携储能产品的购置需求将达 1,355 万台,根
据 2026 年全球户外活动参与家庭数量约 1.9 亿户及便携储能产品平均生命周期
3 年进行测算,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领域的渗透率可达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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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携储能产品在户外活动领域的市场规模及渗透率预测
 3,500                                                                                                 20%

 3,000                                                                                    15.9%
                                                                                             3,069     15%
 2,500                                                                  12.5%

 2,000                                                    9.5%               2,250
                                                                                                       10%
 1,500                                    6.8%
                                                               1,596
                           4.2%                                                          1,355
 1,000
                                            1,088                      997
                                                                                                       5%
            2.3%
  500                          651                       712
           211 345       346          532
    0                                                                                                  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需求增量(万台)             需求存量(万台)            渗透率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B、家庭应急场景下,便携储能产品的渗透率仅 3.0%,未来提升空间巨大

     家庭应急场景下,便携储能产品能解决灾害缺电、停电、应急救援等电力
短缺问题,并能与太阳能板组合形成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在灾后电网瘫痪及
毁坏情况下,为灾后生活实现持续离网发电,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2019
年日本防灾协会便已将便携储能产品列为防灾安全物资认证产品。未来,随着
人们应急备灾意识的逐步增强,家庭用应急备用电源的需求将逐步提升,而便
携储能产品相比其在家庭应急领域的主要竞品小型燃油发电机在使用体验方面
的优势明显,随着便携储能产品的性能持续提升及使用成本继续下降,加之全
球范围内节能减排政策的持续推动,便携储能产品在家庭应急场景中对小型燃
油发电机的替代作用将进一步增强,便携储能产品在应急备灾家庭的渗透率将
进一步提升,其在家庭应急场景下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报告数据,2020 年,便携储能产品在
应急用电领域的应用场景占比约为 42.2%,由此测算的 2020 年便携储能产品主
要面向户外活动领域的出货数量约为 88.1 万台;2021 年,应急用电领域对便携
储能产品的购置需求预计达到 201.0 万台,2021 年全球存在应急用电需求的家
庭约为 1.1 亿户,由此测算的便携储能产品在应急用电领域的市场渗透率仅为
3.0%。未来,便携储能产品在家庭应急领域对小型燃油发电机的替代率及市场
渗透率的提升,以及人们应急备灾意识增强对家庭应急用电需求的提升,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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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家庭应急领域对便携储能产品的需求增长,预计到 2026 年,家庭应急领域对
便携储能产品的购置需求将达 1,155 万台,假设 2026 年全球存在应急用电需求
的家庭约为 1.4 亿户,便携储能产品在应急用电领域的渗透率可达 19.4%。

                   便携储能产品在应急用电领域的市场规模及渗透率预测

3,000                                                                                                    25%
                                                                                            19.4%
2,500                                                                                                    20%
                                                                                               2,716
                                                                          16.0%
2,000
                                                            12.7%              2,080                     15%
1,500
                                          9.2%                   1,588
                                                                                                         10%
1,000                     5.8%                                                             1,155
                                            1,104
            3.0%                                                         870                             5%
  500                          667                         685
                                      525
           201 330       375
    0                                                                                                    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需求增量(万台)             需求存量(万台)              渗透率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③随着光伏发电成本及锂电池单位成本下降,便携储能产品有望下沉至贫
穷缺电市场,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宽

     近年来,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新增装机规模持续增加及行业竞争继续升级,
光伏发电成本呈现快速下降的趋势,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
报告,2010-2019 年间,全球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已经从 0.378 美元/kWh 降至 0.068
美元/kWh,降幅达 82%,2020 年全球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同比下降 7%且还将继
续维持下降趋势,预计到 2030 年全球光伏发电度电成本有望进一步降至 0.02 美
元/kWh。与此同时,近年来锂电池组的平均单位成本随着锂电池技术升级及大
规模商业化应用的推动下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
公布的研究数据,2021 年锂电池组的平均单位成本已降至 132 美元/kWh,2013-
2021 年间的降幅达到 80.70%,并有望在 2030 年达到降至 80 美元/kWh 的目标;
此外,锂电池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导致废旧锂电池产生规模巨大,废旧锂电池
的回收再利用既能节约资源,又能降低环境污染,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及积极推动;根据瑞典能源署发布的研究报告,2030 年全世界将有超过 120 万
吨的废弃锂电池被回收,可回收锂数量将相当于目前锂矿产量的一半;根据咨
询机构 Circular Energy Storage 发布的研究报告,二次回收的锂电池成本预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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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美元/kWh,因此搭载二次回收锂电池的便携储能产品的成本将有望大幅降低。
便携储能产品搭配太阳能板组成小型离网发电系统,能够有效解决家庭对基本
生活用电的需求,随着便携储能产品及太阳能板的成本进一步下降,长期受电
力短缺影响的欠发达地区居民对便携储能产品的使用需求将有望被激发,便携
储能产品的市场空间有望被进一步打开。

     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截至 2019 年,全球仍有 7.57 亿人的电力保障不足,其
中,无法获得电力服务的人口中有 75%以上生活在非洲撒哈拉以南等电力短缺
地区。由于基础电网建设的不足,技术更加成熟、成本进一步下降后的便携储
能产品能够更好满足离网式的用电需求。长期来看,此类电力短缺地区市场亦
将是便携储能行业发展的潜在驱动力之一。假设至 2025 年全球约 7 亿受到电力
短缺影响的人口中能有 5%选择使用便携储能产品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电力供应,
则至 2025 年电力短缺领域的便携储能产品需求量可达到 3,500 万台。

             1990-2019 年无法获取用电服务的人数(单位:百万人)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报告数据,预计 2026 年全球便携储能
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882.3 亿元,2020-2026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65.72%,便携储能行业市场规模将继续维持高速增长趋势;预计 2026 年全球便
携式储能产品的新增出货量将达到 3,110 万台,其中户外活动和家庭应急仍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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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储能产品的最主要应用场景,两大应用场景的产品新增出货量将达到 2,510
万台,占比将维持在 80%以上;预计 2026 年全球便携储能行业的主要市场仍将
集中在美国、日本、中国及欧洲地区等,上述地区在两大主要应用场景的新增
出货量将分别达到 800 万台、460 万台、450 万台及 285 万台,根据全球便携储
能产品平均单价测算的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 226.96 亿元、130.50 亿元、127.66
亿元及 80.85 亿元。

     (四)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
业融合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的科技创新、
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或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五)行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壁垒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我国上游电子制造业在全球贸易产业链分工中的长期优势

     便携储能产品上游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中成本、技术、质量、配套产业链
等综合优势明显,并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保持该优势。一方面,便携储能行
业的原材料包括电芯、电子元器件、逆变器、结构件等,国内市场供给相对充
足,在原材料的供应上具有一定优势。另一方面,我国消费电子制造业上下游
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助于产业链的整体发展。

     (2)全球零售电商行业规模持续提升,线上消费愈加普及

     根据全球领先的综合数据资料库 Statista 的数据,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从
2014 年 1.3 万亿美元增长至 2019 年 3.5 万亿美元,保持年均 20%以上的增长率。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线上消费习惯加速养成,根据全球知名的
市场研究机构 eMarketer 的数据,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
占整体零售销售额的比例从 2019 年的 13.6%快速提升至 2020 年的 18%,未来全
球零售电商销售额将持续提升,预计 2024 年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将达到 6.39 万
亿美元,占整体零售销售额将继续提升至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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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携储能产品作为消费电子类产品,线上销售是其最主要的销售渠道,线
上消费习惯的日益普及将有助于便携储能行业的全球化发展。

       (3)光伏发电效率提高、成本降低,有利于便携储能产品的普及

     太阳能板是便携储能产品的重要配套产品,通过光伏发电能够进一步提高
其续航能力。近年来,光伏产品成本大幅降低,而随着大硅片、双面、叠瓦等
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效率、降低成本。作为便携储能产品的重
要配套产品,光伏技术的进步亦将有利于便携储能产品的普及。

       (4)国家政策推动自主品牌全球化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家宏观层面制定了积极的战略政策鼓
励优秀的行业民族品牌走向全球市场,树立起强大、优秀的自主品牌形象。此
外,国家还在产业政策方面出台了有利政策,为提升便携储能行业民营企业海
外市场的市场竞争力,及实现优秀民族品牌全球化提供了微观层面的政策支持。
国家利好政策法规对行业的规范和引导,为发展便携储能行业指明了方向,对
储能技术提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成为便携储能行业快速发展的强劲推动
力。

       (5)节能减排驱动能源转型,清洁能源替代是长期趋势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发展绿色
低碳电力已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力争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在未来能源利用上,
将会从高碳到低碳再到零碳,实现电力零碳化和燃料零碳化,继续提高可再生
能源占比,逐步实现能源转型。随着碳中和时代的逐步到来,具有环保优势的
清洁能源将成为未来能源重点发展方向,具备长远的发展空间。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中美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2018 年以来,美国全球贸易政策呈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中国出口产品
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政策,加征对象包括了消费电子类制成品等产品。短
期内,若美国继续采取提高关税等保守主义政策措施或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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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产品出口。

     (2)行业标准体系不健全导致市场竞争环境混乱

     便携储能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在我国的行业标准仍在征求意见中,尚未正
式出台,存在部分厂商生产、销售质量存在缺陷、安全性存在隐患的便携储能
产品的情形,在消费者未对该市场形成深度认知的情况下,将导致行业内的从
业企业间开展非良性竞争。同时,质量低劣的产品,也会降低消费者对便携储
能产品的认可度,对行业未来整体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行业壁垒

     (1)品牌壁垒

     便携储能产品系兼具消费电子产品属性和安全性要求的产品。就消费电子
产品属性而言,消费者对产品的初始认知依赖于其品牌形象,而知名消费电子
行业专业品牌的树立建立在其出色的产品研发能力、质量管控能力与市场营销
能力之上,需要在研发、品控、品牌营销上的持续投入,具有一定壁垒。同时,
由于便携储能产品能输出超过安全电压的交流电,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会更注
重品牌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背书。因此,对新进入者而言,便携储能行业具有较
高的品牌壁垒。

     (2)技术壁垒

     便携储能产品的研发需综合考虑工业设计、热管理、电源管理、锂电池模
组等多个方面,并与应用场景深度结合,再对线路布局、产品结构、电源管理
系统等进行研发,以实现多种充电和输出方式,有效提升充电和放电效率,并
能在过充、过放、过载、短路等情况进行多重保护,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同
时,随着智能终端持续迭代更新、户外用电场景不断丰富,消费者对便携储能
产品性能要求将不断提高,包括大功率、轻量化、多功能、智能化等需求增加,
不断提高的行业技术水平已形成便携储能行业较高的准入门槛。

     (3)品质壁垒

     由于便携储能产品的适配电器种类丰富、集成零部件较多且安全性要求高,
需对全生产流程进行精细化的品控管理,才可确保产品质量与良率。例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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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方面,公司便携储能产品需满足 6 项安全防护标准、9 道质检工序要求,便
携储能产品生产过程的精细化质量控制体系亦对新进入行业企业形成了一定的
壁垒。

     (4)人才壁垒

     便携储能行业影响新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于市场渠道的推广和产品的
研发设计及生产能力,其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企业团队的人才构建。产品研发
方面,高水准的研发设计人员是便携储能行业企业成功进行产品研究和设计开
发,以及质量控制的关键。生产工艺方面,便携储能产品新技术和工艺的运用
需要企业在长期生产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且需要企业具有大量熟练掌握技术、
工艺的工程师。销售渠道方面,新型线上电商渠道的开拓需要经验丰富的品牌
营销团队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感知和快速响应。因此便携储能行业企业研发、生
产和销售团队的构建是行业的人才壁垒之一。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便携储能品牌企业,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已实现在中国、
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全球多个国家销售,公司品牌在 Google、
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搜索引擎或电商平台的便携储能
产品关键词检索热度中排名领先。此外,公司正积极布局自主品牌的多元销售
渠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与 JVC、Canon、Harbor Freight Tools、
Home Depot、Lowe’s、Sam’s Club 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零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2020 年以来,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持续入选亚马逊平台最畅销产品(Best Seller)、
亚马逊之选(Amazon’s Choice),连续两年获得日本“防灾安全协会推奖”奖章。
公司获得日本亚马逊颁发的 2021 年度创新品牌奖,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先后入选
CNET 、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便携储能榜单,登上福布斯、华尔街日报、今日美
国等媒体,在便携储能领域积累了较强的品牌全球影响力。

     公司深度参与了国内便携储能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认定为“广东省分布式太阳能智能小型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获得
“2020 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技术研发实力获得专业部门的肯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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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突出的产品设计实力及对消费者需求的准确把握,累计获得美国 CES 创新
奖、德国红点设计奖、汉诺威工业(IF)设计奖、当代好设计等在内的国际设
计类大奖共 21 项,产品设计实力得到了国际工业设计领域的广泛认可。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公司凭借市场先发积累的
技术及品牌优势,2020 年度在产品出货量和销售规模上均排名市场第一,其中
产品出货量的市场占比约 16.6%,产品销售规模的市场占比约 21.0%,公司在行
业内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2、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在便携储能产品领域的软硬件电子设计、安全管
理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3、行业内主要企业

       (1)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便携储能行业相关企业主要包括安克创新(300866)、派能科技(688063)、
星徽股份(300464)、GOAL ZERO、正浩创新、德兰明海等公司,具体介绍如
下:

   企业简称                                 企业简介

               安克创新成立于 2011 年,是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品牌商之一,主要从事自有
   安克创新    品牌的移动设备周边产品、智能硬件产品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和
 (300866)    销售。公司主要销售渠道为 Amazon、Ebay、天猫、京东等海内外线上平台
               和沃尔玛、百思买和其他贸易商,销往北美、欧洲、日本和中东等发达国
               家和地区。
               派能科技成立于 2009 年,是行业内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之一,专注于磷酸
   派能科技
               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派能科技在全球电
 (688063)
               化学储能市场中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星徽股份成立于 1994 年,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金属连接
               件,以及消费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和海外线上运营、线下渠道
   星徽股份
               开拓,形成了“家居生活+消费电子”双轮驱动的业务格局。通过子公司泽
 (300464)
               宝技术打造自有品牌消费电子,产品包括电源类、蓝牙音频类、小家电类
               等。
               GOAL ZERO LLC 是一家专注于便携式太阳能设备的科技研发与产品销售
               的公司,于 2009 年 6 月在美国创立。2014 年被美国能源巨头公司 NRG 收
 GOAL ZERO     购,加强了 GOAL ZERO 产品的研发能力和销售渠道的扩展。公司产品在
               全球多国销售,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德国、刚果、瑞
               典、中国等国家或地区。国内企业豪鹏科技、博力威为其代工生产锂电池


                                      1-1-14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企业简称                                  企业简介
                   储能产品。
               深圳市正浩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总部位于深圳,专注于移动
        正浩创新
         (ECO 储能和清洁能源领域,主营业务为储能产品的研发、销售,推出“睿
        FLOW) RIVER”和“德 DELTA”两个系列的便携储能产品。
               深圳市德兰明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总部位于深圳,专注于分布
               式储能产品和微电网技术的研究及创新,为客户提供户用/商用光伏储能系
     德兰明海
               统、便携式储能、直流动力储能的方案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一
   (BLUETTI)
               体化服务;2019 年 8 月开展品牌战略并在美国注册“BLUETTI”商标,同
               年 11 月在国内注册本土品牌“铂陆帝”。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关键财务指标上的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毛利率、偿债指标、资产周转指标等关键财务指
   标上的比较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②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
   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              经营情况与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                关键业务数据
            专业从事智能移动周边产品、智能
            生活周边产品及计算机周边产品的     根据安克创新 2021 年年
                                                                           安克创新 2020 年营业
            研发和销售,公司“Anker”等品牌    度报告披露数据,截至
                                                                           收入 93.53 亿元,归
            的消费电子产品销往全球,在亚马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安
                                                                           母净利润 8.56 亿元;
安克创新    逊等境外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占据     克创新在全球范围内拥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领先的行业市场份额,拥有很高的     有 64 项发明专利,实用
                                                                           125.74 亿元,归母净
            知名度和美誉度。充电类、无线音     新型专利 298 项,外观
                                                                           利润 9.82 亿元。
            频类等产品在全球消费电子产品线     设计专利 459 项
            上市场中具有领先市场地位
            行业领先的储能电池系统提供商,     根据派能科技 2021 年年      派能科技 2020 年营业
            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     度报告披露数据,截至        收入 11.20 亿元,归
            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派     母净利润 2.74 亿元;
派能科技
            主品牌家用储能产品出货量约占全     能科技拥有发明专利 21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球出货总量的 8.5%,位居全球第三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3        20.63 亿元,归母净利
            名                                 项,外观设计专利 12 项      润 3.16 亿元。
            其主要子公司泽宝技术从事消费电
            子产品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和海
                                               根据星徽股份 2021 年半
            外线上运营、线下渠道开拓,主要                                 星徽股份 2020 年营业
                                               年度报告披露数据,截
            产品品类包括电源类、蓝牙音频                                   收入 55.23 亿元,归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子
            类、小家电类、电脑手机周边类、                                 母净利润 2.12 亿元;
星徽股份                                       公司泽宝技术在境内外
            个护健康类等,主要通过亚马逊平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拥有发明专利 11 项,实
            台向个人消费者销售产品,主要市                                 36.60 亿元,归母净利
                                               用新型专利 53 项,外观
            场位于海外。在 2019 亚马逊全球开                               润-15.24 亿元。
                                               设计专利 878 项
            店中国出口跨境品牌百强中,泽宝
            技术旗下四大品牌位列其中


                                         1-1-1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             经营情况与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              关键业务数据

   GOAL      便携式太阳能系统的创新者,全球      官网未披露发明专利数
                                                                          无公开资料
   ZERO      知名的便携式太阳能设备制造商        量
                                              经中国及多国专利信息
                                              查询网站检索,截至
  正浩创新 是一家专注于储能产品的研发销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正
    (ECO   的国家高新企业,天猫“户外电源” 浩创新及其子公司拥有 无公开资料
  FLOW) 类目 TOP 商家                        境内发明专利 10 项,境
                                              内实用新型专利 69 项,
                                              境内外观设计专利 50 项
                                              经中国及多国专利信息
                                              查询网站检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德
  德兰明海 拥有多年储能技术沉淀,系全球储
                                              兰明海及其子公司拥有 无公开资料
(BLUETTI) 能电源技术先行者
                                              境内发明专利 8 项,境
                                              内实用新型专利 53 项,
                                              境内外观设计专利 44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发行人 2020 年营业收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 入 10.70 亿元,归母
            便携储能垂直领域的领先品牌,便 有 境 内 外 发 明 专 利 31 净 利 润 2.03 亿 元 ;
    发行人
            携储能行业内的领军企业            项 ,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83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项,外观设计专利 140 23.15 亿元,归母净利
                                              项                         润 2.79 亿元。
      资料来源:各公司官网、年报等公开资料;星徽股份未披露截至 2021 年末泽宝技术的专利
      获得情况。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自主品牌及营销优势

           ①公司品牌优势

           公司基于境内外文化差异,全力打造“Jackery”和“电小二”两大自主品
      牌,公司品牌已实现在 Google、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
      搜索引擎或电商平台的便携储能产品关键词的检索热度最高,已成为全球便携
      储能垂直领域的领先品牌。2020 年以来,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持续入选亚马逊平
      台最畅销产品(Best Seller)、亚马逊之选(Amazon’s Choice),连续两年获得日
      本“防灾安全协会推奖”奖章。公司获得日本亚马逊颁发的 2021 年度创新品牌
      奖,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先后入选 CNET 、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便携储能榜单,登
      上福布斯、华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媒体,在便携储能领域积累了较强的品牌
      全球影响力。

           ②公司营销优势


                                             1-1-14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具备出色的营销能力,针对国外市场,公司通过国外户外旅行领域的
网络红人,在 Youtube、Facebook 和 Instagram 等社交平台上对“Jackery”品牌
进行介绍和推荐,相关产品推介视频点击量众多,公司产品知名度持续提升;
此外,公司与日本知名厂商 JVC 开展双品牌合作,与日本知名品牌商 Canon 建
立合作关系,并与 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 等美国知名零售
商开展合作,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Jackery”品牌的海外知名度。针对国内市
场,公司于 2020 年聘请了国内知名的“侣行夫妇”张昕宇、梁红夫妇作为公司
“电小二”品牌的推荐官,以扩大“电小二”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公司
的营销优势有效保证公司品牌的高曝光度,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2)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聚焦于锂电池储能领域,坚持自
主创新和自主研发,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近
年来,公司研发投入保持较高增速,以保证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报
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67.13%,2021 年公司研发
费用达 6,451.2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共 197
人,核心技术人员在锂电池领域平均拥有 20 年以上从业经验,对行业的前沿技
术保持充分的敏感度,保证了技术成果的领先地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在便携储能产品领域的软硬件电子设计、安全管
理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
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外专利合计 254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公司将主要核
心技术进行产业转化,形成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公司深度参与国
内便携储能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并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分布
式太阳能智能小型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凭借《高安全移动式锂离子电池储
能电源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2020 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技术沉淀日益加深,研发与技术实力不断增强。

     (3)M2C 经营模式优势

     公司线上销售领域主要采取 M2C(Manufacturers to Consumer)的经营模式,
即生产厂家直接对消费者提供产品,集研发、生产、品牌、销售于一体的全价


                                  1-1-14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值链的经营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电商平台和品牌官网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
者,M2C 经营模式下,公司能够深入调研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综合考虑产
品数据分析、市场评价反馈,并及时反馈到公司的研发中心及工业设计中心。

     依托前期积累的较强的研发技术能力,公司能根据消费端的反馈,实现产
品的快速迭代和优化升级,对产品外观、结构、性能等方面进行持续创新,并
将迭代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实现产品的精准创新和品牌
价值创造。M2C 模式为公司的品牌经营战略持续赋能,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

     (4)产品质量及设计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为确保产品安全性,公司自主研发了测试系统、
设计了测试要求,并形成了精细化的质量控制体系,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识别
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形成不同的控制节点,并在每个节点上输出详细的控制
项目,全方位监控每个过程,保证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满足 6 项安全防护标
准、9 道质检工序要求,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同时,公司产品远
销北美、日本、欧洲等海外地区,已经取得了国际 UN 安全认证、日本 PSE、欧
盟 CE、欧盟 RoHS 测试等认证,满足相应的锂离子电池或储能系统管理要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产品已取得 140 项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
计精良,具备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公司深入调研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凭借
出色的产品设计,公司已累计取得包括美国 CES 创新奖、德国红点设计奖、汉
诺威工业(IF)设计奖、A’设计大奖赛(A’Design Award & Competition)设计
奖、当代好设计等在内的国际设计类大奖共 21 项,得到了国际工业设计领域的
广泛认可,具备较强的产品设计实力。

     (5)战略布局优势

     公司着眼于全球便携储能市场,针对境内外文化差异,打造“Jackery”、
“电小二”两大自主品牌,战略布局境内外市场。公司的境内外战略布局,能
够同时针对境内外不同文化背景带来的不同消费市场,进行品牌推广、产品差
异化设计、产品型号迭代和售后服务等,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时
刻保持产品的竞争优势。公司已实现在中国、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加拿


                                 1-1-15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大等全球多个国家销售,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资金实力的不
断增强,公司将继续向欧洲、澳洲、中东、俄罗斯、印度、东南亚等潜在国家
和地区拓展,逐步实现公司的全球化布局。

     同时,公司充分利用线上电商平台渠道,高度重视打造品牌官网,并通过
与线下渠道厂商展开合作,战略布局“线上+线下”渠道。线上渠道方面,公司
已入驻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并已构建
公司自有的品牌官网,为公司产品带来持续流量;线下渠道方面,公司正积极
布局自主品牌的多元销售渠道,已与 JVC、Canon、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Sam’s Club 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零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公司充分利用“境外+境内”以及“线上+线下”全方位布局的战略优势,
实现境外境内市场的相互促进,加速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全渠道、
全球化运营的销售模式,不断提升公司的业绩规模。

     5、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产品渗透率不足

     目前,便携储能产品尚处于行业发展初期,产品渗透率仍较低,且由于便
携储能行业从业企业数量有限,且规模较小,难以形成大规模的市场教育。针
对消费者对便携储能产品的认知,需要公司通过更多的推广与营销场景进行产
品营销,以提高整体市场渗透率。

     (2)融资渠道受限

     为加快产品研发优化、品牌推广及市场布局,公司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
现阶段,公司外部融资渠道较为有限,资金实力较弱,融资成本较高,多年来
公司只能依靠自身积累进行发展。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1、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理论产能情况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1-1-15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便携储能产品

 理论产能(万台)                      81.49               36.19              26.62

 产量(万台)                          83.51               39.45              24.59

 产能利用率                         102.48%             108.99%             92.35%

                                      充电宝

 理论产能(万台)                              -                  -           86.50

 产量(万台)                                  -               0.59           33.15

 产能利用率                                    -                  -         38.32%
注:1、上述产能测算参考依据主要为发行人点焊机的电芯加工产能,发行人相关产品当年
理论产能=当年该产品电芯加工产能÷当年该产品平均电芯单耗;
2、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主要系由于客户需
求提升,公司积极扩大生产,导致公司实际产量超过理论产能,后续公司通过扩建产线等
方式提高公司产能。

     受公司战略布局及产品结构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产能利用率
不高,2019 年中旬公司调整了生产线布局,未再专设充电宝生产线,将相关设
备用于便携储能产品的生产。2020 年,公司使用便携储能产品生产线的零星产
能生产了少量充电宝。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业务快速发展,产能、产能利用率均逐步提高,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产能已达到饱和状态。

     报告期内,太阳能板除少量验证试制及产成品包装外,均为定制化采购,
企业无相关产能。

     2、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便携储能产品
  产量(万台)                         83.51               39.45              24.59
  销量(万台)                         66.36               34.58              17.26
  产销率                             79.46%              87.67%             70.19%
                                      充电宝
  产量(万台)                                 -               0.59           33.15
                                           -                   7.16           31.86
                                           [注]
  销量(万台)

                                      1-1-15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销率                                            -           1,213.71%                 96.11%
注:2021 年度,公司仅零星销售部分充电宝尾货,数量较少,此处不作列示。

     2019 年度,便携储能产品的产销率偏低,主要系公司利用产能提前备货所
致。2020 年度充电宝的产销率较高,主要系由于公司产能调整,仅使用零星产
能生产了充电宝,销售产品主要以库存产品为主,导致产销率较高。

     (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按业务结构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便携储能
                183,505.28         79.82%        89,251.20      83.52%      24,968.16       78.83%
 产品
 太阳能板          43,950.56       19.12%        15,541.22      14.54%       1,503.35       4.75%
 充电宝                 1.97       0.00%          1,056.12       0.99%       5,004.91       15.80%
 其它配件           2,447.27       1.06%          1,014.09       0.95%        197.33        0.62%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2、按销售模式划分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的划分情况如下




                                            1-1-15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线上销售
 线上 B2C        190,869.60           83.02%     88,678.97          82.98%    21,485.66       67.83%
 线上 B2B          8,813.74            3.83%        581.01           0.54%            -              -
    小计         199,683.33           86.85%     89,259.98         83.53%     21,485.66       67.83%
                                               线下销售
 ODM              15,335.92            6.67%     14,526.01          13.59%     8,504.97       26.85%
 经销              5,478.47            2.38%      2,610.02           2.44%      741.98         2.34%
 直销              9,407.36            4.09%        466.62           0.44%      941.14         2.97%
    小计          30,221.75           13.15%     17,602.65         16.47%     10,188.09       32.17%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三)主要客户群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包括终端消费者、线上 B2B 模式下的电商
平台、经销商以及采购 ODM 定制产品的客户等。

     (四)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各容量段的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段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容量≥1,000Wh              5,738.64       -0.27%     5,754.34         57.34%      3,657.16               -
500Wh≤容量<
                           2,546.21       -3.21%     2,630.59         20.45%      2,183.97      11.32%
1,000Wh
100Wh≤容量<500Wh         1,244.97      -12.72%     1,426.33         14.38%      1,246.96      43.10%
容量<100Wh                    231.33    -32.94%          344.97     -37.89%       555.44        6.83%
平均单位售价               2,759.87        6.94%     2,580.78         78.37%      1,446.88      52.10%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主要单价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20 年度,1,000Wh 以上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价同比增长 57.30%,
主要系该容量段产品于 2019 年为新产品且当年仅少量在境内销售,单位售价较
低,2020 年随着该容量段产品在境外各平台的全面上线,产品销量增加,产品
平均单价随之提升;

     2、2019-2020 年度,500Wh 至 1,000Wh 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价逐年增长,主


                                               1-1-15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要系 2019 年度起,公司开始销售 620Wh 及 700Wh 产品,其单价较高且其收入
 占比逐年增长,致使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平均售价有所增长;

        3、2019-2020 年度,100Wh 至 500Wh 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价逐年增长,主要
 系自 2019 年度起,单价较高的 400Wh 产品收入规模逐年增长所致;2021 年度,
 公司将 240Wh 及 300Wh 产品作为引流产品,240Wh 及 300Wh 产品销售量占比
 增加,使得平均售价降低;

        4、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100Wh 以下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价分别下
 降 37.89%、32.94%,主要系公司调整型号结构,减少小容量产品的生产并清理
 库存,导致单价下降。

        (五)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占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模式   销售金额
                                                                                         比
                                                 便携储能产品、
           1     JVC                                                ODM    12,766.15     5.51%
                                                   太阳能板等
                                                 便携储能产品、 线上 B2B、
           2     Home Depot                                                 3,344.36     1.44%
                                                   太阳能板等     线下直销
2021 年    3     Harbor Freight Tools             便携储能产品    线下直销    3,315.45   1.43%
  度                                             便携储能产品、
           4     Lowe’s                                        线上 B2B      2,529.42   1.09%
                                                   太阳能板等
           5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便携储能产品等    ODM        2,125.39   0.92%
                           合计                          --          --      24,080.77 10.40%
                                                 便携储能产品、
           1     JVC                                               ODM       10,110.69   9.45%
                                                   太阳能板等
           2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便携储能产品等    ODM        3,074.67   2.87%
           3                                                       ODM         900.88    0.84%
                                        [注]
                 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便携储能产品
2020 年
  度                                             便携储能产品、
           4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线上 B2B       581.01    0.54%
                                                   太阳能板等
                                                 便携储能产品、
           5     惠州市创舰实业有限公司                         线下经销       366.73    0.34%
                                                     充电宝等
                           合计                          --          --      15,033.98 14.05%
           1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便携储能产品     ODM        4,617.95 14.48%
2019 年    2     JVC                             便携储能产品等    ODM        2,604.01   8.16%
  度
                                                 充电宝、便携储
           3     TRA Company LTD                                   ODM         404.48    1.27%
                                                   能产品等


                                               1-1-15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入占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模式       销售金额
                                                                                           比
           4     Klein Tools Inc              便携储能产品等    ODM             353.62     1.11%
           5     广东英得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便携储能产品等      ODM             309.75     0.97%
                            合计                       --         --           8,289.81 25.99%
注: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更名为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超过当期销售总额 50%或严
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除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Home Depot、
Lowe’s 外,其他均为线下客户。受公司线上销售规模逐年增长影响,报告期内
公司整体客户集中度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20 年公司线下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
JVC,主要系由于公司与 JVC 在 ODM 模式的基础上采取“JVC”和“Jackery”
双品牌的合作模式,JVC 是日本市场的知名厂商,该合作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
“Jackery”品牌在日本的知名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此同时,公司线
下销售模式以 ODM 模式为主,其他销售模式的收入贡献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
因此,线下客户集中度较高不会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
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线下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具有合理性,不会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内销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

       1、公司内销对应的前五大线下客户的销售额、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前五大线下客户情况介绍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1     深圳市电将军科技有限公司                    962.58         0.42%
                        2     北京海翔天地贸易有限公司                    632.67         0.28%
       2021 年
                        3     深圳西汉水科技有限公司                      624.30         0.27%
         度
                        4     惠州市创舰实业有限公司                      547.19         0.24%
                        5     杭州信程贸易有限公司                        374.79         0.16%


                                           1-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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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3,141.52      1.37%
                    1     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900.88       0.84%
                    2     惠州市创舰实业有限公司                     366.73       0.34%
                    3     杭州信程贸易有限公司                       353.85       0.33%
   2020 年度
                    4     广州超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00.96       0.28%
                    5     深圳西汉水科技有限公司                     237.56       0.22%
                                       合计                         2,159.98      2.01%
                    1     广东英得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9.75       0.97%
                    2     惠州市创舰实业有限公司                     168.67       0.53%
                    3     深圳市杰诺铭电子有限公司                   142.90       0.45%
   2019 年度
                    4     温州市孔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1.71       0.26%
                    5     广州超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5.24       0.20%
                                       合计                          768.27       2.41%
注: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2、公司内销对应的前五大线下客户的毛利率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报告期内,上述线下主要客户的毛利率有所差异,主要系不同客户销售的
产品、销售模式不同,以及不同期间优惠力度随销售量变化所致。

     2、公司内销对应的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和合作情况

    (1)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专注于为家庭及工商业用户提供先进的分布式光伏产品、
                               储能产品及智慧能源管理方案。沃太能源的业务已扩展至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使成千上万户家庭和工商业单位享受
                               到了光伏和储能系统带来的好处。
                               主要股权结构如下:袁宏亮持股 18.49%,南通清能新能源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2.32%,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
  股权结构                     限公司持股 10.68%,无锡赛天智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股 8.67%,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4.67%
  注册资本                     8,181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20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
  定价原则
                               因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下订单时预付 30%订金,发货前付 70%尾款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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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惠州市创舰实业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惠州市创舰实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研发、制造、销售照明灯具
  股权结构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17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经销商实力、经销地域及其销售渠道情况,同时
  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在当地线下铺货的需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制
                               定相对稳定的供货价格
  结算周期               现销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充电宝产品的退换货情况,具体金额为
  退换货情况
                         0.42 万元

    (3)杭州信程贸易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杭州信程贸易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从事乐器、户外电源及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国家或地区                   浙江杭州
  股权结构                     安程明持股 90.00%,方世超持股 10.00%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19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经销商实力、经销地域及其销售渠道情况,同时
  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在当地线下铺货的需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制
                               定相对稳定的供货价格
  结算周期                     现销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便携储能产品的退换货情况,具体金额
  退换货情况
                         为 3.05 万元

    (4)广州超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广州超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外贸销售,代理品牌销售
  国家或地区                   广东广州
                               陈宏进持股 89.00%,马绮霞持股 10.00%,陈宏博持股
  股权结构
                               1.00%

                                           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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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19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经销商实力、经销地域及其销售渠道情况,同时
  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在当地线下铺货的需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制
                               定相对稳定的供货价格
  结算周期               现销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便携储能产品的退换货情况,具体金额
  退换货情况
                         为 1.73 万元

    (5)深圳西汉水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深圳西汉水科技有限公司
                               致力于户外运动摄像机产品及影像解决方案的设计,开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发,生产和销售。
  国家或地区                   广东深圳
  股权结构                     王骁翔持股 90.00%,赵芳英持股 10.00%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20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经销商实力、经销地域及其销售渠道情况,同时
  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在当地线下铺货的需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制
                               定相对稳定的供货价格
  结算周期                     现销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便携储能产品的退换货情况,具体金额
  退换货情况
                         为 6.95 万元

    (6)广东英得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广东英得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专注于车载冰箱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国家或地区                   广东中山
                               中山鑫圳业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0.94%,新余市远
                               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7.29%,中山明德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1.39%,史杰君
  股权结构
                               持股 7.09%,中山道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6.65%,中山知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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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4,049.9237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17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
  定价原则
                               因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月结 30 天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情况

    (7)深圳市杰诺铭电子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深圳市杰诺铭电子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锂电池电芯的贸易
  国家或地区                   广东深圳
  股权结构                     王继发持股 100.00%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15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状况、订单规模、汇率等因素,通过双
  定价原则
                               方协商完成定价
  结算周期                     现销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8)温州市孔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温州市孔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银行业积分礼品兑换
  国家或地区                   浙江温州
  股权结构                     侯李娇持股 75.00%,李孝取持股 25.00%
  注册资本                     6,5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18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经销商实力、经销地域及其销售渠道情况,同时
  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在当地线下铺货的需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制
                               定相对稳定的供货价格
  结算周期                     现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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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情况

    (9)深圳市电将军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深圳市电将军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将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应急(特种)电源、
                               智能储能电源研发和生产,医疗器械为主的综合性新能源企
                               业,是汽车高功率应急启动电源和户外储能电源最具规模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生产厂家之一。其拥有电将军(Boltpower)、酷点
                               (Kdlipo)、康元帅(KANGYUANSHUAI)三大品牌,拥有
                               专利 200 多项,其中发明专利 4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0 余
                               项,CE、UL、FCC 等国际认证共 178 项。
  国家或地区                   广东深圳
  股权结构                     广东电将军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93%,陈东升持股 7%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21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状况、订单规模、汇率等因素,通过双
  定价原则
                               方协商完成定价
                               签订合同后付 40%,产品制作完成需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结算周期
                               40%,发货后一个月内付 20%尾款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10)北京海翔天地贸易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                     北京海翔天地贸易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系公司经销商
  国家或地区                   北京
  股权结构                     周大海持股 52%,蒋爱菊持股 48%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自 2021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状况、订单规模、汇率等因素,通过双
  定价原则
                               方协商完成定价
  结算周期                     现销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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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退换货情况

     (七)外销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

     1、公司外销对应的前五大线下客户的销售额、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对应的前五大线下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1    JVC                                    12,766.15         5.51%
                  2    Harbor Freight Tools                      3,315.45       1.43%

   2021 年
                  3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2,125.39       0.92%
     度           4    CMJ                                       1,392.95       0.60%
                       Los Angeles Unified School
                  5                                               748.37        0.32%
                       District
                                 合计                         20,348.32        8.79%
                  1    JVC                                    10,110.69         9.45%
                  2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3,074.67       2.87%
                  3    Klein Tools                                257.07        0.24%
  2020 年度
                  4    ILICO                                      169.35        0.16%
                  5    Telco Accessories B.V.                       70.31       0.07%
                                   合计                       13,682.09        12.79%
                  1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4,617.95      14.48%
                  2    JVC                                       2,604.01       8.16%
                  3    TRA Company LTD                            404.48        1.27%
  2019 年度
                  4    Klein Tools                                353.62        1.11%
                  5    Telco Accessories B.V.                       87.72       0.28%
                                   合计                          8,067.78      25.30%
注: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2、公司外销对应的前五大线下客户的毛利率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线下前五大客户的毛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
司销售的产品由充电宝逐渐转变为便携储能产品所致。

     2、公司外销对应的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和合作情况

    (1)JVC

 客户名称                      JVC KENWOOD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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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VC 是一家电子公司。汽车电子部分生产和销售汽车音频、
                             汽车音响和视听系统。办公系统部分生产和销售业务无线商
                             务机,图像监控器,视频机,音频机和显示器。家庭&移动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电子部分生产和销售摄像机、投影仪等。娱乐部分从事规划
                             音频和视频软件的生产和销售,生产光盘和数字通用光盘。其
                             他部分提供室内设备。JVC 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632.T)
 国家或地区                  日本
 合作历史                    自 2019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根据客户的需求信息,市场部与技术部设计、论证具体的项
 定价原则
                             目方案,并进行报价
 结算周期                    工厂出货当月末起 45 天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2)Kashima Trading Company

 客户名称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电商进出口
 国家或地区                    日本
 合作历史                      自 2017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下订单时预付 30%订金,开船前一周付 70%尾款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便携储能产品的退换货情况,具体金额为
 退换货情况
                               0.31 万元

    (3)Klein Tools Inc

 客户名称                      Klein Tools Inc
                               专业手动工具和职业防护设备的领先制造商,自 1857 年以
                               来,Klein Tools Inc 一直致力于提供最好的专业级设备。时至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今日,Klein Tools Inc 仍由 Klein 家族成员所有和管理。克莱
                               因产品通过为专业商人提供服务的授权代理商和分销商的完
                               善网络在全球范围内销售。
 国家或地区                    美国
 合作历史                      2019 年 1 月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预付一定比例定金,尾款在装船后一个月付清

                                           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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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注: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基于客户中国信保资信报告财务数据测算

    (4)ILICO

 客户名称                      ILICO Europe S.R.O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主要经营户外用品
 国家或地区                    捷克
 合作历史                      2019 年起开始合作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收到订单转款 30%,发货前付清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5)Telco Accessories B.V.

 客户名称                      Telco Accessories B.V.
                               Telco Accessories B.V.主营业务为移动设备设计和制造技术先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进的配件,其拥有欧洲知名充电宝品牌“XTORM”及设备保护
                               套品牌“Gecko Covers”
 国家或地区                    荷兰
 合作历史                      2017 年 8 月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30%定金,70%出货前付清尾款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注: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基于客户中国信保资信报告财务数据测算

    (6)TRA Company LTD

 客户名称                      TRA Company LTD
                               主营充电器、充电宝、储能产品销售,运营有知名品牌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Cheero”
 国家或地区                    日本
 合作历史                      自 2016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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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下订单时预付 50%订金,开船后一个月付 50%尾款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便携储能产品的退换货情况,具体金额为
 退换货情况
                        1.18 万元
注: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品采购的比例基于客户中国信保资信报告财务数据测算

    (7)Harbor Freight Tools

 客户名称                      Harbor Freight Tools
                               系美国领先的工具产品折扣零售企业,公司创立于 1977 年,
                               目前拥有 1200 多家店铺,以及超过 4000 多万满意的客户,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致力于以比竞争品牌低 80%的价格向专业人士和 DIYER 提供
                               各种优质工具。
 国家或地区                    美国加州
 合作历史                      自 2021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发货后 30 天结款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8)Los Angeles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客户名称                      Los Angeles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洛杉矶联合学区,系美国加州最大及全美第二大的学区组织,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招收的学生涵盖了幼儿园到 12 年级各年龄层,在读学生人数
                               超过 64 万名
 国家或地区                    美国加州
 合作历史                      自 2021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现结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9)CMJ



                                          1-1-16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客户名称                      Canon Marketing Japan Inc.
                               日本佳能营销公司,系佳能株式会社(Canon Inc.)旗下参与
                               销售佳能品牌产品和在日本提供营销和其他服务的公司,
 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CMJ 已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8060.T),
                               其母公司佳能株式会社已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码:7751)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CAJ)
 国家或地区                    日本东京
 合作历史                      自 2021 年开始
 订单获取方式                  商务谈判
                               综合考虑采购数量、产品的定制化需求及产品单位成本等因
 定价原则
                               素进行评估测算报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结算周期                      当月结算次月底银行转账支付
 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及变
                           【已申请豁免披露】
 动趋势
 向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
                           【已申请豁免披露】
 品采购的比例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无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客户中年均收入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主要有 Kashima
Trading Company、JVC、Harbor Freight Tools、CMJ、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
司、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将军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他公司的
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其中,公司向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以 ODM 模式销售便携
储能产品及向深圳市电将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池组系因临时性业务需求的偶
发交易,报告期内未持续发生。除此之外,其他收入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公司
目前仍与公司合作良好,公司与上述企业的合作关系具备稳定性与持续性。

     (八)发行人的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关键经办人员与发行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关
键经办人员获取了《基本情况调查表》,访谈发行人的主要线下客户,取得其
出具的确认函。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关键
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产品、原材料、能源或接受服务的情况

     1、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电芯、逆变器、电子元器件、结构件、配件、包
材等原材料及便携储能产品、太阳能板成品,接受的服务主要为 SMT 贴片及少

                                           1-1-16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量产品包装的外协加工。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电芯             38,909.93    27.93%    15,746.45   32.03%               7,470.13     36.53%
  逆变器           20,732.62    14.88%     8,068.58   16.41%               3,309.23     16.18%
  太阳能板         25,097.84    18.02%     7,824.61   15.92%               1,198.19      5.86%
  结构件           14,091.10    10.12%     5,559.55   11.31%               2,612.46     12.78%
  电子元器件       21,817.67    15.66%     5,424.93   11.04%               2,312.50     11.31%
  配件、包材       11,003.50      7.90%    4,463.72     9.08%              2,393.16     11.70%
  外协加工          2,360.88      1.69%      575.22     1.17%                470.98      2.30%
  其他              5,285.08      3.79%    1,493.31     3.04%                680.64      3.34%
      合计        139,298.63 100.00%      49,156.36 100.00%               20,447.28   100.00%
注:采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下同。

        2、采购价格

        公司的物料种类较多,且规格型号不一,报告期内,电芯、逆变器、太阳
能板等物料各主要型号的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       规格型号                                                        平均单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变动率
                                                                               价
          <=2500mAh               8.41     61.99%           5.19    -3.35%      5.37        -7.09%
          2550~2600mAh            6.30       9.03%          5.78    -6.32%      6.17        -2.68%
 电芯     2850~3000mAh            7.68       9.50%          7.01   -14.09%      8.16       -11.69%
          3200~3350mAh           12.44     10.19%          11.29    -4.81%     11.86        -3.42%
          >=5000mAh              17.62             --         --        --     21.55       -19.53%
          200W                  140.12       0.87%        138.91    -0.91%    140.85        -3.06%
          300W                  162.03       0.54%        161.16    -1.85%    164.19        -9.63%
逆变器    500W                  185.03       0.39%        184.32    -2.05%    188.18             --
          1000W                 381.17     -1.14%         385.55    -2.36%    394.87             --
          1800W                 656.33    -12.64%         751.33        --         --            --
          50W、60W              484.35       3.53%        467.85    -5.86%    496.98        2.39%
太阳能
          100W                  688.44       2.76%        669.94   -10.86%    751.57       16.32%
  板
          200W                 1,479.10            --         --        --         --            --
注: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能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的能源消耗主要为基本用电、用水,水电费耗用

                                             1-1-16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公司成本比例较低,分别为 0.36%、0.18%和 0.1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水电费                                        186.77                85.32                  59.23
营业成本                                121,882.10           46,976.43                  16,375.92
水电费占比                                    0.15%                0.18%                   0.3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供应商为供电、供水公司,供应充足且价格稳定,
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二)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额        占比
             1                                                              18,404.96     13.21%
                          [注 2]
                  比克电池                             电芯、电池组
             2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电芯             14,126.32     10.14%
             3                                                              12,673.26      9.10%
                          [注 1]
 2021 年          拓邦股份                                逆变器
   度        4    深圳市光瑞实业有限公司                 太阳能板           10,062.18      7.22%
             5    深圳市高斯宝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逆变器             6,653.02      4.78%
                                      合计                                  61,919.73     44.45%
             1                                                               6,640.77     13.51%
                          [注 1]
                  拓邦股份                                逆变器
             2                                                               6,446.81     13.11%
                          [注 2]
                  比克电池                             电芯、电池组

 2020 年     3    深圳市光瑞实业有限公司                 太阳能板            6,047.16     12.30%
   度        4    深圳市跃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芯              4,718.51      9.60%
             5                                                               3,387.70      6.89%
                          [注 3]
                  东莞蓝谷                                结构件
                                      合计                                  27,240.95     55.42%
             1                                                               4,272.37     20.89%
                          [注 2]
                  比克电池                             电芯、电池组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
             2                                             电芯              2,166.36     10.59%
                  限公司
 2019 年     3    拓邦股份
                          [注 1]
                                                          逆变器             1,808.97      8.85%
   度
             4                                                               1,564.18      7.65%
                          [注 3]
                  东莞蓝谷                                结构件
             5    惠州市威德盛科技有限公司                逆变器             1,309.24      6.40%
                                      合计                                  11,121.12     54.39%
注:1、拓邦股份包括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比克电池包括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3、东莞蓝谷包括东莞市蓝谷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德米乐科技有限公司。


                                             1-1-16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或
     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述供应商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
     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销售情况                采购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年份                                                       原因分析
                                     交易内容    金额       交易内容    金额
                        2021 年                  293.13 太阳能板       10,062.18
       深圳市光瑞实业有
 1                      2020 年 PCBA 板             99.69               6,047.16
           限公司                                           太阳能板
                        2019 年                     21.25               1,090.84 太阳能板供应商向公

       深圳市迪晟能源技 2021 年                  167.53                 4,902.92 司采购太阳能板需搭
 2                              PCBA 板                     太阳能板             载的 PCBA 板,具备
         术有限公司     2020 年                     30.55               1,515.46 合理商业背景,不存
       茂迪太阳能科技                                                            在异常。
 3                      2021 年 PCBA 板          129.66 太阳能板        1,735.17
       (东莞)有限公司
       广州奥鹏能源科技         太阳能板
 4                      2019 年                      0.11 太阳能板            3.96
           有限公司             PCBA 板
                                                                                   向优智联销售充电宝
                                     PCBA 板         7.24 PCB 板              0.01 PCBA 板 、 租 赁 模
                                                                                   具,并根据实际业务
 5           优智联        2019 年
                                                                                   情况向其支付服务
                                     模具租赁       33.02 服务费              7.31 费,具备合理商业背
                                                                                   景,不存在异常。
                                                                                   向杰诺铭采购电芯,
                                                                                   并向其销售停产充电
                                   充电宝电
                                                                                   宝型号对应的电池组
 6           杰诺铭        2019 年 池组半成      127.59       电芯          719.67
                                                                                   半成品,具备合理商
                                     品
                                                                                   业背景,不存在异
                                                                                   常。
                                                                                   电小二销售牧高笛联
                                                        折叠推                     名款便携储能产品,
                                   便携储能             车、帐篷                   同时采购牧高笛折叠
 7        浙江牧高笛       2021 年               107.74                      10.04
                                     产品               等户外产                   推车、帐篷作为赠
                                                          品                       品,具备合理商业背
                                                                                   景,不存在异常。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具体原因如下:

                                                1-1-16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太阳能板供应商向公司采购太阳能板 PCBA 板

     上表中第 1-4 项均系该种情况,公司太阳能板供应商为保证其生产的太阳能
板能够与公司生产的便携储能产品的稳定匹配连接,需要向公司采购经公司根
据便携储能产品特性设计优化的太阳能板专用 PCBA 板。公司采购太阳能板成
品系相互独立的购销业务,具备合理商业背景,不存在异常情形。

     2、公司向优智联销售 PCBA 板及租赁模具,并支付服务费

     上表中第 5 项系该种情况,由于公司逐步削减充电宝业务,故将停止生产
的充电宝型号的模具租赁给优智联,并将剩余用于生产相关型号充电宝的产品
的 PCBA 板销售给优智联;此外,根据双方的业务约定,优智联将部分客户订
单介绍给公司并向公司收取业务介绍服务费。公司向优智联的采购、销售业务
系两个独立的商业行为,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存在异常情形。

     3、公司向杰诺铭采购电芯并销售充电宝电池组半成品

     上表中第 6 项系该种情况,杰诺铭为电芯贸易商,拥有比较成熟的电芯供
货渠道,公司向其采购电芯满足生产需求;此外公司因优化战略布局,逐步削
减充电宝业务,停止部分型号充电宝的生产销售并对外处置相关充电宝电池组
半成品,因此公司按市场价格向杰诺铭销售充电宝电池组半成品。公司向杰诺
铭采购电芯、销售电池组对应的电芯品牌、型号及数量存在明显差异,采购、
销售业务系两个独立的商业行为,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存在异常情形。

     4、公司向浙江牧高笛销售联名款便携储能产品并采购部分赠品

     上表中第 7 项系该种情况,公司与浙江牧高笛合作推出联名款便携储能产
品,公司子公司电小二在销售联名款便携储能产品的同时,向浙江牧高笛采购
了少量折叠推车、帐篷等户外产品作为赠品配套销售,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不存在异常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同时存在采购及销售业务的客户或供应商。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情况如下:

                                  1-1-17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型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2,409.47                    2,095.67              86.98%
           办公设备                         890.53                    702.75               78.91%
           运输工具                         461.77                    301.96               65.39%
               合计                      3,761.78                    3,100.38              82.42%

          (二)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自有的房产。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如下:
                                                            面积                              备案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                              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2020.03.01-   生产经
 1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1,761.22                                     已备案
                                                                      2025.02.28      营
                             七栋第二层厂房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2020.03.01-   生产经
 2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821.50                                      已备案
                           七栋第三层(北分隔                         2025.02.28      营
                                 体)厂房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2020.03.01-   生产经
 3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939.72                                       已备案
                                                                      2025.02.28      营
                           七栋第三层南侧厂房
                                                              第一、二、四层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2021.11.08-
                                                                  2024.06.30   生产经
 4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9,727.16                                 已备案
                                                                    第三层       营
                                 四栋第一至四层
                                                                 2021.12.06-
                                                                  2024.06.30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2021.10.01-   生产经
 5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3,914.60                                 已备案
                                                                  2024.09.30     营
                                 二栋第一至二层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2021.07.01-   生产经
 6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2,431.79                                 已备案
                                                                  2024.06.30     营
                                 四栋第五层厂房
                                                              租赁意向书有效
                                                               期 2020.11.26-
       光明科技园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高新           2022.12.31,租赁 生产经
 7                    华宝新能                      约 23,368                                不适用
                               园招商局智慧城 A4 栋            期 5 年,具体起 营
           [注 1]


                                                              租日期以正式租
                                                              赁合同约定为准
 8       翁银城       华宝新能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下横 2,486.80          2020.12.01-   厂房、   已备案


                                                1-1-17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面积                           备案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                           情况
                               朗第二工业区鑫城工业                2023.08.22    仓库
                                 园厂房 4 栋 3、4 楼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
                                                                                        待取得权
                                3009 号招商局光明科                2021.08.16-
 9     光明科技园 华宝新能                              5,278.93                 厂房   属证书后
                               技园 A4 栋 0101、0201               2026.08.15
                                                                                          办理
                                           房
                               深圳市龙华区关兴西路
   深圳高登来
                               与关兴北路交汇处鸿创                2022.10.01-          正在办理
10 恩电子技术 华宝新能                                  7,980.00                 厂房
                               科技中心厂房 2 栋 1 单              2025.09.30             备案
     有限公司
                                        元 4-5 层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2020.06.01-
 11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1,778.32                 仓库   已备案
                                                                   2023.05.31
                                    七栋第四层厂房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华繁
                                                                   2020.03.01-
12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路嘉安达科技工业园第     894.50                   仓库   已备案
                                                                   2025.02.28
                                七栋第五层南侧厂房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2020.09.14-
13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业     1,755.00                 仓库   已备案
                                                                   2023.09.13
                                 园厂房第 1 栋第 6 层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2021.09.01-
14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华繁路 110 号嘉安达大    1,670.47                 办公   已备案
                                                                   2024.05.09
                                      厦 2101-08 号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2021.05.10-
15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华繁路 110 号嘉安达大    1,162.50                 办公   已备案
                                                                   2024.05.09
                                 厦第 19 层 01-06 号
   深圳市龙华                  深圳市龙华区国际创新
                                                                   2021.04.06-
16 区政府物业 华宝新能          中心(汇德大厦)26      1,787.08                 办公   已备案
                                                                   2026.04.05
     管理中心                  层 2601、2602、2603B
   深圳市恒联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
                                                                   2022.07.04-
17 投资发展有 华宝新能          樟坑社区向南四区 24     122.00                   办公   未备案
                                                                   2022.12.31
       限公司                         栋 2 楼 01 室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办事
                               处华繁路嘉安达科技工
                               业园宿舍 A319、612、
                                                                   2022.01.01-
18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B701、706、724、      540.20                   宿舍   已备案
                                                                   2022.12.31
                                725、727、511-512、
                                517、520、522-524、
                                      526、419-423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办事
                               处同胜社区华繁路嘉安
                                 达科技工业园宿舍 A                2021.12.15-
19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645.00                   宿舍   已备案
                               栋 718、721-722、729-               2022.12.31
                                731、630、417-422、
                                   317-318、322-331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办事
                               处华繁路嘉安达科技工                2022.01.01-
20 嘉安达集团 华宝新能                                  359.60                   宿舍   已备案
                               业园宿舍 A720、723、                2022.12.31
                               727、B424、501-506、

                                              1-1-17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面积                               备案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                               情况
                                    513-515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业
                                                                  2021.09.14-
21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园 2 宿舍楼 2#438、      477.62                       宿舍   已备案
                                                                  2023.09.13
                              601、602、605-613、
                                        736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业                 2022.01.01-
22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183.70                       宿舍   已备案
                               园 2 宿舍楼 2#814、                2022.12.31
                              819、820、821、823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业
                                                                  2022.07.01-
23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园 1 栋宿舍楼 1 栋      183.70                       宿舍   已备案
                                                                  2023.06.30
                             504、505、506、513、
                                        626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
                             道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                 2022.04.18-
24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183.70                       宿舍   已备案
                             业园 2 栋宿舍楼 628、                2023.04.17
                              635、714、715、739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业
                                                                  2022.07.19-
25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园 1-2 栋宿舍楼 1 栋     257.18                       宿舍   未备案
                                                                  2024.07.31
                              441、604、817;2 栋
                                  402、404、816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业                 2022.06.17-
26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110.22                       宿舍   已备案
                               园 1-2 栋宿舍楼 1 栋               2023.06.30
                               712、907;2 栋 827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业
                                                                  2021.08.23-
27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园 1 栋宿舍楼 508、      367.40                       宿舍   已备案
                                                                  2024.08.31
                              509、511、512、515-
                                        520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
                             道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
                              业园 1 栋 314、318、                2021.11.20-
28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440.88                       宿舍   已备案
                             323、329、333、438、                2022.10.31
                                                                            [注 2]


                               503、920-922,2 栋
                                     305、833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
                             道华荣路旁联建科技工
                                                                  2022.05.12-
29     美达投资   华宝新能    业园 1 栋 905、910、      367.4                        宿舍   未备案
                                                                  2023.05.31
                             917、929、931、424、
                              431、434、437、442
   深圳市养生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悠山                       2022.05.19-
30 圆实业有限 华宝新能                                  81.05                        宿舍   未备案
                         美地家园 4A 座 2C                        2023.05.18
       公司



                                              1-1-17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面积                                 备案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                                 情况
   深圳市养生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悠山                2022.06.17-
31 圆实业有限 华宝新能                                 84.91                         宿舍    未备案
                                美地家园 1 座 15C                2023.06.16
       公司
   深圳市养生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悠山                2021.08.25-
32 圆实业有限 华宝新能                                 84.91                         宿舍    已备案
                                美地家园 1 栋 10C                2023.08.25
       公司
     刘建梅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悠山                2022.08.16-
33                 华宝新能                            79.55                         宿舍    已备案
     罗卫东                  美地家园 3 栋 5 座 21C              2023.08.15
                             深圳市龙华区宝能科技
   深圳市龙华
                              园南区宝能华佳公寓                 2021.11.01-
34 人才安居有 华宝新能                                 218.25                        宿舍    未备案
                             A2 栋 B 座 2609、2701               2024.10.31
     限公司
                                号、A3 栋 1305 号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
                              观光路 3009 号光明科
                             技园 B7 栋 214、215、               2021.10.01-                 部分已备
35 光明科技园 华宝新能                                 573.02                        宿舍
                             219、220、513、515、               2022.09.30
                                                                           [注 2]
                                                                                               案
                             602,B8 栋 222、404、
                               419、617、620 单元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
                              观光路 3009 号光明科               2021.10.25-                 部分已备
36 光明科技园 华宝新能                                 129.79                        宿舍
                             技园 B7 栋 216、218、              2022.09.30
                                                                           [注 2]
                                                                                               案
                                      514 单元
   深圳市恒冠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商业
                                                                 2021.11.01-
37 投资发展有 华宝新能 中心子非轻奢公寓 21             78.01                         宿舍    未备案
                                                                 2024.10.31
     限公司                      栋 421、426、429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商业
   深圳市恒冠
                              中心子非轻奢公寓 21                2021.08.16-
38 投资发展有 华宝新能                                 126.35                        宿舍    未备案
                               栋 628、608、603、                2024.08.15
     限公司
                                      626、630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
                                                                 2021.05.10-
39 嘉安达集团 电小二 华繁路 110 号嘉安达大             507.97                        办公    已备案
                                                                 2024.05.09
                                厦第 19 层 07-08 号
      Castro
                               48531 Warm Springs
      Warm                                                       2020.12.01-        办公、
40                Jackery US       Blvd, Suite 408,    约 357                              不适用
     Springs,                                                    2023.12.31         仓库
                                Fremont, CA 94539
    LLC 等
           [注 3]


      Castro
                               48521 Warm Springs
      Warm                                                       2021.08.01-        办公、
41   Springs,     Jackery US       Blvd, Suite 312,    约 188                                不适用
                                                                 2024.01.04         仓库
                                Fremont, CA 94539
    LLC 等
           [注 3]


     TOKYU
      LAND          Jackery 日本东京港区新桥 1 丁                2020.11.01-
42                                                     57.92                         办公    不适用
   CORPORAT Japan                                               2022.10.30
                                                                           [注 2]
                                目 11 番地 2 号 2 层
       ION
     TOKYU
      LAND          Jackery 日本东京港区新桥 1 丁                2021.06.01-
43                                                     59.39                         办公    不适用
   CORPORAT Japan               目 11 番地 2 号 4 层             2023.05.31
       ION
      BELL          Jackery 千叶县市川市行德驿前                 2021.06.14-
44                                                     73.86                         仓库    不适用
   MEDICS 株 Japan                1 丁目 20 番 8 号              2024.06.13

                                             1-1-17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面积                          备案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       用途
                                                   (㎡)                          情况
       式会社
                              3-7-11 Tokan Grand
     Dai Ke Jia Generark Castle #301, Higashi-                  2020.12.14-
45                                                   30.83                  办公   不适用
    (戴可佳) Japan Ikebukuro, Toshima-ku,                      2022.12.13
                                  Tokyo, Japan
    Castro Warm              48531 Warm Springs
      Springs,     Generark                                     2021.10.01- 办公、
46                              Blvd, Suite 413,    约 188                         不适用
                     US                                          2024.11.30 仓库
     LLC 等                   Fremont, CA 94539
            [注 3]


  注:1、华宝新能与光明科技园签署的上述第 7 项租赁合同系华宝新能为实施募投项目签署
  的《房屋承租意向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双方正在洽谈签署正式协议;
  2、上述第 21、28、32、33、35、36、42 项租赁协议将于近期到期,相关租赁房产均作为
  宿舍或非主要办公场所使用,公司将在租赁房产到期前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租;
  3、上述第 40、41、46 项租赁合同中的 Castro Warm Springs, LLC 等包括:Castro Warm
  Springs, LLC、P6WS, LLC、Mark O. Quam、Bellosguardo, LLC、 Wallace Warm Springs, LLC、
  Thomas A. Lynch, Trustee of the Thomas A. Lynch 2007 Living Trust。

       上述表格中第 7 项房产系公司为实施募投项目签署的《房屋承租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相关房产建设已经完工,光明科技园已经就该房产
  所属建设项目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双方正在洽谈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等相关
  事宜。

       上述表格第 31 项租赁房产属于深圳市人才住房规模化租赁项目,该租赁合
  同出租方为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合同丙方(监管方)为深圳市龙华
  区住房和建设局。所涉及房产宝能华佳公寓所在的宝能科技园项目属于龙华区
  2018 年第一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为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 Intelink Law Group P.C.出具的《关于 Generark Energy Inc.和 Jackery Inc.
  有限范围法律尽职调查的备忘录》,上述表格第 40、41、46 项租赁房产的全体
  出租方 Castro Warm Springs, LLC、P6WS, LLC、Mark O. Quam、Bellosguardo,
  LLC、Wallace Warm Springs, LLC、Thomas A. Lynch, Trustee of the Thomas A.
  Lynch 2007 Living Trust 以共同租赁的方式拥有该房屋。

       除上述情况外,上述表格中的出租人均为租赁房产的房产所有权人或有权
  出租方。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 46 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意向书合
  法、有效,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发行人租赁的部分房屋未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未办

                                         1-1-17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

          为避免租赁物业因权属瑕疵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孙中伟、温美婵作出以下承诺:

          “(1)如因发行人承租的房屋未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而致使发行人无法继续承租该等房屋,给发行人正常经
     营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向发行人补偿,且不会
     因此向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

          (2)如因发行人承租的房屋未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被主管部门处罚或由此受到其他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
     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且不会因此向发行人主张任
     何权利。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境内注册商标 230 项,
     境外注册商标 138 项,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1                                  24882086A       16    华宝新能   2028.08.27      原始取得
 2                                  23840537         9    华宝新能   2030.07.13      原始取得
 3                                  62263921        39    华宝新能   2032.08.06      原始取得
 4                                  62248390         8    华宝新能   2032.07.13      原始取得

 5                                  62258107         6    华宝新能   2032.07.20      原始取得

 6                                  62263929        40    华宝新能   2032.07.20      原始取得
 7                                  62265427        41    华宝新能   2032.07.20      原始取得

 8                                  62257979        45    华宝新能   2032.07.20      原始取得

                                                1-1-17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9                                  42818077        9    Jackery US   2030.09.27      原始取得
 10                                 42813694       35    Jackery US   2030.10.06      原始取得

 11                                 31390965        9    Jackery US   2029.05.27      原始取得

 12                                 31372748       11    Jackery US   2029.06.06      原始取得

 13                                 31381568       20    Jackery US   2029.03.20      原始取得

 14                                 31380021       28    Jackery US   2029.03.27      原始取得

 15                                 30998064       37    Jackery US   2029.06.13      原始取得

 16                                 31007523       40    Jackery US   2029.06.13      原始取得
 17                                 30672598        9    Jackery US   2029.02.13      原始取得
 18                                 29663332       12    Jackery US   2029.01.20      原始取得
 19                                 29663331       35    Jackery US   2029.01.20      原始取得
 20                                 29663330       40    Jackery US   2029.01.20      原始取得
 21                                 29663329       42    Jackery US   2029.01.20      原始取得
 22                                 11985446        9    Jackery US   2024.06.20      原始取得
 23                                 50312114        9    Jackery US   2032.04.13      原始取得
 24                                 50303879       35    Jackery US   2031.10.27      原始取得
 25                                 42825178        9     电小二      2030.09.13      原始取得

 26                                 42828545        9     电小二      2030.09.13      原始取得

 27                                 6128234         9     电小二      2030.02.20      受让取得
 28                                 15492560        9     电小二      2026.02.06      受让取得
 29                                 13022160        1     电小二      2025.04.20      受让取得
 30                                 13022209        2     电小二      2024.12.13      受让取得
 31                                 13022266        4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32                                 13022316        6     电小二      2024.12.13      受让取得
 33                                 13022364        7     电小二      2025.08.27      受让取得
 34                                 13022437       19     电小二      2024.12.13      受让取得
 35                                 13022476       25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36                                 13022516       35     电小二      2025.03.27      受让取得
 37                                 13022570       39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38                                 13022593       40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39                                 13022615       42     电小二      2025.03.27      受让取得




                                               1-1-17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40                              13016498        1    电小二   2025.03.13      受让取得


 41                              13016524        2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42                              13016606        3    电小二   2025.04.06      受让取得

 43                              13016676        4    电小二   2025.02.13      受让取得

 44                              13016800        5    电小二   2025.02.06      受让取得


 45                              13016875        6    电小二   2024.12.13      受让取得

 46                              13016901        7    电小二   2025.03.27      受让取得


 47                              13017991        8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48                              13016922       10    电小二   2015.03.13      受让取得


 49                              13016963       11    电小二   2026.11.20      受让取得


 50                              13017013       13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51                              13017067       14    电小二   2025.01.13      受让取得


 52                              13017125       15    电小二   2025.08.13      受让取得

 53                              13017143       18    电小二   2025.08.20      受让取得


 54                              13017171       19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55                              13017189       20    电小二   2025.08.20      受让取得

 56                              13017214       21    电小二   2025.04.06      受让取得

 57                              13017242       22    电小二   2025.01.13      受让取得

 58                              13017257       23    电小二   2025.01.13      受让取得

 59                              13017298       24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60                              13017323       25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1-17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61                              13017344       26    电小二     2025.01.06      受让取得

 62                              13017381       27    电小二     2025.01.06      受让取得

 63                              13017425       28    电小二     2025.08.27      受让取得

 64                              13017703       30    电小二     2025.10.13      受让取得

 65                              13017727       31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66                              13017785       34    电小二     2025.01.20      受让取得

 67                              13017800       35    电小二     2026.07.20      受让取得

 68                              13017820       36    电小二     2025.01.20      受让取得

 69                              13017831       37    电小二     2025.08.27      受让取得

 70                              13017843       38    电小二     2025.11.06      受让取得

 71                              13017876       39    电小二     2025.01.13      受让取得

 72                              13017895       40    电小二     2025.06.20      受让取得


 73                              13017924       42    电小二     2027.02.27      受让取得


 74                              13017964       44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75                              13017974       45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76                              9148024         9    电小二     2022.04.20      受让取得


 77                              11068081       16    电小二     2025.08.13      受让取得


 78                              12691095        9    电小二     2025.09.27      受让取得

 79                              12691094        9    电小二     2026.06.27      受让取得

 80                              15492561        9    电小二     2026.03.06      受让取得
 81                              12691096        9    电小二     2025.03.27      受让取得
 82                              12691097        9    电小二     2025.03.20      受让取得
 83                              14117046        9    华宝新能   2025.06.13      受让取得


                                            1-1-17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84                              11976906         9    华宝新能   2024.06.20      原始取得
 85                              11575751         9    华宝新能   2024.04.20      受让取得
 86                              11575838        35    华宝新能   2024.03.06      受让取得
 87                              31703550         9    华宝新能   2029.10.06      原始取得
 88                              31703549        11    华宝新能    2029.8.13      原始取得
 89                              31703546        21    华宝新能   2029.05.13      原始取得
 90                              31703540        28    华宝新能   2029.08.13      原始取得

 91                              28198373         9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92                              28198372        12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93                              28198370        40    华宝新能   2029.02.06      原始取得

 94                               7946156         9    华宝新能   2031.06.06      受让取得
 95                              27908959A       37    华宝新能   2029.03.20      原始取得
 96                              27908958        40    华宝新能   2029.03.06      原始取得
 97                              16780636        41    华宝新能   2026.07.13      受让取得
 98                              16780727        42    华宝新能   2026.10.27      受让取得
 99                              27908948        37    华宝新能   2029.02.13      原始取得
100                              27908946        40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101                              27908956         9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102                              27908954        37    华宝新能   2029.02.13      原始取得
103                              27908953        40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104                              27908952        42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105                              27908942        37    华宝新能   2029.02.13      原始取得
106                              27908941        40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107                              27908940        42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108                              27908944         9    华宝新能   2028.11.20      原始取得
109                              24882092        16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0                              24882091        37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1                              24882088        40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2                              24882083         9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3                              24882082        16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4                              24882081        37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5                              24882080        40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18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116                              24882079       42    华宝新能   2028.06.20      原始取得
117                              18442593       14    华宝新能   2027.03.13      原始取得
118                              18442708       35    华宝新能   2027.01.06      原始取得
119                              18442546       38    华宝新能   2027.01.06      原始取得
120                              18442848       42    华宝新能   2027.01.06      原始取得
121                              16746745        9    华宝新能   2026.06.13      原始取得
122                              16746746        9    华宝新能   2026.07.27      原始取得
123                              18442813       36    华宝新能   2027.01.06      原始取得
124                              18442866       42    华宝新能   2027.03.13      原始取得
125                              18442791       40    华宝新能   2027.01.06      原始取得
126                              18442833       42    华宝新能   2027.05.13      原始取得
127                              8376805         9    华宝新能   2031.06.20      受让取得
128                              14765010        9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29                              14765012        1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30                              14765011        7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31                              14765009       11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32                              14765008       12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33                              16787143       16    华宝新能   2026.06.13      受让取得
134                              14765007       18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35                              47470290       20    华宝新能   2031.02.13      原始取得
136                              14765006       34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37                              14765005       35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38                              16787246       36    华宝新能   2026.06.13      受让取得
139                              14765004       38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40                              14765003       39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41                              47492908       40    华宝新能   2031.02.13      原始取得
142                              14765002       41    华宝新能   2025.09.06      受让取得
143                              14765001       42    华宝新能   2027.08.27      受让取得
144                              11575802        9    华宝新能   2024.04.20      受让取得
145                              11575913       35    华宝新能   2024.03.06      受让取得
146                              11575767        9    华宝新能   2024.04.20      受让取得
147                              11575843       35    华宝新能   2024.03.06      受让取得



                                            1-1-18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148                              27768038         9    电小二   2029.02.13      原始取得


149                               7946185         9    电小二   2031.03.20      受让取得
150                              11948379         9    电小二   2025.05.13      受让取得
151                              11425116         9    电小二   2024.03.13      受让取得
152                              19007645         9    电小二   2027.05.20      原始取得
153                              19007765        12    电小二   2027.05.20      原始取得
154                              45216355         9    电小二   2030.11.13      原始取得
155                              45201450         9    电小二   2030.11.13      原始取得
156                              45221178         9    电小二   2030.11.13      原始取得
157                              45856753        11    电小二   2031.01.13      原始取得
158                              45228924         9    电小二   2031.01.27      原始取得
159                              45232462         9    电小二   2030.11.13      原始取得
160                              45223470         9    电小二   2030.11.13      原始取得
161                              13335374         9    电小二   2025.01.20      受让取得
162                              13168057         9    电小二   2025.01.20      受让取得
163                              13089132         9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64                              13089123         9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65                               9166842         9    电小二   2022.03.06      受让取得

166                               8802757         9    电小二   2031.12.06      受让取得

167                               8802690         9    电小二   2031.12.06      受让取得
168                               5548310         9    电小二   2029.07.27      受让取得
169                               4715653         9    电小二   2028.04.06      受让取得

170                               4416760         9    电小二   2027.08.06      受让取得

171                              48683478         9    电小二   2031.03.20      原始取得
172                              13522672         9    电小二   2026.05.20      受让取得
173                              24269208         9    电小二   2028.09.20      原始取得
174                              24269209        16    电小二   2028.09.20      原始取得
175                              24269206A       35    电小二   2028.11.20      原始取得
176                              24269207A       37    电小二   2028.11.20      原始取得
177                              24269204        40    电小二   2028.09.20      原始取得
178                              16780312         9    电小二   2026.09.06      原始取得


                                             1-1-18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179                              16780357       16     电小二      2026.06.13      原始取得
180                              16780548       36     电小二      2026.07.06      原始取得
181                              16780705       41     电小二      2026.07.13      原始取得
182                              16780413       16     电小二      2026.06.13      原始取得
183                              16780455       35     电小二      2026.07.13      原始取得
184                              16780521       36     电小二      2026.06.13      原始取得
185                              16780619       38     电小二      2026.07.13      原始取得
186                              16780667       41     电小二      2026.06.13      原始取得
187                              16780774       42     电小二      2026.09.06      原始取得
188                              13022792        1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189                              13022809        2     电小二      2024.12.13      受让取得
190                              13022825        4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91                              13022853        6     电小二      2024.12.13      受让取得
192                              13022868        7     电小二      2024.12.13      受让取得
193                              13022880       12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194                              13022896       17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95                              13022909       19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96                              13022924       25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97                              13022944       35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198                              13022965       39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199                              13022980       40     电小二      2024.12.27      受让取得
200                              13022995       42     电小二      2024.12.20      受让取得
201                              58596913        9     电小二      2032.07.06      原始取得

202                              30998059       37    Jackery US   2029.06.13      原始取得

203                              31002931       40    Jackery US   2029.06.13      原始取得
204                              31002764        9    Jackery US   2029.02.27      原始取得
205                              31011279       37    Jackery US   2029.02.27      原始取得
206                              31015130       40    Jackery US   2029.02.27      原始取得
207                              31004354       42    Jackery US   2029.02.27      原始取得
208                              31012431        9    Jackery US   2029.02.27      原始取得
209                              31012486       37    Jackery US   2029.02.27      原始取得
210                              31002921       40    Jackery US   2029.03.06      原始取得



                                            1-1-18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211                                 31012874       42     Jackery US     2029.03.06      原始取得
 212                                 48677646        9      华宝新能      2031.03.20      受让取得
 213                                 48683448       35      华宝新能      2031.03.20      受让取得
 214                                 48699118       38      华宝新能      2031.03.27      受让取得
 215                                 48683475        9       电小二       2031.05.27      原始取得
 216                                 50026698        9       电小二       2031.05.27      原始取得
 217                                 50019444        9       电小二       2031.06.06      原始取得

 218                                 53772420        9       电小二       2031.11.06      原始取得

 219                                 54674006        9       电小二       2031.11.20      原始取得

 220                                 54692701        9       电小二       2031.11.20      原始取得

 221                                 54248696        9      华宝新能      2031.09.27      原始取得
 222                                 54251304        7      华宝新能      2031.09.27      原始取得
 223                                 54243494       18      华宝新能      2031.09.27      原始取得
 224                                 54264802       35      华宝新能      2031.12.13      原始取得
 225                                 57282881        9      华宝新能      2032.04.07      原始取得
 226                                 60409456        9      华宝新能      2032.08.06      原始取得
 227                                 56976910        9      华宝新能      2032.01.13      原始取得
 228                                 54110488        9      华宝新能      2031.10.06      原始取得
 229                                 52650492        9     Jackery US     2031.09.13      原始取得
 230                                 G1629655        9    Generark US     2031.10.27      原始取得

          (2)境外商标
                                                                                           注册国家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或地区
                                                          Jackery
 1        JACKERY               5082450              9              2026.11.15 原始取得       美国
                                                            US
                                1515808
                            (国际注册号)                Jackery
 2                                                 9,35             2029.12.13 原始取得       美国
                                6366613                     US
                            (美国注册号)
                                1515808                   Jackery
 3                                                 9,35             2029.12.13 原始取得       欧盟
                            (国际注册号)                  US
                                                          Jack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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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1515808
                            (国际注册号);              Jackery
 5                                                 9,35             2029.12.13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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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注册号)

                                                1-1-18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国家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或地区
                            1515808(国际注册
                                                          Jackery
 6                        号);TMA1129214(加 9,35                2029.12.13 原始取得 加拿大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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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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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Jack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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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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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国家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或地区
                                                       Jack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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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ERY                                      Jack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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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PLORER                                        US
          JACKERY                                      Jack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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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注册号)
                                1575257
41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菲律宾
                            (国际注册号)

42                              6029713           9    华宝新能 2030.04.07 原始取得      美国


43                             191116775          9    华宝新能 2028.01.25 原始取得      泰国

                                                                                       印度尼西
44                           IDM000739040         9    华宝新能 2028.01.12 原始取得
                                                                                         亚

45                              3719076           9    华宝新能 2028.01.04 原始取得      印度


46                             914314327          9    华宝新能 2029.04.24 原始取得      巴西


47                              1889123           9    华宝新能 2028.01.08 原始取得 墨西哥


48                             017685033        9,40   华宝新能 2028.01.12 原始取得      欧盟


49                              1900238          40    华宝新能 2028.01.15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50                          UK00917685033       9,40   华宝新能 2028.01.12 原始取得      英国

                                                       华宝新能                    非洲知识
51                                  112635        9    Jackery 2029.12.30 原始取得
                                                                                   产权组织
                                                         US


                                             1-1-18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国家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或地区
                                                                                      (OAPI
                                                                                          )
                                                       华宝新能
52                                  32230         9    Jackery 2026.11.25 原始取得 尼日利亚
                                                         US
53      SOLARSAGA               6498666           9    华宝新能 2032.01.13 原始取得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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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5055491           9    华宝新能 2026.10.04 原始取得     美国

57         Gowall               5055486           9    华宝新能 2026.10.04 原始取得     美国

58                              5481995           9    华宝新能 2028.05.29 原始取得     美国
59                              5242658           9    华宝新能 2027.07.11 原始取得     美国
60        Batthome              5481996           9    华宝新能 2028.05.29 原始取得     美国
61                              6092165           9    华宝新能 2030.06.30 原始取得     美国
62        Powerwild            018060366          9    华宝新能 2029.05.03 原始取得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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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Powerwild         UK00918060366         9    华宝新能 2029.05.03 原始取得     英国
65        Wildpower         UK00918060365         9    华宝新能 2029.05.03 原始取得     英国

66                              6245810           9    华宝新能 2030.04.15 原始取得     日本

67                              6092164           9    华宝新能 2030.06.30 原始取得     美国

68        Wildpower            018060365          9    华宝新能 2029.05.03 原始取得     欧盟

69                                  287260        9    华宝新能 2025.12.29 原始取得     越南

70                                  328283        9    华宝新能 2025.12.29 原始取得     埃及
71                              5839747           9    电小二   2026.04.08 受让取得     日本
72                              5945715           9    电小二   2027.05.12 原始取得     日本
73                              5313314           9    电小二   2027.10.17 受让取得     美国
74                              5587404          11    电小二   2028.10.16 原始取得     美国
75                             015877665          9    电小二   2026.09.30 受让取得     欧盟
76                          UK00915877665         9    电小二   2026.09.30 受让取得     英国
77      POWERCARE              017647389        9,35   电小二   2028.01.02 原始取得     欧盟
78      POWERCARE           UK00917647389       9,35   电小二   2028.01.02 原始取得     英国


                                             1-1-18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国家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或地区
                        1585659(国际注册号)
                                                       Jackery
79                      40202108438Y(新加坡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新加坡
                                                         US
                              注册号)
                        1585659(国际注册号)
                                                       Jackery
80                      M11585659(菲律宾注册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菲律宾
                                                         US
                                 号)
                                                       Jackery
81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文莱
                                                         US
                                                       Jackery
82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印度
                                                         US
                                                       Jackery
83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俄罗斯
                                                         US
                                                       Jackery
84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巴西
                                                         US
                                                       Jackery
85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埃及
                                                         US
                                                       Jackery
86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伊朗
                                                         US
                                                       Jackery                         印度尼西
87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US                              亚
                                                       Jackery
88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老挝
                                                         US
                                                       Jackery
89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墨西哥
                                                         US
                                                       Jackery
90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马来西亚
                                                         US
                                                       Jackery
91                      1585659(国际注册号)   9,35             2030.11.27 原始取得 土耳其
                                                         US
                                                       Jackery                           中国
92                             305568625         18              2031.03.18 原始取得
                                                         US                              香港
                                                       Jackery
93        JACKERY              018434800         18              2031.03.22 原始取得     欧盟
                                                         US
                                                       Jackery
94         Jackery          UK00003615057        18              2031.03.23 原始取得     英国
                                                         US
                                                       Jackery
95         Jackery              2165902          18              2031.03.25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US
                                                       Jackery
96                      1515808(国际注册号)   9,35             2031.11.12 原始取得     日本
                                                         US
                                                       Jackery
97         Jackery              6483541         9,35             2031.12.09 原始取得     日本
                                                         US

                                                       Jackery
98                              6463742           9              2031.10.29 原始取得     日本
                                                         US

99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欧盟
100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英国
101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102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印度




                                             1-1-18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国家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或地区
                      1575257(国际注册号)
103                   40202103618S(新加坡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8 原始取得 新加坡
                            注册号)
                                                                                      印度尼西
104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亚
105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越南
106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 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埃及
107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 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伊朗
108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 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墨西哥
109                   1575257(国际注册号) 9, 35 华宝新能 2030.10.29 原始取得 马来西亚
110     ECOCOIN       1639487(国际注册号)    36    华宝新能 2031.09.06 原始取得       欧盟
111     ECOCOIN       1639487(国际注册号)    36    华宝新能 2031.09.06 原始取得       英国
112 JACKERYCOIN 1627954(国际注册号)          36    华宝新能 2031.09.06 原始取得       欧盟
113 JACKERYCOIN 1627954(国际注册号)          36    华宝新能 2031.09.06 原始取得       英国
114                       UK00003620480         9    华宝新能 2031.04.01 原始取得       英国
115                           4930269           9    华宝新能 2031.04.01 原始取得       印度
116                           18444313          9    华宝新能 2031.07.29 原始取得       欧盟
117   SOLARPEAK               6498637           9    华宝新能 2032.01.13 原始取得       日本
118                       UK00003657904         9    华宝新能 2031.06.19 原始取得       英国
119   SOLAR SAGA             018496696          9    华宝新能 2031.06.21 原始取得       欧盟
                                                     Generark
120   GENEVERSE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欧盟
                                                       US
                                                     Generark
121   GENEVERSE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英国
                                                       US
                                                     Generark
122   GENEVERSE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US
                                                     Generark
123   GENEVERSE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俄罗斯
                                                       US
                                                     Generark
124   GENEVERSE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土耳其
                                                       US
                                                     Generark
125   GENEVERSE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墨西哥
                                                       US
                                                     Generark
126   GENEVERSE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以色列
                                                       US
                                                     Generark
127    GENEREIN       1629652(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以色列
                                                       US
                                                     Generark
128    GENEREIN       1629658(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US
                                                     Generark
129    GENEREIN       1629658(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欧盟
                                                       US
                                                     Generark
130    GENEREIN       1629658(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英国
                                                       US



                                           1-1-18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国家
     序号 商标文字或图形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专用期限至 取得方式
                                                                                               或地区
                                                              Generark
      131     GENEREIN        1629658(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俄罗斯
                                                                US
                                                              Generark
      132     GENEREIN        1629658(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6 原始取得 土耳其
                                                                US
                                                              Generark
      133   CHARGEARK 1629654(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7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US
                                                              Generark
      134   CHARGEARK 1629654(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7 原始取得     欧盟
                                                                US
                                                              Generark
      135   CHARGEARK 1629654(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7 原始取得     英国
                                                                US
                                                              Generark
      136     WELEGEN         1629655(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7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US
                                                              Generark
      137     WELEGEN         1629655(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7 原始取得     欧盟
                                                                US
                                                              Generark
      138     WELEGEN         1629655(国际注册号)      9               2031.10.27 原始取得     英国
                                                                US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167 项(其中发
        明专利 25 项、实用新型 83 项、外观设计 59 项),拥有境外专利 87 项(其中发
        明专利 6 项、外观设计 81 项)。

               (1)境内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1          带显示的移动电源      201210236171.5      发明    2015.12.02 2032.07.09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2           可拆式触点电源       201210164351.7      发明    2016.01.27 2032.05.24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3           多功能移动电源       201410014398.4      发明    2016.04.20 2034.01.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4      可回收电池的电子装置 201210521900.1           发明    2016.08.03 2032.12.06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华宝新能、
                                                                                    广州舜科软
 5            移动存储电源        201410093600.7      发明    2016.09.28 2034.03.12            原始取得
                                                                                    件技术有限
                                                                                      公司
 6             移动电源           201410046975.8      发明    2016.09.28 2034.02.09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7           滑轨式后背电池       201210412029.1      发明    2016.11.23 2032.10.24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8             移动电源           201410077511.3      发明    2017.01.11 2034.03.03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移动储能充电装置以及
 9                           201510308772.6           发明    2017.07.28 2035.06.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移动储能充电系统
        电动汽车移动充电控制
10                           201510283668.6           发明    2017.11.07 2035.05.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方法和系统
 11            移动电源           201510133398.0      发明    2017.11.07 2035.03.2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2            充电式集线器        201510271918.4      发明    2017.12.29 2035.05.2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1-19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储能充电设备及移动充
13                          201510320830.7       发明     2018.03.30 2035.06.1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设备
                                                                                华宝新能、
                                                                                电小二、深
14       数码便利充电系统      201510514645.1    发明     2018.05.15 2035.08.19 圳市星汇尚 原始取得
                                                                                品科技有限
                                                                                  公司
15     充电数据线及充电器      201510440019.2    发明     2018.08.03 2035.07.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智能充电器及其充电控
16                          201510575056.4       发明     2018.08.14 2035.09.0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制电路
17        锂电池车充装置       201710193400.2    发明     2019.08.23 2037.03.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8          一种电池包         201710240813.1    发明     2020.01.31 2037.04.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家庭太阳能储能发
19                          201710232641.3       发明     2020.04.03 2037.04.1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系统
20          一种锂电池         201710890341.4    发明     2021.05.28 2037.09.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电池管理方法以及
21                             201910521215.0    发明     2021.07.20 2039.06.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池管理装置
       一种轻质太阳能发电板
22                             202210046406.8    发明     2022.05.17 2042.01.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电掉电检测方法、
23     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和    201810749838.9    发明     2022.06.17 2038.07.1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储能系统
       一种锁定组件、太阳能
24                             202210139592.X    发明     2022.07.22 2042.02.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板安装装置及房车
       一种调节支架及太阳能
25                             202210255385.0    发明     2022.07.26 2042.03.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板
26          一种通风板         202021981690.0 实用新型 2021.05.28 2030.09.1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供电装置和标识装
27                          202022112978.0 实用新型 2021.05.28 2030.09.2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置
28       车载无线充电支架      201520055735.4 实用新型 2015.06.17 2025.01.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多输入输出快充移动电
29                          201520055954.2 实用新型 2015.06.17 2025.01.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源
30     快速充放电移动电源      201520056000.3 实用新型 2015.06.17 2025.01.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储能充电设备及移动充
31                          201520403461.3 实用新型 2015.11.25 2025.06.1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设备
       移动储能充电装置以及
32                          201520386501.8 实用新型 2015.11.25 2025.06.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移动储能充电系统
33     充电数据线及充电器      201520542056.X 实用新型 2015.12.09 2025.07.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动汽车移动充电控制
34                          201520357398.4 实用新型 2016.01.27 2025.05.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系统
35         户外储能装置        201620739030.9 实用新型 2017.02.22 2026.07.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36     一种光伏储能发电系统 201720388512.9 实用新型 2017.11.10 2027.04.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37          一种电池包         201720387945.2 实用新型 2017.12.01 2027.04.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1-19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38     一种光伏储能发电机柜 201720388845.1 实用新型 2017.12.15 2027.04.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39     带通信功能的移动电源 201720555474.1 实用新型 2017.12.19 2027.05.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家庭式太阳能安全
40                          201720388816.5 实用新型 2018.01.09 2027.04.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储能发电机柜
       一种便携式储能电源租
41                          201720856062.1 实用新型 2018.01.26 2027.07.1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用站
42     一种便携式储能电源      201720856061.7 实用新型 2018.01.26 2027.07.1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锂电池组能量均衡
43                          201720375918.3 实用新型 2018.01.26 2027.04.1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系统
       环保移动电源及其租用
44                          201720856024.6 实用新型 2018.03.20 2027.07.1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装置
       一种无线功率发射与接
45                          201721158141.1 实用新型 2018.05.11 2027.09.10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受电路和装置
46       一种无线发射电池      201721681035.1 实用新型 2018.08.10 2027.12.05   华宝新能 受让取得
       一种功率接收装置和无
47                          201721687537.5 实用新型 2018.09.04 2027.12.0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线充电提示系统
48       一种无线接收电池      201721682815.8 实用新型 2018.09.07 2027.12.0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49     一种交流电供电装置      201820457716.8 实用新型 2019.01.04 2028.03.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50         一种储能装置        201820459982.4 实用新型 2019.01.04 2028.03.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池组均衡装置、电池
51     组装置和电池组供电的    201821092461.6 实用新型 2019.02.19 2028.07.0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装置
       一种光伏储能装置的逆
52                             201821085862.9 实用新型 2019.02.19 2028.07.0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变器和光伏储能装置
       一种电路失控保护电路
53                             201821122490.2 实用新型 2019.04.19 2028.07.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和电子装置
       一种用于呼吸机的储能
54                             201821426642.8 实用新型 2019.08.27 2028.08.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源装置和呼吸机
55           充电装置          201920573522.9 实用新型 2020.03.24 2029.04.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池模组外壳及电池模
56                          201920557440.5 实用新型 2020.04.10 2029.04.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组
       用于连接电芯的导电装
57                          201920973334.5 实用新型 2020.04.14 2029.06.2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置及电池模组
58         一种移动电源        201920907087.9 实用新型 2020.04.14 2029.06.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59       一种房车电源系统      201920930760.0 实用新型 2020.05.15 2029.06.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太阳能板以及太阳能板
60                             201921738578.1 实用新型 2020.07.28 2029.10.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组件
       双向充放电的电源线以
61                             201921735319.3 实用新型 2020.12.08 2029.10.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及双向充放电电路
       一种柔性太阳能板的充
62                             202021163216.7 实用新型 2021.01.05 2030.06.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气结构及柔性太阳能板
       一种具有充气功能的储
63                             202021151878.2 实用新型 2021.01.05 2030.06.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能装置及其储能系统


                                               1-1-19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一种充气式柔性太阳能
64                          202021149499.X 实用新型 2021.01.05 2030.06.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板
65         一种储能电源        202022055094.6 实用新型 2021.01.19 2030.09.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太阳能板支撑结构
66                             202021763688.6 实用新型 2021.01.19 2030.08.2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及太阳能组件
       一种储能电源、储能电
67                             202021563660.8 实用新型 2021.02.09 2030.07.3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源并联控制装置
       一种储能电源、储能电
68                             202021561138.6 实用新型 2021.02.09 2030.07.3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源并联控制装置
       一种用于储能电源的并
69                             202021411339.8 实用新型 2021.02.09 2030.07.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联线
       储能电源的壳体组件及
70                             202021607613.9 实用新型 2021.03.19 2030.08.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储能电源
       一种提手连接结构、提
71                             202021616425.2 实用新型 2021.03.30 2030.08.0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手组件及储能电源
       具备防雨功能的通风片
72                             202021605933.0 实用新型 2021.03.30 2030.08.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及储能电源
       太阳能板支撑结构及其
73                             202021241651.7 实用新型 2021.03.30 2030.06.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太阳能板
74     带保险丝的车充装置      202022156694.1 实用新型 2021.04.27 2030.09.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75       一种车载充电装置      202021874045.9 实用新型 2021.04.27 2030.08.3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储能电源的通风装
76                          202022453496.1 实用新型 2021.06.29 2030.10.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置及其储能电源
77         一种储能电源        202120671670.1 实用新型 2021.10.22 2031.04.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带高强度壳体的储
78                          202121231348.3 实用新型 2021.12.31 2031.06.0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能电源
79         一种储能电源        202121787624.4 实用新型 2022.01.25 2031.08.0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80         一种储能电源        202120670789.7 实用新型 2021.12.14 2031.04.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滑动结构的储能电
81                          202121231433.X 实用新型 2021.12.14 2031.06.0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源
       一种带排水结构的储能
82                          202121231376.5 实用新型 2021.12.10 2031.06.0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源
       一种带散热结构的储能
83                          202121231474.9 实用新型 2021.12.10 2031.06.0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源
84         一种储能电源        202121329559.0 实用新型 2021.12.10 2031.06.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储能电源充电系统和储
85                          202121330376.0 实用新型 2021.12.10 2031.06.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能电源
86     一种电池模组及电池包 202122252814.2 实用新型 2022.02.22 2031.09.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87         一种太阳能板        202122270614.X 实用新型 2022.02.22 2031.09.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88         一种太阳能板        202122270616.9 实用新型 2022.02.22 2031.09.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89         一种太阳能板        202122271359.0 实用新型 2022.04.01 2031.09.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喷涂光伏电池片的
90                          202122266343.0 实用新型 2022.04.01 2031.09.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着色装置


                                               1-1-19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91       一种太阳能地脚灯      202122534914.4 实用新型 2022.04.05 2031.10.2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92         一种降压电路        202122675321.X 实用新型 2022.05.13 2031.11.0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太阳能电池板及太
93                          202122915814.6 实用新型 2022.05.13 2031.11.2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阳能组件
94     一种便携式太阳能板      202121788053.6 实用新型 2022.05.13 2031.08.0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池模组及使用该电池
95                          202220308323.7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2.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模组的储能电源
       一种太阳能组件及太阳
96                          202220584729.8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3.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能板
97         一种太阳能板        202220584811.0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3.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98          一种转接件         202220327833.9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2.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99     一种太阳能板聚光装置 202220584853.4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3.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00    一种双面发电光伏板      202220240835.4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1.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01      一种轮式储能设备      202220091182.8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1.1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02    一种便携式储能设备      202220091394.6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1.1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03        一种电池模组        202220327735.5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2.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一种可自动调节出风方
104                            202220059555.3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1.1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向的装置及储能电源
       一种把手及便携式储能
105                            202220378463.1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2.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电源
       一种旋转标志模块及电
106                            202220474810.0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3.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子装置
       一种太阳能板支撑机构
107                            202220238025.5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1.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和太阳能组件
       一种太阳能板支撑机构
108                            202220238187.9 实用新型 2022.07.22 2032.01.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和太阳能组件
              移动电源
109                            201630034471.4 外观设计 2016.08.10 2026.01.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03152A-F)
              移动电源
110                            201630034453.6 外观设计 2016.09.07 2026.01.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d3181020A-F)
111 便携式太阳能光伏电池 201730586327.6 外观设计 2017.11.24 2027.11.23 Jackery US 原始取得
112        光伏储能机柜        201730351007.2 外观设计 2018.01.12 2027.08.0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移动电源
113                            201730389013.7 外观设计 2018.01.23 2027.08.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2775A)
               移动电源
114                            201730389716.X 外观设计 2018.03.06 2027.08.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2972A)
             无线充电器
115                            201730547082.6 外观设计 2018.05.11 2027.11.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D60060A.F)
               移动电源
116                            201830047285.3 外观设计 2018.07.27 2028.01.30 Jackery US 原始取得
           (HTE032A.F)
               太阳能板
117    (HTO596solarsaga60w    201930227235.8 外观设计 2019.10.29 2029.05.0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

                                               1-1-19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充电线
118                            201930189074.8 外观设计 2019.10.29 2029.04.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O632A.FWT)
          便携储能电源
119                            201930078184.7 外观设计 2019.10.29 2029.02.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40)
          便携储能电源
120                            201930078181.3 外观设计 2019.10.29 2029.02.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38)
          便携储能电源
121                            201930078136.8 外观设计 2019.12.03 2029.02.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45)
122    储能电源(HTE050) 201930429619.8 外观设计 2020.04.10 2029.08.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23    储能电源(HTE053) 201930429618.3 外观设计 2020.04.10 2029.08.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24          太阳能板          201930563737.8 外观设计 2020.04.14 2029.10.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25    移动电源(HTE049) 201930312024.4 外观设计 2020.04.14 2029.06.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便携式移动电源
126                            201930601278.8 外观设计 2020.05.15 2029.10.3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55)
127    移动电源(HTE043) 201930600914.5 外观设计 2020.05.15 2029.10.3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28 车载充电器(HT0645) 201930606800.1 外观设计 2020.05.26 2029.11.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户外灯
129                            201930731376.3 外观设计 2020.07.28 2029.12.2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D6505000A)
130    太阳能板(HT0652)      201930732209.0 外观设计 2020.07.28 2029.12.2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便携储能电源
131                            202030094433.4 外观设计 2020.09.08 2030.03.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E059)
132          储能电源          202030483548.2 外观设计 2021.01.05 2030.08.2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33     储能电源(DG500)      202030440422.7 外观设计 2021.01.05 2030.08.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34          储能电源          202030496084.9 外观设计 2021.02.09 2030.08.2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35    储能电源(HTE062) 202030583291.8 外观设计 2021.03.19 2030.09.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36          包装纸盒          202030569051.2 外观设计 2021.03.19 2030.09.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37    储能电源(HTE072) 202030597404.X 外观设计 2021.03.30 2030.10.0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38    储能电源(HTE061) 202030597396.9 外观设计 2021.03.30 2030.10.0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39    储能电源(HTE069) 202030552543.0 外观设计 2021.03.30 2030.09.1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40    太阳能板(HTO703) 202030709422.2 外观设计 2021.04.20 2030.11.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41           电池夹           202030698283.8 外观设计 2021.04.20 2030.11.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42     适配器(HTO662)       202030698281.9 外观设计 2021.04.20 2030.11.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带操作显示图形用户界
143                         202030607706.0 外观设计 2021.04.20 2030.11.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面的电源屏幕面板
144           露营灯           202130058375.4 外观设计 2021.06.29 2031.01.2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45    储能电源(HTE073) 202130152562.9 外观设计 2021.07.20 2031.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46    储能电源(HTE075) 202130152550.6 外观设计 2021.09.10 2031.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47      收纳包(HTO713)        202130186135.2 外观设计 2021.09.10 2031.04.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1-19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权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148    太阳能板(HTO705) 202130186332.4 外观设计 2021.09.10 2031.04.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49    太阳能板(HTO666) 202130072914.X 外观设计 2021.10.22 2031.02.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50    太阳能板(HTO707) 202130072915.4 外观设计 2021.10.22 2031.02.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储能电源(HTE076-
151                            202130590626.3 外观设计 2021.12.31 2031.09.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A)
        储能电源(HTE076-
152                            202130590610.2 外观设计 2021.12.31 2031.09.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B)
153        太阳能板提手        202130587268.0 外观设计 2022.01.25 2031.09.0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54          太阳能板          202130587266.1 外观设计 2022.01.25 2031.09.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55       太阳能板收纳包       202130587254.9 外观设计 2022.01.25 2031.09.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储能电源(HTE076-
156                            202130591061.0 外观设计 2022.01.25 2031.09.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C)
157          太阳能板          202130587255.3 外观设计 2022.02.22 2031.09.06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58          储能电源          202130628792.8 外观设计 2022.02.22 2031.09.2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59     展示模型(华小宝)     202130707709.6 外观设计 2022.03.25 2031.10.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60           储能电源         202130835468.3 外观设计 2022.03.29 2031.12.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61           储能电源         202130835467.9 外观设计 2022.03.29 2031.12.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可折叠太阳能板
162                      202230041192.6 外观设计 2022.05.13 2032.01.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HTO737A)
    带电源显示图形用户界
163                      202130810353.9 外观设计 2022.05.13 2031.12.0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面的显示屏幕面板
164          储能电源          202230031884.2 外观设计 2022.05.13 2032.01.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Generark
165         家用供电站         202130720505.6 外观设计 2022.05.24 2031.11.03                       原始取得
                                                                                        US
166         风力发电机         202230031883.8 外观设计 2022.06.14 2032.01.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167       太阳能板反光件       202230194294.1 外观设计 2022.07.22 2032.04.0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2)境外专利
                                                                                                         注册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予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国家
         Method of controlling
       power supply of caravan
       and power control device US16726
 1     of caravan(房车电源控                  发明      2021.06.15   2039.12.2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766
        制方法及电源控制装
                 置)
                                                                                   华宝新
         Mobile Power Device
                                                                                 能、广州
         With Storage Feature US14315
 2                                             发明      2017.05.30   2034.12.19 舜科软件 原始取得 美国
       (具有存储功能的移动     184
             电源设备)                                                          技术有限
                                                                                   公司



                                                      1-1-19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予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国家
              Wireless power
       transmitting and receiving
 3      circuit and device(无线 US15792      发明      2019.10.15   2038.04.1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780
        功率发射和接收电路及
                  装置)
                                   JP20192
 4      充電裝置(充电装置)                  发明      2021.05.24   2039.12.1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23675
          Energy storage power
         supply, parallel control
        device for energy storage
            power supplies, and
 5       parallel control method US17094      发明      2022.05.17   2040.11.1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for energy storage power     977
       supplies(储能电源、储
        能电源的并联控制装置
            及并联控制方法)
        エネルギー貯蔵電源、
        エネルギー貯蔵電源の
        並列制御装置および並
                                   JP20201
 6        列制御方法(储能电                  发明      2022.04.27   2040.10.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80996
        源、储能电源的并联控
          制装置及并联控制方
                    法)
          Mobile power supply US29456
 7                                           外观设计   2013.12.24   2027.12.2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移动电源)          575
       Mobile power device(移 US29475
 8                                           外观设计   2014.05.13   2028.05.1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动电源设备)          315
       Mobile power device(移 US29471
 9                                           外观设计   2014.07.01   2028.07.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动电源设备)          801
       Mobile power device(移 US29475
 10                                          外观设计   2014.09.23   2028.09.2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动电源设备)          950
         Mobile phone case(手 US29455
 11                                          外观设计   2014.11.04   2028.11.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机壳)             867
         Mobile phone case(手 US29455
 12                                          外观设计   2015.03.24   2029.03.2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机壳)             890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497
 13                                          外观设计   2015.04.28   2029.04.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395
               Equipment for
        distribution or control of 9003322
 14     electric power(电力分 3200001       外观设计   2016.07.28   2041.07.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配或控制设备)
               Equipment for
        distribution or control of 9003322
 15     electric power(电力分 8170001       外观设计   2016.07.28   2041.07.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配或控制设备)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497
 16                                          外观设计   2016.08.09   2030.08.0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381
                                   EU00332
               Equipment for
 17                                2320000   外观设计   2016.09.16   2041.07.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distribution or control of
                                      1


                                                     1-1-19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予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国家
       electric power(电力分
           配或控制设备)
             Equipment for
       distribution or control of   EU00332
 18    electric power(电力分       2817000 外观设计   2016.09.16   2041.07.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1
           配或控制设备)
       Power supply units(电  9004158
 19                                    外观设计        2017.08.22   2042.08.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源设备)        0200001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415
 20                            8020000 外观设计        2017.09.04   2042.08.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1
          Photovoltaic Energy
 21    Storage Cabinet(光伏储 AU2017 外观设计         2017.10.31   2027.10.0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澳洲
                               016180D
                能柜)
        Power supply units(电 9004699                                           Jackery
 22                                    外观设计        2018.02.07   2043.02.07             原始取得 英国
                源设备)       6430001                                             US
         Portable power source US29572
 23                                    外观设计        2018.04.10   2033.04.1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536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469                                           Jackery
 24                            9643000 外观设计        2018.06.14   2043.02.07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US
                                  1
        Portable power supply,
 25     Power supply units(便 9005616 外观设计        2018.08.21   2043.08.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5620002
       携式电源,电源装置)
          Power supply units,
         Portable power supply 9005616
 26                                                    2018.08.21   2043.08.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电源装置,便携式电 5620001 外观设计
                  源)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561
 27                            6562000 外观设计        2018.09.06   2043.08.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1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561
 28                            6562000 外观设计        2018.09.06   2043.08.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2
        Portable charger(便携 US29572
 29                                    外观设计        2018.12.11   2033.12.1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式充电器)         353
         Portable power source US29614
 30                                    外观设计        2018.12.11   2033.12.1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677
         Portable power source US29602
 31                                    外观设计        2018.12.25   2033.12.2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596
         Portable power source US29614
 32                                    外观设计        2019.01.08   2034.01.0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683
          Photovoltaic energy
 33    storage cabinet(光伏储 US29621 外观设计        2019.03.12   2034.03.1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450
                能柜)
        Power supply units(电 9006316
 34                                    外观设计        2019.03.21   2044.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源设备)       9640001
        Power supply units(电 9006316
 35                                    外观设计        2019.03.21   2044.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源设备)       9640002



                                                   1-1-19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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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予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国家
       Power supply units(电     9006316
 36                                         外观设计   2019.03.21   2044.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源设备)            9640003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631
 37                                         外观设计   2019.05.06   2044.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6964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631
 38                                         外观设计   2019.05.06   2044.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6964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631
 39                                         外观设计   2019.05.06   2044.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6964
             Portable solar
       photovoltaic battery(便   US29633                                        Jackery
 40                                       外观设计     2019.05.14   2034.05.14             原始取得 美国
                                    171                                            US
       携式太阳能光伏电池)
       ポータブル電力供給器       JP20190
 41                                         外观设计   2019.10.04   2039.10.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便携式电源设备)       10469D
       エネルギー貯蔵用電源       JP20210
 42                                         外观设计   2022.03.29   2046.06.0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储能电源)           12213D
                                  9007224
 43    Power supply(电源)                 外观设计   2019.11.13   2044.11.1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3990001
        Portable power supply     9007304
 44                                         外观设计   2019.11.28   2044.11.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便携式电源)          9510001
                                  EU00722
 45    Power supply(电源)       4399000   外观设计   2019.12.19   2044.11.1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1
        Portable power supply     EU00730
 46                               4951000   外观设计   2019.12.19   2044.11.2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便携式电源)
                                     1
       ポータブル電力供給器       JP20190
 47                                         外观设计   2019.12.27   2039.12.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便携式电源设备)       10468D
       ポータブル電力供給器       JP20190
 48                                         外观设计   2019.12.27   2039.12.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便携式电源设备)       10467D
       ソーラパネル(太阳能       JP20190
 49                                         外观设计   2019.12.27   2039.12.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板)            17496D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660
 50                                         外观设计   2020.02.04   2035.02.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795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660
 51                                         外观设计   2020.02.04   2035.02.0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828
       ポータブル電源(便携       JP20190
 52                                         外观设计   2020.03.09   2040.03.0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式电源)           16647D
         電源供給器(电源设       JP20190
 53                                         外观设计   2020.03.25   2040.03.2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备)            25059D
         Portable power station   US29649                                        Jackery
 54                                         外观设计   2020.05.05   2035.05.05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储能电源)         201                                            US
       Power supply units(电
 55                               6095971 外观设计     2020.07.24   2045.07.2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源设备)
       Power supply units(电     9008058
 56                                       外观设计     2020.07.30   2045.07.3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源设备)           4080001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684
 57                                       外观设计     2020.09.29   2035.09.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458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684
 58                                       外观设计     2020.09.29   2035.09.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460


                                                   1-1-19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予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国家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805
 59                               8408000 外观设计   2020.10.15   2045.07.30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1
                                  US29700
 60    Solar panel(太阳能板)            外观设计   2020.12.15   2035.12.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456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833
 61                               9865000 外观设计   2021.01.08   2045.12.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1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684
 62                                       外观设计   2021.02.23   2036.02.23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459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700
 63                                       外观设计   2021.03.02   2036.03.0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460
       ポータブルエネルギー
                                  JP20200
 64    貯蔵用電源(便携式储               外观设计   2021.03.24   2045.07.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15739D
                能电源)
       ポータブルバッテリー JP20200
 65                                       外观设计   2021.03.25   2045.12.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便携式电池)         27612D
       エネルギー貯蔵用電源 JP20200
 66                                       外观设计   2021.04.26   2045.09.1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储能电源)         19833D
                                  US29712
 67     Power supply(电源)              外观设计   2021.06.22   2036.06.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822
                                  EU00862
 68     LED light(LED 灯)               外观设计   2021.07.27   2046.07.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5164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862
 69                                       外观设计   2021.07.26   2046.07.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7269
         Portable power supply US29715
 70                                       外观设计   2021.12.14   2036.12.1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便携式电源)           369
       発光ダイオードランプ JP20210
 71                                       外观设计   2022.01.18   2046.06.0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日本
              (LED 灯)          12170D
                                  US29712
 72     Power supply(电源)              外观设计   2022.03.01   2037.03.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826
         PORTABLE POWER
 73      SUPPLY(便携式电 US29746 外观设计           2022.02.22   2037.02.2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065
                  源)
        Solar equipment(太阳 EU00884
 74                               4922000 外观设计   2022.02.09   2047.01.27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能设备)              1
        Handles for solar panels
 75                               6189560 外观设计   2022.01.29   2047.01.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太阳能板手柄)
        Bags for storage of solar
 76                               6189561 外观设计   2022.01.29   2047.01.29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panels(太阳能板包)
                                  EU00887
 77    Storage bags(收纳包)             外观设计   2022.03.01   2047.03.0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2253
       Power supply unit(电源 GB6197
 78                                       外观设计   2022.03.21   2047.03.21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设备)              523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890
 79                               2944000 外观设计   2022.03.22   2047.03.18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1
        Power supply units(电 EU00888
 80                               8655000 外观设计   2022.03.24   2047.03.15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欧盟
                源设备)              1


                                                1-1-20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授予日期     有效期至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国家
       Power supply unit(电源 GB6197
 81                                      外观设计   2022.03.24   2047.03.24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英国
                 设备)            913
                                 US29762
 82     Power supply(电源)             外观设计   2022.08.02   2037.08.02 华宝新能 原始取得 美国
                                   953
       Solar array(太阳能电池 DM/217                                         Generark
 83                                      外观设计   2021.11.19   2046.05.08            原始取得 欧盟
                   板)            050                                          US
          Home power station;
          Wheel cart for home
 84     power station(家用电 DM/217 外观设计       2021.12.09   2046.05.08
                                                                              Generark
                                                                                       原始取得 欧盟
                                   347                                          US
         站;轮用推车家用电
                   站)
          Home power station;
          Wheel cart for home
 85     power station(家用电 DM/217 外观设计       2022.05.24   2046.05.08
                                                                              Generark
                                                                                       原始取得 日本
                                   347                                          US
         站;轮用推车家用电
                   站)
        Power supply units (part EU00909                                      Generark
 86                               6258- 外观设计    2022.07.25   2047.07.25            原始取得 欧盟
        of -)(电源设备部件)                                                   US
                                  0001
        Power supply units (part EU00909
                                                                              Generark
 87                               6258- 外观设计    2022.07.25   2047.07.25            原始取得 欧盟
        of -)(电源设备部件)                                                   US
                                  0002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6 项,
        具体情况如下:




                                               1-1-20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首次发
 序号 登记证书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权利人          取得方式
                                                                       表日期
        软著登字第                  电源管理软
  1                  2014SR195315                2014.12.15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0864548号                       件V1.0
        软著登字第                  电源温度监
  2                  2014SR195324                2014.12.15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0864557号                   测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                  电源测试软
  3                  2014SR195395                2014.12.15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0864628号                       件V1.0
        软著登字第                  电池电量测
  4                  2014SR195396                2014.12.15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0864629号                   量软件V1.0
                                    HTE037储能
        软著登字第
  5                2020SR1022963    电源控制软   2020.09.01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5901659号
                                        件v1.0
                                    HTE052储能
        软著登字第
  6                2020SR1065584    电源充电控   2020.09.09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5944280号
                                    制软件V1.0
                                    E240储能电
        软著登字第                  池系统安全
  7                2020SR1073109                 2020.09.10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5951805号                     管理软件
                                         V1.0
                                    电小二OMS
        软著登字第
  8                2020SR0897592    订单管理系   2020.08.07   电小二 未发表 原始取得
        5776288号
                                        统V1.0
                                    华宝物流追
        软著登字第
  9                2021SR1058738    踪管理系统   2021.07.19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1364号
                                         V1.0
        软著登字第                  华宝账户管
  10               2021SR1058739                 2021.07.19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11365号                  理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华宝日志监
  11               2021SR1058758                 2021.07.19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1884号                  控系统V1.0
                                    华宝开放接
        软著登字第
  12               2021SR1059573    口平台管理   2021.07.19 华宝新能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2199号
                                      系统V1.0
                                    电小二OSS
        软著登字第
  13               2021SR1058327    在线客服系   2021.07.19   电小二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0953号
                                      统V1.0.0
                                    电小二售后
        软著登字第
  14               2021SR1058375      服务系统   2021.07.19   电小二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1001号
                                        V1.0.0
                                    电小二发票
        软著登字第
  15               2021SR1059359      管理系统   2021.07.19   电小二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1986号
                                        V1.0.0
                                    电小二在线
        软著登字第                  问卷调查管
  16               2021SR1059371                 2021.07.19   电小二 未发表 原始取得
        7781997号                     理系统
                                        V1.0.0

       5、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并使用的域名有 6 项,具


                                       1-1-20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体情况如下:
                                                                网站备案/
序号        域名            域名持有者       域名到期日期                         主办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粤 ICP 备
  1     hello-tech.com         华宝新能        2030.09.08                           华宝新能
                                                              13084034 号-3
                                                                粤 ICP 备
  2        dx2.cn               电小二         2030.03.09                            电小二
                                                              19151961 号-1
  3       jackery.jp           华宝新能        2022.11.03             -                   -
  4      jackery.com         Jackery US        2023.02.07             -                   -
  5     geneverse.com       Generark US        2022.09.29             -                   -
                                                                粤 ICP 备
  6      hijackery.cn          华宝新能        2023.08.20                           华宝新能
                                                              13084034 号-2

      (四)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公司及其
子公司具备开展主营业务的全部必备资质。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国内取得的与经
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证书名称               编号          有效期至            颁证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
                                                                                委员会、深圳市
  1                                       GR202144206862 2024.12.23[
                                                                          注]
        华宝新能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财政委员会、国
                                                                                家税务总局深圳
                                                                                  市税务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2     华宝新能                             05035670           长期                  -
                    案登记表
                                         海关注册编码:
                 海 关 进 出 口 货 物 收 440316527Z;                           中华人民共和国
  3     华宝新能                                                长期
                 发货人备案回执           检验检疫备案                            福中海关
                                        号:4708608566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登 914403005800866                     全国排污许可证
  4     华宝新能                                              2025.06.20
                    记回执                      5P001X                            管理信息平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5      电小二                              05001204             -                   -
                    案登记表
                                           海关注册编码:
                  海 关 进 出 口 货 物 收 4403160B6J;            中华人民共和国
  6     电小二                                            长期
                  发货人备案回执         检验检疫备案号:            福强海关
                                             4700655926
注: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GR201844200602),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式完成资质续期并取得新的证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境外各主要销售市场取得的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强制认证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0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品    国家/地区       认证                        相关认证的说明
                                    FCC 认证为产品电磁兼容和电磁辐射限制等标准,主
             美国      FCC-SDOC
                                    要对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进行测试。
                                    DOE 认证是依据美国相关的电子电器法规颁布的能效
             美国         DOE
                                    认证。
                                    加州 65 号提案旨在保护国家居民和饮用水源免受有毒
             加州        加州 65
                                    化学品的侵害,累计包括 950 多种化学品。
                                    CEC 认证是由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依法实施的电器能
             加州         CEC       效法规,执行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电子电气产品的使用
                                    效率、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等作用。
                                    CE-EMC 是欧盟电磁兼容性认证,目的为测试设备或
                        CE-EMC      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够符合要求运行且不对其环境
                                    中的任何设备产生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CE-LVD 是欧盟低电压指令认证,目的为确保指令覆
                        CE-LVD
                                    盖范围内的低电压设备的安全性。
             欧盟                   RoHS 是欧盟有毒有害物质认证,目的为对电子电器
                          RoHS
                                    设备中某些有害成分进行限制。
 锂电池
                                    WEEE 是《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法令》,该指令对电子
 储能产                  WEEE
                                    设备的回收进行了要求。
   品
                                    REACH 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目的
                         REACH
                                    为保证化学品安全进入欧盟市场并得以安全使用。
                                    UKCA-EMC 是英国电磁兼容性认证,目的为测试设
                      UKCA-EMC      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够符合要求运行且不对其
             英国                   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UKCA-LVD 是英国低电压指令认证,目的为确保指令
                      UKCA -LVD
                                    覆盖范围内的低电压设备的安全性。
                                    IC 是加拿大工业部 Industry Canada 的简称,现已重组
                                    为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ISED),该部门规定进
            加拿大       IC/ISED
                                    口电子产品必须通过有关 EMC(电磁兼容性)的认
                                    证。
                                    UN38.3 测试是为确保锂电池能够安全地进行空、海运
                         UN38.3
                                    所采取的强制性检测。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
                       空海运鉴定
             国际                   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
                           书
                                    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保证
                         MSDS
                                    锂电池运输安全。
                      FCC-SDOC                              同上
             美国
                        加州 65                             同上
                       CE-EMC                               同上
 太阳能
             欧盟      ROHS2.0                              同上
   板
                       REACH                                同上
            英国      UKCA-EMC                              同上
            加拿大     IC/ISED                              同上




                                        1-1-20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便携储能电源结构技术、电池模组安全技术、电源管
            理系统技术、锂电池组能量均衡系统技术、储能电源模块化技术、并联大功率
            输出技术等,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       行业现状                       公司现状及技术先进性                        技术成果
              现有的锂电池的电池组 通过在传统的锂电池模组中创新性地增加过流保护的结
     便携储能 一般系通过普通的条形 构设计,使单个电芯在发生故障时(当电流>5 倍额定 用于连接电芯的导电装
 1   电源结构 镍带实现将电芯单体的 电流时)可自动触发过流保护装置并启动自动熔断机 置及电池模组
       技术 串并联,一般不会设置 制,从而将发生故障的电芯与其它电芯及时分隔,降低 (ZL201920973334.5)
              任何过流保护结构           故障电芯对正常电芯的影响,保护电池组正常稳定运行
                                         ①根据电池组内电芯尺寸及数量定制化设计具备隔离保
                                         护功能的专业化的电芯固定支架,确保电芯单体之间留
              现有的锂电池的电池组 有合理安全的间隔,即能保证电芯单体的排布足够紧凑 ①一种电池包
              内部的各个电芯单体系 节省空间,又能确保在强烈震动下电芯单体不会挤压、 (ZL201710240813.1)
              通过简单支架或胶带缠 松动甚至产生短路等安全隐患;                           ②一种电池包
     电池模组 绕的方式固定,电芯之 ②通过在电芯固定支架中选用导热性能优良且重量轻便 (ZL201720387945.2)
 2
     安全技术 间简单以导线连接,没 的新型导热材料,在不过分增加电池组重量的前提下提 ③户外储能装置
              有 做 到 有 效 的 隔 离 保 高电池组传热散热效率,散热导热性提升 10%以上,提 (ZL201620739030.9)
              护,无法满足大电流充 高电池组持续放电性能;                                 ④一种储能装置
              放电                       ③通过在电芯单体的敏感位置增设温度传感器模块,以 (ZL201820459982.4)
                                         实现在储能设备使用时对电芯温度的实时监控,在电芯
                                         温度过热时及时报警,大大提高储能设备使用的安全性
              传统的大功率电源电路 通过在传统的电子线路板中创新性地增加一种在电子元 ①一种电路失控保护电
              部分元器件在 40℃以 器件失控的情况下能及时启动的电路和电子保护装置, 路和电子装置
              上环境温度下容易导致 在电路运行过程中实现对电信号的实时监测,在出现异 (ZL201821122490.2)
     电源管理
 3            线路短路或通过电流过 常电信号时能自动启动电路失控保护装置对电路进行有 ②电源管理软件 V1.0
     系统技术
              大而引发元器件或电芯 效保护,能够在高温、低温等恶劣环境以及过充、过 (2014SR195315)
              温度大幅升高,严重的 放、过载、短路等极端情况下实现对电路及电子元器件 ③电源温度检测软件
              甚至可能会引起着火 的多重保护,可适应外部环境温度扩展至-20℃~60℃           V1.0(2014SR195324)
                                         ①通过在电池组中增加检测控制模块以实现在运行过程
              锂电池电芯单体因生产
                                         中对各电芯单体电压的监测,当各单体电芯的电压值的
              工艺的细微差别,导致
                                         最大最小值超过阈值时,将触发均衡控制模块启动电池
              电芯的初始状态略有不
                                         组能量均衡机制;                                 ①一种锂电池组能量均
              同,在经过一段时间的
                                         ②在开发新型电池组能量均衡系统的时,省略了传统能 衡系统
              充放电之后各电芯单体
     锂电池组                            量均衡系统中的用作为能量传递中介的超级电容,创新 (ZL201720375918.3)
              在容量和电压上的差异
 4   能量均衡                            性地开发出高能量电芯单体与低能量电芯单体之间主动 ②电池组均衡装置、电
              将愈加明显,当各电芯
     系统技术                            选择性连通的均衡技术,实现能量在电芯之间的实时传 池组装置和电池组供电
              单体之间的状态差异达
                                         递,无需借助储能和释能的能量传递中介,有效提高了 的装置
              到一定程度后,将严重
                                         能量均衡效率,采用无线电磁耦合方式的均衡效率可达 (ZL201821092461.6)
              影响电池组的整体充放
                                         85%以上,而普通被动式均衡效率一般仅为 50%左右,
              电性能的发挥,导致电
                                         更高的效率可减少均衡时能量传输带来的能量损失;
              池组寿命缩短
                                         ③通过无线功率发射单元及无线功率接收单元的一一对


                                                   1-1-20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核心技术         行业现状                         公司现状及技术先进性                    技术成果
                                     应耦合,能突破性地实现对多个电芯单体的充电均衡
                                     通过创新性地设计开发出模块化外壳及电池模组组件,
                                     使得不同规格的储能电源产品的外壳模组及电池模组具
                                                                                      ①电池模组外壳及电池
                现有技术通常是将外壳 备了更强的适配性,主要包括:
                                                                                      模组
                固定连接在一起,不能 ①储能电源产品可根据不同电器设备插头的规格要求任
                                                                                      (ZL201920557440.5)
     储能电源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的增 意更换可适配的插座,不需要重新开设新的插孔组;
                                                                                      ②一种移动电源
 5   模块化技   减电芯及太阳能板的数 ②通过外壳设置的灵活的卡槽及卡块,依靠卡槽与卡块
                                                                                      (ZL201920907087.9)
       术       量,不同的插座接口之 的卡位配合,实现电池模组与外壳之间的可拆卸连接,
                                                                                      ③太阳能板以及太阳能
                间替换也不方便,适用 从而能灵活根据使用需求调整储能产品中电芯的数量;
                                                                                      板组件
                性较差               ③通过在太阳能板的连接端口设置磁力吸附的连接端
                                                                                      (ZL201921738578.1)
                                     口,实现多块太阳能板的自由拼装组合,大大提高储能
                                     电源产品通过太阳能板进行充电的速率
                                     ①通过在储能电源中设置可实现稳定并联连接的专用接
                在许多场合便携储能产
                                     口,通过搭配适配的联机线,实现两台甚至多台独立的
                品为在山地缺电环节下
                                     储能电源的稳定并联;
                的户外活动及偏远山区
                                     ②通过并联连接的储能电源,其输出功率可以叠加,从
                电力短缺地区的应急抢
                                     而可以驱动更大功率的电器启动并稳定运行;
                险提供了便利,但在某
     并联大功                        ③与传统的并联装置相比,新型并联控制装置有更快的 一种储能电源、储能电
                些场合单个便携储能产
 6   率输出技                        连接速度、有更强的并联联机的稳定性,而且操作更为 源并联控制装置
                品的功率可能无法满足
       术                            简便,能有效满足客户对并联产品性能的需求,提高产 (ZL202021561138.6)
                电器设备对输出功率的
                                     品的使用便利性;
                要求,导致部分大功率
                                     ④与行业内一般采用下垂控制策略不同,公司采用的输
                电器设备无法通过便携
                                     出同步并机控制可将两台设备的输出电流误差由常规的
                储能产品提供的电力启
                                     10%降低至 5%以内,提升并联产品对多台电感性电器的
                动运行
                                     负载能力

                   2、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227,561.21            105,848.54       31,476.43
                营业收入                       231,514.51            106,995.98       31,896.86
                占营业收入比例                    98.29%                98.93%          98.68%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 167 项(其中发
            明专利 25 项),拥有境外专利 87 项(其中发明专利 6 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 16 项。

                   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分布式太阳能智能小型储能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作为主要单位完成的《高安全移动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源关键
            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评“2020 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的产品多次获得全球消费电子领域的国际设计类大奖,其中包括美国

                                                       1-1-20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ES 创新奖 2 项、德国红点设计奖 6 项、汉诺威工业(IF)设计奖 2 项、A’设计
大奖赛(A’Design Award & Competition)设计奖 7 项、当代好设计奖 4 项,产品
设计实力获得国际工业设计领域的广泛认可。

     (三)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1、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6,451.20               2,343.34               904.0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9%                  2.19%                 2.8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02%                  3.06%                3.38%
 (母公司)

     2、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进 主要研发技 研发预算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及技术水平
 号            展     术人员 (万元)
                                           提升现有系列产品的安全性水平,针对高
     产品安全 研发阶 褚艳秋、柯
  1                               1,636.76 水平产品安全参数的可实现性做更全面研
       研究     段       协等
                                           究,强化产品设计及产品质量
                                           开发大容量储能产品(3-20KWh),强化电
                                           池组容量及整体安全,让储能产品迎合特
                                           定使用模式走入家庭生活,并让用电更自
                                           由,不受都市供电压力影响;在用电低谷
      家庭储能 研发阶 何志峯、李
  2                               2,479.14 时间,家庭储能系统中的蓄电池组可自行
                        泽丹[ 等
                             注]
        研究     段
                                           充电,以备用电高峰或断电时使用;结合
                                           太阳能新能源发电技术,有效地让光能、
                                           锂电池及高频转换技术组合出市场需求产
                                           品
                                           升级产品智能化、高端化、融合产品信息
      储能智能 研发阶 钟志源、谷           化,利用无线传输、大数据等技术调整输
  3                               1,601.79
                        志远[ ]等
                             注
      化研究     段                        出状态使运行优化,提高产品智能化和物
                                           联网化水平
注:各研发项目中部分研发技术人员的变动属于正常的人员流动导致的人事调整。

     (四)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技术人员的情况

     1、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1-20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研发技术人员(人)             197                101                   44
 员工人数(人)                 859                458                244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22.93%             22.06%            18.03%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孙中伟、吴世基、钟志源、白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核心技术人员认定依据                  主要成果
                                                  ①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
               ①确认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方向规划; ②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
  1     孙中伟 ②指导公司中长期的专利及技术布局; ③2019 年 6 月于《电池》期刊联合
               ③组织行业领域的技术分享会         发表《防止锂离子电池组热失控蔓
                                                  延的方法》
                                                  ①拥有超 25 年锂电从业经历,具
                                                  有设计锂电池产品及生产设备的丰
               ①负责公司长期研发战略发展规划; 富经验;
  2     吴世基 ②负责公司生产技术人员组织规划; ②带领公司研发团队实现充电宝向
               ③负责公司自动化技术及人员组织规划 便携储能产品的延伸;
                                                  ③牵头导入并逐步实现便携储能产
                                                  品生产自动化制程
                                                  ①拥有 30 余年电池电源设计工作
               ①负责完善公司研发流程及管理;     经历;
               ②负责便携储能、太阳能板及其他相关 ②完成公司两代产品设计技术平台
  3     钟志源 产品设计及设计平台搭建;           搭建及改良;
               ③负责公司战略项目规划及推进;     ③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取得 3 件发
               ④负责公司专利的申请及管理         明专利,20 件实用新型专利,2 件
                                                  外观设计专利
                                                  ①拥有 16 年工业设计领域经验;
                                                  ②完成第一代便携储能系列产品、
               ①负责便携储能电源、太阳能板、配件
                                                  太阳能板系列产品设计;
               等的工业设计;
                                                  ③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取得 1 件发
               ②负责公司外观设计专利,部分实用新
                                                  明专利,11 件实用新型专利,100
               型及发明专利申请,负责国际设计奖项
                                                  件外观设计专利;
  4       白炜 申请;
                                                  ④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设计人员,
               ③设计制定企业 VI 视觉系统和执行,
                                                  因相关设计或设计的公司产品荣获
               负责公司包装设计、品牌推广设计;
                                                  包括德国红点设计奖、美国 CES 创
               ④负责建立创新平台,为公司未来多品
                                                  新奖、汉诺威工业(IF)设计奖、
               类、多品牌发展奠定基础
                                                  A’设计大奖赛设计奖、当代好设计
                                                  等累计 21 项国际设计类大奖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情况

       公司已与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对其
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及离职后的竞业情况作出了严格的约定,以保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公司通过不低于同行业的工资薪酬待遇及较为丰厚的年终奖金,并
向相关人员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展开股权激励等方式对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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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

     4、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曾发生重大人员流失。

     (五)发行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高效的研发体系

     为加强公司研发体系的建设,巩固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研发能力和持续发展
能力,公司设有专门的研发中心,统筹工业设计中心、结构部、项目部、电子
部、研究院,形成了研发中心与支持部门相互协作的研发团队结构,构建起多
维度研发体系。

     (2)完善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

     为保持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公司不断引进和培育技术研发人才,建立和完
善技术研发机制与奖励机制,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对主要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
励,充分调动研发团队的创新积极性。同时,公司明确了创新奖励制度,为激
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了制度保证,并在对研发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中引入奖励方案,给予贡献大的人员相应的奖励。此外,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
和晋升的机会,重视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来保证公司未来的技术创新能力。

     (3)长短期目标结合机制

     研发中心根据行业技术特点结合市场发展方向,兼顾短期目标与长期战略
两个层面确定研发计划。其中,短期目标主要基于近期市场的用户诉求,同时
为公司业务提供技术支持,能够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长期战略层面则
基于对行业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研发及论证,确保公司技
术的持续先进性。

     2、技术储备

     公司技术储备的开展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三)发行人的研发情况”之“2、在研项
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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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一)境外经营总体情况

     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是产品的境外销售,目前公司产品境外销售主要通过
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等电商平台及公司的品牌官网进行。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境内外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7,127.64          7.45%     10,584.79       9.91%     4,031.68     12.73%
 境外       212,777.44         92.55%     96,277.84       90.09%   27,642.07     87.27%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二)境外资产情况

     1、公司拥有的境外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境外子公司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2、公司境外子公司投资备案情况

     (1)公司对香港华宝直接投资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情况

     公司 2015 年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华宝及 2016 年对香港华宝增资时,因公司
相关员工对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不熟悉,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境外投资项目
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深圳发改委进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对香港华宝投资均已取得《境外投资证书》和外汇
业务登记凭证,并相应完成了对香港华宝的出资,未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
续未对公司投资香港华宝造成实际障碍。公司不存在因未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
案手续而受到深圳发改委警告或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要求中止或停止实施
境外投资项目的情况。2021 年 4 月,公司向香港华宝增资 20 万美元时,已在深
圳发改委进行备案并取得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已出具了《关于未办理发改委境外
直接投资备案事项之承诺函》:“如发行人因未办理发改委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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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而被主管机关处罚或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
全额补偿发行人由此受到的损失,且不会因此向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已在后续对香港华宝的增资行为中办理了境外投资项目备
案手续,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自愿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此未履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事项对香港华宝的合法存续不构成实质不利
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 2015 年投资设立香港华宝
及 2016 年对香港华宝增资时未及时按规定在深圳发改委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
发行人已在后续对香港华宝的增资行为中办理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相关
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香港华宝对其他境外子公司再投资的商务部门境外再投资备案情况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
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公司已经就香港华宝境外再投资的 8 家二级子公司全部完成了向商务主
管部门报告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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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包括审计委员会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过 17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召开方
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
《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三)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
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会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过 28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历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
权利并承担了相应的义务。

     (四)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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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过 14 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历次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
审议监督,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
规范。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请了独立董
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公司共有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
全体董事人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勤勉、认真、谨慎地履行其权利并承担其义务,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公司保护
中小股东权益和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且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

     自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工作。公
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其职责,
对公司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七)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审计委员会暨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提名委员会暨选举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暨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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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战略委员会暨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制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
于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同意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明确了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人员构成。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名称                 召集人                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               李斐                孙刚、牛强
          提名委员会               牛强                温美婵、吴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辉                吴世基、李斐
          战略委员会              孙中伟               吴世基、吴辉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的水平。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利用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重
大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有利于董事会掌握重要信息,有助于董事会对重大关键
问题作出客观判断,从而提高董事决策效率;各专门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充
分发挥有效治理作用,对管理层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论证,有助于
真正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
积极作用。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现
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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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申报会计师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2]3-81 号)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
控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一)发行人海关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情况及原因

     2019 年 9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以下简称“皇岗海关”)在
对发行人一批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的户外储能便携式电源货物进行
检查时查获,四份报关单货物的申报毛重均为 4,090 千克、净重均为 3,375 千克,
但各报关单货物实际毛重 4,175 千克,实际净重 3,500 千克,与申报不符。皇岗
海关据此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对发行人作出“皇关处四简告字[2019]0049 号”
《行政处罚告知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处以罚款人民币 0.3 万元整。发行人已于《行
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足额缴纳罚款。

     2、该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福中海关 2021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反馈深圳市华
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函》,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深圳关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二)PHMSA 对 Jackery US 的调查与和解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美国交通部管道与危险品安全管理局(Pipeline &
Hazardous Materials Safety Administration,下称“PHMSA”)向 Jackery US 发出
《涉嫌违法通知》,PHMSA 在通知中声称,经其调查,认为 Jackery US 可能存
在两处违法情形:(1)未对售后办公室两名员工进行适当的危险物料处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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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运输外包装缺少适当的危险品标签与标识。2021 年 6 月 3 日,PHMSA
与 Jackery US 签署了《和解协议》,同日,PHMSA 出具决定要求 Jackery US 在
30 日内缴纳总额为美元 12,660 元的罚金,Jackery US 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全额支
付了该笔罚金。

     根据 Sidley Austin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前述两项违法情形的性质及程
度均属轻微,系 Jackery US 售后服务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不熟悉规则,在向
客户寄送更换的锂离子电池产品时未能在货物包装上附有危险品标识所致,
Jackery US 绝大部分的产品运输均遵守了相关规定,并在上述行为发生后迅速进
行了改正,目前全部的货运都已符合交通法律法规;不存在潜在的、由于本事
件或向 PHMSA 支付本罚金而产生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或其他行动。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子公司 Jackery US 的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公司已及时缴纳相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而受到
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六、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资金拆借及资金垫付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
及资金垫付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
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之“2、关联方资金拆借”和“3、其他关联交易”。

     (二)发行人针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资金垫付的整改措施及执行的有效性

     针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资金垫付行为,公司采取了下列整改规范措施: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的《公司章
程(草案)》均规定,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
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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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对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
易内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关联交易的权限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
意见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并已得到有效执行。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主要关联方出具承诺函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及公司其
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作出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具体承诺事项详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
联交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之“(六)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

     此外,为了避免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
婵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存在以任何形
式违规占用发行人及其控制企业资金的情况;(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其控制企
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违规提供担保;(3)
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
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不存在
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或其他方
式占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鉴于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或为
关联方暂时性垫付的资金均已结清,虽未支付利息费用,但因涉及期间较短且
金额较小,未对发行人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亦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不
利影响;同时,发行人已采取了相应整改规范措施,报告期后发行人未发生资
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占用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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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已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
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
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
制和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不存
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担任职务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均不存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其承担薪酬费用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均不存在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公司股东钜宝信泰、嘉美盛、嘉美惠,不存在实际的业务经营,未设置财
务部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人员存在为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包括嘉美盛、嘉美惠进行纳税申报等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前述情
形已完成整改,钜宝信泰、嘉美盛、嘉美惠的财务及记账工作已委托独立的第
三方代理记账机构协助完成,与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运作。公司实际控制人孙
中伟、温美婵均系自然人,且未在公司财务部门担任职务,不直接参与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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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门的具体执行及管理工作,不会对公司财务运作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的稳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
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
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
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 告 期内 ,公 司及 子公 司 Generark US 与美国公司 Generac 存 在关于
“GENERARK”商标的诉讼纠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相关诉讼已撤销,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对发行人产生
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上述诉讼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
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
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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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钜宝信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孙中伟、温美婵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其他企业情况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
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及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具体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
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未直接或间
接从事或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
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且未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利用本公司/
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
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会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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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
品;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
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不会持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
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权益;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
其他方面的帮助;

     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认为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从事了对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
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及
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本
人或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
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会利用从发
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从事与发行人或其控
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
将促使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
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
争;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
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获得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
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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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若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公司/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发行人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7、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
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本人不再系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钜宝信泰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孙中伟、温美婵
夫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嘉美盛                    持有公司 11.76%的股份
   2                嘉美惠                    持有公司 7.84%的股份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情况” 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
本情况”。

       (三)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3 家一级子公司、8 家二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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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控股及
参股公司情况”。

       (四)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 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孙中伟持股 70%,并担任执行董
                                钜宝信泰              事、总经理;温美婵持股 30%,并
                                                                   担任监事
   1      孙中伟
                                                      孙中伟持有其 26.04%的财产份额,
                                 嘉美盛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温美婵持
                                                            有其 45.78%的财产份额
                                                      温美婵持有其 61%的财产份额,并
   2      温美婵                 嘉美惠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孙刚持股
   3       孙刚      深圳卓易智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孙刚之妻汪宇航担任执行董
                                                              事、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李斐持股 42.26%,为
   4       李斐      新余飞年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第一大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吴辉持股 5%,并担任
                   北京伊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吴辉担任副总经理,
   5       吴辉      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吴辉之母杨俊贞持股 60%,并任执
                                                            行董事、经理
                   伊维碳科重庆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吴辉之母杨俊贞担任
                                 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外部监事孙慕华持股 100%,并
   6      孙慕华     深圳华惠圣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六)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中,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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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孙中伟之弟孙中国持股 75%,
   1     孙中国            上海派平商贸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持股 80%,
                     中滕瑞海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持股 90%,
                      深圳汉匠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持股 15%,
                     深圳新华泰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并担任董事(已于 2022 年 5 月
                                                                   被吊销)
   2     孙忠娜    骐麟文化产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担任董事
                   中康骐麟健康产业管理(深圳)有限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担任董事、
                                 公司                              总经理
                         广东骐麟东富置业有限公司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担任董事
                         深圳骐麟优宝科技有限公司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担任董事长
                   华夏联泰(深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担任董事长
                                                         公司副总经理周传人之父周家
   3     周家槟          辽宁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槟持有其 2.2950%的股份,并
                                                              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李斐之妻李飞持
   4      李飞       深圳市富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 8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孙刚之妻
   5     汪宇航           深圳市誉霖贸易有限公司         汪宇航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
                                                                  事、总经理

       (八)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状态
                               孙中伟堂侄孙超持股 10%,并担任执行董      已于 2021 年
   1          威曦科技
                               事、总经理                                  3 月注销

       除上述披露的关联企业外,发行人其他主要关联企业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九)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因对外转让或注销导致关联关系终止的情况

       报告期内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因对外转让或注销导致关联关系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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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状态
                               孙中伟曾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已于 2020 年 7
   1          万拓电子
                               经理                                       月注销
        万拓国际(香港)有                                            已于 2018 年 8
   2                           孙中伟曾持股 100%,并担任董事
              限公司                                                      月注销
                               孙中伟之弟孙中国曾持股 90%,并担任执行
        深圳尚峰实业发展有                                            已于 2019 年 7
   3                           董事、总经理,同时孙中伟之母褚奎英曾
              限公司                                                      月转让
                               持股 10%,并担任监事
                               孙中伟之弟孙中国曾持股 50%,并担任监
        深圳三合泰通讯有限                                            已于 2018 年 1
   4                           事,同时孙中伟之母褚奎英曾担任执行董
              公司                                                        月转让
                               事、总经理
        深圳华和泰能源有限     孙中伟之弟孙中国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 已于 2019 年 6
   5
              公司             董事、总经理                               月注销
                               公司监事吴宗林曾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
        深圳市便利电电子商                                            已于 2018 年 3
   6                           事、总经理,同时公司原监事褚艳秋曾持
            务有限公司                                                    月注销
                               股 50%,并担任监事
                               公司监事吴宗林曾持股 50%,并担任执行董
        深圳市爱配电子商务                                            已于 2018 年 2
   7                           事、总经理,同时公司原监事褚艳秋曾持
            有限公司                                                      月注销
                               股 50%,并担任监事
        广州舜科软件技术有     公司原监事褚艳秋姐妹褚红伍曾持股 20%, 已于 2019 年 12
   8
              限公司           并担任董事                                 月转让
        敬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已于 2018 年 4
   9    司(HELLO POWER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世基持股 40%
                                                                            月注销
            CO., LTD.)
        深圳藏富影视股份有                                              已于 2019 年 7
  10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持股 15%,并担任董事
              限公司                                                        月注销
        深圳藏富珠宝股份有                                              已于 2019 年 7
  11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持股 10%,并担任董事
              限公司                                                        月注销
        吉林市思凯电子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周传人之父周家槟持股 30%,   已于 2017 年 9
  12
                公司           并任总经理的贵公司                           月注销
        南昌市创乐美贸易有     董事会秘书王秋蓉之妹王晓红持股 84%,并   已于 2018 年 9
  13
              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月注销
                                                                        已于 2020 年 9
        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 公司独立董事李斐持股 0.65%,曾担任副总
  14                                                                    月不再担任该公
            份有限公司     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助理总经理
                                                                            司高管
        深圳市牛大状信息科 公司独立董事牛强曾持股 49%,并担任总经       已于 2019 年 12
  15
            技有限公司     理                                               月注销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华宝曾经的全资子         已于 2020 年 7
  16      Jackery Cayman
                           公司(即公司曾经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月注销
                                                                        已于 2019 年 1
  17           冯先广          公司原副总经理
                                                                          月从公司离任
  18           雷松波          公司原董事
                           公司原董事雷松波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 雷松波已于
  19           优智联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从
        优智联电源技术有限                                         公司离任
  20      公司(USMART 公司原董事雷松波持股 100%,并担任董事
              POWER


                                            1-1-22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状态
        TECHNOLOGY CO
            LTD)
  21           周永力          公司原董事
        英孚信科技术有限公                                                     周永力已于
            司(INFOT                                                        2020 年 11 月从
  22                       公司原董事周永力持股 100%                             公司离任
          TECHNOLOGY
            LIMITED)
                                                                             已于 2020 年 11
  23           黄少葵          公司原监事
                                                                             月从公司离任
                                                                             已于 2020 年 12
  24           任桂芳          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
                                                                             月从公司离任
  25           褚艳秋          公司原监事
         零一科技有限公司
             (ZERONE
  26                           公司原监事褚艳秋持股 100%,并担任董事
           TECHNOLOGY
            LIMITED)
                           公司原监事褚艳秋配偶王锦中持股 60%,并
        深圳市金圣德科技有
  27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褚艳秋配偶
              限公司
                           之弟王锦富持股 40%,并担任监事                        褚艳秋已于
                           公 司 原 监 事 褚 艳 秋 配 偶 之 弟 王 锦 富 持 股 2021 年 3 月离任
        深圳市亿祥云天科技
  28                       7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褚艳                   公司监事
            有限公司
                           秋配偶王锦中持股 30%
                           公司原监事褚艳秋姐妹褚红伍曾持股 98%,
        深圳市爱痕迹科技有
  29                       并担任监事,褚红伍已于 2022 年 1 月对外
              限公司
                           转让
        深圳市德品通电子有 公 司 原 监 事 褚 艳 秋 姐 妹 的 配 偶 张 鹏 持 股
  30
              限公司       100%持股,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泓鑫电子有限 公司原监事褚艳秋姐妹褚红伍的配偶张鹏
  31
                公司       持股 51%
        深圳市求道科技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周传人曾持股 100%,并担任 已于 2021 年 3
  32
                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月转让并离任
        深圳市寻米农业发展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秋蓉曾持股 100%,并担 已于 2021 年 3
  33
            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月转让并离任
        江西善行饲料销售有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秋蓉姐妹王晓红曾持股 已于 2021 年 3
  34
              限公司       40%,并担任执行董事                                 月转让并离任
        深圳市拓普电子商务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曾持股 80%,并担任执行 已于 2021 年 4
  35
            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月转让并离任
                                                                              已于 2021 年 11
  36        香港有限       温美婵曾持股 100%,并担任董事
                                                                                   月注销
        北京宇博立方咨询有                                                     已于 2022 年 4
  37                       公司独立董事吴辉曾持股 50%
              限公司                                                               月转让
        深圳市东洲文化传媒                                                     已于 2022 年 8
  38                       孙中伟之妹孙忠娜曾担任董事
            有限公司                                                               月离任




                                            1-1-22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 交易价格确定                                          金额
                                    项目
  名称 易内容     方法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金额                        -        31.83          341.80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采购
威曦科 数据线                                                -        0.71%          14.28%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技     材
                  确定     占当期营业成本
                                                             -        0.07%           2.09%
                                 比例
                             交易金额                        -               -          0.01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采购
                                                             -               -        0.00%
       PCB 板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确定     占当期营业成本
                                                             -               -        0.00%
                                 比例
优智联
                             交易金额                        -               -          7.31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采购
                                                             -               -        3.15%
       服务费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确定     占当期营业成本
                                                             -               -        0.04%
                                 比例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 交易价格确定                                         金额
                                     项目
   名称 易内容     方法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金额                 -               -        7.24
            充电宝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销售
                                                             -               -        3.25%
            PCBA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板       确定     占当期营业收入
                                                             -               -        0.02%
                                      比例
 优智联
                                    交易金额           0.80                  -        33.02
            模具租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销售
                                                    14.63%                   -     100.00%
            赁及出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售       确定     占当期营业收入
                                                      0.00%                  -        0.10%
                                      比例
                                    交易金额                 -               -               -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销售
 褚宏琳     便携储                                           -               -               -
   [注]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能产品
                       确定     占当期营业收入
                                                             -               -               -
                                      比例
Jackery     便携储 参考同期市场     交易金额                 -         57.33                 -
Australia   能产品 价格水平协商 占同类产品销售               -        0.06%                  -


                                      1-1-22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确定     的比例
                              占当期营业收入
                                                      -                  0.05%              -
                                    比例
注:褚宏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中伟表弟,公司原监事褚艳秋之弟。

      上述交易中,公司与威曦科技、优智联及褚宏琳的交易预期未来将不会进
行。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收购 Jackery Australia,因此未来公司与其之间
的交易将在合并层面抵销。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427.75               1,520.35             356.55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①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借款
序号                   担保方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银行
                         孙中伟
  1    招商银行                               1,500.00      800.00 2018.06.25    2019.03.22
                         温美婵
       深圳福田          孙中伟
  2    银座村镇                                200.00       100.00 2018.06.25    2019.06.20
         银行            温美婵
                         孙中伟

  3    建设银行          温美婵                300.00       300.00 2018.11.30    2019.11.30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
                         孙中伟
  4    农业银行                                300.00       300.00 2019.03.29    2020.03.30
                         温美婵
                         孙中伟

  5    浦发银行          温美婵                500.00       500.00 2019.11.13    2020.11.16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
                         孙中伟
  6    浦发银行                                300.00       300.00 2019.12.24    2020.12.24
                         温美婵


                                         1-1-22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授信/借款
序号                    担保方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银行
                        电小二
                        孙中伟

  7     建设银行        温美婵                   500.00        500.00 2020.01.17    2021.01.17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
                        孙中伟
  8     招商银行                                1,500.00      1,000.00 2020.01.16   2021.01.18
                        温美婵
                        孙中伟
  9     中国银行                                1,000.00       400.00 2020.04.29    2021.04.27
                        温美婵
                        孙中伟
 10     招商银行                                5,000.00      4,915.40 2021.03.30   2022.03.29
                        温美婵
                        孙中伟
  11    光大银行                               10,000.00      2,385.87 2021.05.28   2022.05.27
                        温美婵
                        孙中伟
 12     招商银行                               30,000.00     10,743.90 2021.07.01   2022.06.30
                        温美婵
        深圳福田        孙中伟
 13     银座村镇                                 200.00        199.93 2021.08.04    2022.02.20
          银行          温美婵
                        孙中伟
 14     交通银行                                8,500.00      7,605.79 2021.10.15   2022.04.26
                        温美婵
                        孙中伟
 15     中国银行                                6,000.00      2,000.00 2021.10.28   2022.10.28
                        温美婵
                        孙中伟
 16     平安银行                                6,000.00      2,997.60 2021.11.01   2022.12.29
                        温美婵

       ②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作为担保方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拆借                                 支付利
      主体   关联方                起始日         结清日                 资金拆借的原因
                         金额                                 息情况
                                          资金拆出
                                                                       华宝新能向万拓电子
      华宝    万拓                                                     提供暂时性借款,用
                           1.02   2019.07.05    2019.11.30     无息
      新能    电子                                                     于万拓电子为华宝新
                                                                       能代付管理人员工资

                                            1-1-22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报告期内,香港有限不存在实际业务经营,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完成注销。
     截至 2019 年末,上述资金拆借未出现实际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对外拆出资金均已全额收回且后续未再继续发生,虽未支付利息,但因拆
出资金时间较短且金额较低,未对公司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亦不构成对公司经
营业务的重大不利影响。

     3、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主体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万拓电子代华宝新能支
 华宝新能    万拓电子                                           -            -        6.98
                           付管理人员工资
                         万拓电子代华宝新能支
 华宝新能    万拓电子                                           -            -       29.49
                           付房租及物业费
                         华宝新能代孙中伟扣缴
 华宝新能     孙中伟                                            -       10.74             -
                         股份转让产生的个税款
                         华宝新能代嘉美盛为合
 华宝新能     嘉美盛     伙人代扣财产份额转让                   -       12.89             -
                             产生的个税款
                         电小二为嘉美盛代付银
  电小二      嘉美盛                                            -            -        5.00
                             行账户预存款

     上述万拓电子代华宝新能支付的相关费用已纳入公司账务,且华宝新能与
万拓电子已完成该等款项的清理;上述发行人及子公司代关联方垫付的税款或
银行预存款等款项均于发生当年完成清理,相关垫付款项金额较低,未对公司
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亦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不利影响。

     4、资金结算情况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中,除接受担保交易不涉及资金结算情况外,其他偶
发性关联交易均已完成了资金结算。

     5、交易产生的利润及对发行人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中,由于主要系关联方担保、资金拆借及代垫款项等,
除万拓电子代华宝新能支付管理人员工资、房租及物业管理费等计入公司相关
费用外,相关交易均未产生收入或费用。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费用
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4%、0%和 0%,未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1-1-23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除部分关联担保由于相关借款未完全偿还,截至报告
期末仍在履行外,其他交易在报告期内均已执行完毕,相关交易对公司报告期
内利润金额影响很小,未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其他应收         楚婷                -          -           -          -        3.50        0.18
   款            周传人               -          -           -          -        9.51        0.48
          合计                        -          -           -          -       13.01        0.65
注:2019 年末,发行人对楚婷、周传人的其他应收款系暂未收回的员工备用金。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       优智联                          -                      -                         -
    款        万拓电子                           -                      -                         -
              威曦科技                           -                      -                    8.19
  应付账款
                 优智联                          -                      -                    0.01
          合计                                   -                      -                    8.21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规模的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往
来余额也逐年减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主要关联方之间的往来余
额为 0 元。

     (四)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重要交易

     1、公司与郑楚锋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郑楚锋为公司股东成千亿的出资人,持有成千亿的 5.71%的财产份额。报
告期内,公司向郑楚锋亲属控制的嘉安达集团租赁办公场地及宿舍,并向其亲
属控制的嘉安达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相关价格均参考当地同期市场
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报告期内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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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交易价格确定                               金额
 供应商                           项目
           内容       方法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金额         946.95       387.83          273.84
        租金及 参考当地同期 占同类型交易的
 嘉安达                                         15.96%        30.77%          61.12%
        物业费 市场价格水平       比例
 集团
          等     协商确定   占当期营业成本
                                                 0.78%         0.83%           1.67%
                                  比例

       2、公司与刘陵刚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刘陵刚为公司股东成千亿的出资人,持有成千亿的 5.71%的财产份额。报
告期内,公司向刘陵刚控制的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等原
材料,相关价格均参考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报告期内相关交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交易   交易价格确定                               金额
 供应商                           项目
           内容       方法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金额         149.28               -        11.96
 深圳卓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采购
 锐思创 电子元                                   0.68%                -        0.52%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科技有 器件
                   确定     占当期营业成本
 限公司                                          0.11%                -        0.07%
                                  比例

       3、公司与杨权山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杨权山为公司股东成千亿的出资人,持有成千亿的 2.86%的财产份额。报
告期内,公司向杨权山担任执行董事的深圳市伟安特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元
器件等原材料,相关价格均参考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报告期内相关交
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    交易价格确定                              金额
 供应商                           项目
           内容        方法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金额         1,635.44               -               -
 深圳市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采购
 伟安特 电子元                                   7.50%                -               -
               价格水平协商     的比例
 电子有 器件
                   确定     占当期营业成本
 限公司                                          1.17%                -               -
                                  比例

       4、公司与黄新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黄新为公司股东成千亿的出资人,持有成千亿的 14.29%的财产份额。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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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向黄新担任董事、总经理并持股 6.00%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采购结构件等原材料,相关价格均参考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报
告期内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    交易价格确定                              金额
 供应商                           项目
           内容        方法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圳市                       交易金额            27.32               -               -
 杰美特        参考同期市场 占同类产品采购
 科技股 结构件 价格水平协商                      0.19%                -               -
                                的比例
 份有限            确定     占当期营业成本
 公司                                            0.02%                -               -
                                  比例

     (五)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事项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审议有
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主动回避,关联股东应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非关联股东可以要求其回避。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不同,
分别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 2/3 以上通过,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
决情况。”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均已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和需要
回避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
程》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

     2、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含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
公正、自愿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关于报告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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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资金垫付情况,公司已进行整改和规范,该等情形未对公司
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亦未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其形成
的原因及性质、时间及频率、金额及比例等因素,不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例较小,公司的主要业
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持股 5%以上的其他
股东嘉美盛、嘉美惠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
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以及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
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
及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
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
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
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
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
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及促
使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 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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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相关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
人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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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
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6,875,676.80    233,188,996.88     60,231,909.98
应收账款                         74,117,289.69     66,893,025.79     27,650,690.81
预付款项                         49,539,251.09     27,170,484.92      4,343,025.06
其他应收款                       25,597,112.24     16,059,045.59      1,323,644.12
存货                            632,092,041.65    201,060,211.90     93,532,622.89
其他流动资产                     20,339,280.60      4,203,627.62     10,296,568.24
流动资产合计                   1,248,560,652.07   548,575,392.70    197,378,461.1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1,003,763.87     11,686,486.99      2,637,592.24
在建工程                           4,466,500.00                 -                -
使用权资产                       52,008,283.54                  -                -
无形资产                           1,332,971.40      778,832.99          28,337.30
商誉                                590,576.15       590,576.15        494,438.92
长期待摊费用                     11,639,963.59      2,690,053.87       271,705.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906,159.79     16,022,796.77      7,365,726.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39,389.64       446,902.65        650,056.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5,687,607.98     32,215,649.42     11,447,857.67
资产总计                       1,404,248,260.05   580,791,042.12    208,826,318.77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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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49,791,624.00     13,500,000.00      8,550,000.00
应付票据                        467,880,658.79    126,049,328.69     36,286,934.82
应付账款                        234,350,245.81    134,208,166.84     80,158,176.30
预收款项                                      -                 -     4,533,110.66
合同负债                         16,461,677.60      5,798,382.52                  -
应付职工薪酬                     37,016,403.35     25,047,955.47      5,050,771.69
应交税费                         23,348,974.33     44,709,814.30      6,101,300.84
其他应付款                          557,827.97       208,359.35      15,190,415.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741,223.16                  -                 -
其他流动负债                        209,186.21       173,467.62                   -
流动负债合计                    847,357,821.22    349,695,474.79    155,870,709.5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35,533,648.51                  -                 -
预计负债                           9,628,924.06     4,263,608.03      1,488,016.73
递延收益                            511,322.83       214,880.55         178,027.7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673,895.40      4,478,488.58      1,666,044.43
负债合计                        893,031,716.62    354,173,963.37    157,536,754.00
股东权益:
股本                             71,458,334.00     71,458,334.00     25,000,000.00
资本公积                         17,930,699.54     10,746,549.54     11,674,633.54
其他综合收益                      -7,506,987.41    -5,615,096.30      1,399,584.47
盈余公积                         59,257,652.51     28,790,633.86      5,852,878.28
未分配利润                      370,076,844.79    121,236,657.65      7,362,468.48
股东权益合计                    511,216,543.43    226,617,078.75     51,289,564.7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04,248,260.05   580,791,042.12    208,826,318.7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315,145,130.09 1,069,959,829.56    318,968,563.07
 减:营业成本                  1,218,821,025.81   469,764,297.30    163,759,175.07
    税金及附加                     4,061,662.64      3,050,637.49     1,340,927.92
    销售费用                     565,089,875.70   226,979,172.51     84,298,680.68


                                   1-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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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管理费用                              94,985,317.87    44,796,696.56   23,450,302.24
    研发费用                              64,512,021.20    23,433,390.08    9,040,355.21
    财务费用                              46,198,635.14    18,950,491.51     -685,433.10
      其中:利息费用                       2,362,570.73      785,291.68      367,141.08
           利息收入                       -2,252,255.33      -825,166.34     -287,988.02
 加:其他收益                             11,412,945.08     2,674,443.76    2,322,219.62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206,739.73       332,683.72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393,572.86    -3,394,945.42   -1,599,228.08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6,564,513.21    -5,890,346.19     -501,788.95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82,448.61       -41,701.93               -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315,055,741.86   276,665,278.05   37,985,757.64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70,440.87       248,467.94       73,964.56
   减:营业外支出                           271,546.10       183,122.72         3,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15,054,636.63   276,730,623.27   38,056,722.2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5,747,430.84    42,918,678.52    1,605,150.6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79,307,205.79   233,811,944.75   36,451,571.53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279,307,205.79   233,811,944.75   36,451,571.53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79,307,205.79   233,811,944.75   36,451,571.53
 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91,891.11    -7,014,680.77     -132,379.32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891,891.11    -7,014,680.77     -132,379.32
 收益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891,891.11    -7,014,680.77     -132,379.32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7,415,314.68   226,797,263.98   36,319,192.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277,415,314.68   226,797,263.98   36,319,192.2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
 额

                                           1-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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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91             3.64             0.7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91             3.64             0.7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7,428,173.01     914,248,258.52   267,562,336.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7,915,168.70       39,579,599.66    14,521,937.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413,284.84        3,905,249.19     2,415,554.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7,756,626.55     957,733,107.37   284,499,828.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68,711,420.16     450,622,622.78   157,665,077.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47,095,021.13       63,409,951.96    25,594,552.00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0,526,445.05       83,701,728.46    24,031,058.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620,142.23      188,560,811.27    66,370,47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2,953,028.57     786,295,114.47   273,661,159.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03,597.98      171,437,992.90    10,838,669.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6,739.73           28,439.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4,083.54            8,000.00        25,498.00
 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00.00       18,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230,823.27       18,536,439.63        25,49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6,725,434.56       15,270,690.37     2,115,867.98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95,113.17         610,611.98                 -
 的现金净额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05,110.8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00.00       18,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820,547.73       34,381,302.35     2,320,978.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589,724.46     -15,844,862.72    -2,295,480.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4,791,624.00       19,000,000.00    11,000,000.00


                                    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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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791,624.00    64,000,000.00   11,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8,500,000.00    14,050,000.00   12,91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445,521.30   108,033,591.68   20,367,141.0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64,261.17                -        1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09,782.47   122,083,591.68   33,452,141.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81,841.53   -58,083,591.68   -22,452,141.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5,720,608.74   -11,229,785.42        586,371.5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375,106.31    86,279,753.08   -13,322,581.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224,728.24    23,944,975.16   37,267,556.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8,599,834.55   110,224,728.24   23,944,975.16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80
     号),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1、收入确认
(1)相关会计年度:2019 年度
                                              针对收入确认,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其
                                              括:
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9 年度,公司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
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31,896.86 万元。
                                              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
对于线上销售,客户通过在自营网站和第三方销
                                              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售平台下订单,销售平台负责将货物配送给客户
                                              (2)了解公司采用的各线上销售平台交易规则及
或者公司委托物流公司配送交货给客户,公司取
                                              结算方式,评价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业
得平台结算证明文件时确认收入;对于线下国内
                                              务实质和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与同行业存在明显差
销售,双方签订合同,公司已按合同(订单)约
                                              异;
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购货方签收并取得收
                                              (3)利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信息系统一
款凭据时确认收入;对于线下国外销售,公司主
                                              般控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应用控制;
要采用 FOB 销售方式,在货物已经发出并报关,
                                              (4)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
在装运港口装运并取得已装船的提单或货运运单
                                              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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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2)相关会计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5)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销售渠道、月度、产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配        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
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行的履约义务。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      (6)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
入金额分别为 106,995.98 万元、231,514.51 万元。   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销售订单、出口报关
对于线上销售,客户通过在自营网站和第三方销        单、销售平台对账单、发货单、快递单等,并检查
售平台下订单,销售平台负责将货物配送给客户        销售回款的资金收款单据等,确认交易是否真实;
或者公司委托物流公司配送交货给客户,公司取        (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
得平台结算证明文件时确认收入;对于线下国内        和销售平台函证和走访;
销售,双方签订合同,公司已按合同(订单)约        (8)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
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购货方签收并取得收        收入核对至订单、对账单、发货单、快递单等支持
款凭据时确认收入;对于线下国外销售,公司主        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要采用 FOB 销售方式,在货物已经发出并报关,       (9)选取样本对电商渠道零售业务订单的购买者
在装运港口装运并取得已装船的提单或货运运单        进行电话访谈或者邮件回访,并检查订单的物流信
时确认收入。                                      息,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        (10)统计分析各平台平均退货率,与实际退货情
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        况对照,复核测算预计退货额。
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由于电子商务销售        (11)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
金额重大、其交易频繁、终端客户难以追踪及高        当列报。
度依赖电子商务平台后台数据,使得收入存在可
能被确认于不正确的期间或被操控以达到目标或
预期水平的固有风险。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
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境外电商服务模式下存货存在性
                                                  针对境外存货存在确认,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
                                                  序主要包括:
                                                  (1)取得亚马逊服务协议,了解亚马逊对 FBA 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货的相应责任条款及其官方政策;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
                                                  (2)获取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合同条款,了解第
币 9,608.18 万元、20,871.85 万元和 65,064.55 万
                                                  三方仓储物流公司提供仓储、配送、退货等服务的
元,其中包括发往境外在途物资在内的境外存货
                                                  相应责任条款;
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111.78 万元、6,040.37 万
                                                  (3)登录亚马逊卖家服务平台和第三方仓储物流
元、13,461.02 万元和 44,751.60 万元。
                                                  公司服务平台,查看并下载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各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重大,且境外存货占
                                                  户 FBA 仓库和第三方仓储仓库的存货数据,核对
比较高,公司境外存货主要采用第三方专业仓储
                                                  存货数量和金额;
服务提供商(包括亚马逊 FBA 服务)代发货服务
                                                  (4)获取物流承运公司关于在途物资明细对账
模式,由其提供仓储、配送、退货等相应服务,
                                                  单,同时检查公司的发货记录、出口文件、物流单
并承担仓储期间发生损失或损害的补偿责任,以
                                                  据,核对在途物资数量和金额,并检查期后入库情
及配送货物被损坏、丢失时支付货物的重置价
                                                  况;
值。由于亚马逊 FBA 服务模式和在途物资的特
                                                  (5)针对亚马逊平台下载的存货数据和第三方仓
点,申报会计师无法对该部分存货实施监盘程
                                                  储物流公司存货数据,向亚马逊和第三方仓储物流
序,因此申报会计师将存货存在性作为关键审计
                                                  公司函证期末存货情况;
事项。
                                                  (6)对境内存货实施存货监盘,同时为境外会计
                                                  师提供存货监盘指引并利用境外会计师的工作对存
                                                  放在境外第三方仓储仓库的存货执行监盘。

          (三)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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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
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

主要以影响税前利润总额 5%以上为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
产品为不同容量规格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充电宝,以及可与便携储能产品配套使
用的太阳能板及相关配件。近年来,随着智能电子设备应用度不断升高,应用
范围不断扩大,人们对于不间断、稳定的便携电力需求也日益增加,便携储能
产品由此顺势而生。目前市场上的便携储能产品多配有 AC(交流输出)、DC
(直流输出)、车充等多功能输出接口,可匹配市场上主流的电子设备及小型电
器,适合于户外旅行、应急备灾等多场景应用,随着产品普及度的不断提升,
消费者对便携储能产品的容量和功率等性能参数的需求及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也
随之增加。因此,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技术水平先进性
与产品品质是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

     2、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其中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80%以上。因此,原材料价格是影响公司自
制成本的主要因素。另外,生产工人工资水平的波动,也会对公司自制成本产
生重要影响。

     3、影响公司费用的主要因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是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部分。影响费
用的主要因素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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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期间费用等。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二)营业成本分析”及
“(四)期间费用分析”。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
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
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逐年增长,2020 年
度和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37.38%和 115.14%;主营业务毛利
率亦维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分别为 48.87%、56.14%和 47.62%。

     有关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
收入分析”和“(三)毛利额及毛利率分析”。

      四、分部信息

     (一)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出于管理目的,公司整体作为一个业务单元。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
业绩的决策目的,将公司整体作为一个报告分部并对其经营成果进行管理。

     (二)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分部信息。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
有关规定编制。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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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金融工具外,申报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
     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
     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1、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直接\间接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
                                                                 主要负责发行人“电小二”品
               电小二         中国              100.00%          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
                                                                 品在国内的线上与线下销售
                                                                 主要负责发行人便携储能产品
             香港华宝       中国香港            100.00%
                                                                 及其配套产品在海外的销售
       Jackery Cayman       开曼群岛            100.00%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主要负责发行人“Jackery”品
             Jackery US       美国              100.00%          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
                                                                       品在欧美市场的销售
                                                                 主要负责发行人“Jackery”品
            Jackery Japan     日本              100.00%          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
                                                                       品在日本市场的销售
                                                                 主要负责发行人“Jackery”品
       Jackery Australia    澳大利亚            100.00%          牌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
                                                                       品在澳洲市场的销售
                                                                 主要负责发行人储能产品及其
            Generark US       美国              100.00%
                                                                   配套产品在欧美市场的销售
        Generark Japan        日本              100.00%             报告期内暂无实际经营
            Jackery UK        英国              100.00%             报告期内暂无实际经营
             华宝储能         中国              100.00%             报告期内暂无实际经营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单位:元
                                                                        购买日至当期 购买日至当期
被购买方                    股权取得      股权取得比 股权取    购买日的
                购买日                                                  期末被购买方 期末被购买方
  名称                        成本          例(%) 得方式     确定依据
                                                                          的收入         的净利润
Jackery         2020年                                现金     办妥工商
                             629,836.07     100.00                          194,328.90       8,898.55
Australia      11月20日                               收购     登记手续
Generark        2020年        97,435.50     100.00    现金     办妥工商               -    -41,5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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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日至当期 购买日至当期
被购买方                 股权取得   股权取得比 股权取   购买日的
             购买日                                              期末被购买方 期末被购买方
  名称                     成本       例(%) 得方式    确定依据
                                                                   的收入       的净利润
Japan       12月17日                            收购    登记手续

           (2)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9 年 9 月,公司在日本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 Jackery Japan,注册资本 500
    万日元;2020 年 4 月,公司申请注销全资二级子公司 Jackery Cayman,并于
    2020 年 7 月正式注销;2020 年 6 月,公司在美国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 Generark
    US,发行股数 5,000 股,出资金额 50 万美元;2020 年 12 月,公司在英国设立
    全资二级子公司 Jackery UK,注册资本 100 英镑,并于 2021 年 3 月履行了实缴
    出资程序,2021 年 1 月,公司在中国设立全资一级子公司华宝储能,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并于 2021 年 2 月履行了实缴出资程序。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
    计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Jackery US、Jackery Japan 等境外子公司从
    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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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
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
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
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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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
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
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
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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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
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
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
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
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
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
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
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
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
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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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
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
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
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
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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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
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
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
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
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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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
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
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
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
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
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
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
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
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
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
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
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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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
    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
    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
    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关联方       客户类型             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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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账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关联方          客户类型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

                         账龄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6 个月以内(含,下同)                                                 5.00
6 个月-1 年                                                            10.00
1-2 年                                                                 20.00
2-3 年                                                                 50.00
3 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
     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
     负债进行抵销。

           (十一)应收款项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主要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金融工具”之说明。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
     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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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
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
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三)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
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材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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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
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
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
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
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
账面价值。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
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
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
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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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
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
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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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
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
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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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0-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5.00           23.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十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
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
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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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
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办公软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办公软件                                2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
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
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
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
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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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
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
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
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
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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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
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
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
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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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
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
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
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
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
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
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
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
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
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
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
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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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公司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0,894,000.00   12,726,0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7,184,150.00        530,250.00    9,639,000.00

     4、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参考近期外部投 市盈率(PE)估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不适用
                                                     资者入股价格    值法确定
                                                     以各期实际授予和行权数量作为确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
                                     17,353,400.00        10,169,250.00    9,639,000.00
累计金额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7,184,150.00          530,250.00     9,639,000.00
总额

     (二十四)收入

     1、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
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
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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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
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
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
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
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
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
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
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
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
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主要销售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品,属于在
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对于线上销售,客户通过在品牌官网和第三方电商平台下订单,线上销售
平台负责将货物配送给客户或者公司委托物流公司配送交货给客户,公司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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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结算证明文件时确认收入;

     对于线下国内销售,双方签订合同,公司已按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交
付给购货方,经购货方签收并取得收款凭据时确认收入;

     对于线下国外销售,公司主要采用 FOB 销售方式,在货物已经发出并报关,
在装运港口装运并取得已装船的提单或货运运单时确认收入。

     2、2019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
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
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
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
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
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1-26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9 年度,公司主要销售充电宝、便携储能产品及其配套产品,具体确认
               原则如下:

                    对于线上销售,客户通过在品牌官网和第三方销售平台下订单,线上销售
               平台负责将货物配送给客户或者公司委托物流公司配送交货给客户,公司取得
               平台结算证明文件时确认收入;

                    对于线下国内销售,双方签订合同,公司已按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交
               付给购货方,经购货方签收并取得收款凭据时确认收入;

                    对于线下国外销售,公司主要采用 FOB 销售方式,在货物已经发出并报关,
               在装运港口装运并取得已装船的提单或货运运单时确认收入。

                    3、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要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销售方式下,合同内容、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时
               点、确认依据、退换货条款等情况如下:
                                             相关产品的流                                                 确认依   退换货条
 销售平台             合作模式简介                                  资金流转情况           收入确认时点
                                                 转情况                                                     据       款
                                             FBA 模式下,
                                             产品进入亚马
                                             逊仓库,并由
                                                          终端消费者在平台下单付款,亚马
       亚马                                  亚马逊进行发                                  产品已销售,平 亚马逊   30 天无理
                                                          逊出具月结算单,每 7-14 天向商
         逊                                  货;FBM 模式                                  台发出核对报表 结算单   由退换货
                                                            家店铺绑定的支付平台账户放款
                                             下,产品由公
                                             司自主向终端
                                               消费者发货
                                                          终端消费者在平台下单付款,日本
                                                          乐天平台每 15 日统计一次订单情
                                                                                                                   因客户原
                                                          况,并在 15 日内通过系统向商家
                                                                                                                   因为 7 天
                                                          发送对账单,对账单发送后 15 日
                                                                                           产品已销售,平 日本乐   无理由退
       日本                                                 内将结算资金转入 S 社的结算账
                                                                                           台发出平台核对 天结算   换货;因
       乐天 终端消费者以电子订单形式在平台下              户,S 社汇总当月收到的款项于次
                                                                                                 报表       单     产品原因
线上        单,平台订单约定商品规格、数量、              月 15 日前汇入公司的银行对公账
                                                                                                                   30 天无理
销售        型号、价格等信息,公司根据平台订 产品由公司自 户;2021 年 9 月店铺权属转移至公
                                                                                                                   由退换货
              单向终端消费者发货并销售产品   主向终端消费 司后,资金直接由日本乐天转入公
                                             者发货(京东         司的银行对公账户
                                             POP 中存在部 终端消费者在平台下单付款,日本
                                             分订单系采取 雅虎平台每月统计一次订单情况,
                                             京东平台入仓 并于次月第 1 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向
                                             并由京东平台 商家发送对账单,对账单发送后 1                           顾客收到
                                                                                           产品已销售,平 日本雅
       日本                                    进行发货) 月内将资金转入 S 社的结算账户,                          商品后 14
                                                                                           台发出平台核对 虎结算
       雅虎                                               S 社于次月 15 号前将结算资金汇                           天内无理
                                                                                                 报表       单
                                                          入公司的银行对公账户;2021 年 4                          由退换货
                                                          月店铺权属转移至公司后,资金直
                                                          接由日本雅虎转入公司的银行对公
                                                                         账户
                                                            终端消费者在天猫平台确认签收 产品已发出、客 线上平     7 天无理由
       天猫
                                                          后,货款实时结转到公司支付宝账 户于平台系统内 台客户       退换货


                                                         1-1-26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关产品的流                                                    确认依 退换货条
 销售平台              合作模式简介                                      资金流转情况             收入确认时点
                                                   转情况                                                          据        款
                                                                              户                  签收,且电商平 签收明
                                                                                                  台代收款项后确   细
                                                                                                    认相关收入
                                                                                                  产品已发出、客
                                                                                                                 线上平
                                                                                                  户于平台系统内
       京东                                                       终端消费者在京东平台确认签收                   台客户 7 天无理由
                                                                                                  签收,且电商平
       POP                                                      后,京东平台在 T+1 日与公司结算                  签收明 退换货
                                                                                                  台代收款项后确
                                                                                                                   细
                                                                                                    认相关收入
                                                                                                                         日本品牌
                                                                终端消费者在品牌官网下单付款,
                                                                                                                         官网为 7
                                                                品牌官网通过客户的支付方式来绑
                                                                                                                 发货记 天无理由
                                                                定到不同的收款渠道,根据付款方
       品牌                                                                                       在客户签收时确 录以及 退换货;
                                                                式的多样式,不同结算公司的结算
       官网                                                                                           认收入     物流签 美国品牌
                                                                  周期不同,结算方式主要包含
                                                                                                                 收记录 官网为 30
                                                                Paypal、信用卡、Amazon Pay 等方
                                                                                                                         天无理由
                                                                              式
                                                                                                                           退换货
              京东平台进货必须向公司下达正式订                货款系与京东平台结算,公司根据
              单,公司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                京东平台要求交付产品并经京东验
              京东平台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                收入库 60 天后开始对账结算,京      根据合同约定的
              保质送至京东平台指定地点(可以系   产品由公司自 东平台于结算单核定付款日起 7 个     对账时间,收到 电商平
       京东
              终端消费者的地址),产品所有权自   主向终端消费 工作日付款;依据协议约定公司给      电商平台的对账 台的对
       自营
                京东平台验收入库后转移至京东平     者发货     予京东平台毛利保护,凡导致京东      清单并核对无误 账清单
              台,京东平台按实际收货数量向公司                平台毛利低于约定毛利水平,公司        后确认收入
              出具加盖入库印章的入库单作为有效                同意京东平台在当月或次月货款中
                                                                                                                          7 天无理由
                          收货凭证                              以账扣方式扣收毛利保护费用
                                                                                                                            退换货
              京东平台向公司采购的产品,产品所
                                                              货款系与京东平台结算,公司可在
              有权自终端消费者与京东平台就产品
                                                              终端消费者在京东平台确认签收后      产品已发出、客
              达成意向订单并实现产品出库后转移   产品系采取京                                                    线上平
                                                                选择 T+1 勾单自主结算,账期 1     户于平台系统内
       京东   给京东平台,产品出库的时间以京东   东平台入仓并                                                    台客户
                                                              天,结算金额为账期内实际已销售      签收,且电商平
       FCS    平台系统记录为准,但产品在成功交   由京东平台进                                                    签收明
                                                              产品相应的销售成本金额,京东自      台代收款项后确
              付终端消费者前或未成功交付终端消     行发货                                                          细
                                                              收到合格发票后于结算单核定付款        认相关收入
              费者期间的一切费用及风险责任由公
                                                                     日起 7 个工作日付款
                            司承担
              客户将公司产品在其销售官网上架并
                                                              公司在取得客户官方平台的线上订                       遵守客户
              负责产品销售管理及客服服务,公司   产品系由公司                                公司向终端消费 线上平
       客户                                                   单后安排向终端消费者邮寄发货,                       线上销售
              产品的线上零售价格遵循公司销售指   采取一件代发                                者发货并经其签 台客户
       官网                                                   公司将发货运单号回传给客户并生                       平台规定
              导价格;公司根据客户提供或定期下   的模式向终端                                收后确认相关收 签收明
       经销                                                   成与客户的结算单据,客户在 60                        的退换货
              载的订单明细向终端消费者发货,并   消费者发货                                        入         细
                                                                  天内将款项支付给公司                               条款
                  由公司定期与客户结算货款
              公司应根据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按期
              交货,如公司原因逾期,则每逾一日   产品由公司批
                                                                                                                          除质量问
              扣除总货款的一定比值;如造成客户   量运送至客户 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公司付
       ODM                                                                                                                题,无退
              重大经济损失,公司需全额赔偿,并   处,由客户签               款
                                                                                                                            货条款
              且公司有权取消全部订单。除非以书   收或定期对账
                                                                                         公司已按合同约
                  面联络调整交期并经买方同意
线下                                                                                     定将产品交付给
                                                                                                               用户购买
销售                                                                                     购货方,经购货 客户签
                                             产品由公司自                                                      后 15 天内
(内        客户收到货并查验确认无误后,在送              客户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方确认并取得收 收文件
       经销                                  主向经销商客                                                      存在质量
销)        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产品发票收讫                    等方式向公司付款         款凭据的时间为
                                               户发货                                                          问题包换
                                                                                           收入确认时点
                                                                                                                    新
                                             产品主要由公
            公司按照双方规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根据合同
                                             司自主向客户 客户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直销 提供产品,货物送到客户并经客户签                                                                   进行单独
                                             发货,部分客       等方式向公司付款
                          收确认                                                                                  约定
                                               户自提
线下        在收到交货指引后,公司应将货物打 产品由公司批 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公司付 报关装船时,并 报关 除质量问
       ODM
销售        包并包装完毕后,依照相关约定,按 量运送至海关               款                 经海关放行   单、货 题,无退


                                                            1-1-26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关产品的流                                               确认依   退换货条
 销售平台             合作模式简介                                资金流转情况           收入确认时点
                                               转情况                                                     据         款
(外        客户指定方式准时交付至客户指定地 处进行出口报                                               运提单     货条款
销)        点,连同客户指定的交付表格及相关     关
            必要资料。如果公司认定交付商品无
            法按双方约定如期交付至指定地点,
            公司应立即告知客户延迟交货的原因
            及预计交货时间。如果延迟交货并非
            客户因素产生,则客户可就其损失向
                      公司索要赔偿
            客户遵循公司销售指导价格向下游终
            端客户进行销售,客户在接到下游终 产品系由公司                                公司向终端消费
                                                                                                        终端消
            端客户订单后,向公司邮件下单并将 采取一件代发 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公司付 者发货并经其签          7 天无理由
       经销                                                                                             费者签
            终端客户寄送地址同步发送给公司, 的模式直接向               款               收后确认相关收            退换货
                                                                                                        收明细
            由公司安排向终端客户发货,并由公 终端客户发货                                      入
                  司定期与客户结算货款
                                                                                         按合同约定将产
                                                                                                                 根据合同
            交易金额较小,主要以 PI 作为结算 产品由公司自 客户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公司付 品交付给购货方 客户签
       直销                                                                                                      进行单独
                依据,对交付情况无明确约定   主向客户发货               款               并取得收款凭据 收文件
                                                                                                                   约定
                                                                                           时确认收入

                    (二十五)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
               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
               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
               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

                                                        1-1-26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
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及无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六)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
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
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
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
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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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
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八)租赁

       1、2021 年度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
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
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
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
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
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
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
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
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
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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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
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
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
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
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
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
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
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
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
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
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
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
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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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
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
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
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
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②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
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
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资产
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
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2019-2020 年度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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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
  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
  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
  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
  入。

       (二十九)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
  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会计信息。

         七、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审批程序                             备注
    容和原因
执行《关于修订印   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将原“应收票
发 2019 年度一般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据”、和“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
的通知》           知》(财会(2019)6 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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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审批程序                                      备注
     容和原因
                    2019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 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
                    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付账款”
                    版 ) 的 通 知 》( 财 会[2019]16
                    号)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详见本招股意向
                    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 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执行新收入准则
                    〔2017〕22 号 )( 以 下 简 称 “七、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之
                    “新收入准则”)并经董事会 “(四)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
                    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详见本招股意向
                    21 号——租 赁 (2018 年 修 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执行新租赁准则
                    订)》(财会〔2018〕35 号) 之“七、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之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 “(五)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注 1: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
   比较数据根据本通知进行调整。
   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22 号),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注 3: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
   修订)》(财会〔2018〕35 号),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4,533,110.66                  -4,533,110.66                              -
合同负债                                      -                  4,447,408.54                   4,447,4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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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其他流动负债                                  -                      85,702.12                       85,702.12
其他流动资产                   10,296,568.24                     1,266,653.29                 11,563,221.53
预计负债                           1,488,016.73                  1,266,653.29                  2,754,670.02

           (四)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发行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2021 年 1 月 1 日

    使用权资产                                -              14,838,464.55              14,838,464.55

    租赁负债                                  -              14,106,754.35              14,106,754.35
    一年内到期的非
                                              -                 731,710.20                 731,710.20
    流动负债

           八、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
    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针对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的股权激
    励计划,拟上市公司应当合理估计未来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可能性及完成
    时点,将授予日至该时点的期间作为等待期,并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预计可行权数量作出估计,确认相应的股权激励费用。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
    功为可行权条件》,对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确认方式
    进行了更正,由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更正为在等待期内进行分期摊销,并对以
    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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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
影响列示如下: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报表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调整比例
                        资本公积           4,419.73    -3,345.08    1,074.65    -75.69%
 2020 年 12
                        盈余公积           2,544.56      334.51     2,879.06     13.15%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           9,113.10     3,010.57   12,123.67     33.04%
                        资本公积           1,476.16      -308.70    1,167.46    -20.91%
 2019 年 12
                        盈余公积            554.42        30.87      585.29       5.57%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            458.42       277.83      736.25      60.61%

     (二)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报表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调整比例
                       销售费用           23,375.87     -677.95    22,697.92     -2.90%
                       管理费用            6,159.37    -1,679.70    4,479.67    -27.27%
                       研发费用            3,022.06     -678.73     2,343.34    -22.46%
                       营业利润           24,630.15     3,036.38   27,666.53     12.33%
 2020 年度             利润总额           24,636.69     3,036.38   27,673.06     12.32%
                         净利润           20,344.82     3,036.38   23,381.19     14.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0,344.82     3,036.38   23,381.19     14.92%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3,166.04       -53.02   23,113.01     -0.2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销售费用            8,511.77       -81.90    8,429.87     -0.96%
                       管理费用            2,439.53       -94.50    2,345.03     -3.87%
                       研发费用            1,036.34     -132.30      904.04     -12.77%
                       营业利润            3,489.88      308.70     3,798.58      8.85%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3,496.97      308.70     3,805.67      8.83%
                         净利润            3,336.46      308.70     3,645.16      9.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336.46      308.70     3,645.16      9.25%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405.51       -18.90    4,386.61     -0.4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上述股份支付费用计量事项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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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直接影响;本次股份支付确认方式更正主要系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财政
部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
为可行权条件》要求所致,并非因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控重大缺陷、盈余操
纵、未及时进行审计调整的重大会计核算疏漏、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
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
息的情况,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情况,不存在操纵、伪造或篡改
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不构成公司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
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天健审[2022]3-
83 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8.24            25.89           1.16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113.02          288.66         232.22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20.67              2.84                -
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16             15.64           5.94
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45.0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153.61          333.03         -705.6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71.93             64.84          35.7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81.68           268.18         -741.4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               -
(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981.68           268.18         -741.4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930.72        23,381.19       3,64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26,949.04        23,113.01       4,386.61
东净利润



                                   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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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年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0.34%、1.15%和 3.51%;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386.61 万元、23,113.01 万
       元和 26,949.04 万元。2021 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当期获得的政
       府补助金额较高所致。

             十、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 按税 法规 定计算 的销售 货物 和       应 税 收 入 按 17.00%、16.00%、13.00%、
                       应 税劳 务收 入为基 础计算 销项 税       6.00%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
增值税
                       额 ,扣 除当 期允许 抵扣的 进项 税       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 缴增值
                       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税;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收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00%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00%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00%
境外间接税                             根据不同国家与地区的法规要求根据适用税率计缴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率说明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                                       15.00%                         15.00%                       15.00%
电小二                                     25.00%                         25.00%                       20.00%
华宝储能                                   20.00%                         不适用                       不适用
                       纳税所得额 200 万港元         纳税所得额 200 万港元以       纳税所得额 200 万港元以
香港华宝               以内适用 8.25%,200 万        内适用 8.25%,200 万港        内适用 8.25%,200 万港
                         港元以上适用 16.50%           元以上适用 16.50%             元以上适用 16.50%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
Jackery US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           所得税率,联邦所得
                        所得税率,联邦所得            所得税率,联邦所得                 税:21.00%
                            税:21.00%                    税:21.00%
Generark US                                                                                 不适用
                        法人税率为 23.20%,另         法人税率为 23.20%,另        法人税率为 23.20%,另
                        外有地方法人税、事业          外有地方法人税、事业         外有地方法人税、事业
Jackery Japan
                        税、住民税、地方法人          税、住民税、地方法人         税、住民税、地方法人
                              特别税等                      特别税等                     特别税等
                        法人税率为 23.20%,另         法人税率为 23.20%,另
                        外有地方法人税、事业          外有地方法人税、事业
Generark Japan                                                                              不适用
                        税、住民税、地方法人          税、住民税、地方法人
                              特别税等                      特别税等
Jackery Australia               26.00%                         26.00%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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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主体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Jackery UK                      19.00%                19.00%
             [注 1]
                                                                              不适用
Jackery Cayman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截至报告期末,Generark Japan、Jackery UK 尚未开展实际业务经营;
     注 2:Jackery Cayman 注册地在开曼群岛,不适用企业所得税。

          (二)税收优惠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0602,该证书
     发证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6 日,有效期为三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 15%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
     已取得新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6862,该证书
     发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有效期为三年),2021 年度按 15%缴纳企业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
     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电小二 2019 年度满足小微企业标
     准,按照小微企业标准纳税。华宝储能 2021 年度满足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小微
     企业标准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报告期内,公司取
     得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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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主要财务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47           1.57           1.27
 速动比率(倍)                                    0.73           0.99           0.67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3.60%        60.98%         75.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94%        57.10%         70.19%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19          21.49          14.97
 存货周转率(次)                                  2.84           3.08           2.5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3,705.97      27,903.10        3,945.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7,930.72      23,381.19        3,645.1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6,949.04       23,113.01       4,386.61
 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9%          2.19%          2.8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母公司)              4.02%          3.06%         3.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89           2.40           0.4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96           1.21          -0.5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15           3.17           2.05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
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
性损益的影响数;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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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1.84%      126.13%            55.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117.55%      124.69%            66.87%
 股股东的净利润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2021      2020         2019     2021       2020       2019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3.91      3.64      0.73       3.91     3.64     0.73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3.77      3.60      0.88       3.77     3.60     0.88
  东的净利润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
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 P1 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
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由于
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同。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整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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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31,514.51 116.38%         106,995.98     235.44%   31,896.86       55.23%
 营业利润              31,505.57     13.88%     27,666.53     628.34%    3,798.58    1,203.43%
 利润总额              31,505.46     13.85%     27,673.06     627.15%    3,805.67    1,037.98%
 净利润                27,930.72     19.46%     23,381.19     541.43%    3,645.16    1,031.9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26,949.04     16.60%     23,113.01     426.90%    4,386.61    1,444.76%
 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 235.44%与 116.38%,
净利润同比增长 541.43%与 19.46%,净利润伴随营业收入同步增长。2020 年度
公司净利润增速显著快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润率更高的便携储
能产品实现快速增长所致;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速较慢,主要系当期受材
料成本与海运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下滑所致。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229,905.08          99.30% 106,862.63          99.88%    31,673.75       99.30%
 其他业务        1,609.43           0.70%       133.35         0.12%      223.10            0.70%
    合计       231,514.51      100.00% 106,995.98            100.00%    31,896.86     100.00%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便携储能品牌企业,报告期内主要销售便携储能产品、
充电宝及太阳能板等相关配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占
比较低,收入来源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销售电池组或其
他材料等产生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1,673.75 万元、106,862.63 万元和
229,905.08 万元,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主要系受行业
因素及企业因素两大方面因素同时作用的影响,其中便携储能行业因锂电池技


                                              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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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进步及成本下降等供给端因素的改善,激发了户外或家庭场景下的便捷离网
用电需求,加之“新冠”疫情加速线上消费习惯的养成并提升了对户外露营、
家庭备灾的关注,从而推动便携储能行业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而公司率先进
军便携储能行业,充分发掘便携储能产品市场需求,凭借 M2C 模式实现公司精
准创新和价值创造,进一步驱动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原
因的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行业因素

     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行业因素详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态”之“(三)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之“3、行业发展趋势”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企业因素

     ①公司率先进军便携储能行业,取得了便携储能领域的先发优势

     自 2011 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聚焦于锂电池储能领域。在设立之初,公司
以充电宝的 ODM 业务为主,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在锂电池电源管理、工
业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技术积累不断加深,并积累了松下、LG 化学、比克
电池、安富利等高质量的供应商资源,拓展了包括特斯拉、宝马、超霸电池、
DSG、Clas Ohlson 等知名客户,产供销体系日益完善,公司实力逐步增强。

     自 2014 年以来,随着国内充电宝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基于技术能力、
业务资源的积累,以及对于消费者户外旅行、应急备灾等场景中对于便携电力
的新需求痛点的把握,于 2015 年开始前瞻性向技术难度更大、产品附加值更高
的便携储能产品延伸布局,并于 2016 年 11 月成功推出首款锂电池便携储能产
品,在国内其他竞争对手还在充电宝的红海市场厮杀时,率先进入便携储能这
一新需求催生的蓝海市场,取得了便携储能领域的先发优势。

     ②公司凭借高效、领先的 M2C 模式,持续引领便携储能行业发展

     公司经过多年探索,沉淀出一套高效、领先的 M2C 模式,即作为生产厂家
直接面向全球消费者销售自主品牌产品,集研发、生产、品牌、销售于一体的
全价值链经营模式。通过 M2C 模式,公司能够深入调研市场需求、消费者偏好,
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渠道成本、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实现精准创新和价值创造,

                                 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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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引领便携储能行业发展。凭借高效、领先的 M2C 模式,公司能先于其他代
     工厂更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动向,并通过持续且针对性的产品研发实现产品的持
     续性能迭代及功能创新,公司具备自主生产制造能力,相比不具备自主生产能
     力的品牌企业,公司能满足迭代产品质量稳定的同时实现产品快速投放市场,
     公司具备自主品牌并重视品牌营销推广,通过采取新媒体多渠道营销将公司品
     牌打造成便携储能领域的专业品牌,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再通过不
     断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客户覆盖能力,最终实现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

          A、公司持续对便携储能产品进行性能迭代及功能创新,不断满足消费者
     日益增长的便捷离网用电需求

          报告期内,针对消费者反馈的提升便携储能产品功率和容量的需求,公司
     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创新,对公司便携储能产品进行持续的性能迭代及功能创新,
     不断推出容量及功率更高的产品,运用场景更广泛,能更好满足消费者对便捷
     离网用电需求。2018 年以来,公司在线上平台上架销售的主要型号便携储能产
     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线上平台
       主要型号                              产品性能                            主要适用场景
号                  上架时间
                                (1)电池容量:75~85Wh
                                (2)输出功率:额定功率 75W;            主要适用于在室内或户外为手机
       PowerBar     2018 年 6   最大输出功率 150W;                      等小型电子设备供电,可支持笔
1
       75/83Wh         月       (3)功能创新:小巧轻便的同时            记本电脑充电,可支持手机充电
                                亦可支持 AC 交流输出供电,也可                     6 次以上
                                支持 Type-C 直流输出供电
                                (1)电池容量:240Wh
                                                                         单台重量不到 3KG,方便在户外
                                (2)输出功率:额定功率 200W;
                                                                         为电视、小型冰箱、电扇等小功
                    2018 年 6   最大输出功率 400W;
2 Explorer 240                                                           率电器设备供电,可支持电视运
                       月       (3)功能创新:可搭配 1 块 60W
                                                                         行 3.5 小时,或小型冰箱运行 4
                                太阳能板使用,实现户外离网情况
                                                                           小时,或电扇运行 15 小时
                                下的持续供电
                                (1)电池容量:160Wh
                                (2)输出功率:额定功率 100W;
                                                                         主要适用于在室内或户外为笔记
                    2018 年 8   最大输出功率 150W;
3 Explorer 160                                                           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供电,可支持
                       月       (3) 功 能 创 新 : 产 品 轻 量 化 设
                                                                               笔记本电脑充电 2 次
                                计,提升便携性,且新增 LED 户外
                                照明功能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1)电池容量:518Wh                     单台重量约为 6KG,能够在室内
                                (2)输出功率:额定功率 500W;           或户外为电视、小型冰箱、电扇
                    2019 年 7
4 Explorer 500                  最大输出功率 1000W;                     等小功率电器设备供电,可支持
                       月
                                (3)功能创新:可搭配 1 块 100W          电视运行 7.5 小时,或小型冰箱
                                太阳能板使用,提升光伏补电效率           运行 9 小时,或电扇运行 30 小


                                                 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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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池容量:1002Wh              单台重量约为 10KG,能够在室
                               (2) 输 出 功 率 : 额 定 功 率   内或户外为电视、小型冰箱、电
                               1000W;最大输出功率 2000W;        扇等小功率电器设备供电,亦可
       Explorer    2020 年 3   (3)功能创新:①并联款可实现      支持咖啡机等较大功率设备,可
5
        1000          月       双机并联,额定输出功率可提升至     支持电视运行 13 小时,或小型
                               2000W,可支持更多大功率设备;      冰箱运行 17 小时,或电扇运行
                               ②单机可并联搭配 2 块 100W 太阳    57 小时,或咖啡机持续运行 50
                               能板使用,实现更快的光伏补电                    分钟
                               (1)电池容量:1534Wh
                                                                  单台重量约为 16KG,能够在室
                               (2) 输 出 功 率 : 额 定 功 率
                                                                  内或户外为咖啡机、电磁炉、电
                               1800W;最大输出功率 3600W;
       Explorer    2021 年 3                                      烤箱、电动工具等较大功率设备
6                              (3)功能创新:①可并联搭配 4 块
        1500          月                                          供电,可支持咖啡机、电磁炉、
                               100W 太阳能板使用,实现更快的
                                                                  微波炉等持续运行 68 分钟,或
                               光伏补电;②支持 QC3.0 快充输出
                                                                      小型空调运行 21 小时
                               及 TYPE-C PD60W 快充输出
                               (1)电池容量:1879.2Wh
                                                                  单台重量约为 19.6KG,能够在
                               (2) 输 出 功 率 : 额 定 功 率
                                                                  室内或户外为咖啡机、电磁炉、
                               2200W;最大输出功率 4400W;
       Explorer   2021 年 10                                      电烤箱、车载冰箱等较大功率设
7                              (3)功能创新:①额定功率与最
        1800         月                                           备供电,可支持电压力锅等持续
                               大输出功率大幅提升;②支持
                                                                  运行 90 分钟,或车载冰箱持续
                               QC3.0 快充输出及 TYPE-C PD60W
                                                                          运行 41-69 小时
                               快充输出
                               (1)电池容量:2160Wh
                                                                  单台重量约为 19.6KG,能够在
                               (2) 输 出 功 率 : 额 定 功 率
                                                                  室内或户外为咖啡机、电磁炉、
                               2200W;最大输出功率 4400W;
       Explorer    2022 年 5                                      电烤箱、车载冰箱等较大功率设
8                              (3)功能创新:①双快充速度大
       2000Pro        月                                          备供电,可支持高压水枪持续运
                               幅提升,光充仅需 2.5 小时,墙充
                                                                  行 90 分钟,或除草机持续运行
                               仅需 2 小时;②支持八台设备同时
                                                                              2.5 小时
                               供电,TYPE-C PD100W 快充输出

         随着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升级更新,便携储能产品的容量段逐步提升,且
    由于高容量段产品的适用性更广泛而吸引更多用户选购,报告期内,公司高容
    量段便携储能产品的销量占比不断提升,而高容量段产品的定价更高,从而推
    动公司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及销售规模的不断提升。

         B、公司具备自主生产制造能力,能在满足迭代产品质量稳定性要求的同
    时,实现产品快速投放市场

         公司具备自主生产制造能力,掌握自主制造工艺及定制化自动生产设备,
    利用自身具备自主产能的优势,自主满足设计端提出的新产品升级需求,实现
    了产品的快速研发、生产、制造与供应能力,实现迭代产品精准定制,并快速
    投放市场,精准契合消费者的新增需求。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积累了高质量的
    供应商资源,利用新能源产业链制造优势,充分整合供应链,率先推出“便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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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产品+太阳能板”的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组合产品,在灾后电网瘫痪及毁坏
情况下,能为灾后生活实现持续离网发电,精准匹配了灾后人民较长时间内的
离网发电的需求,同时也为野外生存达人等有长期户外活动需求的用户的电力
供应提供了足够的便利。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自主研发了测试系统、设计了测试要求,并形成
了精细化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满足 6 项安全防护标准、
9 道质检工序要求,从而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同时,公司产品已取得
联合国运输安全 UN 认证、日本 PSE、欧盟 CE、欧盟 RoHS 测试等认证,满足
相应的锂离子电池或储能系统管理要求。公司自主生产能力,在产品快速迭代
升级的同时,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品质稳定,有效维护公司品牌口碑,有助于公
司产品的市场开拓及销量提升。

     C、公司具备自主品牌并高度重视品牌建设,通过采取新媒体多渠道营销
将公司品牌打造成便携储能领域的专业品牌,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推广费用持
续高速增长,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速达 221.09%。

                           报告期内公司的市场推广费情况(万元)
30,000                                                             26,658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7,476
 5,000             2,586
    0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针对国外市场,公司一方面通过国外户外旅行领域的网络红人,在
YouTube、Facebook 和 Instagram 等线上社交平台上对“Jackery”品牌进行介绍
和推荐,相关产品推介视频点击量众多,公司产品知名度持续提升;另一方面,
通过在美国好莱坞山道路、旧金山街道和日本东京地铁等人流量众多的线下场
所进行广告投放,并利用新品发布会等形式拉近公司与消费者的距离,公司品
牌的曝光度持续增大,消费者对于公司品牌的认知逐步加深。此外,公司与
JVC、Canon、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 等境外知名品牌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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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开展品牌合作,快速提升公司“Jackery”品牌的海外知名度。针对国内
市场,公司于 2020 年聘请了国内知名的户外领域标志性人物“侣行夫妇”张昕
宇、梁红夫妇作为公司“电小二”品牌的产品推荐官,成功地扩大了“电小二”
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

     在公司持续不断的营销推广投入的促进下,公司品牌在便携储能领域的专
业度逐渐被消费者认可,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持续提升,推动了公司便携
储能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

     D、公司不断深挖市场潜力,积极开拓线上销售新平台并布局多元化销售
渠道,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客户覆盖能力

     公司销售模式以线上渠道销售为主。报告期期初,公司主要以亚马逊线上
销售为主,公司循序渐进,逐步抢占美国、日本等战略市场的主要线上平台,
并构建自有品牌官网。报告期期末,公司线上渠道已全面覆盖了包括亚马逊、
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美国、日本及国内主流的线上销售平台,
并在美国、日本搭建了公司品牌官网,线上客户覆盖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
各平台收入持续不断增长。


2018年度                                           亚马逊 97.00%



2019年度                                    亚马逊 81.99%



                                                                            品牌官网   日本乐天
2020年度                           亚马逊 65.54%
                                                                              9.02%    13.20%


                                                                         品牌官网          日本乐天
2021年度                         亚马逊 59.86%
                                                                         17.37%              9.59%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亚马逊     品牌官网        日本乐天         日本雅虎      天猫           京东         客户官网经销



     公司积极布局自主品牌的多元销售渠道,2019 年底公司与日本知名厂商
JVC 开展双品牌合作,2021 年起已打入日本 Canon 供应链,并与 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 等美国知名零售商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不断完善全
渠道、全球化运营的销售模式,推动公司业绩在报告期内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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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便携储能产品      183,505.28     79.82%        89,251.20    83.52%       24,968.16         78.83%
 太阳能板          43,950.56     19.12%        15,541.22    14.54%         1,503.35         4.75%
 充电宝                  1.97       0.00%       1,056.12       0.99%       5,004.91        15.80%
 其它配件             2,447.27      1.06%       1,014.09       0.95%        197.33          0.62%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公司主要产品为不同容量规格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充电宝,以及可与便携储
能产品配套使用的太阳能板及相关配件。报告期内,随着自主品牌的打造,以
及主要产品销售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主要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便携储能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24,968.16 万元、89,251.20
万元和 183,505.28 万元,2020 年和 2021 年同比增幅分别为 257.46%与 105.61%。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规模大幅增加,主要由于以下因素导致:

     ①便携储能产品不断迭代升级,高容量段产品销售占比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高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销售占比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
司的便携储能产品销售收入中,各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收入规模贡献变化情况
如下:

            收入贡献占比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1000Wh                                    55.53%                38.05%               1.45%
 500Wh≤容量<1000Wh                             22.50%                39.21%              50.37%
 100Wh≤容量<500Wh                              21.96%                22.15%              41.15%
 容量<100Wh                                       0.01%                0.59%                7.03%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随着公司推出便携储能产品的不断迭代,便携储能产品的容量段不断提升,
导致便携储能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不断增加,从而导致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规
模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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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销售模式由 ODM 向自主品牌销售的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模式由 2019 年度的 ODM 为主逐步切
换为自主品牌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各销售模式下的便携储能产品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线上销售
线上 B2C        149,379.56        81.40%    72,383.76    81.10%      15,808.53      63.31%
线上 B2B           7,013.10       3.83%       513.00         0.57%           -             -
    小计        156,392.66     85.23%       72,896.76   81.68%       15,808.53     63.31%
                                           线下销售
ODM              13,482.85        7.35%     13,538.45    15.17%       8,080.95      32.37%
其中:JVC        10,969.91        5.98%      9,139.25    10.24%       2,567.40      10.28%
经销               5,166.94       2.82%      2,431.23        2.72%     486.73          1.95%
直销               8,462.82       4.61%       384.76         0.43%     591.95          2.37%
    小计          27,112.61    14.77%       16,354.44   18.32%        9,159.63     36.69%
    合计        183,505.28     100.00%      89,251.20   100.00%      24,968.16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线下销售占比逐年下
降,由 2019 年度的 32.37%,下降至 2021 年的 14.77%;线下销售中占比较大的
ODM 模式也主要以与 JVC 的双品牌合作模式为主,传统 ODM 模式收入占比逐
年下降。上述转型有效提升了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单价,使得公司便携储
能产品的销售规模快速上涨,便携储能产品的销量由 2019 年度的 17.26 万台增
加至 2021 年度的 66.36 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96.10%。上述因素致使公司便
携储能产品销售额报告期内快速增长。

     (2)太阳能板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1,503.35 万元、15,541.22 万元
和 43,950.56 万元,2020 年和 2021 年同比增幅分别为 933.77%和 182.80%。报告
期内,公司太阳能板销售收入增幅较快,主要原因系公司太阳能板为便携储能
产品的配套户外充电设备,随着便携储能产品客户积累量的增加,客户渗透率
也不断增加,从而带动了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使太阳能板的销量由 2019 年度
1.13 万件快速增长至 2021 年的 31.62 万件,太阳能板销售收入规模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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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充电宝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的收入金额分别为 5,004.91 万元、1,056.12 万元和
1.97 万元,金额逐年萎缩。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调整产品结构,主动削减了充
电宝的 ODM 订单,并减少了其产能,导致其收入逐年下降。2021 年度,公司
充电宝的收入占比已不到 0.01%,对公司收入贡献较低。

     (4)其他配件

     公司其他配件主要系充电线、收纳包、连接线等配套产品,报告期内,其
他配件收入分别为 197.33 万元、1,014.09 万元和 2,447.27 万元,2020 年和 2021
年同比增幅分别为 413.91%和 141.33%。2020 年度与 2021 年度其他配件收入同
比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与便携储能产品及太阳能板配套的收纳包、连接线等
产品销量大幅增加所致。

     3、按销售模式划分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线上销售
 线上 B2C        190,869.60       83.02%      88,678.97      82.98%   21,485.66      67.83%
 线上 B2B          8,813.74        3.83%        581.01        0.54%           -            -
    小计         199,683.33       86.85%      89,259.98      83.53%   21,485.66      67.83%
                                           线下销售
 ODM              15,335.92        6.67%      14,526.01      13.59%    8,504.97      26.85%
 经销              5,478.47        2.38%       2,610.02       2.44%     741.98        2.34%
 直销              9,407.36        4.09%        466.62        0.44%     941.14        2.97%
    小计          30,221.75       13.15%      17,602.65      16.47%   10,188.09      32.17%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线上及线下渠道进行销售,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提升,报告期内分别为 67.83%、83.53%和 86.85%。同
时,受公司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变革等因素影响,公司积极调整线上与线下销
售渠道布局,线下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19 年度的 32.17%下降到 2021


                                           1-1-29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度的 13.15%。

     线上渠道方面,公司主要通过线上 B2C 和线上 B2B 的形式进行销售。线上
B2C 方面,公司主要通过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第三方
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线上 B2B 方面,公司主要与京东及部分存在线上销售渠道
的零售商客户采用了这种合作模式。2019 年以来,公司积极优化战略布局,着
力发展自主品牌产品的线上销售,同时不断推出新产品进行迭代,以推动公司
线上渠道收入快速增长。

     线下渠道方面,2019 年度公司线下销售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主动减少
了充电宝产品的 ODM 及线下直销模式业务的资源投入所致;2020 年度公司线
下销售金额同比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重点开发如 JVC 等便携储能产品线下客
户所致;2021 年度公司线下销售金额同比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强便携储能
产品的线下直销、线下经销等渠道建设,相关渠道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平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平台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平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亚马逊         119,104.80      51.81%      58,503.58       54.75%     17,617.11     55.62%
        日本乐天        19,078.77          8.30%    11,783.96      11.03%      1,052.07      3.32%
 第三   日本雅虎         7,886.71          3.43%        4,071.99      3.81%           -            -
 方平
 台     天猫             6,233.30          2.71%        3,985.74      3.73%    1,966.17      6.21%
        京东             5,347.14          2.33%        2,785.16      2.61%     829.25       2.62%
        其他               724.37          0.32%          79.51       0.07%      21.06       0.07%
 品牌官网               34,568.76      15.04%           8,050.05      7.53%           -            -
 客户官网经销            6,739.48          2.93%               -          -           -            -
 ODM                    15,335.92          6.67%   14,526.01       13.59%      8,504.97     26.85%
 线下经销                5,478.47          2.38%        2,610.02      2.44%     741.98       2.34%
 线下直销                9,407.36          4.09%         466.62       0.44%     941.14       2.97%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逐年增加,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7.83%、75.99%和 68.89%,目前已经成为公司最主要的销

                                              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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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渠道。

     其中,亚马逊平台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21 年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51.81%,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渠道之一。公司根据平台特点及
市场需求进行品牌开拓和产品优化,推动品牌溢价能力和知名度的持续提升,
促进收入的持续增长。

     天猫、京东等平台主要发展国内品牌产品。随着近年来国内消费电子产品
的日益普及,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使用需求大幅增加,公司在国内的销售规模
也随之逐年增加。2020 年 9 月,公司聘请了国内知名的“侣行夫妇”张昕宇、
梁红夫妇作为公司“电小二”品牌的推荐官,以扩大公司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影
响力。

     品牌官网致力于传递公司品牌价值,直接触达目标客户,提供会员注册、
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官网发展,已成功开通运营美国与日
本的品牌官网,未来逐步实现全球化布局。2020 年公司在美国及日本的品牌官
网开始实现自主接单,2021 年度品牌官网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也达
到 15.04%,成为公司 B2C 业务中新的增长点。公司基于品牌影响力及市场营销,
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目标用户群体的需求,实现品牌官网销售收入快速
增长。

     5、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地区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7,127.64         7.45%     10,584.79       9.91%     4,031.68       12.73%
 境外       212,777.44         92.55%    96,277.84       90.09%   27,642.07       87.27%
  合计      229,905.08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注:线下销售收入以客户所在销售地区统计,线上销售收入以平台所在销售地区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平均比重约 89.97%。公司在境外的客户主要来自美国、日本、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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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欧洲、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区域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亚洲               81,226.35      66.23%    48,863.89      287.93%        12,596.05     211.78%
 其中:日本         81,226.35      66.23%    48,863.13      288.57%        12,575.02     279.70%
 北美洲            117,728.90   149.67%      47,154.20      222.33%        14,629.05         73.88%
 其中:美国        111,280.13   144.33%      45,544.82      214.72%        14,471.75         73.80%
 欧洲               13,357.22 5,458.16%        240.32       -24.10%          316.60       -93.35%
 大洋洲                 18.84      -3.03%       19.43       -80.64%          100.37       -75.87%
 非洲                  446.13           -              -               -            -               -
     合计         212,777.44    121.00%      96,277.84      248.30%        27,642.07         56.77%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呈现增长态势,主要由于市场推
广日益深入和销售渠道的不断开拓。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日本与美国,
报告期内上述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85.39%、88.35%、83.73%。

     报告期内,日本地区销售收入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主要系日本沿海地区长
期受台风、地震等不利灾害影响,断电情况较为常见,当地居民备灾意识较强,
当地便携储能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大,同时该地区系公司重点开拓的境外区域。
2019 年,公司通过设立 Jackery Japan 实现在日本本地化运营。在此基础上,公
司积极在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等线上平台推广自主品牌,并取得了一
定的成效,在线上销售保持了较快的增长趋势。此外,公司与日本知名厂商
JVC 采取“JVC”和“Jackery”双品牌的 ODM 合作模式,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
“Jackery”品牌在日本的知名度。

     公司在北美洲地区的销售主要集中在美国与加拿大等国家。公司主要二级
子公司 Jackery US 经营当地业务。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在
报告期内顺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改变产品结构,同时调整渠道布局,依托亚
马逊平台,实现了线上渠道销售的快速增长。

     其他地区如大洋洲等地受产品结构调整影响,公司减少了在当地充电宝的
销售规模,导致其收入报告期内整体呈现下滑趋势。2021 年,公司加大了对欧
洲市场的开拓力度,使得欧洲市场的销售额迅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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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注 1]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区域构成情况
            区域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安克创新
     境内                                        3.34%                          1.52%                 1.56%
     境外                                    96.66%                        98.48%                    98.44%
                                                   派能科技
     境内                                    18.69%                        15.58%                    28.78%
     境外                                    81.31%                        84.42%                    71.22%
                                                          [注 2]
                                                  星徽股份
     境内                                    15.47%                             7.96%                20.74%
     境外                                    84.53%                        92.04%                    79.26%
    注:1、上述数据取自相关上市公司年报、招股意向书等公开资料;
    2、星徽股份前身为星徽精密,2018 年通过重组收购泽宝技术涉足互联网电商业务,相关
    交易于 2019 年 1 月完成;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外销为主,公司的销售区域
    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特征相似。

         (3)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境外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金额排名前五大的境外客户主要为线下 ODM 客户,报
    告期内前五大境外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线下外销 占营业收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额
                                                                                               收入比重   入比重
                                                    便携储能产品、
             1     JVC                                                         12,766.15          6.00%     5.51%
                                                      太阳能板等
             2     Harbor Freight Tools             便携储能产品等               3,315.45         1.56%     1.43%
             3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便携储能产品                2,125.39         1.00%     0.92%
2021 年度                                           便携储能产品、
             4     CMJ                                                           1,392.95         0.65%     0.60%
                                                      太阳能板等
                   Los Angeles Unified School
             5                                       便携储能产品                   748.37        0.35%     0.32%
                   District
                           小计                               -            20,348.32             9.56%      8.79%
                                                    便携储能产品、
             1     JVC                                                         10,110.69         72.91%     9.45%
                                                      太阳能板等
2020 年度    2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便携储能产品等               3,074.67        22.17%     2.87%
             3     Klein Tools Inc                   便携储能产品                   257.07        1.85%     0.24%



                                                    1-1-29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线下外销 占营业收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额
                                                                                           收入比重   入比重
                                                   便携储能产品、
             4     ILICO                                                       169.35         1.22%     0.16%
                           [注]

                                                     太阳能板
             5     Telco Accessories B.V                   充电宝               70.31         0.51%     0.07%
                            小计                             -               13,682.09      98.66%     12.79%
             1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便携储能产品等             4,617.95       51.47%    14.48%
             2     JVC                             便携储能产品等             2,604.01       29.02%     8.16%
                                                   充电宝、便携储
             3     TRA Company LTD                                             404.48         4.51%     1.27%
2019 年度                                            能产品等
             4     Klein Tools Inc                 便携储能产品等              353.62         3.94%     1.11%
             5     Telco Accessories B.V           便携储能产品等               87.72         0.98%     0.28%
                            小计                             -                8,067.78      89.91%     25.29%
    注:ILICO 包含 ILICO Europe S.R.O 及 ILICO.IO。

         (4)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境外客户函证情况

         报告期内,母公司各年度出口报关数据及与母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对比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出口报关销售金额                        17,553.94                  6,715.21                3,265.41
     不含税境外销售收入                      17,535.81                  6,715.21                3,265.41
                 差异                              18.13                         -                     -

         2021 年度,公司出口报关金额与不含税境外销售收入存在 18.13 万美元的
    差异,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对航运市场供需的影响,导致出口报关后装船速度
    减慢,2021 年 12 月底,公司存在一批货物已报关出口但未装船及确认收入情形,
    该批货物已于期后装船运出,不存在异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出口退税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免抵退税额                            14,699.56                   7,325.10                 1,805.57

     当期免抵税额                           2,320.18                   1,929.86                   709.93

     当期应退税额                          12,379.38                   5,395.24                 1,095.64

         报告期内的主要境外线下客户中,执行访谈或已回函客户及其具体收入占
    比情况如下:

                                                   1-1-29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类别   核查方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是否回函 是否相符
 1     JVC                           ODM 访谈、函证      12,766.15       10,110.69        2,604.01      是          是
 2     Kashima Trading Group         ODM 访谈、函证       2,125.39        3,074.67        4,617.95      是          是
 3     TRA Company LTD               ODM 访谈、函证                 -               -      404.48       是          是
 4     DSG RETAIL LIMITED            ODM 访谈、函证                 -               -       47.31       是          是
 5     Harbor Freight Tools                               3,315.45                  -            -
                                                                                                                     [注]
                                     直销 访谈、函证                                                    是         否
 6     CMJ                           直销 访谈、函证      1,392.95                  -            -      是          是
       Los Angeles Unified
 7                                   直销     函证          748.37                  -            -      是          是
       School District
 8     Evo Life (Pty) Ltd            ODM 访谈、函证         446.13                  -            -      是          是
 9     Akatsuki 株式会社             直销 访谈、函证        211.43                  -            -      是          是
10     Excel Power Ltd               直销 访谈、函证        206.90                  -            -      是          是
       ナガセテクノサービス株
11     式会社(纳加西科技服务 直销 访谈、函证               436.67                  -            -      是          是
       有限公司)
       株 式 会 社 ノ マ 企画
12                            经销   函证                    71.20                  -            -      是          是
       (NOMA 企划有限公司)
       佐川アドバンス株式会社
13                            直销   函证                    35.85                  -            -      是          是
       (佐川 Adge 株式会社)
                           合计                          21,756.50       13,185.36        7,673.75           --             --
                占境外线下销售收入比例                     87.76%          95.08%         85.52%             --             --
                      回函金额占比                        100.00%        100.00%         100.00%             --             --
             注:Harbor Freight Tools 2021 年度回函存在少量差异,主要系双方记账差异所致,不存在
             明显异常。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境外客户的
             交易未见明显异常。

                  (5)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
             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为日本与美国,公司外销产品中主要
             受中美贸易摩擦和反倾销政策影响较大。具体政策及说明如下:

                  ①中美贸易摩擦情况

                  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于 2018 年初,并于 2019 年 12 月达成第一阶段协议。期
             间,美国对中国关税措施不断升级,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涉及
             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行业、机械领域、化学品、纺织品、食品、
             服饰及手袋、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和汽配产品等行业。中美贸易摩擦过程中,


                                                       1-1-29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各方加征关税情况初步总结如下:

                                                                                   单位:美元
                美方对华加征关税情况                       中方对美反制加征关税情况
 项目
         加征清单      加征时间         加征税率 加征清单          加征时间        加征税率
  301     340 亿      2018/07/06          25%         340 亿      2018/07/06          25%
第一轮    160 亿      2018/08/23          25%         160 亿      2018/08/23          25%
                      2018/09/24          10%                     2018/09/24       5%、10%

  301                                                                                 5%、
       2000 亿                                        600 亿                         10%、
第二轮                2019/05/10          25%                     2019/06/01
                                                                                     20%、
                                                                                       25%

                           2019/09/01     15%                         2019/09/01   5%、10%
                    清单                                       清单
                      1                                          一
                           2020/02/14    7.5%         750 亿          2020/02/14 2.5%、5%
  301                                                          清单
       3000 亿                                                        2019/12/15   暂停加征
第三轮                                                           二
                  清单
                       2019/12/15 暂停加征 原拟恢复对
                    2                                                    继续暂停加
                                           汽车及零部       2019/12/15
                                                                               征
                                             件加征
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自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陆续公布了 38 份排除
清单(不包含修订或延期清单),在排除清单中约定的期限内对清单中列举的产品豁免加征
关税,相关排除清单的关税加征豁免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基本到期;2022 年 3 月,
USTR 再次公布对 352 项产品豁免加征关税,豁免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轮豁免清单中暂不包括公司的主要产品(便携储能产品及太阳能板)。

     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充电宝、便携储能产品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正常关税税
率为 3.40%(不含操作费,下同),其在第三轮贸易摩擦中被列入清单 1 中而导
致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部分产品开始实施
301 措施,加征附加关税 15%,该产品加征后关税税率为 18.40%。2020 年 2 月
中旬,附加关税税率调整为 7.5%,加征后的关税税率为 10.90%,并延续至今。

     2018 年 8 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其第一轮 160 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中
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附加税,税率为 25%。2019 年 9 月起,美国
临时豁免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太阳能板征收附加关税,为期 1 年,2020 年 9 月
恢复至 25%,并延续至今。

     ②“双反”调查情况

     早在 2011 年 11 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开始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
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从此拉开了美国对华光伏双反大幕。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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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组件征收第一轮反倾销和反补贴
税(AD/CVD)。

     美国负责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主管机构是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
员会,其中美国商务部负责倾销和补贴的认定和反倾销、反补贴税率的计算;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调查倾销或补贴进口产品是否给美国产业造成损害。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是负责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执行机构,根据美国
商务部的通知暂停涉案产品的清关,或征收反倾销、反补贴关税。

     在原审调查完成后,美国商务部每年会进行一次反倾销和/或反补贴行政复
审调查,对应复审期内的税率按照复审终裁结果进行清算。在反倾销/反补贴措
施实施后至第一次行政复审终裁前,进口商在进口时按照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令
确定的税率缴纳保证金,在第一次行政复审终裁后,该复审期间的进口按照反
倾销/反补贴措施令确定的税率和第一次行政复审终裁税率的差额,多退少补。
由于在每一次行政复审中,美国商务部会重新确定倾销、补贴幅度,出口商适
用的保证金税率和实际征收税率每年都可能发生变化。

     在某一特定复审期间,如出口商未对美出口涉案产品或利益相关方(原告、
出口商或进口商)均未对该出口商提出复审申请,则美国商务部一般不对该出
口商进行年度复审,该出口商沿用原税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太阳能板供应商的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分别为
3.96%与 11.7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政策尚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出口销售的便携储能产品、充电宝及太阳能板产品
因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被美国政府加征了一定比例的进口关税,对
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成本造成了一定影响,未来相关产品进口关税是否持续
加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产品在美国等地的销售存在一定境外经营
环境相关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
险”之“(三)境外经营环境相关的风险”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6、收入的季节性变化情况

     (1)分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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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按季度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39,183.37        17.04%    11,403.87        10.67%    3,028.71       9.56%
 第二季度          56,275.07        24.48%    21,560.53        20.18%    5,937.36      18.75%
 第三季度          57,912.52        25.19%    35,828.01        33.53%    8,659.20      27.34%
 第四季度          76,534.12        33.29%    38,070.22        35.63%   14,048.48      44.35%
     合计         229,905.07    100.00%      106,862.63   100.00%       31,673.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2019 年度、2020 年度与
2021 年度,公司下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比重为 71.69%、69.15%与 58.48%,
公司下半年收入整体占比较高,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增长速度较快。

     公司销售呈现季节性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报告期内,公司逐步由 ODM 模
式向自主品牌模式拓展,销售模式也由线下销售为主逐步向线上销售为主转变,
由于线上销售很大程度会受到销售平台节日促销活动的影响,而公司主要系在
欧美发达国家的电商销售平台进行线上销售,而欧美发达国家的主要法定节日
和购物节日相对集中在下半年,例如全球亚马逊 Prime Day、感恩节、黑色星期
五、圣诞节等,因此公司线上销售旺季为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2)可比上市公司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分析

     ①可比上市公司选择说明

     综合考虑产品类别、销售模式以及财务数据信息可获得性等因素,公司在
进 行 财 务 状 况 、 经 营 成 果 分 析 时 选 择 安 克 创 新 (300866.SZ)、 派 能 科 技
(688063.SH)和星徽股份(300464.SZ)3 家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安克创新与星徽股份主要通过互联网线上平台以 B2C 方式进行销售充电宝
等消费电子产品,销售的部分产品与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存在一定的相关性,销
售模式与公司相近。派能科技主要通过线下方式以 B2B 形式进行销售,虽然在
销售模式方面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派能科技的主要产品为家庭储能产品,
与公司的主要产品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与派能科技所处行业均为“C 制造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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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均属于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中的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产业。

     综上所述,上述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②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分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较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安克创新、派能科技、星徽股份的分季度
营业收入的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安克创新(300866.SZ)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42,687.38        19.30%     153,657.28      16.43%   139,598.95      21.00%
 第二季度        294,370.30        23.41%     199,114.06      21.29%   148,201.18      22.30%
 第三季度        305,461.45        24.29%     249,087.51      26.63%   169,684.17      25.53%
 第四季度        414,901.19        33.00%     333,404.09      35.65%   207,192.92      31.17%
    合计       1,257,420.33       100.00%     935,262.93   100.00%     664,677.22     100.00%
                                   派能科技(688063.SH)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5,750.92        12.49%      16,976.05      15.16%     7,627.29       9.33%
 第二季度         42,411.58        20.56%      32,484.57      29.00%    16,986.01      20.79%
 第三季度         61,310.10        29.73%      31,383.58      28.02%    22,402.52      27.41%
 第四季度         76,778.91        37.23%      31,162.80      27.82%    34,701.16      42.47%
    合计         206,251.50       100.00%     112,007.01   100.00%      81,716.98     100.00%
                                   星徽股份(300464.SZ)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30,695.53        35.71%      83,548.36      15.13%    67,367.83      19.30%
 第二季度        111,980.38        30.60%     121,836.26      22.06%    69,424.89      19.88%
 第三季度         58,689.50        16.04%     141,214.66      25.57%    89,651.02      25.68%
 第四季度         64,609.82        17.65%     205,696.87      37.24%   122,689.93      35.14%
    合计         365,975.22       100.00%     552,296.15   100.00%     349,133.66     100.00%
注:上述数据取自相关上市公司年报、招股意向书等公开资料。其中,安克创新和派能科
技 2019 年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其他数据均为营业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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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收入亦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
集中于下半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因此,公司收入的季节性特征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7、报告期内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现金收货款或付费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收款额                                -                 5.50           11.72
 营业收入                         231,514.51        106,995.98          31,896.86
            占比                           -            0.01%              0.04%
 现金付款额                            27.01             51.75              22.50
 其中:支付奖金、福利                  27.01             21.69                  6.61
 支付报销等费用                            -             30.06              15.70
 支付其他                                  -                    -               0.19
 营业成本                         121,882.10         46,976.43          16,375.92
            占比                      0.02%             0.11%              0.14%
注:现金收付款额中已剔除银行存取现、收回备用金等收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小额现金收款的情形,主要为零星散户销售及废料销
售时收货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4%、0.01%和 0%,比重极低且逐年
减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充电宝、便携储能产品时存在零星的线下零散客户,
由于交易金额较小,为了交易方便,客户倾向于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货款;此外,
公司在销售部分报废材料时,部分采购商亦通过现金方式付款。公司的主要线
下客户均为财务核算规范的企业,与公司的业务往来结算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或
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不存在通过现金结算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小额现金支付费用情况,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14%、0.11%和 0.02%,占比极低。公司现金支付费用主要为支付员工奖金、
福利费用和报销费用等。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公司制定了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借款和报销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报销与借款
行为的限额管理与逐级审批机制,对款项借支及报销行为进行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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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
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
公司财务总监对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负责。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我评价,以及由申报会计师
对内部控制出具了鉴证意见,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实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公司已停止使用现金收付相关款项,要求所有客户一律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并不再使用现金进行报销与借支。

     8、线上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1)报告期内电商刷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线上电商销售业务存在刷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刷单金额                                     -              15.47          203.28

 营业收入                         231,514.51            106,995.98       31,896.86

           占比                               -             0.01%           0.64%

     公司线上销售的刷单行为全部发生于国内电商平台,主要是为了适当提高
新产品在相关电商平台的活跃度,各期刷单涉及的订单金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64%、0.01%、0%,总体比例极低。

     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刷单行为涉及的交易金额均未确认收入,不存在虚
增业绩的情形,公司已针对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刷单行为采取了整改措施,自
2020 年 3 月以来已不存在刷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证明文件确
认公司及国内子公司电小二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况。此外,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通过刷单虚增收入、调节利润的
情形,将督促公司加强合规管理,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杜绝刷单行为、刷好评,
若公司因违反相关法规被行政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将无条件全额承担。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国
内电商平台存在的刷单行为涉及的订单数量及订单金额占发行人线上销售的比
例极小,刷单行为产生的交易额未被确认收入,不存在通过刷单虚增收入和利
润的情况;发行人已进行了规范整改并全面停止刷单行为,发行人已取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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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违规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国内电商平台存在
的刷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报告期内线上主要门店销售分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最大的线上销售平台为亚马逊平台,相关收入主要由公司
二级子公司 Jackery US、Jackery Japan 在亚马逊经营的线上门店贡献,具体主要
为亚马逊美国站、日本站、加拿大站、德国站、英国站等。报告期内,相关亚
马逊线上门店销售订单按照客户消费金额分类的订单分层情况如下:
                                                                                  单位:笔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单笔订单金额
                       订单数     占比         订单数       占比     订单数       占比
 小于 1,000 元           77,013    17.24%        78,675     32.18%    208,902     79.09%
 1,000-2,000 元         213,634    47.81%        66,457     27.19%     34,005     12.87%
 2,000-3,000 元          47,639    10.66%        31,199     12.76%     12,880      4.88%
 3,000-4,000 元          30,339        6.79%     24,892     10.18%      4,274      1.62%
 大于 4,000 元           78,201    17.50%        43,239     17.69%      4,075      1.54%
        合计            446,826   100.00%       244,462 100.00%       264,1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不断升级,产品结构中充电宝的销售占比持
续下降,且公司不断推出容量/功率更高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太阳能板,产品单价
逐步上升,此外客户搭配购买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及太阳能板的占比提升,致使
报告期内客户在亚马逊平台上的单笔订单消费金额显著提高。公司经营模式的
演变情况详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
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
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销售不存在单个客户异常
大额购买、异常重复购买或充值的情形。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总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1-30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120,419.49           98.80%      46,864.72        99.76%         16,194.31         98.89%
         其他业务            1,462.61         1.20%         111.71            0.24%        181.61           1.11%
            合计        121,882.10         100.00%       46,976.43      100.00%          16,375.92        100.00%

              公司营业成本结构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
         营业务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

              2、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1)按产品结构分析

              ①不同产品类别的单位成本及销售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类别的单位成本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类别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单位    主营业务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成本    收入占比
         便携储能产品                     1,395.93   79.82%   1,090.37 83.52%                 748.64 78.83%
         太阳能板                          833.08     19.12%         821.85     14.54%       720.83        4.75%
         充电宝                             98.93       0.00%         98.98      0.99%          74.42     15.80%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成本逐年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不断研
         发自主品牌新产品,便携储能产品和太阳能板作为新产品系列销售占比不断提
         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 2019 年的 83.58%增长至 2021 年度的 98.94%。便携
         储能产品和太阳能板的单位货值高于充电宝,进一步拉高了单位平均成本。
         2021 年,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单位成本因为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对市场供需的
         影响,便携储能产品的相关原材料价格及海运成本上涨,从而推动便携储能产
         品成本上涨。

              ②不同产品类别的单位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元/台(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品类
             项目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便 携 储 单位材料成本        1,267.66 90.81% 32.26% 958.45 87.90% 38.63% 691.36 92.35% 39.50%
能产品 单位人工成本             28.52    2.04%     -6.87%   30.62 2.81% 34.71% 22.73        3.04%      0.99%

                                                        1-1-30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制造费用          17.09   1.22%      -8.56%   18.69 1.71% -20.23% 23.43     3.13% 32.14%
         单位委外加工费        20.01   1.43%     38.55%    14.44 1.32% 29.97%    11.11   1.48% 16.22%
         单位尾程运费          62.66   4.49%      -8.06%   68.16 6.25%         -     -        -       -
               小计         1,395.93 100.00%     28.02% 1,090.37 100.00% 45.65% 748.64 100.00% 37.27%
         单位材料成本         775.61 93.10%        3.35% 750.48 91.32%    4.14% 720.64 99.97% 17.22%
         单位人工成本              -        -           -      -        -      -  0.09   0.01% -95.05%
太 阳 能 单位制造费用              -        -           -      -        -      -  0.11   0.01% -92.47%
板       单位委外加工费            -        -           -      -        -      -     -        -       -
         单位尾程运费          57.46   6.90%    -19.49%    71.37 8.68%         -     -        -       -
               小计           833.08 100.00%      1.37% 821.85 100.00% 14.01% 720.83 100.00% 16.61%
         单位材料成本          63.55 64.24%       -5.74%   67.42 68.11%   0.25% 67.25 90.36% 10.16%
         单位人工成本           2.52   2.55%      -7.22%    2.72 2.75% 25.93%     2.16   2.90% -12.52%
         单位制造费用           2.02   2.04%      -5.49%    2.14 2.16% -12.65%    2.45   3.30% 22.41%
充电宝
         单位委外加工费         1.70   1.72%       1.28%    1.68 1.70% -34.38%    2.56   3.44% 16.95%
         单位尾程运费          29.13 29.45%      16.43%    25.02 25.27%        -     -        -       -
               小计            98.93 100.00%     -0.05%    98.98 100.00% 33.00% 74.42 100.00% 9.91%

              除充电宝产品 2020-2021 年度单位材料成本占比在 70%-80%左右,报告期
         内公司各年度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中单位材料成本占比均在 85%以上,材料成本
         系影响单位成本的主要因素。2020-2021 年充电宝由于主要通过亚马逊平台销售,
         其单位尾程运费占比较高,导致其单位材料成本占比有所下降。2021 年太阳能
         板尾程运费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1 年客户搭配购买便携储能与太阳能板的订
         单占比较 2020 年度显著增加,导致同一订单的物流体积重增加,由于物流公司
         每公斤物流费用的收费标准通常随货物重量的增加呈逐级减少趋势,导致产品
         的单位运输费用整体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类别的单位成本的具体分析如下:

              A、便携储能产品单位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单位成本及销量占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元/台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容量段                   销售    销量               销售    销量                 销售    销量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容量<100Wh         256.84    0.07   0.10%     229.70    1.52   4.39%      264.66     3.16   18.31%
       100Wh≤ 容 量
                       749.99 32.38 48.80%   651.99 13.86              40.08%     666.75     8.24   47.74%
       <500Wh
       500Wh≤ 容 量
                     1,224.26 16.22 24.45% 1,115.27 13.30              38.46%    1,114.77    5.76   33.37%
       <1000Wh
       容量≥1000Wh       2,505.08 17.69 26.66% 1,885.59        5.90   17.07%    1,712.38    0.10   0.58%
            合计          1,333.27 66.36 100.00% 1,022.21 34.58 100.00%           748.64 17.26 100.00%

                                                     1-1-30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为保持报告期内分析口径的一致性,未将 2020-2021 年的尾程运费列入上表主营业务
成本核算,下同。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单位成本的变化,主要是由产品
结构变化导致,随着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容量规格的不断提升以及单位成本较高
的高容量段储能产品的销量占比增加,持续拉高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位成本。

     与此同时,各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位成本在报告期内也存在一定波动,
具体分析如下:

     a、容量<100Wh 产品

     2019 年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系:2019 年该容量段下销售的 83W 规格的
便携储能产品占比大幅提升,由于 PowerBar 83 型号产品在本容量段中属于相对
更高容量的产品,其单位成本相比其他同容量段的产品高,其销量占比提升拉
高了整个容量段的平均单位成本。

     2020 年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0 年 2 月起美国对便携储能产品的
关税税率从 18.87%下调至 11.37%,由于公司采用由美国子公司进口采购公司产
品后在当地销售的模式,相关的进口关税计入了产品成本,因此前述关税下调
也相应降低了公司产品成本。与此同时,2020 年度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以
及公司产量提升带来的规模效应也降低了公司产品成本。

     2021 年度,公司销售容量<100Wh 的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数量仅为 661 台,
且当期销售的部分产品系 2020 年的结存数量,故 2021 年度的单位成本与 2020
年相比变动较小。

     b、100Wh≤容量<500Wh 产品

     2019 年单位成本上升的原因包括:i.受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ii.2019 年,
Explorer 240/300、Explorer 400 等容量≥240Wh 的便携储能产品销售占比较 2018
年有大幅提升,而 Explorer 240/300、Explorer 400 型号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高于
Explorer 160、Explorer 200 等容量<240Wh 的便携储能产品,其销量占比提升也
拉高了整个容量段的平均单位成本。

     2020 年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0 年美国对便携储能产品下调关税
税率、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以及公司产销量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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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包括:i.受海运成本增加的因素影响;ii.容
量≥240Wh 的便携储能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导致该区间平均单位成本上升。

     c、500Wh≤容量<1000Wh 产品

     2019 年单位成本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以及产销
量提升带来规模效应。

     2020 年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系:2020 年 Explorer 700 型号产品的销量
占比增加,高容量段的产品销量占比增加拉高平均单位成本。

     2021 年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和海运成本增加
的因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

     d、容量≥1000Wh 产品

     Explorer 1000 型号产品系 2019 年公司新推出的便携储能产品型号。2020 年
在电芯和逆变器采购单价下降的情况下,Explorer 1000 型号产品的平均单位成
本上升的主要原因系:2020 年公司为加强大容量便携储能产品的电性能及稳定
性,针对 Explorer 1000 型号产品进行升级,由单层保护板升级为双层保护板,
导致平均单位成本有一定程度上涨。

     2021 年单位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包括:i.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和海运成本增
加的因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ii.2021 年推出新品 Explorer 1500、Explorer 1800 型
号等更大容量的产品,单位成本相对更高。

     B、太阳能板产品单位成本分析

     公司太阳能板产品主要为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并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太阳
能板的平均单位成本与平均采购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太阳能板平均单位成本                 775.61        750.48        720.83
        太阳能板平均采购单价                   668.00        618.22        599.70
                  差异                         107.61        132.26        121.13
注:上表中的太阳能板单位成本不包含尾程运费。

     2019-2020 年度,公司太阳能板平均单位成本大幅高于当年采购均价,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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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公司线上销售太阳能板数量提升,受美国针对太阳能板加征关税及市场供
 需对海运成本的影响,公司太阳能板需承担的关税及运费成本上升;2021 年公
 司境外采购太阳能板采用 DDP 模式进行交易的占比提升,导致太阳能板的平均
 采购单价上升且与公司太阳能板的平均单位成本的差异缩小。

      C、充电宝产品单位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容量段充电宝产品单位成本及销量占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段                单位 销售           销量    单位 销售   销量   单位 销售    销量
                                          [注]
                                成本 数量           占比    成本 数量   占比   成本 数量    占比
容量<10000mAh                  51.82      0.01 65.93% 64.33 5.02 70.12% 66.16 20.30 63.72%
10000mAh≤     容   量    <
                                99.43      0.01 32.97% 86.41 1.97 27.53% 83.14 10.42 32.72%
20000mAh
容量≥20000mAh                 259.35      0.00     1.10%215.24 0.17    2.36%142.20 1.14    3.56%
           合计                 69.80      0.02 100.00% 73.96 7.16 100.00% 74.42 31.86 100.00%
 注:2021 年充电宝容量<10000mAh 的销售数量为 120 件,10000mAh≤容量<20000mAh
 的销售数量为 60 件,容量≥20000mA 销售数量为 2 件。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容量段充电宝产品销售占比基本稳定,充电宝产
 品整体单位成本变化主要由各容量段产品单位成本变化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2020 年公司基本停止充电宝生产,2020 年销售的充电宝主要系 2019 年出口
 至境外 FBA 仓的存货,故 2020 年充电宝平均单位成本与 2019 年基本相当。其
 中容量≥20000mAh 的产品的单位成本相比 2019 年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 2020 年
 公司在该容量段中主要只销售 26800mAh 的大容量充电宝,拉高当期该容量段
 充电宝的平均单位成本。

      2021 年公司已完全停止充电宝的生产,当期销售的充电宝产品系以前年度
 生产的尾货,单位成本较 2020 年低主要系因为当期主要销售库存的 6000mAh 低
 容量充电宝产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具有合理性。

      (2)按性质分类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划分主要包括材料成本、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三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31%、91.70%和 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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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成本         109,665.30        91.07%     41,220.98       87.96%   14,970.50         92.44%
 人工费用           1,899.97        1.58%       1,086.87        2.32%      464.19          2.87%
 制造费用           1,138.88        0.95%         669.15        1.43%      485.20          3.00%
 委外加工费         1,340.10         1.11%        511.87        1.09%      274.41          1.69%
 尾程运费           6,375.25        5.29%       3,375.86        7.20%              -             -
       合计       120,419.49     100.00%       46,864.72      100.00%   16,194.31        100.00%
注:上述材料成本中包含了头程运费和关税,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而快速增加,与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此外,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于为履行合同而发生
的运输费用,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在新收入准则下,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将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最终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3)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分析

       ①主要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电芯               38,909.93     27.93%         15,746.45     32.03%      7,470.13        36.53%
逆变器             20,732.62     14.88%          8,068.58     16.41%      3,309.23        16.18%
太阳能板           25,097.84     18.02%          7,824.61     15.92%      1,198.19         5.86%
结构件             14,091.10     10.12%          5,559.55     11.31%      2,612.46        12.78%
电子元器件         21,817.67     15.66%          5,424.93     11.04%      2,312.50        11.31%
配件、包材         11,003.50      7.90%          4,463.72      9.08%      2,393.16        11.70%
外协加工            2,360.88      1.69%           575.22       1.17%        470.98         2.30%
其他                5,285.07      3.79%          1,493.31      3.04%        680.64         3.34%
    合计          139,298.61 100.00%            49,156.36 100.00%        20,447.28       100.00%
注:采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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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芯、逆变器、太阳能板,三者采购金额
合计占比均接近或超过 60%。2021 年,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中电子元器件占比提
升较大,主要系由于 2021 年电子元器件的市场供给紧张,为保证正常的生产需
求,确保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加大了对电子元器件的采购备货。

       ②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波动如下:

                                                                       单位:元/个(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内容         平均采购 单价波动 平均采购 单价波动 平均采购单 单价波动
                           单价     幅度     单价     幅度       价         幅度
电芯                           7.37    5.89%     6.96 -7.45%        7.52 -23.03%
逆变器                         246.09   18.64%       207.43   60.02%    129.63     27.83%
太阳能板                       668.00    8.05%       618.22   3.09%     599.70      4.19%
注: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下同。

       2020 年公司的电芯平均采购单价较 2019 年下降,主要原因包括:i.随着采
购额的增加,公司的议价能力增强,同一规格的电芯产品采购单价下降;ii.随
着公司逐步削减充电宝产能并转而生产容量更大的便携储能产品,报告期内公
司采购使用的电芯规格出现了一定变化。2021 年度,公司的电芯平均采购单价
略有上升,主要系生产电芯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电芯的市场价格上升,
公司的采购成本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逆变器平均采购单价逐年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不断推出
容量更大的便携储能产品,所需的逆变器功率不断提高,更大功率的逆变器的
采购价格也更高,高功率逆变器采购占比提升导致逆变器平均采购单价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平均采购单价逐年略有增加,主要系高功率太
阳能板采购占比提升所致。

       ③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变动分析

       A、电芯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电芯按容量区间统计的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原材料       规格型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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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单价     比       单价     比       单价       比
          ≤2500mAh                  8.41   0.01%      5.19   8.15%      5.37 33.77%
          2550~2600mAh              6.30   31.26%      5.78   19.24%    6.17      0.82%
          2850~3000mAh              7.68   62.01%      7.01   55.84%    8.16     36.02%
   电芯
          3200~3350mAh             12.44   6.36%      11.29   16.77%   11.86     29.26%
          ≥5000mAh                17.62   0.35%          -        -   21.55      0.13%
          平均采购单价              7.37       --      6.96       --    7.5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 18650 电芯与聚合物电芯两类电芯,其中采购的
单位容量为 2400~3350mAh 的电芯主要为 18650 电芯,而单位容量≥5000mAh 的
电芯主要为聚合物电芯。18650 电芯的单位容量较低,但一致性较好,主要用于
生产便携储能产品及高端充电宝;聚合物电芯单位容量较高,形状可塑性强,
但一致性较差,主要用于生产轻薄型充电宝。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结构发生
了较大的变化,主营产品从充电宝逐步转向便携储能产品,因此随着公司产品
转型,聚合物电芯的采购额占比逐年下降,至 2020 年公司基本停止充电宝的生
产,公司不再采购聚合物电芯;2021 年公司采购的≥5000mAh 的电芯主要系采
购的用于产品研发的 21700 电芯。

     2019-2020 年度,公司电芯的平均采购单价下降,主要原因包括:i.由于电
芯的采购价格与其容量成正比,高容量电芯采购占比的持续减少,导致平均采
购单价下降;ii.由于用于便携储能产品的 18650 锂离子动力电芯伴随着新能源汽
车的规模量产被广泛使用,电芯的生产工艺及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与提升,也
导致 2019-2020 年度电芯的总体平均采购单价持续下降;iii.随着公司产销规模
扩大,公司各规格电芯的采购规模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公司议价能力增强,
同一规格的电芯产品采购单价逐年下降。

     2021 年度,公司电芯的平均采购单价上涨,主要原因系:“新冠”疫情等
因素对市场供需的影响推动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电芯的原材料价格上
涨,各型号电芯的采购单价均不同程度上涨。

     B、逆变器

     逆变器主要用于便携储能产品的生产,其功率规格需求与产品电容量相匹
配。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逆变器主要功率规格主要包含 200W、300W、5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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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W 和 1800W,这五个规格型号的逆变器的采购金额占逆变器总采购额的 90%
以上。报告期内,上述主要规格型号的逆变器的平均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2021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原材料      规格型号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单价        比    单价         比    单价       比
           200W                140.12  20.71%    138.91    16.65%   140.85 43.25%
           300W                  162.03     6.45%    161.16    4.55%     164.19      11.27%
           500W                  185.03    17.08%    184.32   31.04%     188.18      33.32%
 逆变器
           1000W                 381.17    31.94%    385.55   44.41%     394.87      3.42%
           1800W                 656.33    20.25%    751.33    0.08%             -        -
           平均采购单价          246.09        --    207.43        --    129.63          --
注:上述逆变器仅列示了主要型号,平均采购单价包含了全部型号。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相同规格型号的逆变器的平均采购单价呈现小幅的
波动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的议价能力随着逆变器采购规模的增加而增强。

     由于逆变器功率必须要匹配便携储能产品的容量及功率,随着报告期内公
司高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的生产销售占比不断提升,公司对高功率逆变器的采
购量不断增加,而逆变器的采购单价系随着功率的增加而增加,采购单价较高
的高功率逆变器采购占比增加拉高了逆变器的平均采购单价。2021 年度,200W
的逆变器采购占比增加,主要系当期 Explorer 240 型号的便携储能产品产量占比
增加所致;500W 的逆变器采购占比减少,主要系当期 Explorer 500、Explorer
700 等型号的便携储能产品的产量占比下降导致;当期采购 1800W 的逆变器主
要用于生产 Explorer 1500、Explorer 1800 型号的便携储能产品,采购单价下降
较快主要系公司当期采购的 1800W 逆变器的采购量更大,公司议价能力强,采
购单价下降。

     C、太阳能板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      规格型号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平均采购 采购额占
                                 单价        比    单价        比    单价        比
           50/60W                  484.35 16.34%     467.85 19.37%     496.98  49.44%
           100W                   688.44   76.50%    669.94   80.63%    751.57       50.56%
太阳能板
           200W                 1,479.10   7.16%          -        -         -            -
           平均采购单价           668.00       --    618.22       --    59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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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 599.70 元/件、618.22 元/件
和 668.00 元/件,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价格相对较高的 100W 和 200W 规
格太阳能板的采购占比持续增加所致。其中,2020 年度,公司 100W 规格太阳
能板的平均采购单价下降幅度较高,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公司在产品转型初期为
确保产品质量,采购了较多使用高效电池片的太阳能板,2020 年公司适当调整
了太阳能板的产品工艺,选择了性价比更高的产品类型,同时采购量大幅增加,
平均采购单价有所下降。2021 年度,同规格型号的太阳能板平均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1 年太阳能板采购采用 DDP 模式进行交易
的占比提升,导致平均采购单价上升。

     (三)毛利额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额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额 分 别 为 15,520.94 万 元 、60,019.55 万 元 和
109,485.59 万元,上述毛利额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毛利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额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值       增幅        数值          增幅      数值         增幅

主营业务毛利额        109,485.59   82.48%      59,997.91     287.60%   15,479.45 130.84%

主营业务毛利率            47.62% -15.18%            56.14%   14.88%     48.87%      40.4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8.87%、56.14%和 47.62%,呈现一定的
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及销售渠道变化、产品定价策略、原材料与国
际海运成本及汇率等因素变动导致。2019-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大幅
提升的原因主要包括:i.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充电宝的销售占比持续下降,便携储
能产品及太阳能板的销售占比持续提升;ii.公司线上渠道销售占比持续提升,
线上渠道销售毛利率相比公司以 ODM 为主的线下渠道明显更高;iii.公司持续
推出毛利率更高的大容量、大功率新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毛利率水平。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滑约 8.52 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包括:i.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各主要型号便携储能产品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折
扣优惠,致使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有所下滑;ii.国际货运运力紧张、原材料价


                                          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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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上涨导致产品单位成本增加;iii.人民币对美元与日元均呈升值趋势,使得公
司产品对应的人民币价格下降,从而对毛利率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毛利额波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销售渠道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渠道收入占比快速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 67.83%、83.53%和 86.85%。公司线上和线下渠道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线上渠道                           50.18%         59.87%          54.20%
 线下渠道                           30.69%         37.26%          37.64%
 主营业务毛利率                     47.62%         56.14%          48.87%

     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有不同的经营模式特点,财务指标表现也有所不同,
由于线下业务属于批发或 ODM 业务,线上业务属于自主品牌零售业务,因此线
上业务通常呈现毛利率高、费用率也高的特点,公司线下渠道毛利率较线上渠
道毛利率低,随着公司线上渠道收入比重的增加,2019-2020 年度,公司整体毛
利率水平有所提升。2021 年度,受公司产品定价策略、原材料与国际海运成本、
汇率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下滑。

     (2)产品结构的调整

     2019 年以前,公司主要以充电宝的 ODM 代工销售为主要业务,随着公司
顺应市场需求不断研发自主品牌新产品,便携储能产品作为新产品系列销售占
比不断提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逐步增长至 2021 年的 79.82%。便携储能产品
单位货值高于充电宝,高容量产品毛利率一般也高于低容量产品,因此随着产
品系列的不断丰富以及更高容量便携储能产品的推出,在报告期内一定程度上
推升了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3)销量增长的规模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销量迅速上涨,由 2019 年度的 17.26 万台增
加至 2021 年度的 66.36 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96.10%;太阳能板从 2019 年
度的 1.13 万件增加至 2021 年度的 31.62 万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30.09%。产
品销量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亦对公司毛利率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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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汇率的变动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或日元结算,同时,公司原材料采购及产成品采
用美元或人民币结算。报告期汇率波动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成品成本造成
一定的影响,间接对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额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按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便携储能产品           90,870.34    83.00%      51,542.94      85.91%         12,049.23      77.84%
 太阳能板               17,606.05    16.08%       7,471.78      12.45%           692.13        4.47%
 充电宝                      0.17       0.00%       347.34          0.58%       2,634.03      17.02%
 其它配件                1,009.03       0.92%       635.86          1.06%        104.05        0.67%
       合计            109,485.59   100.00%      59,997.91     100.00%         15,479.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毛利贡献金额逐年快速增长,金额分别达
到 12,049.23 万元、51,542.94 万元、90,870.34 万元,占比分别为 77.84%、85.91%
和 83.00%。

     3、分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按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占比
 便携储能产品                               49.52%                   79.82%                  83.00%
 太阳能板                                   40.06%                   19.12%                  16.08%
 充电宝                                         8.48%                  0.00%                  0.00%
 其它配件                                   41.23%                     1.06%                  0.92%
          主营业务合计                      47.62%                  100.00%                 100.00%
                                                             2020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占比
 便携储能产品                               57.75%                   83.52%                  85.91%
 太阳能板                                   48.08%                   14.5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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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宝                                        32.89%                  0.99%                0.58%
 其它配件                                      62.70%                  0.95%                1.06%
          主营业务合计                         56.14%                100.00%              100.00%
                                                               2019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占比
 便携储能产品                                  48.26%                 78.83%               77.84%
 太阳能板                                      46.04%                  4.75%                4.47%
 充电宝                                        52.63%                 15.80%               17.02%
 其它配件                                      52.73%                  0.62%                0.67%
          主营业务合计                         48.87%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便携储能产品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其毛利率的变动对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具有重要影响。不同类别的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
是由于各类产品的销售模式及成本构成不同所致。2019-2020年度,随着高容量
段的自主品牌便携储能产品及配套的太阳能板的销售占比增加,相关产品毛利
率显著提高。2021年度,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毛利率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
要系公司为扩大产品市场份额,针对各主要型号便携储能产品提供了不同程度
的折扣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毛利占比持续增加。2019-2020年,公司太阳能
板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21年度,公司太阳能板毛利率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
主要系公司针对各主要型号太阳能板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

     2019年以来,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充电宝毛利贡献持续下降,尤其
是2020-2021年度公司低价清理自主品牌充电宝库存,导致充电宝的毛利占比大
幅降低且毛利率偏低。

       (1)便携储能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元/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额           变动率        数额        变动率         数额       变动率

单位售价                 2,765.27       7.15%       2,580.78      78.37%       1,446.88     52.10%

                                               1-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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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               1,395.93           28.02%      1,090.37       45.65%      748.64      37.27%

毛利率                  49.52%            -8.23%      57.75%         9.49%       48.26%       5.59%
注:毛利率变动率为变动绝对值,下同。

     ①单位售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单位售价分别为1,446.88元/台、2,580.78元/台
及2,765.27元/台,同比涨幅分别为52.10%、78.37%与7.15%,影响单位售价的因
素主要为产品结构因素与价格变动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A、产品结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高容量段便携
储能产品销售占比不断提升。报告期内,便携储能产品销售收入中,各容量段
便携储能产品销量贡献变化情况如下:

             容量段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100Wh                                        0.10%                4.39%              18.31%
 100Wh≤容量<500Wh                                48.80%               40.08%              47.74%
 500Wh≤容量<1000Wh                               24.45%               38.47%              33.37%
 容量≥1000Wh                                      26.66%               17.07%               0.58%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由上表可知,2019年度,容量< 100Wh的产品销量占比尚有18.31%,而到
2021年度,其销量占比仅为0.10%;与此同时,2019年度,容量≥1000Wh的产
品销量占比为0.58%,而到2021年,其销量占比增至26.66%。因此,随着公司
推出便携储能产品的不断迭代,便携储能产品的容量段不断提升,使得便携储
能产品的单位售价持续增长。

     B、价格变动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各容量段的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段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容量<100Wh                     233.28     -32.38%          344.97    -37.89%      555.44     6.83%
100Wh≤容量<500Wh             1,244.63    -12.74%       1,426.33     14.38%      1,246.96 43.10%


                                              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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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段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500Wh≤容量<1,000Wh           2,545.45     -3.24%      2,630.59    20.45%     2,183.97 11.32%
容量≥1,000Wh                  5,760.22     0.10%       5,754.34    57.34%     3,657.16              -

平均单位售价                   2,765.27     7.15%       2,580.78   78.37%      1,446.88 52.10%

     2019-2020年度,公司各容量段的便携储能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主要呈现逐
步提升的趋势,主要系销售模式与定价机制、市场情况、汇率情况等多因素变
动影响所致。2021年度,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平均单位售价较去年增加7.15%,主
要是平均单价较高的高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销售占比提升所致;而除容量≥
1,000Wh的产品外,各容量段的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位售价存在不同程度的下跌,
主要系2021年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针对各主要型号便携储能产品提供了不同
程度的折扣优惠。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单位售价影响因素的具体分析如下:

     a、销售模式与定价机制

     报告期内,销售模式的变化对便携储能产品销售单价影响较大。公司便携
储能产品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量占比及销售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销售模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线上销量占比                                   77.31%                69.03%              59.91%
 线上销售均价                                  3,048.34             3,053.64              1,529.20
 线下销量占比                                   22.69%                30.97%              40.09%
 线下销售均价                                  1,800.74             1,526.88              1,323.89
 销量占比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单位售价                                  2,765.27             2,580.78              1,446.8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线上销售均价明显高于线下销
售均价。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发生了积极转变,其中,线上自主品牌销售
的占比持续提升,线下销售中ODM模式的占比下降,线下经销及直销等自主品
牌销售模式的占比提升,且ODM模式也主要以与JVC的双品牌合作模式为主,
传统ODM模式收入占比大幅下降,上述转变有效提升了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销
售单价,使得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规模快速上涨。

     从定价机制来看,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市场价格主要依据产品容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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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销售地同类型产品的市场定价等因素决定;此外,不同区域、不同渠道
销售的产品会因销售模式、销售渠道成本、运输费用、关税成本、市场营销费
用等成本差异而存在些许差别。总体而言,产品容量越高,价格越高,同规格
产品境外价格高于境内价格、自主品牌销售价格高于ODM销售价格。因此,报
告期内,随着便携储能产品容量的不断提升以及自主品牌销售占比的显著提升,
拉高了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2021年度,公司各容量段的便携储能产品的平均
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均有一定程度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针对各
主要型号便携储能产品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在此基础上,容量≥
1,000Wh的便携储能产品平均售价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系当期推出Explorer
1500、Explorer 1800型号等高容量便携储能产品价格更高,抵消了其他型号产
品价格下降的趋势。

       b、市场情况

       万物互联时代的来临,智能终端的日益普及,人均智能终端保有量快速增
长,人们对便携电力的需求将持续提升。而户外活动、应急备灾等应用场景,
便携储能产品的需求广阔。报告期内,随着市场对便携储能产品的性能指标不
断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业内技术升级迭代较快。由于行业技术升级迭代,老产
品面临一定程度的降价压力,新产品的价格则会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为
满足市场需求,不断推出高容量段的便携储能产品及对产品进行更新迭代,使
得单位平均售价显著提升。关于报告期内不同容量段销量占比及变动分析请详
见上节“A、产品结构变动分析”中相关内容。

       c、汇率情况

       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外销主要使用美元或日元结算,美元与日元的汇率波动
使得公司换算成人民币的销售单价出现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
内外销收入占比及各年度的平均汇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销                           168,345.82 91.74%      79,662.09 89.26%    21,408.60 85.74%
内销                            15,159.46   8.26%      9,589.11 10.74%     3,559.56 14.26%
           合计                183,505.28 100.00%     89,251.20 100.00%   24,968.16 100.00%

                                            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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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类型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美元/人民币平均汇率                6.4515     -6.47%      6.8976    -0.01%      6.8985       4.25%
日元/人民币平均汇率                0.0587     -9.13%      0.0646    2.05%       0.0633            --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85.74%、89.26%及
91.74%,占比较高。与此同时,由于报告期内美元及日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
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从而影响了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外销平均销售单价;
其中个,2021年度,人民币兑美元及日元均明显升值,导致外销相关产品折算
成人民币金额的售价有所下降。

     ②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单位成本分析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                   1,267.66      90.81%      958.45     87.90%     691.36       92.35%
单位人工费用                     28.52        2.04%       30.62        2.81%    22.73        3.04%
单位制造费用                     17.09        1.22%       18.69        1.71%    23.43        3.13%
单位委外加工费                   20.01        1.43%       14.44        1.32%    11.11        1.48%
单位尾程运费                     62.66        4.49%       68.16        6.25%          -             -
单位成本合计                   1,395.93     100.00%     1,090.37   100.00%     748.64     100.00%

     报告期内,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位成本不断增加,主要系随着产品容量段的
不断提升,单位产品的电芯容量增加,导致产品单位成本增加。此外,随着产
品体积的增加,以及美国进口关税税率的提高,自主品牌销售模式下便携储能
产品的关税及运费等成本有所增长。具体分析如下:

     A、主要原材料用量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芯、逆变器及充电器等,
报告期内相关材料占便携储能产品直接材料比例如下:




                                              1-1-32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原材料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电芯                     34.51%                        38.43%                      39.04%
         逆变器                   19.29%                        20.83%                      19.53%
         充电器                    5.94%                          6.89%                      7.02%
       占比合计                   59.74%                     66.15%                         65.59%
注:上述占比为母公司完工产品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含电芯、逆变器和充电器,
其成本占比合计分别为65.59%、66.15%与59.74%,占比较高,因此,电芯、逆
变器及充电器的成本变动情况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通常一个便携储能产品需
配备一个逆变器与充电器,同时根据容量要求配备多个电芯。充电器、逆变器
功率的规格需求和电芯耗用量与产品电容量相匹配,高容量段的产品耗用的电
芯数量通常更多,同时耗用的高功率的充电器及逆变器的成本也更高。2021年
度,电芯、逆变器和充电器相关成本占便携储能产品直接材料比例有所下降,
主要系当期由于2021年电子元器件的市场供给紧张导致市场价格上涨,材料成
本中电子元器件占比增加所致。

       B、主要原材料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电芯、逆变器、充电器等原材料各主要型号的单价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       规格型号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2500mAh              8.41    61.99%           5.19       -3.35%          5.37       -7.09%
          2550~2600mAh           6.30       9.03%         5.78       -6.32%          6.17       -2.68%
          2850~3000mAh           7.68       9.50%         7.01      -14.09%          8.16      -11.69%
电芯
          3200~3350mAh          12.44    10.19%          11.29       -4.81%         11.86       -3.42%
          ≥5000mAh             17.62            -           -              -       21.55      -19.53%
          平均采购单价           7.37       5.86%         6.96       -7.45%          7.52      -23.03%
          200W                 140.12       0.87%       138.91       -0.91%        140.85       -3.06%
          300W                 162.03       0.54%       161.16       -1.85%        164.19       -9.63%
逆变器
          500W                 185.03       0.39%       184.32       -2.05%        188.18               -
          1000W                381.17    -1.14%         385.55       -2.36%        394.87               -



                                            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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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      规格型号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1800W                  656.33   -12.64%        751.33            -              -            -
             平均采购单价           246.85    19.01%        207.43      60.02%       129.63       27.83%
    充电器 平均采购单价              75.17    10.06%         68.30      48.10%        46.12        6.63%
     注: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下同;逆变器仅列主要型号。

          由上表可知,2019-2020年度,随着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规模大幅增加,公
     司的同一型号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受“新冠”疫
     情等因素对市场供需的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呈现上涨趋势,推动便携储能
     产品电芯采购成本上涨;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容量段不断提高,单个产品
     的电芯耗用量增加,平均每个便携储能产品的电芯容量分别为333.07Wh、
     561.77Wh、586.50Wh。因此,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位
     成本中的电芯成本呈上升趋势,且由于更高容量便携储能产品需要匹配更高功
     率且采购价格也更高的逆变器及充电器,随着更高容量便携储能产品销售占比
     的提升,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单位成本中逆变器及充电器成本也呈上升趋势。

          ③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的迭代分析

          将公司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的产品结构、汇率、定价策略以及材料成本等
     因素迭代后的毛利率与因素迭代前的毛利率之差作为影响因素对毛利率进行分
     析,则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变动因素测算分析结果分析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公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年度序号                                       n               3         2         1           0
本期单位均价                                 An              2,765.27  2,580.78 1,446.88       951.27
本期单位成本                                   Bn            1,395.93  1,090.37   748.64       545.39
因素带入后测算的单位均价/成本:
    单位均价—产品结构                   Cn                  2,873.30    1,988.40    1,165.91                 -
    单位成本—产品结构                   Dn                  1,169.26      999.90      703.84                 -
    单位均价—定价策略因素(均价)       En                  2,904.66    2,028.33    1,089.40                 -
    单位均价—定价策略因素(平台)       Fn                  2,962.02    2,556.32    1,424.76                 -
    单位均价—汇率因素                   Gn                  2,765.27    2,580.78    1,446.88                 -
    单位成本—材料成本因素               Hn                  1,399.57    1,015.72      741.17                 -
因素带入后测算的毛利率:
产品结构—单位均价调整后           In=(Cn-Bn-1)/Cn            62.05%      62.35%      53.22%                  -
产品结构—单位成本调整后            Jn=(Cn-Dn)/Cn             59.31%      49.71%      39.63%                  -
定价策略因素(均价)               Kn=(En-Dn)/En              59.75%      50.70%      3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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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策略因素(平台)                 Ln=(Fn-Dn)/Fn   60.52%   60.89%    50.60%            -
汇率因素                             Mn=(Gn-Dn)/Gn   57.72%   61.26%    51.35%            -
材料成本因素                         Nn=(Gn-Hn)/Gn   49.39%   60.64%    48.77%            -
本期毛利率                                On         49.52%   57.75%    48.26%      42.67%
因素影响测算:
产品结构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单位均价    Pn=In-On-1      4.30%    14.09%    10.55%           -
产品结构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单位成本     Qn=Jn-In      -2.75%   -12.64%   -13.59%           -
定价策略因素(均价)对毛利率影响      Rn=Kn-Jn        0.44%     0.99%    -4.24%           -
定价策略因素(平台)对毛利率影响      Sn=Ln-Kn        0.78%    10.18%    15.21%           -
汇率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Tn=Mn-Ln       -2.81%     0.37%     0.76%           -
材料成本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Un=Nn-Mn       -8.33%    -0.61%    -2.58%           -
上述主要因素的综合影响               CMn=Nn-On-1     -8.36%    12.38%     6.11%           -
其他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Vn=On-Nn        0.13%    -2.89%    -0.52%           -
     注: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量化分析方法如下:
     毛利率=(单位均价-单位成本)/单位均价,其中:
   (1)单位均价=各容量段产品均价*各容量段销量占比 1;
   (2)各容量段产品均价=美国线上美元均价 2*当期美元平均汇率 4*美国线上销量占比 3+日
     本线上日元均价 2*当期日元平均汇率 4*日本线上销量占比 3+其他地区线上均价 2*其他地区
     线上销量占比 3+美国线下美元均价 2*当期美元平均汇率 4*美国线下销量占比 3+日本线下日
     元均价 2*当期日元平均汇率 4*日本线下销量占比 3+其他地区线上均价 2*其他地区线下销量
     占比 3;
   (3)当期外币均价=当期人民币均价/当期外币平均汇率;
   (4)单位成本=各容量段产品平均成本*各容量段销量占比 1;
   (5)各容量段产品平均成本=单位材料成本 5+其他单位成本;
         在上述公式中,若将右上标为 1 的视为产品结构影响因素,右上标为 2 的视为定价策
     略影响因素(均价),右上标为 3 的视为定价策略影响因素(平台),右上标为 4 的视为
     汇率影响因素,右上标为 5 的视为材料成本影响因素;通过因素迭代法,将上述因素按序
     号顺序先后带入各期毛利率测算中进行测算,并将毛利率差视同该因素导致的毛利率变动,
     材料成本因素中包含关税与头程运费的影响,下同;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产品结构、定价策略、汇率及材料成本等变动因
    素对各期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变化影响较大,上述因素各期对毛利率变动的合
    计影响分别为 6.11 个百分点、12.38 个百分点与-8.36 个百分点。除上述四个因
    素外,其他因素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小。材料成本因素中包括原材料采购价
    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关税及头程运费等因素的影响。

         2019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3.04
    个百分点,其中产品结构因素对单位均价提升的影响约为 10.55 个百分点,对单
    位成本增加的影响约为-13.59 个百分点,主要系由于本期 100Wh≤容量<
    500Wh 的便携储能产品销量占比增加、容量<100Wh 的便携储能产品销量占比
    减少所致,相较于容量<100Wh 的产品,100Wh≤容量<500Wh 产品当期的单
    位均价更高、单位成本也更高。2019 年度,定价策略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合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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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0.97 个百分点,其中均价变动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4.24 个百分点,主要
系各主要地区线上与线下销售均价变动所致;平台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 15.21
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更高的线上销售渠道的销量占比较以前年度大幅提升
所致。2019 年度,汇率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 0.76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人
民币相对美元有所贬值所致。2019 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
2.58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便携储能产品
自 2019 年 9 月起开始加征附加 15%关税,导致公司出口美国并于当地销售的自
主品牌相关产品的材料成本有所上涨。

     2020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 1.45
个百分点,其中产品结构因素对单位均价提升的影响约为 14.09 个百分点,对单
位成本增加的影响约为-12.64 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更高的容量≥1000Wh 的
高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销量占比的增加所致。2020 年度,定价策略因素对毛利
率影响合计约为 11.17 个百分点,其中均价变动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 0.99 个
百分点,影响相对较小;平台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 10.18 个百分点,主要系线
上销量占比较以前年度大幅提升所致。2020 年度,汇率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
为 0.37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人民币对美元与日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9 年度变化
不大所致。2020 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0.61 个百分点,影响
相对较小。除此之外,2020 年度,其他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2.89 个百分点,
主要系当年因新收入准则导致成本中新增尾程运输成本所致。

     2021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 1.56
个百分点,其中产品结构因素对单位均价提升的影响约为 4.30 个百分点,对单
位成本增加的影响约为-2.75 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容量≥1000Wh 的
便携储能产品销量占比的增加,且毛利率较低的 500Wh≤容量<1000Wh 产品销
量占比减少所致。2021 年度,定价策略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合计约为 1.22 个百分
点,影响相对较小,主要系各容量段中的产品型号销售占比亦发生了变化,一
定程度抵消了因部分产品降价对整个容量段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动的影响。
2021 年度,汇率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2.81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人民币对
美元与日元均有较明显升值所致。2021 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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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8.33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海运成本增加及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导
致单位材料成本增加所致。

     (2)太阳能板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额         变动率         数额         变动率       数额      变动率

单位售价                1,389.82       -12.19%      1,582.84         18.49%   1,335.84 17.33%

单位成本                 833.08            1.37%        821.85       14.01%    720.83 16.61%
毛利率                   40.06%            -8.02%       48.08%       2.04%    46.04%       0.33%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太阳能板主要采取定制化采购的模式,即公司
将已经加工并检测合格后的PCBA板销售给供应商,供应商自主采购硅片等原材
料并组织生产,生产完工后向公司独家供应定制化太阳能板成品。2019-2020年
度,公司太阳能板的销售毛利率相对稳定;2021年度,公司太阳能板毛利率有
所下降。

     ①单位售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单位售价分别为1,335.84元/件、1,582.84元/件及
1,389.82元/件,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7.33%、18.49%与-12.19%,影响单位售价
的因素主要为产品结构因素与价格变动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A、产品结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100W产品销量占比明显
提升。报告期内,太阳能板中,各功率产品销量贡献变化情况如下:

          功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50/60W                                22.26%                     28.70%                65.67%
 100W                                  75.72%                     71.30%                34.33%
 200W                                      2.03%                        -                     -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由上表可知, 2020-2021年度,公司着力发展自主品牌产品并逐步推出更高
功率的太阳能板产品,100W及以上的太阳能板销量占比大幅增加,随着公司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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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太阳能板产品销量占比结构的变化,太阳能板的平均单位售价随之变化。

     B、价格变动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不同型号太阳能板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功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50/60W                    938.15     -17.81%         1,141.42          1.36%      1,126.12        -10.21%

100W                     1,491.59    -15.28%         1,760.53          1.36%      1,736.93         55.27%

200W                     2,546.49            -                -             -              -                -

平均单位售价             1,389.82    -12.19%         1,582.84      18.49%         1,335.84        17.33%

     2019-2020年,公司太阳能板平均单价小幅提升,其中50/60W、100W功率
的太阳能板的销售平均单价均小幅提升。2021年度,公司太阳能板单位售价存
在下跌的情况,主要系2021年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针对各型号的太阳能板提
供了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具体分析如下:

     a、销售模式与定价机制

     报告期内,太阳能板主要系通过线上销售,故销售模式对太阳能板销售单
价的影响较小。公司太阳能板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量占比及单位售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销售模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线上销量占比                                      89.00%                89.65%                   94.06%
 线上销售均价                                     1,462.60               1,672.36                1,360.61
 线下销量占比                                      11.00%                10.35%                    5.94%
 线下销售均价                                       801.00                 807.15                 943.95
 销量占比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单位售价                                     1,389.82               1,582.84                1,335.84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线上销量占比维持在90%左右,
太阳能板平均单位售价的变动趋势与线上销售均价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从定价机制来看,公司太阳能板的价格主要依据产品功率、销售模式、售
地同类型产品的市场定价等因素确定;此外,不同区域、不同渠道销售的产品
会因销售模式、销售渠道成本、运输费用、关税成本、市场营销费用等差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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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些许差别。总体而言,产品功率越高,价格越高,同规格产品境外价格高
于境内价格、自主品牌销售价格高于ODM价格。

       b、市场情况

       太阳能板为便携储能产品的配套产品,具备为便携储能产品提供离网充电
的功能,太阳能板与便携储能产品配套使用后,可搭配组成小型太阳能发电系
统,实现对太阳能的可持续性利用。因此,太阳能板的用户与便携储能产品用
户可相互渗透,随着便携储能产品销量的增加,公司太阳能板的销量亦随之快
速增长,未来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此外,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太阳能板
发电功率也在不断提升,由于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功率较低的产品面临一定程
度的降价压力,而新产品的价格则会相对较高。

       c、汇率情况

       公司太阳能板外销主要使用美元与日元结算,美元与日元的汇率波动使得
公司换算成人民币的销售单价出现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内外销收
入占比及各年度的汇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外销                           42,612.42    96.96%      14,789.33    95.16%   1,339.65   89.11%
内销                            1,338.15      3.04%       751.89      4.84%    163.70    10.89%
          合计                 43,950.56 100.00%        15,541.22 100.00%     1,503.35 100.00%
         汇率类型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美元/人民币平均汇率              6.4515     -6.47%        6.8976     -0.01%    6.8985     4.25%
日元/人民币平均汇率              0.0587     -9.13%        0.0646      2.05%    0.0633         --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的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89.11%、95.16%及96.96%,
占比较高。与此同时,报告期内美元及日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在报告期内存在
一定波动,影响了公司太阳能板平均销售单价。2021年度,由于人民币兑美元
及日元均明显升值,导致外销相关产品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的售价有所下降。

       ②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单位成本分析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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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                    775.61      93.10%         750.48      91.32%        720.64       99.97%
单位人工费用                           -            -              -           -       0.09        0.01%
单位制造费用                           -            -              -           -       0.11        0.01%
单位委外加工费                         -            -              -           -            -            -
单位尾程运费                       57.46        6.90%          71.37     8.68%              -            -
单位成本合计                    833.08     100.00%         821.85 100.00%            720.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太阳能板主要采取定制化采购的模式,并对外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太阳能板单位成本逐年上涨,主要系100W及以上的太阳能板的销量
占比增加导致平均单位成本提升;此外,美国自2020年9月起针对太阳能板加征
的进口关税,以及海运成本上涨等因素亦致使2020-2021年度公司太阳能板的平
均单位成本有所增加。2021年度太阳能板尾程运费下降主要系2021年公司客户
在购买便携储能产品时同时购买太阳能板的情形较2020年度显著增加,导致同
一订单的物流体积重增加,由于物流公司每公斤物流费用的收费标准通常随货
物重量的增加呈逐级减少趋势,导致单个产品的单位运输费用整体下降。

     公司太阳能板产品直接向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板等物料各
主要型号不含关税及头程运费的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规格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材料
                号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平均单价           变动率
             50/60W       484.35      3.53%        467.85         -5.86%           496.98          2.39%
  太阳能板 100W           688.45      2.76%        669.94        -10.86%           751.57         16.32%
             200W       1,479.10            -              -             -              -                -
注: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上述表格中仅列示了太阳能板的主要采购规格型号。

     2020年度,公司适当调整了主要型号的太阳能板的产品工艺,选择了性价
比更高的产品类型,同时采购量大幅增加,导致主要型号太阳能板的平均采购
单价相比2019年度有所下降,但由于关税及头程运费成本的增加,太阳能板单
位材料成本总体呈上涨趋势;2021年度,公司为了应对头程运费上涨及关税对
成本端的冲击,对部分太阳能板供应商切换了结算方式,部分供应商结算方式
由FOB切换为DDP交易模式,导致公司主要型号的太阳能板的平均采购单价中
包含了关税与运费报价,导致其略有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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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太阳能板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的迭代分析

         将公司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的产品结构、汇率、定价策略以及材料成本等
    因素迭代后的毛利率与因素迭代前的毛利率之差作为影响因素对毛利率进行分
    析,则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变动因素测算分析结果分析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公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年度序号                                    n              3         2         1         0
本期单位均价                              An             1,389.82  1,582.84 1,335.84   1,138.51
本期单位成本                                Bn             833.08    821.85   720.83     618.15
因素带入后测算的单位均价/成本:
    单位均价—产品结构                     Cn            1,638.69   1,561.62   1,207.65          -
    单位成本—产品结构                     Dn              852.60     809.55     563.98          -
    单位均价—定价策略因素(均价)         En            1,447.40   1,234.82   1,063.56          -
    单位均价—定价策略因素(平台)         Fn            1,486.42   1,570.63   1,302.55          -
    单位均价—汇率因素                     Gn            1,389.82   1,582.84   1,335.84          -
    单位成本—材料成本因素                 Hn              846.98     822.05     724.00          -
因素带入后测算的毛利率:
产品结构—单位均价调整后             In=(Cn-Bn-1)/Cn     49.85%     53.84%     48.81%            -
产品结构—单位成本调整后              Jn=(Cn-Dn)/Cn      47.97%     48.16%     53.30%            -
定价策略因素(均价)                 Kn=(En-Dn)/En       41.09%     34.44%     46.97%            -
定价策略因素(平台)                  Ln=(Fn-Dn)/Fn      42.64%     48.46%     56.70%            -
汇率因素                             Mn=(Gn-Dn)/Gn       38.65%     48.85%     57.78%            -
材料成本因素                         Nn=(Gn-Hn)/Gn       39.06%     52.57%     45.80%            -
本期毛利率                                 On            40.06%     48.08%     46.04%      45.71%
因素影响测算:
产品结构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单位均价    Pn=In-On-1           1.77%      7.80%      3.11%           -
产品结构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单位成本     Qn=Jn-In           -1.88%     -5.68%      4.49%           -
定价策略因素(均价)对毛利率影响      Rn=Kn-Jn            -6.88%    -13.72%     -6.33%           -
定价策略因素(平台)对毛利率影响      Sn=Ln-Kn             1.55%     14.02%      9.73%           -
汇率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Tn=Mn-Ln            -3.99%      0.40%      1.08%           -
材料成本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Un=Nn-Mn             0.40%      3.72%    -11.98%           -
上述主要因素的综合影响               CMn=Nn-On-1          -9.02%      6.53%      0.10%           -
其他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Vn=On-Nn             1.00%     -4.50%      0.24%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产品结构、定价策略、汇率及材料成本等变动
    因素对各期太阳能板毛利率变化影响较大,上述因素各期对毛利率变动合计影
    响分别为 0.10 个百分点、6.53 个百分点与-9.02 个百分点。材料成本因素中包括
    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关税及头程运费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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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太阳能板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 7.60 个百
分点,其中产品结构因素对单位均价提升的影响约为 3.11 个百分点,对单位成
本增加的影响约为 4.49 个百分点,影响均为正数,主要系 2019 年度 50/60W 太
阳能板销量占比提升,100W 太阳能板销量占比下降所致,2018 年度销售的
100W 产品均为 ODM 模式,相较而言,2019 年度销售的自主品牌的 50/60W 太
阳能板的单位均价更高、单位成本更低、毛利率更高。2019 年度,定价策略因
素对毛利率影响合计约为 3.40 个百分点,其中均价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6.33
个百分点,主要系以自主品牌方式销售的 100W 太阳能板在美国及其他地区的
线上单位均价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所致;平台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 9.73 个百
分点,主要系线上销量占比较以前年度大幅提升所致。2019 年度,汇率因素对
毛利率的影响约为 1.08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人民币相对美元有所贬值所致。
2019 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11.98 个百分点,主要系太阳能
板材料成本结构有所变化所致,在 ODM 模式下,产品主要以 FOB 形式销售,
无需承担关税及运费,而随着以自主品牌方式销售的线上销售占比增加,单位
材料成本中的关税与运费显著增加,导致平均单位成本上升。

     2020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太阳能板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 2.12 个百
分点,其中产品结构因素对单位均价提升的影响约为 7.80 个百分点,对单位成
本增加的影响约为-5.68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自主品牌销售的 100W 太阳能板
销量占比提升所致,而自主品牌销售的 100W 太阳能板较 50/60W 太阳能板的毛
利率更高。2020 年度,定价策略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合计约为 0.30 个百分点,其
中均价变动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13.72 个百分点,主要系美国地区线下销售
存在部分 ODM 订单,单位均价较上一年度显著下降所致;平台因素对毛利率影
响约为 14.02 个百分点,主要系 100W 产品在美国地区线上销量占比较以前年度
大幅提升所致。2020 年度,汇率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 0.40 个百分点,影响
相对较小,主要系当期人民币对美元及日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9 年度变化不大所
致。2020 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 3.72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美国豁免了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加征 25%的关税,
导致太阳能板的平均采购成本有所下降所致。2020 年度,其他因素对太阳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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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影响为-4.50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年因新收入准则导致成本中新增尾程运
输成本所致。

     2021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太阳能板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0.11个百
分点,影响相对较小。2021年度,定价策略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合计约为-5.33个
百分点,其中均价变动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6.88个百分点,主要系受公司对
主要线上销售平台主动加大产品优惠力度等因素影响,美国、日本等地区的各
主要型号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较2020年度下降所致;平台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
为1.55个百分点,主要系200W产品在美国与日本线上销售平台的销售占比提升
较快所致。2021年度,汇率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3.99个百分点,主要系当
期人民币兑美元及日元均有较明显升值所致。2021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
率的影响约为0.40个百分点,影响相对较小。

     (3)充电宝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额       变动率        数额         变动率    数额       变动率

 单位售价              108.10    -26.70%        147.48       -6.12%   157.11      61.50%

 单位成本                98.93       -0.05%         98.98   33.00%     74.42       9.91%
 毛利率                 8.48%    -24.41%       32.89%       -19.74%   52.63%      22.23%

     2019年度,公司线上B2C销售的充电宝销量占比为67.93%,线上B2C模式
以自主品牌销售为主,该模式下平均销售单价远高于ODM模式;2020-2021年
度,公司充电宝已基本停产,产品销量仅分别为7.16万件、0.01万件,主要为尾
货处理,收入贡献度很小。

     ①单位售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单位售价分别为157.11元/件、147.48元/件与108.10
元/件,同比涨幅分别为61.50%、-6.13%与-26.70%,影响单位售价的因素主要
为产品结构因素与价格变动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A、产品结构变动分析


                                          1-1-3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的销量贡献占比情况如下:

            容量段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10000mAh                                  65.93%               70.12%              63.72%
 10000mAh≤容量<
                                                 32.97%               27.53%              32.72%
 20000mAh
 容量≥20000mAh                                  1.10%                2.36%                3.56%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产品主要以容量<10000mAh的低容量段
产品为主,而容量≥10000mAh的高容量段充电宝产品的销量占比逐年下降。此
外,2020年度,公司对低容量充电宝产品折价销售,导致平均销售单价较2019
年度有所下降。2021年度,公司充电宝销售主要为清理尾货,销量很小。

     B、价格变动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各容量段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容量段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容量<10000mAh                  95.13   -25.47%        127.63      -13.45%      147.48     73.78%
10000mAh≤容量<
                               122.29   -30.78%        176.66       10.17%      160.35     52.26%
20000mAh
容量≥20000mAh                 460.77    15.97%        397.31       32.62%      299.57     78.01%

平均单位售价                   108.10   -26.70%        147.48       -6.12%      157.11     61.50%

     由上表可知,2019-2020年度,容量≥10000mAh的充电宝单位售价逐年增
加,主要系公司减少了ODM模式的销售规模,增加自主品牌产品销售规模所致;
而容量<10000mAh的充电宝销售单价在2020年度下降较大,主要系公司当期低
价处理了较多低容量的充电宝,导致其平均销售单价下降所致。2021年度,公
司充电宝主要系在境外线上销售平台的零星销售。具体分析如下:

     a、销售模式与定价机制

     报告期内,销售模式的变化对充电宝销售单价影响较大。公司充电宝不同
销售模式下的销量占比及平均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1-1-33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模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线上销量占比                              100.00%              84.87%                  67.93%
  线上销售均价                                108.10                 167.05               192.47
  线下销量占比                                       -           15.13%                  32.07%
  线下销售均价                                       -                37.72                82.22
  销量占比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单位售价                                108.10                 147.48               157.11

       从上表可知,2019-2020年度,公司充电宝以线上自主品牌销售占比进一步
提升,但由于公司已逐步削减充电宝业务,故在2020年通过打折促销的方式在
低价处理了部分充电宝,导致2020年充电宝的平均销售单价下降。2021年充电
宝主要系在境外线上销售平台的零星销售,销售单价不具有参考性。

       从定价机制来看,公司充电宝的价格主要依据产品容量、销售模式、销售
地同类型产品的市场定价等因素确定;此外,不同区域、不同渠道销售的产品
会因销售模式、销售渠道成本、运输费用、关税成本、市场营销费用等差异而
存在些许差别。总体而言,产品容量越高,价格越高,同规格产品境外价格高
于境内价格、自主品牌销售价格高于ODM价格。此外,2020年度,由于公司清
理自主品牌尾货库存产品,导致平均单位售价相比2019年度有所下滑。

       b、市场情况

       充电宝产品主要采用聚合物电芯生产,而且其容量相对较小,随着产品技
术的不断迭代,加之容量更大、能量密度更高的便携储能产品的出现,充电宝
产品的替代趋势日益显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因此,公司逐步向便携储能产
品转型,主动减少了充电宝的销售规模。

       c、汇率情况

       公司充电宝外销主要使用美元或日元结算,美元和日元的汇率波动使得公
司换算成人民币的销售单价出现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的内外销收入占
比及各年度的汇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外销                           1.97    100.00%       1,050.70   99.49%        4,710.50     94.12%
内销                              -            -         5.42    0.51%         294.41       5.88%

                                           1-1-33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1.97 100.00%            1,056.12 100.00%         5,004.91 100.00%
            汇率类型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美元/人民币平均汇率            6.4515          -6.47%      6.8976       -0.01%      6.8985        4.25%
     日元/人民币平均汇率            0.0587          -9.13%      0.0646       2.05%       0.0633               --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的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94.12%、99.49%及100.00%,
    占比较高。与此同时,由于报告期内美元及日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呈波动变化,
    从而使得换算成人民币的销售单价有所波动。

         ②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宝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数额         占比
     单位材料成本                          63.55      64.24%         67.42    68.11%      67.25       90.36%
     单位人工费用                            2.52       2.55%         2.72     2.75%       2.16        2.90%
     单位制造费用                            2.02       2.04%         2.14     2.16%       2.45        3.30%
     单位委外加工费                          1.70       1.72%         1.68     1.70%       2.56        3.44%
     单位尾程运费                          29.13      29.45%         25.02    25.27%            -             -
     单位成本合计                          98.93 100.00%             98.98 100.00%        74.42 100.00%

         上表可知,2019-2020年度充电宝单位成本较2019年度增长33.00%,主要系
    由于新收入准则导致成本核算口径变化,成本中新增单位尾程运费所致。

         ③充电宝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的迭代分析

         将公司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的产品结构、汇率、定价策略以及材料成本等
    因素迭代后的毛利率与因素迭代前的毛利率之差作为影响因素对毛利率进行分
    析,则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变动因素测算分析结果分析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                            公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年度序号                                         n                3         2         1           0
本期单位均价                                   An                108.10     147.48   157.11         97.28
本期单位成本                                     Bn                98.93     98.98     74.42        67.71
因素带入后测算的单位均价/成本:
    单位均价—产品结构                          Cn                146.76        154.60         94.53               -
    单位成本—产品结构                          Dn                 99.00         72.62         65.09               -
    单位均价—定价策略因素(均价)              En                142.83        116.41        102.93               -


                                                    1-1-33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均价—定价策略因素(平台)         Fn           112.02    147.50   151.69           -
    单位均价—汇率因素                     Gn           108.10    147.48   157.11           -
    单位成本—材料成本因素                 Hn            95.11     74.59    73.91           -
因素带入后测算的毛利率:
产品结构—单位均价调整后             In=(Cn-Bn-1)/Cn   32.56%    51.86%    28.37%           -
产品结构—单位成本调整后              Jn=(Cn-Dn)/Cn    32.55%    53.03%    31.14%           -
定价策略因素(均价)                 Kn=(En-Dn)/En     30.69%    37.61%    36.76%           -
定价策略因素(平台)                  Ln=(Fn-Dn)/Fn    11.63%    50.76%    57.09%           -
汇率因素                             Mn=(Gn-Dn)/Gn      8.42%    50.76%    58.57%           -
材料成本因素                         Nn=(Gn-Hn)/Gn     12.02%    49.42%    52.96%           -
本期毛利率                                 On           8.48%    32.89%    52.63%     30.39%
因素影响测算:
产品结构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单位均价    Pn=In-On-1        -0.33%    -0.77%   -2.03%           -
产品结构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单位成本     Qn=Jn-In         -0.01%     1.16%    2.77%           -
定价策略因素(均价)对毛利率影响      Rn=Kn-Jn          -1.86%   -15.41%    5.62%           -
定价策略因素(平台)对毛利率影响      Sn=Ln-Kn         -19.06%    13.15%   20.33%           -
汇率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Tn=Mn-Ln          -3.21%    -0.01%    1.48%           -
材料成本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Un=Nn-Mn           3.60%    -1.32%   -5.60%           -
上述主要因素的综合影响               CMn=Nn-On-1       -20.87%    -3.20%   22.56%           -
其他因素对毛利率影响                  Vn=On-Nn          -3.53%   -16.54%   -0.33%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产品结构、定价策略、汇率及材料成本等变动
    因素对各期充电宝毛利率变化影响较大,上述因素各期对毛利率变动合计影响
    分别为 22.56 个百分点、-3.20 个百分点与-20.87 个百分点。材料成本因素中包括
    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关税及头程运费等因素的影响。

         2019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充电宝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 0.75 个百分
    点,影响相对较小,主要系当期产品结构较上一年度变化不大所致。2019 年度,
    定价策略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合计约为 25.95 个百分点,其中均价变动因素对毛利
    率影响约为 5.62 个百分点,平台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 20.33 个百分点,主要
    系当期 10000mAh≤容量<20000mAh 及容量<10000mAh 的产品在美国的线上
    销售均价有所提升,且线上销量占比显著提升所致。2019 年度,汇率因素对毛
    利率的影响约为 1.48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人民币相对美元有所贬值所致。
    2019 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5.60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中美贸
    易摩擦影响,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充电宝自 2019 年 9 月起加征 15%的关税所致。

         2020 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因素对充电宝毛利率的影响合计约为 0.39 个百分
    点,影响相对较小。2020 年度,定价策略因素对毛利率影响合计约为 2.26 个百
    分点,其中均价变动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15.41 个百分点,主要系当期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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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在美国的线上销售均价显著下降所致;平台因素对毛利率影响约为 13.15 个百
分点,主要系当期容量≥20000mAh 及 10000mAh≤容量<20000mAh 的产品在
美国线上销量占比显著提升所致。2020 年度,汇率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
0.01 个百分点,影响相对较小。2020 年度,材料变动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约为-
1.32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充电宝被继续
加征关税所致。2020 年底,其他因素影响整体毛利率约-16.54 个百分点,主要
系当年因新收入准则导致成本中新增尾程运输成本所致。

      2021 年度,由于充电宝产品当期销量很小,主要为尾货清理,且多个型号
已不再销售,销量对公司总体业绩贡献较小,因素分析结果参考意义不大。

      4、主营业务毛利按销售平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销售平台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平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亚马逊        59,995.51     54.80%     35,124.64     58.54%      9,571.76      61.84%

 第     日本乐天      10,931.37        9.98%    7,321.11     12.20%       615.67        3.98%
 三     日本雅虎        4,367.50       3.99%    2,615.74        4.36%           -            -
 方
 平     天猫            2,416.49       2.21%    2,083.22        3.47%    1,013.51       6.55%
 台     京东            2,242.46       2.05%    1,432.06        2.39%     432.26        2.79%
        其他             218.67        0.20%        40.85       0.07%      10.99        0.07%
 品牌官网             17,522.72     16.00%      4,821.71        8.04%           -            -
 客户官网经销           2,516.23       2.30%            -           -           -            -
 ODM                    4,306.51       3.93%    5,430.84        9.05%    3,247.82      20.98%
 线下经销               1,546.39       1.41%     949.06         1.58%     218.21        1.41%
 线下直销               3,421.73       3.13%     178.70         0.30%     369.23        2.39%
       合计          109,485.59    100.00%     59,997.91    100.00%     15,479.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展第三方电商平台,并在线上销售自主品牌产品,
使得销售额及毛利规模快速增长,线上毛利占比日益增加。另外,自 2020 年起,
公司品牌官网以自发货模式实现对外销售,为线上销售模式提供了重要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线下经销、ODM 等模式的毛利额虽然有所增长,但增幅远低于
线上销售毛利增长幅度,导致占比逐年下降。2021 年度,公司大力拓展自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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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牌便携储能产品的线下直销渠道,线下直销模式下的毛利额大幅提升,导致当
           年毛利占比明显提升。

                5、主营业务毛利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6,206.18       5.67%      5,120.43       8.53%      1,811.16       11.70%
            境外               103,279.41       94.33%    54,877.48    91.47%       13,668.28       88.30%
                   合计        109,485.59    100.00%      59,997.91   100.00%       15,479.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内外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境内                                     36.23%                48.38%                 44.92%
            境外                                     48.54%                57.00%                 49.45%

            主营业务毛利率                           47.62%                56.14%                 48.87%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毛利率低于境外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公司境内产品与
           境外市场定价、销售模式、销售平台等存在差异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合理且符合商业实质。

                6、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相关产品            主要产品描述              产品应用领域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为“Anker”品牌的移动电源、
                                                     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充电器、充电线、拓展坞、带线多位
                                                     及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
安克创新 充电类产品 插座等系列产品。其中,移动电源系                         37.71%    44.46%    54.06%
                                                     备进行充电、数据传输
                    列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移动电源、二
                                                             所用
                    合一超级充、大功率储能设备电源等
                                                     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主要以“RAVPower”品牌为主,旗
                                                     及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
星徽股份 电源类产品 下拥有移动电源、充电器、数据线、                         未披露    32.74%    46.45%
                                                     备进行充电、数据传输
                    集线器、车载配件等多个品类的产品
                                                             所用
                    主要为插箱式储能电池系统、堆叠式 在新能源发电侧、电网
                    储能电池系统、机架式和集装箱式高 侧、工商业、微电网、
派能科技 储能设备 压储能电池系统、通信基站备电系统 户用储能、充电桩配        32.27%    43.65%    36.72%
                    等产品,灵活满足从家用 kWh 等级 套、IDC 机房等储能领
                        到电网 MWh 等级的储能需求      域有着丰富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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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值       -                          -                       -            34.99%    40.28%    45.74%
                                                       可应用于户外旅行、应
                     容量自 80Wh-2000Wh 不等,输出功
          便携储能产                                   急备灾等场景,为客户
 发行人              率范围 100W-2200W,产品具有 AC/                          49.52%    57.75%    48.26%
              品                                       提供绿色低碳的能源解
                            USB/车充等输出方式
                                                              决方案
          注:星徽股份 2021 年 1-6 月电源类产品毛利率为 35.32%。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与可比
          上市公司在相关产品、客户结构、业务开展模式、物流模式、储能材料、生产
          模式及产能情况等比较分析如下:

                                         是否独立                  储能
公司简称 相关产品 下游主要客户 销售渠道           业务开展模式                生产模式       产能情况
                                           品牌                    材料
                                                  主要通过第三方
                   线上终端消费 线上销                                  采用“自主研发设计+
         充电类产                                 线上平台及自有 三元锂
安克创新           者、线下渠道 售、线下     是                         外协生产”的产品供应     --
             品                                   平台进行线上产 电池
                       客户等      销售                                         模式
                                                       品销售
                                                                        消费电子相关产品全部
                                                  主要通过第三方
                   线上终端消费 线上销                                  通过委外生产,根据市
         电源类产                                 电商平台和自有 三元锂
星徽股份           者、线下渠道 售、线下     是                         场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     --
             品                                   平台进行线上产 电池
                       客户等      销售                                 购订单,直接采购最终
                                                       品销售
                                                                                商品
                                                                        派能科技计划部门每月
                                                                        根据实际销售订单及未
                                                  通常通过参加行        来销售预测、交货期、
                                                  业展会、潜在客        产成品库存情况、原材
                   产品的主要客                                                              年产 1.15
                                         自主品 户拜访、客户主 磷酸铁 料库存情况、产能及生
派能科技 储能设备 户群体为储能 线下销售                                                      GWh 电池
                                         牌、贴牌 动接洽及参与招 锂电池 产线负荷状况安排生产        [注]
                     系统集成商                                                               系统
                                                  投标等方式进行        计划,下达生产指令;
                                                     客户开发           派能科技以自主生产为
                                                                        主,少量非核心工序采
                                                                            用外协加工方式
                   线上终端消费                   主要通过第三方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
                                 线上销 自主品
         便携储能 者、线下渠道                    电商平台和自有 三元锂 式,通常根据销售预 81.49 万
  发行人                        售、线下 牌、OD
           产品    客户、ODM                      平台进行线上产 电池 测、在手订单及交货期      台
                                   销售      M
                       客户等                          品销售             情况安排生产计划
           注:派能科技的产能数据引用自其公开披露的 2020 年度报告。

               (1)公司与安克创新的比较

               从产品描述及容量参数来看,安克创新主要充电类产品为移动电源和大功
          率储能设备电源等产品,其中大功率储能设备电源的容量涵盖 213~778Wh,相
          关产品容量低于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2019 年以前,公司主要以充电宝的 ODM
          代工销售为主要业务,随着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不断研发自主品牌新产品,便携
          储能产品作为新产品系列销售占比不断提升。同时公司为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
          应用场景,不断推出更高容量段的便携储能产品如 Explorer 1000、Explorer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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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er 1800 等多款高容量段的便携储能产品,高容量段的便携储能的毛利贡
献度更大;而安克创新充电类产品主要以移动电源为主,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
占比较低。便携储能产品单位货值高于充电宝,高容量产品毛利率一般也高于
低容量产品。2020-2021 年度,随着公司的高容量段的便携产品的销售占比增加,
公司储能类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安克创新的充电类产品毛利率。

     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便携储能产品适用于自驾露营、房车旅行、钓
鱼、打猎等户外旅行场景,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无人机、投影仪、照明
灯、车载冰箱、电饭煲等设备供电,能够满足户外旅行中多样化的便携电力需
求。在地震、海啸、飓风、大火、暴雪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便携储能产品
能解决灾害缺电、停电、应急救援等电力短缺问题。公司便携储能产品与太阳
能板组合形成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在灾后电网瘫痪及毁坏情况下,为灾后生
活实现持续离网发电,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安克创新的充电类产品主
要适用于日常生活中对消费电子类产品的充电场景,尚无法覆盖较大功率的电
器等产品的用电场景。

     从下游客户结构来看,公司与安克创新主要客户均包含线上终端消费者、
线下渠道客户,客户结构与市场群体较为相似,均具有独立线上品牌,因此相
关产品的市场议价能力较强,毛利率相对较高。

     从销售渠道来看,公司和安克创新均有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线下业务主
要为 B2B 业务,线上业务属于自主品牌零售业务,因此线上业务通常毛利率高
于公司线下渠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线上及线下渠道进行销售,公司线
上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提升,报告期内分别为 67.83%、83.53%
和 86.85%。同时受公司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变革等因素影响,公司积极调整线
上与线下销售渠道布局,截至 2021 年度,公司线下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已下降到 13.15%。而安克创新伴随其在全球品牌影响力提升、渠道完善以及战
略规划稳步推进,线下销售占比快速提升,线下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19 年度的 28.98%上升到 2021 年度的 36.38%。一般情况下,线下销售渠道的
毛利率低于线上销售渠道。2020-2021 年度,随着公司线上销售占比的提升,公
司的毛利率高于安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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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务开展模式来看,公司与安克创新均涉及生产充电类、电源类产品,
涉及移动电源的研发与销售,在各自专注的领域均具有相应的技术优势,产品
技术具有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与安克创新均通过线上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
有平台进行线上销售自主品牌产品。因此,公司与安克创新的产品具有较高的
附加价值,毛利率相对较高。

     从储能材料、生产模式及产能来看,公司与安克创新均主要以三元锂电池
为主要储能材料,但生产模式有所不同。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通常根据销售预测、在手订单及交货期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公司便携储能产品
生产的核心工序主要系自主完成。公司具备的自主产能可有效保证了产品的性
能与质量,提升了生产效率,提高了交付能力,实现了规模化采购与生产,降
低了生产成本,从而使得公司的毛利率较高。安克创新采用“自主研发设计+外
协生产”的产品供应模式,在生产工序与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安克创新通过严
格把控供应商甄选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可靠及使用安全
性,并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安克创新由于没有
自主产能,因此其交付能力相对弱于公司。

     总体而言,2019 年度,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低于安克创新充电类产品,
主要系当期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线下 ODM 模式销售占比较大,相关销售模式毛
利率较低所致;2020-2021 年度,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水平高于安克创新充
电类产品,一方面系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均系自主生产,安克创新产品系委外
代工生产,公司毛利空间更大,另一方面系公司主要销售便携储能产品,而安
克创新主要销售充电宝产品,便携储能产品的毛利率一般高于充电宝产品,且
随着高容量段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使公司获得了更高的产品毛
利率。

     (2)公司与星徽股份的比较

     从产品描述及容量参数等来看,星徽股份的主要充电类产品为移动电源等
产品,相关产品容量低于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产品单价等也低于公司的便携
储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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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星徽股份的充电类产品及电源类产品主要适用于日
常生活中对消费电子类产品的充电场景,尚无法覆盖较大功率的电器等产品的
用电场景。相比之下,公司便携储能产品能够满足户外旅行中多样化的便携电
力需求,同时亦可解决灾害缺电、停电、应急救援等电力短缺问题,应用领域
更为广泛。

     从下游客户结构来看,公司与星徽股份结构较为相似,主要客户均包含线
上终端消费者、线下渠道客户,客户结构与市场群体较为相似,均具有独立线
上品牌,因此相关产品的市场议价能力较强。

     从销售渠道来看,公司和星徽股份均有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自收购泽宝
技术后,星徽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线上渠道销售,线下渠道销售收入
占比较低;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销售模式由线下 ODM 为主逐步切换为自主品牌
线上销售为主,随着便携储能产品线上销售占比的增加,2019 年起公司的便携
储能产品毛利率高于星徽股份。

     从业务开展模式来看,公司与星徽股份均在各自专注的领域均具有相应的
技术优势,产品技术具有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与星徽股份均通过线上第三
方电商平台或品牌官网进行线上销售自主品牌产品。因此,公司与星徽股份的
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价值,毛利率相对较高。

     从储能材料、生产模式及产能来看,公司与星徽股份的电源类产品均主要
以三元锂电池为主要储能材料,但星徽股份仅涉及消费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
品牌推广和海外线上运营、线下渠道开拓,不涉及消费电子产品的自主生产,
因此不具备自主产能。在生产工序与产品质量控制方面,星徽股份主要通过采
购端进行管理,星徽股份建立了完善的采购、项目、工程、品质管理流程和质
量管理体系,持续进行供应链整合优化,目前与行业一流供应商建立起深度合
作关系,通过深度参与产品定义、工业设计、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质量控制
等流程,确保产品的品质和体验。

     总体而言,2019-2021 年度,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均高于星徽股份电源
类产品,一方面系因为公司的便携储能产品容量更高,单价更高,毛利率空间
更大,另一方面系因为公司具备自主产能,成本控制能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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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与派能科技的比较

     从产品描述及容量参数等来看,派能科技的储能设备容量较高,与公司便
携储能产品存在一定相似性,报告期内其储能设备毛利率与公司便携储能产品
毛利率的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派能科技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工商业领域及家庭储能
领域,公司便携储能产品适用于自驾露营、房车旅行、钓鱼、打猎等户外旅行
以及应急救援等场景,二者重合度较低。

     从下游客户结构来看,派能科技的产品经由集成商匹配集成给下游的安装
商,安装商在安装施工后最终交付终端用户,其客户以企业客户为主,且客户
集中度较高,客户议价能力较强;公司主要客户包含线上终端消费者、线下渠
道客户及部分 ODM 客户,且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个人或家庭等终端客户,客户分
散度较高,因此相关产品的市场议价能力较强。

     从销售渠道来看,派能科技系通过线下渠道销售给客户,而公司系通过线
上和线下渠道进行销售,随着公司线上渠道的销售占比增加,公司整体毛利率
水平呈现显著提升趋势,故报告期内,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毛利率高于派能科技。

     从业务开展模式来看,派能科技通常通过参加行业展会、潜在客户拜访、
客户主动接洽及参与招投标等线下方式进行客户开发与销售,对于境外市场,
派能科技主要采取在各市场区域重点开发和维护大型优质客户的销售策略;对
于境内市场,派能科技采取优先满足大客户需求,同时根据自身未来产能规划
积极拓展其他客户的销售策略。派能科技主要通过线下方式获取客户,其获取
渠道较少;公司主要以线上销售及线下方式获取客户,客户获取方式较为多元。
此外,派能科技主要客户中,Sonnen、中兴通讯及中兴康讯均为贴牌客户。因
此,派能科技的储能设备毛利率相比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更低。

     从储能材料、生产模式及产能来看,派能科技是可比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
以磷酸铁锂电池为技术路线的企业,其掌握较为完整的储能设备生产制造工艺,
其产品生产流程涵盖软包电芯生产、电池管理系统生产以及电池系统组装等多
个环节。派能科技计划部门每月根据实际销售订单及未来销售预测、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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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库存情况、原材料库存情况、产能及生产线负荷状况安排生产计划,下
达生产指令。派能科技以自主生产为主,少量非核心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方式。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派能科技储能设备毛利率低于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派
能科技虽与公司一样也具备自主产能,但二者在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结构、业
务开展模式、物流模式及储能材料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其储能设备毛利率低
于公司便携储能产品。

     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产品在产品规格、应用领域、
客户结构、业务开展模式及物流模式、技术路线、生产模式与产能情况等方面
均存在一定异同,使得其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区别,公司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销售费用        56,508.99       24.41%     22,697.92        21.21%      8,429.87       26.43%
 管理费用         9,498.53        4.10%       4,479.67        4.19%      2,345.03          7.35%
 研发费用         6,451.20        2.79%       2,343.34        2.19%       904.04           2.83%
 财务费用         4,619.86        2.00%       1,895.05        1.77%        -68.54          -0.21%
     合计        77,078.58       33.29%     31,415.98        29.36%     11,610.39       36.4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1,610.39 万元、31,415.98 万元和
77,078.58 万元,总额逐年上升,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36.40%、29.36%和 33.29%,
报告期内呈波动增长态势,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1、 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市场推广费              26,657.94   47.17%      7,476.44      32.94%     2,585.74      30.67%
 销售平台费用            21,646.38   38.31%     10,532.29      46.40%     2,865.04      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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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薪酬                4,335.87      7.67%       3,220.13      14.19%     1,048.54     12.44%
 仓储及租赁费            2,388.94      4.23%        834.46          3.68%    172.35        2.04%
 售后维修服务费            737.28      1.30%        299.64          1.32%     84.10        1.00%
 股份支付                  151.97      0.27%            13.65       0.06%          -           -
 交通及差旅费                  39.78   0.07%            74.83       0.33%     92.77        1.10%
 办公费                    178.22      0.32%            91.29       0.40%     25.24        0.30%
 运输费用                          -          -             -           -   1,364.63     16.19%
 其他                      372.61      0.66%        155.19          0.68%    191.45        2.27%
        合计            56,508.99 100.00%         22,697.92     100.00%     8,429.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8,429.87 万元、22,697.92 万元和 56,508.99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26.43%、21.21%和 24.41%。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平台
费用、市场推广费、工资薪酬、运输费用构成,报告期内,上述四项合计占销
售费用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 92.29%、93.53%和 93.15%。

     (1)销售平台费用

     公司通过入驻亚马逊、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展
线上 B2C 业务,此类电商平台对卖家账户于平台上销售商品会收取一定的平台
服务费用,主要为平台佣金、平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随着公司线上 B2C 模式
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销售平台费用也随之增加。

     (2)市场推广费

     公司市场推广费主要系线上平台推广服务费、新媒体广告费用、品牌代言
人费用及线下推广费用。报告期内,为促进销售的增长,公司主要通过亚马逊、
日本乐天、日本雅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谷歌和 Facebook 等新媒体广告
等线上渠道以及电子广告牌、展会等线下等渠道进行推广。同时,公司还聘请
了品牌代言人对公司品牌在线上、线下进行宣传推广。

     (3)工资薪酬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对销售团队不断进行调整优化,相关销售
人员的薪酬开支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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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主要系支付给快递公司的国内直邮运费和海外仓当地尾程配送费
用,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运费也随之增加。2020-2021 年度运输费用
为零,系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运输费调至成本核算所致。

       2、 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薪酬              4,357.04    45.87%      2,444.36       54.57%        701.45         29.91%
咨询服务费            1,821.03    19.17%        823.64       18.39%        232.04            9.89%
房租及水电             619.53       6.52%       127.26        2.84%             46.73        1.99%
办公费                 578.77       6.09%       370.48        8.27%            116.74        4.98%
股份支付               470.30       4.95%        18.90        0.42%        945.00         40.30%
业务招待费             442.96       4.66%       306.22        6.84%            111.40        4.75%
折旧及摊销             246.24       2.59%        75.64        1.69%             40.01        1.71%
交通及差旅费           148.03       1.56%       102.23        2.28%             42.00        1.79%
装修费用               351.75       3.70%        63.11        1.41%             66.11        2.82%
其他                   462.89       4.87%       147.83        3.30%             43.56        1.86%
       合计           9,498.53   100.00%      4,479.67      100.00%       2,345.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345.03 万元、4,479.67 万元和 9,498.53 万
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7.35%、4.19%和 4.10%。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酬、股
份支付、咨询服务费及办公费构成。报告期内,上述四项合计占管理费用总额
的比重分别达到 85.08%、81.64%和 76.09%。

       (1)工资薪酬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与管理人员的变动、人均工资的变动情况
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均员工人数(人)                                   126                 51                     30
 当期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4,357.04             2,444.36                 701.45
 人均薪酬(万元/年)                             34.58                48.4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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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营业收入(万元)                231,514.51      106,995.98            31,896.86
 工资薪酬占收入比例                         1.88         2.28%                2.20%
                                                        7.46                 7.02
                                         [注 2]                [注 1]            [注 1]
 深圳市平均薪酬水平(万元/年)     未披露
注:1、2019 年与 2020 年深圳市平均薪酬水平来源于深圳统计局发布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
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暂未制定发布《深圳市 2021
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报告期内,为支持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呈现上升
的趋势。2020 年度管理人员人均薪酬较上一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公司收
入及业绩均大幅增长,管理人员年终奖金大幅增加所致。2021 年度管理人员人
均薪酬相比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增加较多的基础管
理人员,其人均工资相对较低,导致 2021 年管理人员平均工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的变动与管理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变动情况相吻
合,公司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2)计入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公司于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上述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
付事项,由于对部分激励对象存在隐含服务期的安排,公司将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份根据不同隐含服务期限视作不同批次分别进行股份支付处理,对其中不存
在隐含服务期的股份支付按偶发事项一次性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存在隐含服
务期的股份支付按经常事项分摊计入经常性损益,股份支付费用形成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对吴世基等 15 名员工进行激励,
具体通过嘉美盛向嘉美惠转让股份,以及转让嘉美盛合伙企业份额的方式向激
励对象进行激励。本次股权激励合计授予激励对象 101.00 万股发行人股份。本
次激励员工合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1,272.60 万元,且由于对部分激励对象存在
隐含的服务期安排,公司将其获授的股份根据不同的服务期限视作不同批次分
别进行股份支付分摊处理,其中报告期内分别计入 945.00 万元、18.90 万元、
10.50 万元。

     2020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对孙刚等 17 名员工进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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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通过转让嘉美盛合伙企业份额的方式向激励对象进行激励。本次股权激励
合计授予激励对象 81.30 万股发行人股份。本次激励中员工合计确认股权激励费
用 3,089.40 万元,且由于存在隐含服务期安排,公司将其获授的股份根据不同
的服务期限视作不同批次分别进行股份支付分摊处理,其中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度分别计入 0 万元、459.80 万元。

     (3)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主要系公司聘请的审计、法律、人力资源等中介机构所支付的
相关费用。2020 年度,公司咨询服务费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聘请了律师、财
务审计及 IT 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境内外公司执行了尽职调查与审计等工作,支付
相关服务费较高所致。2021 年度,公司咨询服务费金额大幅增加,其中招聘与
人力资源咨询费用较高,主要系当期公司加大了中高端人才的招聘力度,支付
给美世咨询等人力资源公司的费用较高所致;此外,公司当期的审计咨询费用、
专项法律服务费等支出亦有所增加。

     3、 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薪酬              4,389.29    68.04%     1,459.70     62.29%   559.41       61.88%
 研发试制材料费         973.47     15.09%      505.85      21.59%   182.65       20.20%
 设计及样品费           393.15      6.09%      103.21       4.40%    11.91        1.32%
 认证测试费             278.71      4.32%       87.57       3.74%    54.06        5.98%
 股份支付                 96.15     1.49%       20.48       0.87%          -            -
 知识产权注册费         121.03      1.88%      147.08       6.28%    85.18        9.42%
 其他                   199.40      3.09%       19.45       0.83%    10.83        1.20%
        合计           6,451.20   100.00%     2,343.34    100.00%   904.04      100.00%

     公司注重研发,为更好地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
期内研发费用逐年增加,由 2019 年度的 904.04 万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6,451.20
万元。研发费用的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和研发试制材料费构成,报告期
内,上述三项合计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 82.08%、84.75%和 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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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研发模式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
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1、
研发模式”,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财企[2007]194 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5]119 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195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等文件的规定要求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研发费用进行核算。

     公司按照研发项目设立明细账归集研发费用,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主要
包括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研发试制材料费、知识产权注册费、认证测试费、
设计及样品费和其他费用等明细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研发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等,公司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研发技术人员工资计算单据进行核算;
股份支付费用系公司对研发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研发
试制材料费系公司开发样品支付的材料等费用;认证测试费系公司产品研发完
成后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认证测试产生的费用;知识产权注册费系公司申请知识
产权产生的费用;设计及样品费系公司开发设计等所支付的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制定的研发费用核算政策及实际情况,准确地划
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不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其他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
发费用的情形;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不存在资本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
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预算金         年度费用支出(万元)          实施
         研发项目名称
                               额(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进度

 产品安全研究                     1,636.76      1,419.44       --        --     在研
 家庭储能研究                     2,479.14      1,965.96       --        --     在研
 产品高效小型化研究               1,015.98       732.48        --        --    已完成
 储能智能化研究                   1,601.79      1,272.22       --        --     在研
 产品三防技术研究                 1,001.04       936.25        --        --    已完成
 多用途充电管理装置研发            228.59             --   233.70        --    已完成



                                      1-1-34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预算金             年度费用支出(万元)                   实施
         研发项目名称
                                   额(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进度
 高效率储能电源管理系统技
                                         217.13           74.05        189.26             --    已完成
 术研发
 调节型储能电源产品开发                  193.27                --      172.92             --    已完成
 高兼容性充电管理装置研发                234.67                --      241.10             --    已完成
 高兼容性储能电源产品开发                292.02                --      250.88             --    已完成
 多功能储能电源产品开发                  248.64                --      252.72             --    已完成
 高稳定性储能电源产品开发                303.42                --      244.17             --    已完成
 储能电源功率接收与充电提
                                         232.00           50.79        278.66             --    已完成
 示管理系统研发
 便携式太阳能板产品开发                  284.44                --      219.90             --    已完成
 过流保护储能电源产品开发                261.19                --      260.02             --    已完成
 一种锂电池车充装置 HTO596
                                         272.18                --             --     177.65     已完成
 的研发
 一种交流电供电装置 HTE053
                                         176.54                --             --     113.34     已完成
 的研发
 一种储能装置 HTE049 的研发              228.06                --             --     156.11     已完成
 一种带光伏储能装置的逆变
 器和光伏能装置 HTO642 的研              241.22                --             --     167.24     已完成
 发
 一种无线功率发射与接收电
                                         161.32                --             --     109.70     已完成
 路和装置 HTO646 的研发
 一种用于呼吸机的储能电源
                                         268.38                --             --     179.99     已完成
 装置 HTE052 的研发
              合计                     11,577.78      6,451.20        2,343.34       904.04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有序开展,正常进行。

     4、 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236.26         5.11%         78.53           4.14%          36.71       -53.56%
利息收入                -225.23        -4.88%         -82.52         -4.35%         -28.80       42.02%
汇兑损益                3,386.99       73.31%      1,639.95          86.54%         -97.38      142.07%
担保费用                   0.00         0.00%          7.50           0.40%          10.00       -14.59%
手续费及其他            1,221.84       26.45%       251.59           13.28%          10.92       -15.93%
      合计              4,619.86    100.00%        1,895.05         100.00%         -68.54      100.00%

                                            1-1-34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8.54 万元、1,895.05 万元和 4,619.86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利润情况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
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汇兑损益。2019 年度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系 2019
年度因美元对人民币升值,公司汇兑收益增加所致;2020-2021 年度公司财务费
用大幅增加,主要系 2020-2021 年度美元、日元对人民币贬值,导致汇兑损失增
加所致。

     5、期间费用率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安克创新、派能科技、星徽股份期间费
用数据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费用率          19.44%           24.03%          31.29%
                  管理费用率           2.98%            3.02%           2.58%
   安克创新
                  研发费用率           6.19%            6.07%           5.92%
                  财务费用率           0.36%            0.76%           -0.15%
                  销售费用率           1.75%            2.01%           4.29%
                  管理费用率           3.07%            4.08%           5.20%
   派能科技
                  研发费用率           7.55%            6.48%           7.34%
                  财务费用率          -0.62%            2.13%           -0.14%
                  销售费用率          23.55%           25.10%          33.04%

           [注]
                  管理费用率           5.19%            2.65%           3.73%
  星徽股份
                  研发费用率           3.06%            2.43%           3.21%
                  财务费用率           3.35%            2.13%           0.50%
                  销售费用率          14.91%           17.05%          22.88%
                  管理费用率           3.75%            3.25%           3.84%
    平均值
                  研发费用率           5.60%            4.99%           5.49%
                  财务费用率           1.03%            1.67%           0.07%
                  销售费用率          24.41%          21.21%           26.43%
                  管理费用率          4.10%            4.19%            7.35%
    发行人
                  研发费用率          2.79%            2.19%            2.83%
                  财务费用率          2.00%            1.77%           -0.21%
注:星徽股份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因而其研发费用率为研发支出金额(包括费用
化和资本化)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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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线上方式进行销售,线上平台费用费率较高,导
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大。与公司同样主要采用在亚马逊进行线上销售的
安克创新,在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率与公司相近;2019 年,星徽股份完成了对
泽宝技术的收购后,其线上销售模式与公司相同,销售费用率亦与公司相近。

     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
原因系公司管理人员薪酬较高,同时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对管理人员
进行股权激励,确认了较大金额的股份支付,致使当期管理费用较高。

     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
原因系:一方面,公司长期致力于便携储能产品的研发,长期的技术积累使得
公司较早形成了一系列便携储能产品相关核心工艺及研发技术体系,使得公司
在所专注的技术领域可凭借相对节约的研发投入较快地获得研发成果;另一方
面,公司的研发活动与生产过程紧密结合,研发活动产生的产品在技术定型及
质量验证完成后便最终对外出售,研发周期相对较短,因此相关的折旧摊销费
用、材料成本及制造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导致研发费用占比较低。

     财务费用:2019-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费用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差异
不大。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主要系汇兑损益及银行手续费,由于公司报告
期内借款金额较少,因此利息支出很少。2020-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费用比率
显著增加,主要原因系人民币汇率回升,导致出口业务汇兑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2021 年度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大幅下降主要系派能科技的利息收入较高,
导致其财务费用为负。

     6、各期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所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231,514.51    100.00%     106,995.98    100.00%    31,896.86     100.00%
销售费用          56,508.99      24.41%     22,697.92      21.21%    8,429.87      26.43%
管理费用           9,498.53       4.10%       4,479.67      4.19%    2,345.03       7.35%
研发费用           6,451.20       2.79%       2,343.34      2.19%     904.04        2.83%


                                          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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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72,458.72        31.30%          29,520.93            27.59%         11,678.93        36.6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合计费用率分别为
  36.61%、27.59%和 31.30%,总体呈现一定的波动。

         (1)销售费用率变动趋势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销售平台费用    21,646.38 38.31% 9.35% 10,532.29 46.40% 9.84% 2,865.04 33.99% 8.98%
市场推广费      26,657.94 47.17% 11.51%            7,476.44 32.94% 6.99% 2,585.74 30.67% 8.11%
工资薪酬         4,335.87      7.67% 1.87%         3,220.13 14.19% 3.01% 1,048.54 12.44% 3.29%
运输费用                 -           -        -              -             -        - 1,364.63 16.19% 4.28%
仓储及租赁费     2,388.94      4.23% 1.03%           834.46        3.68% 0.78%           172.35        2.04% 0.54%
售后维修服务
                   737.28      1.30% 0.32%           299.64        1.32% 0.28%            84.10        1.00% 0.26%
费
交通及差旅费        39.78      0.07% 0.02%            74.83        0.33% 0.07%            92.77        1.10% 0.29%
办公费             178.22      0.32% 0.08%            91.29        0.40% 0.09%            25.24        0.30% 0.08%
股份支付           151.97      0.27% 0.07%            13.65        0.06% 0.01%                   -           -        -
其他               372.61      0.66% 0.16%           155.19        0.68% 0.15%           191.45        2.27% 0.60%
       合计     56,508.99 100.00%24.41% 22,697.92 100.00% 21.21% 8,429.86 100.00% 26.4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26.43%、21.21%和 24.41%,销售费用率
  变动与公司的销售渠道变动有关。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平台费用和市场推广费
  支出随着线上平台实现的销售收入增加而增加。2021 年度,公司市场推广费的
  金额及费用率提升较快,主要系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加大了在线上及线下市
  场的营销推广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7.83%、83.53%和 86.85%,销售平台费用率分别为 8.98%、9.84%和 9.35%,增
  长趋势与相关收入基本一致。

         (2)管理费用率变动趋势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1-1-35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资薪酬        4,357.04 45.87% 1.88% 2,444.36 54.57% 2.28%                   701.45 29.91%            2.20%
咨询服务费      1,821.03 19.17% 0.79%           823.64 18.39% 0.77%           232.04       9.89%       0.73%
办公费            578.77       6.09% 0.25%      370.48     8.27% 0.35%        116.74       4.98%       0.37%
装修费用          351.75       3.70% 0.15%       63.11     1.41% 0.06%         66.11       2.82%       0.21%
业务招待费        442.96       4.66% 0.19%      306.22     6.84% 0.29%        111.40       4.75%       0.35%
折旧及摊销        246.24       2.59% 0.11%       75.64     1.69% 0.07%         40.01       1.71%       0.13%
交通及差旅费      148.03       1.56% 0.06%      102.23     2.28% 0.10%         42.00       1.79%       0.13%
股份支付          470.30       4.95% 0.20%       18.90     0.42% 0.02%        945.00 40.30%            2.96%
房租及水电        619.53       6.52% 0.27%      127.26     2.84% 0.12%         46.73       1.99%       0.15%
其他              462.89       4.87% 0.20%      147.83     3.30% 0.14%         43.56       1.86%       0.14%
       合计     9,498.53 100.00% 4.10% 4,479.67 100.00% 4.19% 2,345.03 100.00% 7.35%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7.35%、4.19%和 4.10%,呈现一定的波
动。其中,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系 2019 年公司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
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945.00 万元导致管理费用率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剔除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4.39%、4.17%和 3.90%,管理费用率呈
下降趋势,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所致。

       (3)研发费用率变动趋势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金额         占比        费用率
工资薪酬       4,389.29    68.04%    1.90% 1,459.70        62.29%     1.36% 559.41         61.88% 1.75%
研发试制材
                 973.47    15.09%    0.42%      505.85     21.59%     0.47% 182.65         20.20% 0.57%
料费
认证测试费       278.71    4.32%     0.12%       87.57      3.74%     0.08%    54.06        5.98% 0.17%
知识产权注
                 121.03    1.88%     0.05%      147.08      6.28%     0.14%    85.18        9.42% 0.27%
册费
设计及样品
                 393.15    6.09%     0.17%      103.21      4.40%     0.10%    11.91        1.32% 0.04%
费
股份支付          96.15    1.49%     0.04%       20.48      0.87%     0.02%          -             -        -
其他             199.40    3.09%     0.09%       19.45      0.83%     0.02%    10.83        1.20% 0.03%
    合计       6,451.20 100.00%      2.79% 2,343.34 100.00%           2.19% 904.04 100.00% 2.83%

       公司注重研发,为更好地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
期内研发费用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于锂电池储能产品及其配件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2019 年度,由于公司研发方向及产品品类相对聚焦,且盈利


                                             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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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有限,因此研发费用增加幅度有限;自 2020 年起,随着公司业务及盈利规
模的不断增加,研发费用亦显著增长;2020 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速
为 159.21%,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速为 235.44%,研发费用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
导致研发费用率下降;2021 年度,公司加大对便携储能电源研发的投入,聚焦
大容量产品的研发,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增加对研发人员和研发支出投入增
加,故 2021 年研发费用率增加。

     (五)减值损失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
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因此将公司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合并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坏账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下同)              -139.36        -339.49       -159.92
 存货跌价损失                                    -1,656.45       -589.03        -50.18
                   合计                          -1,795.81       -928.53       -210.10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资产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及存货跌
价损失,其中,报告期内的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159.92 万元、-339.49 万元和-
139.36 万元,报告期内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分别为-50.18 万元、-589.03 万元和-
1,656.45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坏账损失较多,主要是因为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同比
快速增长,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去年同比大幅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金额大幅增加所致。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中线上平台代收款增加,回
款周期显著缩短,因此当期坏账损失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并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将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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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公司定期对现有产品市场需求进行分析,并结合盘点情
况,对长期积压、二手仓、废品仓单项计提减值准备。2020-2021 年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扩大和产品采购金额的增加,公司期末存货金额逐期增长,公司对部
分滞销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导致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有所增加。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代扣个
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5.19                 12.31               19.66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067.83               246.39             212.5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及其他                  28.27                  8.74                     -
                 合计                          1,141.29               267.44             232.22

     报告期内,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与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益相关
2020 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
                                    29.00                    -                 -    与资产相关
技术改造资助
2018 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          5.75             11.18             19.66       与资产相关
2020 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
                                     4.54                 1.13                 -    与资产相关
信息化建设资助
绿色低碳扶持资助资金                 5.90                    -                 -    与资产相关
绿色低碳扶持资助资金                43.08                    -                 -    与收益相关
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资助                19.25                    -                 -    与收益相关
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15.00                    -                 -    与收益相关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75.35             97.89             14.98       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费返还金额                         -          37.49                    -    与收益相关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35.00             34.10             58.10       与收益相关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7.34             18.02       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8.78          37.85       与收益相关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资金                   -              5.65          10.41       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72.41             29.06             63.58       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资
                                   478.10                    -                 -    与收益相关
金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资助资金           197.00                    -                 -    与收益相关


                                     1-1-35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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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益相关
其他                                           32.65          16.08                9.61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113.02               258.71           232.22               --

       报告期内,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资助资金,大部分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
别为 232.22 万元、267.44 万元和 1,141.29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0%、
0.97%和 3.62%,整体而言,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呈下降趋势。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置理财产品收益                                 20.67                   2.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
                                                       -                 30.42                          -
 投资收益
            合计                                  20.67                  33.27                          -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0 万元、33.27 万元和 20.67 万元。2020
年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注销 Jackery Cayman 产生的收益及收回投资理财
产品收益。

       (八)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与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计入非经常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性损益
                                       营业外收入
 无需支付款项                       21.92                18.53            6.04               是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18           1.16               是
 政府补助                                  -                  -                -             是
 其他                                5.12                  5.13           0.20               是
            合计                    27.04                24.85            7.40                --
                                       营业外支出
 对外捐赠                           18.87                15.10                 -             是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55                -             是
 罚款支出                            8.17                     -           0.30               是


                                               1-1-35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他                                     0.12              1.66              -           是
            合计                         27.15             18.31           0.3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主要构成是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非流动资
产毁损报废利得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等,其他主要为保险赔款等;营
业外支出的主要构成是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罚款支出等。报
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经
营成果受营业外收支的影响较小。

     (九)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41.45 万元、
268.18 万元和 981.68 万元,占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
为-20.34%、1.15%和 3.51%。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股份支付及政府
补助。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公司于 2019 年度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上述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事项,公司
对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隐含服务期安排,故将该激励对象相应的部分股份支付
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助大部
分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研发方向高度相关,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政府
补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呈下降趋势。总体来看,公司未对非经常性损益产生重
大依赖。

     (十)纳税情况

     1、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已交税额                  期末
    税种
               未交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合计         未交数

企业所得税         -111.17       301.90           2,370.16         7,390.77       10,062.83    1,787.56
   增值税           20.00        190.40             378.71          206.98          776.09       -79.63
注:增值税未交数为负数表示公司合并口径下部分主体存在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1-35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当期所得税费用                6,063.08                5,157.57               777.51

     递延所得税费用                -2,488.34               -865.71               -616.99

            合计                   3,574.74                4,291.87               160.52

     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与各期实现利润规模相符。报告期内,
公司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31,505.46      27,673.06          3,805.67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725.82        4,150.96          570.8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813.56         265.50           -163.2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64.93          70.03             70.1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
                                                       -                 -        -348.93
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530.39          57.47              0.02
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946.37         -260.04          -112.89
股份支付                                          107.76              7.95        144.59
所得税费用                                      3,574.74        4,291.87          160.52

     2、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与所获得税收优惠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                                   3,113.95       2,552.53           414.01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0.59                -          25.76
 增值税零税率收入优惠                           1,900.01       1,374.95            62.57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                                946.37          260.04           112.89
 上述税收优惠合计                               5,960.92       4,187.52           615.23
 利润总额                                      31,505.46      27,673.06         3,805.67
 上述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比例                 18.92%          15.13%           16.17%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615.23 万元、4,187.52 万元和
5,960.92 万元,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比例分别为 16.17%、15.13%和 18.92%。其
中,影响金额较大的税收优惠主要为增值税零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
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系我国长期在全国范围内

                                       1-1-358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施的税收政策,具有全国性、长期性、持续性的特点,而非短期性或地方性
的优惠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各项指标均符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税收优惠的要求,在现行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下,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增值税零税率收入优惠政
策,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 号),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短
期内该政策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公司相关业务收入所涉及的报税资料均已在当
地税务部门备查,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未来会继续
享受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值税零税率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24,856.07       88.91%     54,857.54      94.45%    19,737.85      94.52%

非流动资产         15,568.76       11.09%      3,221.56       5.55%     1,144.79        5.48%

   资产总额       140,424.83      100.00%     58,079.10     100.00%    20,882.63     100.00%

     1、总资产构成及其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0,882.63 万元、58,079.10 万元和
140,424.83 万元,总体规模增长较快,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经营
性资产随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4,687.57      35.79%     23,318.90     42.51%    6,023.19      30.52%
 应收账款              7,411.73      5.94%       6,689.30     12.19%    2,765.07      14.01%


                                            1-1-35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付款项              4,953.93         3.97%       2,717.05            4.95%         434.30         2.20%
 其他应收款            2,559.71         2.05%       1,605.90            2.93%         132.36         0.67%
 存货                 63,209.20         50.63%     20,106.02           36.65%        9,353.26       47.39%
 其他流动资产          2,033.93         1.63%            420.36         0.77%        1,029.66        5.22%
  流动资产合计       124,856.07     100.00%        54,857.54          100.00%       19,737.8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19,737.85 万元、54,857.54 万元和
124,856.07 万元,公司流动资产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长。公司
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和应收账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流
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1.91%、91.35%和 92.35%。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3,100.38       19.91%         1,168.65       36.28%         263.76       23.04%
 在建工程                      446.65      2.87%                  -             -            -             -
 使用权资产                5,200.83       33.41%                  -             -            -             -
 无形资产                      133.30      0.86%           77.88         2.42%           2.83        0.25%
 商誉                           59.06      0.38%           59.06         1.83%          49.44        4.32%
 长期待摊费用              1,164.00        7.48%          269.01         8.35%          27.17        2.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90.62       26.27%         1,602.28       49.74%         736.57       64.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3.94        8.82%           44.69         1.39%          65.01        5.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568.76      100.00%         3,221.56     100.00%        1,144.79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上述三项非流动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38%、
86.01%和 79.59%。

     (二)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1-1-36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             -          8.96      0.04%           8.70       0.14%
 银行存款             17,359.08     38.85%       10,632.11       45.59%       2,041.60      33.90%
 其他货币资金         27,328.49     61.15%       12,677.82       54.37%       3,972.90      65.96%
        合计          44,687.57    100.00%       23,318.90      100.00%       6,023.19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
                      10,825.25     24.22%          5,833.25     25.02%       1,441.26      23.93%
 外的款项总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6,023.19 万元、23,318.90 万元和
44,687.57 万元,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断
增大,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83.87 万元和 17,143.80
万元和 13,480.36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公
司业务规模及收入增长较快,同时收款情况良好,回笼的资金不断增长。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进出口信用保证金及存放第三方
支付平台随时可支取的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票据保证金及进出口
                                    26,827.58                  12,296.43                  3,628.69
 信用保证金
 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                   500.90                     381.40                     344.20

         合计                       27,328.49                  12,677.82                  3,972.90

     (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无应收票据余额。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原值                          7,801.82                   7,042.36                 2,914.19
 坏账准备                                  390.09                  353.06                    149.12
 应收账款净额                          7,411.73                   6,689.30                 2,765.07



                                             1-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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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净额增长率                     10.80%               141.92%             119.62%
 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
                                          5.28%               11.52%              13.24%
 产比重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
                                          3.20%                6.25%               8.67%
 收入比重

     (1)应收账款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765.07 万元、6,689.30 万元和
7,411.73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7%、
6.25%和 3.20%,占比均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逐渐增长,主
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及收入增长较快,应收账款相应有一定增长。

     (2)应收账款主要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为:
                                                                               单位:万元
      期末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亚马逊                                   1,907.39               24.45%
                 Home Depot                               1,020.46               13.08%
   2021 年 12    JVC                                        957.57               12.27%
    月 31 日     日本雅虎                                   706.58                9.06%
                 Lowe’s                                    640.05                8.20%
                               合计                       5,232.05              67.06%
                 JVC                                      3,171.04               45.03%
                 日本乐天                                 1,641.30               23.31%
   2020 年 12    日本雅虎                                 1,015.20               14.42%
    月 31 日     亚马逊                                     886.92               12.59%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42.50                0.60%
                               合计                       6,756.96              95.95%
                 JVC                                      1,659.70               56.95%
                 日本乐天                                   768.86               26.38%
   2019 年 12    亚马逊                                     278.09                9.54%
    月 31 日     Continental Electronics Pty Ltd             41.49                1.42%
                 AutoZone Inc.                               40.88                1.40%
                               合计                       2,789.01              95.69%
注:公司线上 B2C 业务模式期末应收款项以平台名义进行归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合计占比分别达到 95.69%、
95.95%和 67.06%。公司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应收对手方主要为亚马逊、日本
乐天、日本雅虎、JVC、京东等企业,企业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良

                                           1-1-36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好的商业信誉和偿债能力。2021 年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的应收账款占
比降低,主要系公司开拓线下渠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上述应收账款已收回 99.50%,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整体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

     (3)按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801.82     100.00%               390.09        7,411.73
 的应收账款
         合计                       7,801.82     100.00%               390.09        7,411.7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042.36     100.00%               353.06        6,689.30
 的应收账款
         合计                       7,042.36     100.00%               353.06        6,689.3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净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14.19     100.00%               149.12        2,765.07
 的应收账款
         合计                       2,914.19     100.00%               149.12        2,765.07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类型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内(含 6 月)           7,801.82           5.00%               390.09
 按组合计提
                6 个月-1 年(含 1 年)                  -         10.00%                      -
 坏账准备
                1-2 年(含 2 年)                       -         20.00%                      -

                                          1-1-36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3 年(含 3 年)                        -        50.00%                     -
                3 年以上                                 -       100.00%                     -
                 合计                          7,801.82               5.00%            390.0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类型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内(含 6 月)          7,028.32               5.00%            351.42
                6 个月-1 年(含 1 年)               11.63        10.00%                 1.16
 按组合计提
                1-2 年(含 2 年)                     2.41        20.00%                 0.48
 坏账准备
                2-3 年(含 3 年)                        -        50.00%                     -
                3 年以上                                 -       100.00%                     -
                 合计                          7,042.36               5.01%            353.0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类型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6 个月以内(含 6 月)          2,863.80               5.00%            143.19
                6 个月-1 年(含 1 年)               41.51        10.00%                 4.15
 按组合计提
                1-2 年(含 2 年)                     8.88        20.00%                 1.78
 坏账准备
                2-3 年(含 3 年)                        -        50.00%                     -
                3 年以上                                 -       100.00%                     -
                 合计                          2,914.19               5.12%            149.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以账龄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
款为主。公司存在少量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整体质
量较好。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6 个月        6 个月
   项目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以内          -1 年
安克创新      5.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派能科技      5.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星徽股份      5.00%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平均值      5.00%         5.00%    10.00%    26.67%        50.00%      80.00%     100.00%



                                         1-1-36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      5.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安克创新、派能科技坏账计提比例取自其招股意向书,星徽股份坏账计提比例取自其
收购泽宝技术的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泽宝技术的坏账计提比例。
     综上,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在全部账龄区间均大于等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计提比例的均值,总体上较为谨慎。

     (四)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4,953.93                  2,717.05                      434.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434.30 万元、2,717.05 万元和 4,953.93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8%、4.68%和 3.53%,总体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的预付账款主要为公司向部分供应商采购时,因账期要求而预付的款
项。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预付账款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 2020-2021 年度公司业
绩规模增长迅速,公司采购金额增长较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预付账款主要
为对电芯及太阳能板的预付采购款,相关存货已于期后完成验收入库。

     (五)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出口退税              2,123.19     77.51%       1,437.28     84.28%                -             -
 押金保证金             505.59      18.46%         232.71     13.65%           72.60      50.08%
 备用金                    0.31      0.01%          24.66      1.45%           70.87      48.89%
 应收暂付款             110.15       4.02%          10.77      0.63%            1.49       1.03%
       小计            2,739.24    100.00%       1,705.43   100.00%          144.96      100.00%
 减:坏账准备           179.53              --      99.53              --      12.59             --
       合计           2,559.71              --   1,605.90              --    132.3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132.36 万元、1,605.90 万元和
2,559.7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7%、2.93%和 2.05%,规模较小。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


                                             1-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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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存货

     1、存货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库存商品          37,254.42     58.94%      10,633.08     52.89%      5,406.94       57.81%
在途物资          14,397.42     22.78%       4,563.95     22.70%      1,766.14       18.88%
原材料              9,217.49    14.58%       3,250.71     16.17%      1,564.06       16.72%
在产品               655.79       1.04%       850.12        4.23%      411.85         4.40%
委托加工物资         485.28       0.77%       444.71        2.21%      161.13         1.72%
发出商品            1,198.80      1.90%       363.44        1.81%       43.15         0.46%
     合计         63,209.20    100.00%      20,106.02    100.00%      9,353.2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39%、36.65%和 50.63%。
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和原材料构成。

     其中,公司在途物资主要为公司从国内运往亚马逊 FBA 仓或海外仓途中的
存货。报告期内公司海外销售规模增长较快,在途物资随之持续增长。2020 年
底及 2021 年底公司在途物资比例相比 2019 年底有所提升,主要原因为 2020-
2021 年度公司便携储能产品销售情况较好,公司加大了海外便携储能产品的备
货数量,其中,2020 年底,公司预计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海运周期可能增长,
提前增加了海外产品备货量,公司在途物资占比提升较快。

     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 2019 年底增大,主要是因为公
司 2020-2021 年收入增长较快,期末发出商品较多,2020 年底及 2021 年底公司
发出商品占存货金额比例分别为 1.81%、1.90%,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不断扩大,各存货类别余额不断增长,具有合理
性,不存在异常的存货余额增长或结构变动情形。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254.91 万元、765.83 万元和
1,855.35 万元,主要系公司对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并对长期积压、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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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废品仓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存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且公司产
品毛利率水平较高,不存在产品大量积压的风险。

     3、存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与存货的账面余额比较分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日
 存货账面余额                          65,064.55             20,871.85            9,608.18
 存货跌价准备                           1,855.35                765.83              254.91
 存货账面价值                          63,209.20             20,106.02            9,353.26
 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
                                          2.85%                 3.67%                2.65%
 余额比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
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
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0-2021 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产品采购金额的增加,公司期
末存货金额逐年增长,公司对部分滞销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导致当期期末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较 2019 年有所增加。

     由于公司所在行业的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毛利率保持较高的水平。经
公司减值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产品主要系销售量
较小且预期前景较差的产品,公司已就上述情形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除此之外,公司期末其余大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成本,未有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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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库龄超过一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350.27       98.70%         3,306.83     96.68%         1,622.89      94.49%
 原材料 1 年以上        135.96       1.30%            113.73      3.32%            94.57        5.51%
           小计      10,486.23    100.00%           3,420.56    100.00%         1,717.46     100.00%
        1 年以内     37,825.88       99.96%        11,167.96     99.46%         5,451.17      98.96%
 库存商
        1 年以上         15.15       0.04%             61.11      0.54%            57.28        1.04%
   品
          小计       37,841.04    100.00%          11,229.07    100.00%         5,508.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随着公司产
品结构转型,公司库龄在 1 年以内金额占存货总额比重保持增长趋势,存货流
动性不断改善,库龄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的存货库龄总体情况良好。

     5、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情况比较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注 2]
     公司名称
     安克创新                              4.31                        3.72                      3.39
     派能科技                              3.19                        3.48                      3.20
     星徽股份                              3.06                        4.40                      3.57
      平均值                               3.52                        3.87                      3.38
      发行人                               2.80                        3.08                      2.58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常根据销售预测、在手订单及交货
期情况安排生产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波动。

     与安克创新和星徽股份相比: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安克创新
和星徽股份,主要系公司 2019 年继续推进业务转型,自主品牌便携储能产品的
M2C 模式的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ODM 业务占比持续下降,公司主要产品来源
于自行生产,需要对原材料进行备库,而安克创新和星徽股份销售的产品主要
通过对外采购,不进行自主生产,无需进行原材料等备库,故报告期内公司的
存货周转率低于安克创新和星徽股份;剔除原材料、在产品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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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影响因素后,公司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61、4.00 和 3.50,与安克
创新和星徽股份存货周转率基本相当。

     与派能科技相比:报告期内公司转型销售自主品牌便携储能产品,且主要
集中境外线上平台销售,公司根据销售情况进行适当的库存商品备库,故在途
物资和库存商品期末余额较大;而派能科技随着储能市场的持续向好,前期积
压的存货随着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而大幅下降,故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
于派能科技。

     综上,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与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七)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预缴企业所得税          92.86     4.57%        221.32      52.65%               -             -

待抵扣进项税         1,159.87    57.03%         58.27      13.86%       1,029.66      100.00%

应收退货成本           311.02    15.29%        106.16      25.25%               -             -

待摊广告费              63.60     3.13%         34.62       8.24%               -             -

待赔偿货款             406.58    19.99%             -              -            -             -

      合计           2,033.93   100.00%        420.36    100.00%        1,029.6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22%、0.77%和
1.63%,占比较小。2019 年及 2021 年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待抵扣进项税,
金额为 1,029.66 万元。该笔款项为已申报暂未审核的出口免抵退税额,2019 年
待抵扣进项税已于 2020 年度通过审核并实现免抵退税,不存在异常情况。2021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待赔偿货款系英国联城海外仓货物盗窃数丢失。该
事项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根据公司与联城仓库签订的仓储服务协议,英国联城
需对丢失的存货进行全额赔偿,目前公司与英国联城仓库针对货物赔偿事件达
成一致意见,待案件结案,英国联城针对实际丢失的货物数量对应的金额进行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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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机器设备          2,095.67      67.59%       574.52        49.16%           170.75      64.74%
 运输工具           301.96        9.74%       395.03        33.80%            38.22      14.49%
 办公设备           702.75       22.67%       199.10        17.04%            54.80      20.78%
    合计           3,100.38    100.00%       1,168.65     100.00%            263.76    100.00%

     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3.76 万元、1,168.65 万元和 3,100.38 万元。

     公司固定资产由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机
器设备和运输工具两项的账面价值合计占固定资产总额 79.22%、82.96%和
77.33%。

     2、机器设备与产能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的匹配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机器设备原值(万元)                      2,409.47                 747.17                 348.30
电芯加工产能(万个)[注]                  4,828.12                1,811.00               1,126.50
机器设备原值/电芯加工产
                                      0.50              0.41                                 0.31
能(元/个)
注:上述产能测算参考依据主要为发行人点焊机的电芯加工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电芯加工产能的比值持续较快上升,主要
是随着公司便携储能产品的功率提升、容量增大,对产品检测要求更高,公司
新购入分析检测设备和其他生产机器设备,提升检测能力及满足生产需求,单
位产能用到的机器设备原值上升。

     可比上市公司安克创新、星徽股份销售的充电宝等电子产品主要为外采,
不自主生产,因此公司无法与其机器设备与产能的匹配性进行比较。可比上市
公司派能科技主营业务为磷酸铁锂电芯、模组及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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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其机器设备中包含电芯生产设备,而公司电芯均为外采,与派能科技的
生产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无法与其机器设备与产能的匹配性进行比较。

     3、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3,761.78                 1,556.22                 593.82
 机器设备                          2,409.47                   747.17                 348.30
 运输工具                            461.77                   448.70                    51.33
 办公设备                            890.53                   360.35                 194.19
 二、累计折旧                        661.40                   387.57                 330.06
 机器设备                            313.81                   172.64                 177.55
 运输工具                            159.82                    53.68                    13.12
 办公设备                            187.78                   161.25                 139.39
 三、账面价值                      3,100.38                 1,168.65                 263.76
 机器设备                          2,095.67                   574.52                 170.75
 运输工具                            301.96                   395.03                    38.22
 办公设备                            702.75                   199.10                    54.8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会计政策正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公司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额为 661.4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盘亏、毁损等可能
导致固定资产出现资产减值的情况。

     4、重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重要固定资产折旧均采用年限平均折旧法,
其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的对比如下:

        项目            安克创新          派能科技           星徽股份           发行人
 机器设备                      -              3-10 年         4-10 年           5-10 年
 运输工具                 3-5 年               4年             3-5 年             4年
 办公设备/电子设
                          3-5 年              3-5 年           3-5 年             5年
 备及其他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上表所示,与可比上市公司采用的
标准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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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使用权资产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租赁分别确认为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6,407.92             1,207.09                  -          5,200.83
      合计                6,407.92             1,207.09                  -          5,200.83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主要类别及增减变动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办公软件                             133.30                   77.88                   2.83
        合计                          133.30                   77.88                   2.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 万元、77.88 万元和
133.3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25%、2.42%和 0.86%,主要为公司
经营所需的办公软件。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3、开发支出资本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将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

     (十一)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Jackery US                            49.44                    49.44                 49.44
 Generark Japan                         9.61                     9.61                         -
         合计                          59.06                    59.06                 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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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商誉系公司收购 Jackery US 和 Generark Japan 时形成,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商誉分别为 49.44 万元、59.06 万元和 59.06 万元,占总资产比率分别为
0.24%、0.10%和 0.04%,均低于 1.00%,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报告期末,Jackery US 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将继续深耕欧美市场,提升
市场份额,相较于收购日,Jackery US 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商誉减值。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以现金收购 Generark Japan 100%的股权,截至报告期
末,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商誉减值。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报 告 期各 期末, 公 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27.17 万元、269.01 万元和
1,164.0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装修费,2020 年及 2021 年期
末余额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嘉安达大厦办公室及厂房、汇德大厦办公
室、光明科技园厂房进行了全面装修,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资产减值准备          453.15     11.08%       266.03        16.60%         96.83      13.15%
递延收益                7.67      0.19%             3.22     0.20%          2.67       0.36%
预计负债              122.39      2.99%         90.67        5.66%         33.84       4.59%
内部交易未实
                    2,884.55     70.52%      1,242.35       77.54%       603.23       81.90%
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139.33      3.41%                -           -           -              -
                      483.52     11.82%                -           -           -              -
     [注]
其他
       合计         4,090.62    100.00%      1,602.28      100.00%       736.57      100.00%
注:其他主要系 Jackery Inc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计提的暂时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36.57 万元、1,602.28
万元和 4,090.6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4.34%、49.74%和 26.27%。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预计负债等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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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预付设备款           900.57       65.55%           44.69     100.00%         44.49         68.45%

 预付工程款           463.85       33.76%               -             -               -            -

 预付投资款              9.51       0.69%               -             -       20.51         31.55%

      合计          1,373.94     100.00%            44.69     100.00%         65.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5.01 万元、44.69
万元、1,373.94 万元。2021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业绩
规模增长迅速,生产规模增大,对机器设备采购增加,截至 2021 年末对机器设
备及装修工程的预付款项增加。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情况

     1、总负债构成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总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84,735.78      94.89%     34,969.55        98.74%       15,587.07          98.94%
非流动负债         4,567.39       5.11%       447.85          1.26%         166.60            1.06%
  负债总额        89,303.17     100.00%     35,417.40       100.00%       15,753.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且负债规模整体上呈增长趋势,
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94%、98.74%和 94.89%。

     2、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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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4,979.16      5.88%       1,350.00       3.86%       855.00       5.49%
 应付票据             46,788.07     55.22%     12,604.93       36.05%     3,628.69      23.28%
 应付账款             23,435.02     27.66%     13,420.82       38.38%     8,015.82      51.43%
 预收款项                      -           -              -          -      453.31       2.91%
 合同负债              1,646.17      1.94%           579.84     1.66%            -             -
 应付职工薪酬          3,701.64      4.37%       2,504.80       7.16%       505.08       3.24%
 应交税费              2,334.90      2.76%       4,470.98      12.79%       610.13       3.91%
 其他应付款               55.78      0.07%            20.84     0.06%     1,519.04       9.75%
 一年内到期的非
                       1,774.12      2.09%                -          -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92      0.02%            17.35     0.05%            -             -
  流动负债合计        84,735.78    100.00%     34,969.55      100.00%    15,587.07     100.00%
 租赁负债              3,553.36     77.80%                -          -           -             -
 预计负债                962.89     21.08%           426.36    95.20%       148.80      89.31%
 递延收益                 51.13      1.12%            21.49     4.80%        17.80      10.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67.39    100.00%           447.85   100.00%       166.60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应交税费构成,非流动负债由
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
为 15,587.07 万元、34,969.55 万元和 84,735.78 万元,增长速度较快,主要是随
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金额增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持续增大。

     (二)主要债项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其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和应交税费合计分别为 12,254.64 万元、30,496.73 万元和 72,557.99 万元,占流
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8.62%、87.21%和 85.63%,公司经营性负债随着业务规模
的扩大而增长。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1-37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证借款             4,979.16      100.00%            680.00       50.37%      855.00      1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                -             -         670.00       49.63%            -             -
       合计           4,979.16      100.00%          1,350.00      100.00%      855.0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855.00 万元、1,350.00 万元和
4,979.16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49%、3.86%和 5.88%。公司短
期借款主要为向银行的抵押或保证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46,788.07     100.00%         12,604.93     100.00%     3,628.69     100.00%

       合计            46,788.07     100.00%         12,604.93     100.00%     3,628.6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3,628.69 万元、12,604.93 万元和
46,788.07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3.28%、36.05%和 55.22%。公
司应付票据主要为因采购而向供应商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材料款              20,793.47      88.73% 12,008.58              89.48%    7,417.47      92.54%
应付设备款                 250.50       1.07%              25.20     0.19%            -             -
应付其他费用类款项       2,391.06      10.20%         1,387.04       10.33%     598.35        7.46%
        合计            23,435.02     100.00% 13,420.82            100.00%     8,015.8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015.82 万元、13,420.82 万元和
23,435.02 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1.43%、38.38%和 27.66%。公
司应付账款主要包含应付材料款、应付其他费用类款项等,其中主要为应付供
应商的货款,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呈增长趋势。2020 年末,应付其他费用类款
项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期末应付物流费用及广告费等同比增加所致。2021 年

                                                 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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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公司应付材料款金额大幅提升,主要系 2021 年电芯、电子元器件及芯片市场
供应较为紧张且价格波动较大,考虑公司生产需要,公司提前对电芯、电子元
器件等原材料进行备库。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453.31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2.91%、0%和 0%。

     5、合同负债

     2020 年度,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根据合同收取的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
列报。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579.84 万元和 1,646.17 万
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66%和 1.94%。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3,695.62              2,496.62                 505.0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
                                                6.02                8.17                         -
划
            合计                          3,701.64              2,504.80                 505.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505.08 万元、2,504.80 万元
和 3,701.64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4%、7.16%和 4.37%。公司
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是短期薪酬,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和人员规模逐年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的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1,880.42                3,409.62                  405.9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663.65                  184.78
 关税                                    95.92                  298.47                       -

                                           1-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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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间接税                                 30.92                  51.08                    0.14
 印花税                                     13.25                  20.2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8.83                  14.93                    1.20
 教育费附加                             190.52                       6.40                   0.51
 地方教育附加                               73.57                    4.27                   0.34
 增值税                                     41.46                    2.26                  17.16
          合计                        2,334.90                4,470.98                    610.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610.13 万元、4,470.98 万元和
2,334.90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1%、12.79%和 2.76%。公司的
应交税费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境外间接税和关税等,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逐年增加,应交税费的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 年末,公
司应付关税金额同比显著增加,系境外关税申报方式改变所致。2019 年度公司
主要由代理机构申报境外关税,期末关税已在与代理机构往来中结算;2020 年
末公司境外经营主体开始自主申报关税。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暂收款          55.78     100.00%              20.84   100.00%            19.04       1.25%
 应付股利                 -             -               -            -      1,500.00     98.75%
     合计            55.78     100.00%              20.84   100.00%         1,519.0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519.04 万元、20.84 万元和
55.78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5%、0.06%和 0.06%。公司 2020
年其他应付款较 2019 年变化较大,主要原因为 2019 年期末应付股利 1,500 万元
于 2020 年支付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
和 1,774.12 万元。2021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全部为一年内到期
的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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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0 万元、17.35 万元和 20.92
万元,金额较小,均为待转销项税额。

     11、租赁负债

     2021 年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租赁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为 3,553.36 万元。

     1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产品质量保证            451.61     46.90%         227.87     53.45%      71.21      47.85%

 预计的销售退回          511.28     53.10%         198.49     46.55%      77.60      52.15%

        合计             962.89    100.00%         426.36    100.00%     148.8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 148.80 万元、426.36 万元和 962.89 万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94%、1.20%和 1.08%。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
债产生的原因主要系针对存在质保期的商品的预提了维保费用,以及针对附有
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根据预计退货率计提的预计负债。

     1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收益分别为 17.80 万元、21.49 万元和 51.13 万
元,金额较小,均为分摊确认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明细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
“(六)其他收益”。

     (三)偿债能力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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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倍)                               1.47                1.57               1.27
速动比率(倍)                               0.73                0.99               0.67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60%              60.98%             75.4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3,705.97           27,903.10           3,945.4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4.35             353.39              104.66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7、1.57 和 1.47,速动比率分别为
0.67、0.99 和 0.73,公司流动比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 2020 年的流动比率及
速动比率较 2019 年增长较快,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3,945.46 万元、27,903.10
万元和 33,705.97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04.66、353.39 和 134.35,公司息
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远高于利息支出,利息保障倍数也处于较高值,公司具有较
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2、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金额及利息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和资产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利润规模持续增
长,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i.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偿还的有息负债,财务风险较低;ii.公司的货币资金
余 额 持 续 增 加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6,023.19 万 元 、
23,318.90 万元和 44,687.57 万元,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债务清偿提供了良好的现
金保障;iii.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大额诉讼或者对外担保等影
响偿债能力的情况;iv.公司同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流动性指标较高,偿债能力
良好,不存在可预见的未来无法偿还负债的风险。

     (四)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过 4 次股利分配,均为现金分红。股利分配具体情
况如下:


                                        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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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公司 2019 年 9 月 29 日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每股 0.4 元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000.00 万元。个人所
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019 年 10 月,前述股利分配事项实施完毕。

     2、根据公司 2019 年 12 月 2 日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每股 1 元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500.00 万元。个人所
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020 年 1 月,前述股利分配事项实施完毕。

     3、根据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
股东孙中伟、温美婵、深圳市嘉美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美惠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陈凯华分
配现金股利 2,700.00 万元。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020 年 8 月,前述股
利分配事项实施完毕。

     4、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0 日的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向股
东孙中伟、温美婵、深圳市嘉美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美惠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陈凯华分配
现金股利 7,000.00 万元。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020 年 12 月,前述股利
分配事项实施完毕。

     (五)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742.82      91,424.83      26,756.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791.52       3,957.96       1,452.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41.33        390.52         24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775.66      95,773.31      28,449.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6,871.14      45,062.26      15,766.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709.50       6,341.00       2,559.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052.64       8,370.17       2,403.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62.01      18,856.08       6,637.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295.30      78,629.51      27,36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0.36      17,143.80       1,083.87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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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31,514.51           106,995.98        31,896.8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742.82             91,424.83       26,756.2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0.90               0.85          0.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0.36           17,143.80         1,083.87
 净利润                                        27,930.72           23,381.19         3,64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0.48               0.73          0.3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4、0.85 和 0.90,各期销售回款与营业收入差异不大,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30、0.73
和 0.48,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及存货的变动、股份支付等原因产生,
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关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27,930.72              23,381.19            3,645.16
 加: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                   1,795.81                 928.53             210.10
 固定资产折旧                              361.86                  119.68              75.46
 使用权资产折旧                           1,207.09                         -                  -
 无形资产摊销                                  92.74                10.79              15.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02.55                   21.04              12.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24                 4.17                     -
 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0.36               -1.16
 财务费用                                 3,775.79                1,748.43             -43.16
 投资损失(减收益)                         -20.67                  -33.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2,488.34                -865.71            -616.99



                                     1-1-38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44,759.63       -11,341.79        -6,776.8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1,286.94       -17,346.26        -4,759.6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45,842.72         20,463.60         8,359.43
 股份支付费用调整                              718.42             53.03           96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0.36         17,143.80         1,083.8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83.87 万元、
17,143.80 万元和 13,480.3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保持在较高
水平。2020-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公司
2020-2021 年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与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及存货的变动、股份
支付等原因产生,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0.67           2.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41           0.80             2.55
 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         1,8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23.08         1,853.64             2.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672.54         1,527.07           211.59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9.51          61.06                 -
 现金净额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0.5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         1,8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82.05          3,438.13           232.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58.97        -1,584.49          -229.55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229.55 万 元 、-
1,584.49 万元和-5,658.9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赎
回理财产品所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报告期新
增购置运输设备和机器设备和购买理财产品支出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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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5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479.16        1,900.00       1,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79.16        6,400.00       1,1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850.00        1,405.00       1,291.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644.55       10,803.36       2,036.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6.43                -         1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0.98       12,208.36       3,345.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8.18       -5,808.36      -2,245.2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45.21 万元、-
5,808.36 万元和 1,588.1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投资者
增资投入的现金、银行短期借款融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分红
款和偿还到期银行短期借款。

     (六)截至报告期末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及未来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
出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211.59 万元、1,527.07 万元和 5,672.54 万元,合计 7,411.20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的业务及收入规模持续扩大,2020-2021 年度新增购置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
资本性支出不断增长。

     除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外,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还
包括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 3 个项目,上述项目计划总投资 54,938.51 万元。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
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三)发行人的研发情况”之“2、在研项目
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部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
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七)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性相关指标如下:



                                   1-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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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60%             60.98%            75.44%

 流动负债占比                           94.88%             98.74%            9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0.36          17,143.80           1,083.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75.44%、60.98%和 63.60%,
2019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随着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的提升,2020 年资
产负债率下降。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83.87 万元、17,143.80 万元和
13,480.36 万元,随着业务及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逐渐增大,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流动性较好。

     (八)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行业前景广阔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家宏观层面制定了积极的战略政策鼓
励优秀的行业民族品牌走向全球市场,树立起强大、优秀的自主品牌形象。随
着国家新能源战略发展规划的确定,国家针对清洁能源及储能领域推出多项鼓
励政策,为提升国内锂电池储能行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提供了
政策支持。国家鼓励政策及法规标准的出台对行业的规范和引导,为便携储能
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储能技术提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成为本行业
快速发展的强劲推动力。

     根据 Statista 的数据,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从 2014 年 1.3 万亿美元增长至
2019 年 3.5 万亿美元,保持年均 20%以上的增长率。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
以来,全球线上消费习惯加速养成,根据 eMarketer 的数据,受“新冠”疫情的
影响,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占整体零售销售额的比例从 2019 年的 13.6%快速提
升至 2020 年的 18%,未来全球零售电商销售额将持续提升,预计 2024 年全球
零售电商销售额将达到 6.39 万亿美元,占整体零售销售额将继续提升至 21.8%。

     便携储能产品作为消费电子类产品,线上销售是其最主要的销售渠道,线
上消费习惯的日益普及将有助于便携储能行业的发展。随着便携储能产品朝着


                                    1-1-38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大功率、大容量发展,便携储能产品的轻量化需求随之提升。未来,随着锂电
池能量密度技术及电池系统设计的不断优化,锂电池的续航性、稳定性等将不
断提升,锂电池储能产品相比其他储能技术的竞争力也将突显,也将进一步推
动便携储能产品替代传统燃油发电机,实现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2、公司具备较强竞争力

     公司于行业发展初期进入,在便携储能产品领域不断深耕,积极推进产品
设计、研发以及渠道的开拓与维护。公司基于境内外文化差异而全力打造的
“Jackery”和“电小二”两大自主品牌,已在 Google、亚马逊、日本乐天、日
本雅虎、天猫、京东等搜索引擎或电商平台的便携储能产品的关键词检索排名
中取得了最高的检索热度,成为便携储能垂直领域的领先品牌。2020 年以来,
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持续入选亚马逊平台最畅销产品(Best Seller)、亚马逊之选
(Amazon’s Choice),连续两年获得日本“防灾安全协会推奖”奖章。公司获得
日本亚马逊颁发的 2021 年度创新品牌奖,公司便携储能产品先后入选 CNET 、
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便携储能榜单,登上福布斯、华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媒体,
此外,公司正积极布局自主品牌的多元销售渠道,已与 JVC、Canon、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Sam’s Club 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零售商建
立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品牌的全球影响力。

     公司已掌握电源结构技术、电池包设计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了境内外授权专利 254 项,其中发明专
利 31 项,技术实力深厚。同时,公司凭借突出的产品设计实力及对消费者需求
的准确把握,累计获得德国红点设计奖、汉诺威工业(IF)设计奖、当代好设
计等在内的国际设计类大奖共 21 项,产品设计实力得到了国际工业设计领域的
广泛认可。

     未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推动公司关键技术的进一步突破和改进,
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性能,服务更多领域的客户,促进公司业务规模及盈利水
平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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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报告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三)重大股权收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股权收购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申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3-445 号),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申报会计师的审阅,申报会计师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申报会计师相信
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及
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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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告(经申报会计师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变动比例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9,216.56          140,424.83     20.50%
 负债总额                                    101,451.97           89,303.17     13.60%
 股东权益总额                                 67,764.59           51,121.65     32.56%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和总负债金额较 2021 年末增长了 28,791.73
万元、12,148.80 万元,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公司资产及总负债
随业务规模扩大所致。2022 年 6 月末,公司股东权益总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16,642.93 万元,增幅为 32.56%,主要为公司 2022 年 1-6 月份净利润留存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1,468.97           96,828.84      35.77%
 营业利润                                    18,730.66           18,954.62       -1.18%
 利润总额                                    18,768.42           18,950.76       -0.96%
 净利润                                      16,040.76           15,696.04       2.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40.76           15,696.04       2.2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78.10           15,475.68       -2.57%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31,468.97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同比增
加 35.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040.76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
同 比 增 加 2.2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5,078.10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同比减少 2.57%。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上升,主
要系 2021 年以来,公司海外市场产品品牌影响力增加及市场渗透率增加,销售
规模有所增长所致。净利润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受市场竞争加剧、原
材料价格上涨、国际海运物流成本增加、人民币升值等不利因素导致公司毛利
率下降、期间费用增加和资产减值损失上升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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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7.73               13,896.22       -14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9.04                -1,815.85     118.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00.54                 -2,316.29     -786.4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86.24               -1,245.06     -171.18%
 现金净增加额                                6,510.02                 8,519.02      -23.58%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20,213.95 万元,
减幅为 145.46%,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2022 年半年度各项付现费
用支出增加、原材料备库力度加大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支出增加 2,143.18 万元,增幅 118.03%,主要系公司构建固定
资产等支出等金额同比增加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同比支出增加 18,216.83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了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银行借
款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金额同比增加 2,131.31 万
元,主要系当期受人民币贬值影响,财务费用减少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52               -3.49     173.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043.19              224.67      364.32%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37              24.41      192.37%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135.88              258.64      339.1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73.22                38.29      352.4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62.66               220.36      336.8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962.66               220.36      336.86%

     2022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962.66 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
益的政府补助,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00%,非经常性损益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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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
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公司经营模式未发
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5、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经营业
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预计数)             (实际数)
营业收入                       210,988.79~280,442.81       154,469.20   36.59%~81.55%
净利润                           21,309.55~29,150.46        21,286.60   0.11%~36.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09.55~29,150.46        21,286.60   0.11%~36.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9,846.89~27,687.79        20,529.11   -3.32%~34.87%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10,988.79 万元至 280,442.81 万元,同
比增长 36.59%至 81.55%;预计净利润为 21,309.55 万元至 29,150.46 万元,同比
增长 0.11%至 36.94%。 公司 2022 年 1-9 月预测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均有所上
涨,主要系便携储能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而公司系行业领先的便携储能品
牌企业,产品渗透率不断提升所致。

     上述 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上述测算未
经申报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三)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在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
及子公司 Generark US 与美国公司 Generac 存在关于“GENERARK”商标的诉
讼纠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相关诉讼已撤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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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
要事项”之“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盈利预测信息(如有)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八、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如有)

     公司报告期内持续盈利,未预测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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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情况
                                     金投入金额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 《告知性备案回
       便携储能产品
  1                    19,843.12       19,843.12 备案证(项目编码:    执》深环光备
       扩产项目
                                                 S-2020-C38-505902) 【2020】1942 号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2                     9,931.05        9,931.05 备案证(项目编码:      不适用
       项目
                                                 S-2020-C38-505903)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
       品牌数据中心
  3                    25,164.34       25,164.34 备案证(项目编码:      不适用
       建设项目
                                                 S-2020-C38-506106)
  4    补充流动资金    12,681.49       12,681.49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67,620.00       67,620.00         -                  -

       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
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前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前期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
有结余的,依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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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规范
使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意向书或者募集
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
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
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项目完工程度等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
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
报告。公司应当在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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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
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蓬勃发展,能源消费结构发生深
刻变革。储能产品的普及将推动绿色能源的高效利用,是全球能源变革的重要
影响因素之一。2019 年公司转型后,产能利用率达到 92.35%,2020 年跃升至
108.99%,2021 年达到 102.48%,产能已超负荷。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建设便携储
能产品扩产项目解决产能问题,向市场提供更多规格的、质量更加稳定的、具
备更先进技术的便携储能产品,以此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矩阵,打造出优势产品
集群,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现有客户,并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在全球开拓
更广阔的新兴市场。

     未来,公司将布局家庭储能新业务,利用自身在便携储能领域的技术积累
和相关经验,进入家庭储能新市场。公司募集资金所建设的研发中心将组建研
发团队,针对家庭生活这一应用场景开发更大容量和功率的新产品,进入家庭
储能市场,拓宽公司产品线及业务范围。与此同时,依托于品牌数据中心项目,
公司将利用大数据综合分析技术,提高公司业务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公司业务
运营效率,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并指导公司的品牌推广策略,进一步提
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占率。

     2、募集资金对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
作用

     公司顺应国家储能发展政策,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为契机,依托强大的产业链、服务链、技术链构筑强大竞争力。公司将打
造更符合市场需求的科学的研发体系,不断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研发效率,保
持便携储能市场行业的领先地位。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将加速布局家庭储能新业务领域,不断开拓新的
产品领域、提高便携储能产品的智能性,并加强品牌运营管理,提高信息系统
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及运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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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是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实施的
生产经营扩张,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实际是围绕公司当前及未来业务扩张和战略步伐所做出的支持性安排。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锂电池储能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49 其他电池制造”。公司
所属锂电池储能细分行业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类行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方向。

     公司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已取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出具的备
案回执(深环光备【2020】1942 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属于非工业生产性项目,不涉及环境污染等事项,本
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通过
租赁场所实施,公司已经与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承租意向书;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拟通过购买房产的方式实施,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房产
使用,所有募投项目均不存在新增土地的情况,符合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采用公司现有成熟生产工艺和检测标准,引入
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较高的先进生产设备,扩大公司产能规模,并有效提升公
司智能生产水平。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坐落
于深圳市光明新区招商局智慧城 A4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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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
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生产能力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产能的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提升。通过本项目,
公司可继续夯实核心业务,解决产能问题。本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的自
动化水平,改善公司原有生产工艺,节约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并且
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多规格、更高质量、更加先
进的便携储能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便携储能
行业的领先地位。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丰富的市场机会

     全球气候变化、社会经济发展、能源结构变革,智能电子终端产品日益普
及,人们对便携绿色电力的需求不断提升。虽然便携储能行业尚属于行业发展
早期,但储能在国家宏观层面受到了战略政策的积极鼓励。随着户外应用场景
的继续拓宽和消费习惯的逐步培养,便携储能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大,行业发展
前景良好。储能市场规模持续增长,行业保持蓬勃的发展态势,这为本扩产项
目带来了丰富的市场机会。

     (2)成熟的销售和管理团队与良好的品牌形象保证产能消化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立体化销售网络,包括“境内+境
外”、“线上+线下”的全方位销售渠道。公司根据不同的销售渠道特点,分别组
建了专业化的销售团队与管理团队,确保产品能在定位、定价、推广以及售后
服务方面根据目标市场特点进行优化。公司的“Jackery”品牌在美国和日本亚
马逊电商平台的便携储能垂直门类中已经具备了较高的知名度,品牌的全球认
可度较高。公司的“电小二”品牌在国内 已逐步成为户外电源的代名词。因此,
公司销售管理团队和国际化品牌形象为募投项目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有
力的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19,843.12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14,129.08 万元,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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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5,714.04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1              项目建设投资                      14,129.08                   71.20%
   1.1               场地费用                          3,196.36                  16.11%
   1.2             设备购置费用                        9,851.18                  49.65%
   1.3             软件购置费用                         143.50                   0.72%
   1.4             管理人员费用                         278.49                   1.40%
   1.5              项目预备费                          659.55                   3.32%
    2              铺底流动资金                        5,714.04                  28.80%
                   项目投资总额                      19,843.12                100.00%

       5、项目时间周期和进度

       本项目整体规划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
及审批、厂房装修、设备采购及运输、人员招聘及培训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
运营期主要分为第一、二条产线投产以及第三、四条产线投产两个阶段。本项
目开始建设的时间节点设置为 T,Q 代表季度,建设期为 T+1 年,运营期为 T+2
至 T+5 年。本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如下所示:

                                 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规划

                                       T+1 年                     T+2 年           T+3
 序号         实施步骤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年

   1       项目立项及审批
   2          厂房装修
   3       设备采购及运输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第一、二条产线投产
   6     第三、四条产线投产

       6、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
案证》(项目编码:S-2020-C38-505902)立项备案文件。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出具的《告知性备案回执》(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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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光备【2020】1942 号)环评备案文件。

     8、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项目实施地为深圳市光明新区招商局智慧城 A4 栋。公司已经与招商局光明
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承租意向书。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用于开展“产品安全研究与认证”、“家庭储能研
究”、“产品高效小型化研究”、“储能智能化研究”及后续相关课题的研发工作。
通过本项目研发中心的建设以及后续课题的研发工作,公司将不断提高储能技
术水平以及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持续巩固自身在便携储能行业市场中的核心竞
争力。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研发中心拟建设
于深圳市光明新区招商局智慧城 A4 栋。

     2、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锂电池便携储能行业的技术导向型特征决定了行业内企业的研发技术水平
是其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对于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一贯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使公司的研发能力得到
较大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不断提升,持续巩
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战略。

     公司是国内便携储能行业标准《便携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源技术规范》的
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将通过本项目,进一步开展“产品安全研究与认证”相关
课题,并在产品安全性、形态小型化以及运行智能化等几大技术领域发力,进
一步优化产品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公司还将在研发中心配备相关研发
团队,进一步布局家庭储能产品领域,加快拓展国际家庭储能产品市场。

     3、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将大部分研发成果应用于公司
产品的生产和创新上。本次募投项目主要针对“产业安全研究与认证”、“产品
高效小型化研究”、“储能智能化研究”和“家庭储能研究”等课题进行相关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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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全性方面已经掌握了电池模组安全技术和电源管理系
统技术等相关技术,在智能性方面储备了锂电池组能量均衡系统技术、储能电
源模块化技术等技术,并积极开展大功率电源储能技术的研发,计划应用于家
庭储能领域。公司为本募投项目储备了相应的前期技术,并配备了相应的研发
团队,保障项目的稳定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9,931.05 万元,其中研发费用 6,674.30 万元,设备购置费
用 1,158.56 万元,场地租赁费用 767.08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1              场地租赁费用                      767.08                   7.72%
    2              场地装修费用                      476.19                   4.79%
    3              设备购置费用                     1,158.56                 11.67%
    4              软件购置费用                      382.02                   3.85%
    5                研发费用                       6,674.30                 67.21%
    6               项目预备费                       472.91                   4.76%
    7              项目投资总额                     9,931.05                100.00%

     5、项目时间周期和进度

     本项目实施进度分为研发中心建筑施工进度和课题研发进度两部分。在研
发中心建筑施工进度中,可分为立项及预算审批、场地装修、设备论证采购、
设备调试&验证、人员招聘及培训五个阶段,预计建设期为 1 年。本项目的课题
研发整体周期预计为 2 年。具体实施进度规划安排如下图所示,其中 T 年为本
项目建设期开始的时间节点,Q 代表季度。

                                项目建筑施工实施进度表

                                                              T+1 年
                  实施步骤
                                               Q1        Q2            Q3     Q4
              立项及预算审批
                  场地装修
               设备论证采购
              设备调试&验证
              人员招聘及培训


                                        1-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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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课题研发实施进度表

                                     T+2 年                   T+3 年
         实施步骤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产业安全研究与认证
        家庭储能研究
   产品高效小型化研究
       储能智能化研究

       6、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
案证》(项目编码:S-2020-C38-505903)立项备案文件。

       7、项目环保情况

     本募投项目主要用于实施研发课题的开发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涉及生
产建设的情况,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
响。

       8、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项目实施地为深圳市光明新区招商局智慧城 A4 栋。公司已经与招商局光明
科技园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承租意向书。

     (三)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拟用于实施各类数据分析模型和信息化系统的
开发,服务公司的品牌运营工作。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品牌数据中心拟建设于深圳市龙华区。

       2、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在现已拥有的营销渠道、品
牌推广经验及人才储备的基础上,进行产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以指导公司成
熟品牌的推广策略以及新品牌的市场定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高度关联。

     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起到良好的支持作用,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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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高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及运用水平,促进公
司从传统的便携储能产品产销企业向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的新型数字化企业转
型,加快公司信息技术与品牌推广业务的深度融合。

     3、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业务数据和品牌推广经验,丰富的业
务数据是建设数据信息系统的核心基础,能够确保信息化系统利用数据进行科
学的分析和决策,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品牌推广经验则能够结合数据化的分析
与总结,对未来的品牌营销进行指导,保障品牌推广效果。同时,公司现有的
IT 管理人员经验丰富,并且深圳具备大量 IT 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资源,必要时
能够快速补充招募进公司的 IT 团队,能够有效保障各个信息化系统的建成、运
营和维护,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25,164.34 万元,其中场地购买费用 13,800.00 万元,软件
购置费用 5,520.0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1              场地购买费用                   13,800.00               54.84%
    2              场地装修费用                     445.80                 1.77%
    3              设备购置费用                     390.00                 1.55%
    4              软件购置费用                    5,520.00               21.94%
    5              开发人员薪酬                    3,940.00               15.66%
    6               项目预备费                     1,068.54                4.25%
                   项目投资总额                   25,164.34              100.00%

     5、项目时间周期和进度

     本项目实施进度分为购置产地、场地装修、设备及软件的购置及安装、人
员招聘及培训、项目实施五个阶段,预计建设期为 2 年。具体实施进度规划安
排如下图所示,其中 T 年为本项目建设期开始的时间节点,Q 代表季度。

                               项目建筑施工实施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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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 年             T+2 年
 序号               实施步骤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购置场地
   2                场地装修
   3       设备及软件的购置及安装
   4            人员招聘及培训
   5             项目正式实施

       6、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
案证》(项目编码:S-2020-C38-506106)立项备案文件。

       7、项目环保情况

       本募投项目主要用于实施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工作和品牌运营工作,项目实
施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建设的情况,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不会
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8、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深圳作为发达的一线城市,相关办公楼场所供应充足,物业交易市场和中
介市场较为成熟稳定。公司将综合考虑物业性价比、交通便利性、高端人才分
布等因素,积极寻找深圳龙华区内符合公司综合要求的办公场所。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
划等经营情况,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2,681.49 万元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

       在便携储能行业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预期下,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不断扩
大,对核心原材料的采购、产品备货和人员费用支出等方面的持续增加将相应
加大对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此外,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分布在海外,未来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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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以及国内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业务地域将继续朝
着全球化、多元化的趋势发展,下游客户的分布将更为分散,销售回款、备货、
人员费用的跨地域性、跨时区性等复杂因素或将有所增加,亦对公司的资金实
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2)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资金实力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司巩固其
行业领先地位的核心要素之一。在便携储能品牌商面向全球销售过程中,因海
外市场拓展、分支机构设立和人员招聘等因素要求较多的资金支持,对品牌商
的资金实力提出较高要求。此外,公司的资金储备实力一定程度代表了其抗风
险能力,拥有较为充裕的流动资金亦增强了公司把握行业、业务发展机会的灵
活性,进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打
破因自有经营积累营运资金速度较慢给公司发展造成的制约,在优化公司财务
结构的同时增强研发投入和促进业务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保
障公司长远的持续发展。

     3、项目可行性分析

     目前,国内外便携储能行业正处于市场高速发展的阶段。通过募投项目对
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公司将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布局销售渠道,逐步推进公
司的全球化品牌战略进程。公司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可以实现抗风险能力的
提高,保障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三、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始终秉承“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使命,以及“成为全球消费者最
信赖的绿色能源品牌”的愿景,坚持不懈为应对全球气候危机而努力。在未来
的发展中,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创新,快速推出智能家庭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加速推动绿色能源融入全球人民的美好生活,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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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展储能电源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储能电源技术
既是户外储能产品的底层基础,也是未来公司进军家庭储能领域的技术支撑。
公司已经在安全性、智能性等方面取得了相应的技术突破和技术储备。

     安全性方面,公司的便携储能电源结构技术、电池模组安全技术和电源管
理系统技术,能够针对电芯温度进行有效监控和高效降温,自动隔绝故障电芯,
实现过充、过放、过载、短路等情况下的多重保护。智能性方面,公司储备了
锂电池组能量均衡系统技术、储能电源模块化技术和并联大功率输出技术等,
智能性方面的电池技术提高了多电池单元的均衡效率,实现了模块化生产,保
障了便携储能电源的多场景应用,从而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

     2、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从原来的线下逐渐转移到线上电商平台及
公司品牌官网上,逐步完成了“线上+线下”以及“境内+境外”的全方位布局。
线上渠道方面,公司产品凭借优秀品质成功入选亚马逊平台和天猫平台的便携
储能畅销产品榜单,为公司带来较高的品牌曝光度。此外,公司积极开拓日本
乐天、日本雅虎、京东等其他第三方平台,为公司产品带来更多流量;线下渠
道方面,公司销售渠道日益完善,日本线下渠道的推广提升了公司 Jackery 品牌
的知名度。此外,公司正积极布局自主品牌的多元销售渠道,已与 JVC、Canon、
Harbor Freight Tools、Home Depot、Lowe’s、Sam’s Club 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零
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产品扩产规划

     全球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便携储能产品需求的高速增长,未来便携
储能产品的市场渗透率的提升和应用场景的拓宽,以及公司对家庭储能业务的
布局,均对公司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把握行业发展先机,进一步改
善公司原有生产工艺,提升公司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逐步有序地扩大
储能产品的产能,提供更多规格、更高质量、更加先进的便携储能产品,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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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不同需求。

     2、产品升级和技术研发规划

     公司将加大资源投入,加快便携储能和家庭储能产品的研发创新及市场开
拓。公司将基于已有技术储备,针对产品安全性、形态小型化和应用智能化三
个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及产品升级。

     公司将依据便携储能和家庭储能产品的特性,在产品安全性方面,针对
BMS 及安规标准做更全面研究,强化设计及产品质量检测环节,为市场提供更
具安全性的产品;在形态小型化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转换效率,减少
温度影响,提升产品能效,让产品拥有更高的能量密度,使产品更小型化的目
标成为可能;在应用智能化方面,公司将加快产品信息化升级,利用无线传输、
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技术推动产品智能化,增加用户使用的便利性、安全性和体
验感。

     3、数字化信息技术升级规划

     公司基于多年发展所积累信息化技术基础,未来将加大投入,对数字化信
息技术进行升级,实现多应用场景的多指标、多维度的大数据平台管理。

     公司拟通过数字化信息技术升级,进一步构建产品信息化体系、绿色能源
大数据中心、M2C 全价值链信息平台,对内实现公司各部门的数据支撑,对外
帮助公司利用数据进行品牌运营管理和实施精准的市场营销活动,打造公司的
数字化运营战略优势,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赋能。

     4、市场拓展规划

     公司将利用已有产品进一步打开国内市场,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品牌认知
度。公司将不断加大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与各大电商平台进行深度合作,
利用平台流量提升公司产品和品牌的知名度,逐步提高国内便携储能产品的市
场份额,提前为新业务夯实用户基础。

     对于海外市场,公司产品已成功在国外电商平台取得优异的销量表现,从
而获得较高的曝光度和平台流量。公司将立足现有海外业务的优势及美国和日
本市场的成功经验,通过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利用优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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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服务进一步提高现有市场的渗透率,并借助新设的欧洲与澳洲子公司,挖掘
新市场潜力。公司将大力搭建家庭储能品牌平台,加快产品研发和品牌营销培
育。

       5、人才引进与激励规划

     人才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公司采用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双线
发展的人才战略,从内部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挖掘员工发展潜力,培
养优秀人才骨干,加强核心团队的建设;从外部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丰
富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才,掌握行业前瞻技术的研发技术人才,以及市场营
销能力出色的销售人才,从而使公司的人才配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要求。

     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原有的薪酬管理体系,为每一位员工匹配具有市场竞
争力的薪酬待遇。同时,公司将为公司员工建立长期激励计划。对于在关键性
研究上有突出贡献的研发技术人员、业绩特别优异的相关人员,公司将根据相
关制度规定给予股权激励和其他相应奖励,并保障人员晋升渠道畅通。以此吸
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为企业长期服务,建设一支国际一流人才队伍,为公司发展
培养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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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述制度有效地保障
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将公司定期报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文件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
向公司股东公开,公司向股东所提供的信息保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有
效地保证股东对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公司股东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
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营管理层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围绕其建立了相应的独立董事、专门委员
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等配套工作制度。公司当前的治理结构
较为完善,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应职责,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为有效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的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和重大财务决策等事项,建
立与投资者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2、保障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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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
续发展。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
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2)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3、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的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能够有效
保障股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建立投资者沟通渠道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管理,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设立了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王秋蓉女士,对外咨询电话:0755-21013327。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1、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通过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
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1)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
文化,获得投资者长期的市场支持;

     (2)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推行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4)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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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充分、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体现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及其
他合法权益。

     (3)诚实守信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
传和误导。

     (4)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及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3、管理计划的组织机构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
司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
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接待各类投资者关系管
理活动。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执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结合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
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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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
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
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a.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b.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且超过 5,000 万元。

     (3)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任意 3
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
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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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
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
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和长远利益。

     (二)股利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股东的意见,
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
原则。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董
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
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
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则应当经外部监事半数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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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累计亏损)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
累积投票制。前述累积投票制系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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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对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五、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
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措施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均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
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情况。

      六、存在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关于投资者保护
的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七、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一)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变化情况

     1、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和项目实施需要一定时间,项目完成后新增资产的运用效益不一定能立即
取得原有资产的运用效益,故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仍将主要通过现有业务产生的
收入和利润实现。按照本次发行不超过 2,454.17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较发行前股本 7,145.83 万股增加 34.34%,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的影响,相比于发行前年度,
本次发行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度同类指标将可能出现
一定程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2、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提升公司主营便携储能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生产
工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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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优势。通过运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增强产品安全性,
实现产品更加智能化和小型化的目标,满足市场的变化和需求,进一步增强核
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从事募集资金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均为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
扩展,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
的关系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2)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发行人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充足。人员方面,经过多
年的发展,公司培养和积聚了一批核心技术人员,并拥有能够开展全球业务的
营销人员,形成了公司主要的竞争优势。公司重视员工激励,不断加强员工凝
聚力,为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做好了充足的人才储备。技术方面,发行人高度重
视研发投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储备了多项核心技术,涵盖了
产品安全性和智能化等多个方面,已累计拥有 167 项境内专利(其中境内发明
专利 25 项)和 87 项境外专利(其中境外发明专利 6 项),能够在技术层面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场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便携储能产
品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未来几年,我国便携储能和家庭
储能市场将迎来持续增长期,为发行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市场
储备。

     (二)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业务发展,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良好,业绩增
长态势较好,随着未来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公司有望凭借先发优势巩固行业
地位,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相关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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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
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公司未
来将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优
化产品结构等措施,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加大
人才引进和培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
强内部管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
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内
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管控费用支出,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
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
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
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
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
设,充分调动公司研发、采购、生产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
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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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此议
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对本次发行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
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拟通过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
新、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强化投资
者回报机制等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
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但以上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并使公司承诺的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做出如下承诺:

     1、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发行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发行人的职责之必需的范围内发
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发行人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以及发行人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
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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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发行人将该员工的激励的
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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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参照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和依据,确定的重大
 合同的标准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履行完毕的,单个合同或与同
 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累计合同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线下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
序号 签订主体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
                                                                                      末履行情况
                                                                  2019/09/02
      Jackery                                                     -2020/03/31
 1                    JVC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期满自动延期
                                                                     一年)
                                                                  2021/10/31
 2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2023/10/31
                                                                  2021/04/01
 3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2022/03/31
                                                                  2020/08/03
 4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2021/10/31
                Kashima Trading                                   2020/03/19
 5   香港华宝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Company                                          -2021/03/31
                          [注 1]


                                                                    2019/04/03
 6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2020/03/31
                                                                    2018/09/02
 7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2019/12/13
                                                                    2017/12/08
 8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2018/12/31
                                                                  2017/07/31
 9   香港华宝     Clas Ohlson      充电宝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2022/07/31
              TRA Company                                         2017/03/22
10   香港华宝                  充电宝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LTD                                           -2018/03/23
              深圳市杰诺铭电                                      2018/01/01
11   华宝新能                充电宝电池组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子有限公司                                        -2019/12/31
                                                                  2020/09/20
                                                                  -2023/09/19
                沃太能源南通有
12   华宝新能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补充协议期           正在履行
                    限公司                                     限:2020/12/10
                                                               -2025/12/9)
                                                                             [注 2]


      Jackery                                                     2021.03.19-
13                   CMJ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Japan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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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满自动续期
                                                                12 个月)
                                                             2021.03.03-长期
                                                           有效,任何一方均
      Jackery      Lowe's                                    可在不少于 180
14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Companies, Inc.                               天前向另一方发
                                                             出书面通知后终
                                                                 止本协议
      Jackery                                                  2021.04.01-
15            iPower Link LLC 便携储能产品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2022.03.31
 注:1、香港华宝与 Kashima Trading Company 签署多份合同的主要原因系双方针对不同型号
 的便携储能产品分别签署合同;
 2、公司与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补充协议约定了定制化便携储能产品的委托开发事项。

      (二)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
序号 签订主体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
                                                                                   末履行情况
               深圳市比克动力                                       2018/01/19
 1    华宝新能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电池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郑州比克电池有                                        2018/06/01
 2    华宝新能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限公司                                            -2021/05/31
                                                                      2018/7/10
                 乐金化学(南                                          -2019/7/9
 3    华宝新能 京)信息电子材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期满若无异     正在履行
                   料有限公司                                      议则逐年自动
                                                                     延长一年)
               深圳拓邦股份有                                        2018/09/07
 4    华宝新能                       逆变器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限公司                                            -2021/09/06
               惠州拓邦电气有                                         2019/12/11
 5    华宝新能                       逆变器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限公司                                             -长期有效
                                                                     2019/07/17
 6                                   结构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东莞市蓝谷塑胶                                       -长期有效
      华宝新能
                   科技有限公司                                      2018/07/18
 7                                   结构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2019/07/16
      Jackery    深圳市光瑞实业                                      2020/07/17
 8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Jackery    深圳市光瑞实业                                     2019/01/01
 9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US           有限公司                                       -2020/07/16
                 深圳市跃成能源                                     2020/06/05
10    华宝新能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深圳市航嘉驰源电                                    2019/11/21
 11   华宝新能                       充电器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Jackery    深圳市迪晟能源                                     2020/07/17
12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技术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常州武进中瑞电                                     2020/05/28
13    华宝新能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子科技股份有限                                      -长期有效


                                        1-1-41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报告期
序号 签订主体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
                                                                                    末履行情况
                       公司
                 惠州市威德盛科 逆变器、便携                         2018/07/13
14   华宝新能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技有限公司     储能 PCBA 板                       -长期有效
                 深圳市英辉源电                                      2019/07/02
15   华宝新能                         充电器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子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联动天翼新能源                                      2020/12/16
16   华宝新能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郑州比克电池有                                        2021/6/1
17   华宝新能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限公司                                          -长期有效
                 横店集团东磁股                                       2021/4/20
18   华宝新能                         电芯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份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东莞德米乐科技                                       2020/8/26
19   华宝新能                         结构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深圳市高斯宝电                                       2020/7/10
20   华宝新能                         逆变器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气技术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江苏洲旭电路科                                       2020/6/16
21   华宝新能                       PCBA 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技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茂迪太阳能科技
                                                                     2021/4/23
22   华宝新能    (东莞)有限公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长期有效
                       司
      Jackery    茂迪太阳能科技                                       2021/5/25/
23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Japan     (东莞)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Jackery                                                        2020/9/14-
24                 Kentstar Inc.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2023/9/13
      Generark深圳市光瑞实业                                         2021.06.24
25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Jackery 深圳市迪晟能源                                          2021.06.25
26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Japan    技术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Jackery  GOLDPOWER                                              2021.07.07
27                             太阳能板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US      ENERGY INC                                            -长期有效
              惠州市德赛电池 便携储能产品                            2021.09.27
28   香港华宝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长期有效
                                                                     2018.12.24-
                 深圳市腾智创展                                     2020.12.24,
29   华宝新能                      电子元器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科技有限公司                                    期满后自动续
                                                                     期 12 个月
                                                                     2016.11.11-
                 深圳市伟安特电                                    2018.11.11,期
30   华宝新能                      电子元器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子有限公司                                      满后自动续期
                                                                       12 个月
              千翊电子科技(东                                       2019.12.05
31   华宝新能                  电子元器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莞)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东莞市华庄电子     SMT 贴片                            2021.06.04
32   华宝新能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长期有效
              深圳市利信辉智                                         2020.03.24
33   华宝新能                  结构件、配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慧连接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34   华宝新能 深圳市快鸿实业        结构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2020.05.06      正在履行


                                        1-1-42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报告期
序号 签订主体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
                                                                              末履行情况
                     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东莞市科明博电                                   2019.07.13
 35    华宝新能                结构件、配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子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东莞市凌进科技                                   2020.10.10
 36    华宝新能                  结构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深圳市芯技研科                                   2020.05.19
 37    华宝新能                电子元器件 以实际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技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三)平台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服务协议情况如下:
        签订                                                                  截至报告期
序号                 合同对手方           合同内容            履行期限
        主体                                                                  末履行情况
                                     天猫平台向商户提供 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
                  阿里巴巴(深圳)技
                                     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及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术有限公司、浙江天
 1     电小二                        与此相关的软件服 日终止(服务期可自 正在履行
                  猫技术有限公司、浙
                                     务、二级域名服务、 动续展至次年 12 月
                  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积分系统软件服务等 31 日,以此类推)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 提供开通店铺服务, 自缴费权限开通日起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通过“京东平台”发 至最近一年的 3 月
 2     电小二                                                               正在履行
                  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 布商品信息、服务信 31 日(此后每次延
                      术有限公司     息及提供售后服务等 展期限均为一年)
                                     采购电小二产品并在
                                     京东自营平台或与第     2020.04.01-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 三方合作的所有网        2020/12/31
 3     电小二                                                               正在履行
                        限公司       站、APP、微信小程 (到期后自动延期
                                     序及其他线上渠道,       90 天)
                                     线下实体门店再销售
       Jackery
                                    提供亚马逊的开店、
        US、                                                自服务使用注册之日
 4              Amazon Services LLC 物流、广告、交易处                         正在履行
       Generark                                               生效,长期有效
                                             理服务
         US
                                    提供亚马逊的开店、
       Jackery                                              自服务使用注册之日
 5               Amazon Japan G.K 物流、商品推广和销                           正在履行
        Japan                                                 生效,长期有效
                                    售合作伙伴 API 服务
                                      为合同约定的位于
                                    https://jackery.myshopi
       Jackery                                                  2019.09.26
 6                  Shopify Inc.    fy.com 网址的商店提                        正在履行
         US                                                     -长期有效
                                    供托管、软件和商务
                                               服务
                                      为合同约定的位于
                                        https://jackery-
       Jackery   Shopify Commerce                               2020.09.16
 7                                   japan.myshopify.com                       正在履行
        Japan    Singapore Pte. Ltd                             -长期有效
                                      网址的商店提供托
                                    管、软件和商务服务



                                        1-1-42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签订                                                                   截至报告期
序号                 合同对手方             合同内容            履行期限
        主体                                                                   末履行情况
                                       为店家提供线上
                                    (“在线服务”)和/ 自账户开通之日起至
      Generark
 8                   Shopify Inc     或线下(“POS”服 取消账户并终止服务 正在履行
         US
                                     务)向买家销售产品         条款为止
                                            和服务
                                                               2020.02.27-
                                     为 Jackery Japan 在日
                                                               2021.02.26
       Jackery                       本乐天、日本雅虎线
                                                           (期满前 1 个月如未 履行完毕
 9                有限会社 Saigoku
        Japan                        上开立店铺提供服务 解除,则期满自动延
                                              [注]
                                                           长一年,以此类推)
 注:2021 年 3 月,有限会社 Saigoku 向 Jackery Japan 转让其在日本雅虎的店铺“Jackery
 Japan PayPay モール店(Jackery Japan PayPay 商城店)”,此后,该店铺归 Jackery Japan 运
 营;2021 年 9 月,有限会社 Saigoku 向 Jackery Japan 转让其在日本乐天的店铺“Jackery
 Japan 楽天市場店”,此后,该店铺归 Jackery Japan 运营。

       (四)运输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运输代理委托协议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
序号   签订主体          合同对手方              合同内容        履行期限
                                                                               末履行情况
       Jackery     深圳市易脉国际物流有      提供国际运输及清    2020/06/01
 1                                                                              履行完毕
         US              限公司                  关服务         -2021/06/01
       Jackery     深圳市博易通供应链有      提供国际运输、清    2020/10/15
 2                                                                              履行完毕
        Japan            限公司              关与海外仓储服务   -2021/10/15
       Jackery     深圳市博易通供应链有      提供国际运输、清    2019/10/15
 3                                                                              履行完毕
        Japan            限公司              关与海外仓储服务   -2020/10/15

       Jackery     D Element Group LLC       海外仓的物流及仓   2019/11/04
 4                                                                              履行完毕
         US        (DBA FBD Logistics)         储服务         -2021.06.30


       Jackery     深圳市摆渡一下物流有      国际运输及清关服   2020.12.11
 5                                                                              履行完毕
         US              限公司                    务           -2021.12.10


       Jackery     深圳市易脉国际物流有      提供国际运输及清   2021.06.01-
 6                                                                              正在履行
         US              限公司                  关服务         2022.05.31

                                                                 2021.07.01-
       Jackery      D Element Group LLC      海外仓的物流及仓 2023.07.01(期
 7                                                                              正在履行
         US              DBA FBD                 储服务        满后自动续期
                                                                   2 年)

       Jackery     深圳市摆渡一下物流有      提供国际运输及清   2021.12.10-
 8                                                                              正在履行
         US              限公司                  关服务         2022.12.09




                                           1-1-42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报告期
序号   签订主体           合同对手方              合同内容            履行期限
                                                                                    末履行情况

        Jackery     深圳市力天世纪国际货      提供国际运输及清       2021.08.01-
  9                                                                                  正在履行
          US          运代理有限公司              关服务             2022.07.31

                                                                     2020.07.01-
        Jackery    株式会社イー·ロジッ       提供国际运输及清       2021.06.30
 10                                                                                  正在履行
         Japan     ト(株式会社 E-Logit)         关服务           (期满后自动
                                                                   续期 12 个月)

       (五)授信及借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授信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被授信方       授信方           合同内容       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         担保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                                                   孙中伟、温美婵
                                            1,000.00 万            2020/04/27
 1     华宝新能 限公司深圳龙华 提供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
                                                元                -2021/04/27
                    支行                                                               保
                                                                                 孙中伟、温美婵
                  招商银行股份有              1,500.00 万          2020/01/03
 2     华宝新能                  提供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
                  限公司深圳分行                  元              -2021/01/02
                                                                                       保
                                                                                 孙中伟、温美婵
                  招商银行股份有              5,000.00 万          2021/3/30     对尚未清偿的余
 3     华宝新能                  提供授信额度
                  限公司深圳分行                  元              -2022/3/29     额部分提供保证
                                                                                     担保
                中国光大银行股                                                   孙中伟、温美婵
                                                      10,000.00    2021/5/28
 4     华宝新能 份有限公司深圳 提供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
                                                        万元      -2022/5/27
                    分行                                                               保
                                                                                 孙中伟、温美婵
                  招商银行股份有                      30,000.00   2021/11/29-    对尚未清偿的余
 5     华宝新能                  提供授信额度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万元      2022/11/28     额部分提供保证
                                                                                     担保
                                                          自 2021 年 9 月
                  中国信托商业银              2,500.00 万                 孙中伟、温美婵
         华宝                                             1 日起(银行有
 6                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授信额度 元与 50.00                  提供连带责任担
         新能                                              权随时调整授
                    深圳分行                    万美元                          保
                                                               信期间)
                                                                          孙中伟、温美婵
         华宝     交通银行股份有              8,500.00 万      2021/9/26
 7                               提供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
         新能     限公司深圳分行                  元           -2022/9/2
                                                                                保
                                                                          孙中伟、温美婵
         华宝     平安银行股份有              6,000.00 万     2021/10/18
 8                               提供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
         新能     限公司深圳分行                  元         -2022/10/17
                                                                                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                                          孙中伟、温美婵
         华宝                                 6,000.00 万     2021/10/22
 9                限公司深圳龙华 提供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
         新能                                     元          -2022/5/24
                      支行                                                      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                                          孙中伟、温美婵
         华宝                                  10,000.00      2021/12/21
 10               份有限公司深圳 提供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
         新能                                    万元        -2022/11/23
                      分行                                                      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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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借款余额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内容                       借款期限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020/04/29
 1     华宝新能                          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400.00 万元
                        圳龙华支行                                            -2021/04/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020/01/16
 2     华宝新能                          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670.00 万元
                          圳分行                                              -2021/01/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0/01/17
 3                                                             280.00 万元
                                                          [注]
       华宝新能                          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司深圳分行                                            -2021/01/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021/12/29
 4     华宝新能                              提供美元借款     200.00 万美元
                          圳分行                                              -2022/06/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10/28
 5     华宝新能                          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1,000.00 万元
                        司深圳分行                                            -2022/10/2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10/29
 6     华宝新能                          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500.00 万元
                        司深圳分行                                            -2022/10/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021/10/28
 7     华宝新能                          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2,000.00 万元
                        圳龙华支行                                            -2022/10/2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021/12/30
 8     华宝新能                              提供美元贷款      32.00 万元
                          圳分行                                              -2022/12/29
  注:该笔贷款由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孙中伟和温美婵提供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不存在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 Generark US 存在一件诉讼案件,即 Generac 诉
  Generark 案 。 2021 年 7 月 30 日 , Generac Power System, Inc. ( 以 下 简 称
  “Generac”)以 Generark US 及公司为共同被告向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提
  起 诉 讼 。Generac 主 张 “GENERARK” 商 标 在 字 形 、 发 音 和 商 业 印 象 上 与
  Generac 的“GENERAC”商标相似,且“GENERARK”商标被使用在发电和供
  电产品上,与 Generac 产品在使用领域方面存在重叠,其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
  Generark US 的“GENERARK”品牌相关产品可能在原产地、来源、赞助或附
  属关系方面欺骗消费者,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由 Generac 生产、销售、授权、
  得 到 其 背 书 或 赞 助 , 因 此 向 法 院 主 张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Generark US 申 请
  “GENERARK”商标及有关商业活动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Generac 主
  要诉讼请求包括:(1)请求法院发出要求被告停止使用或注册 GENERARK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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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禁令;(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实际损害及向原告支付相当于原告因侵
权行为而遭受的利润损失三倍的金额,及相当于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取的利润
的金额;(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费用和律师费;(4)请求判令被告支付
前述赔偿金额在判决前和判决后产生的利息。Generac 在起诉状中并未提出明确
的赔偿金额,亦未提供任何损害或其他救济的具体计算依据。

     公司的“GENERARK”商标系由董事长孙中伟独创,具有明确的内涵意义,
其前半部分取自发电机的英文单词“generator”的前缀“gener-”,后半部分取
意于《圣经》中拯救生命的诺亚方舟的英文单词“ark”,寓意为发生自然灾害
时能够给人们带来环保、经济、可持续供电的产品。由于“gener-”为通用词缀,
该商标的识别部分主要在于后半部分“ac”和“ark”,公司认为两者具备明显
区别,且公司的产品属于新能源领域,与 Generac 的传统燃油发电机存在明显区
别,公司在确定使用“GENERARK”商标时并非故意模仿 Generac。

     Generac 公司系美国上市公司 GENERAC HOLDINGS INC.(证券代码:
GNRC,以下按此简称)的子公司。根据 GNRC 的披露文件,GNRC 主营业务
为发电设备、储能系统、电网服务解决方案和其他电力产品的设计、制造、销
售和维护,主要产品为燃油发电机,输出功率一般在 5KW 以上,可为户外作业、
家庭住宅、轻型商业和工业生产提供备用电力支持,与公司便携储能产品主要
应用于输出功率要求相对较低的户外旅行、家庭应急等场景存在一定差异;
GNRC 主要通过经销、分销、零售、电子商务等方式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品牌
官网销售“GENERARK”品牌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双方的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叠
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GNRC 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48.78 亿美元、
22.72 亿美元,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37.37 亿美元、5.50 亿美元。

     2022 年 3 月 1 日,Generac 与公司及子公司 Generark US 已签署《和解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enerac 已向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相关案件已撤销。

     除上述诉讼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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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以预见的
可能对发行人及下属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
仲裁以及行政处罚案件。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合
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最
近三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
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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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孙中伟                温美婵                吴世基



                         孙刚                 李    斐              牛    强



                        吴     辉



 监事:

                        楚     婷             吴宗林                孙慕华



 除董事、监事外
 的高级管理人                  周传人              钟志源             王秋蓉
 员: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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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孙中伟                   温美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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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陈洁斌




      保荐代表人:
                               徐 征               张桐赈




      总经理:
                               马 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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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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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韩美云             边 婧                肖荣涛




    单位负责人:
                               顾功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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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
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546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1〕3-547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
向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 孛                   张银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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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6】第 000498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
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夏 薇                  蔡建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何源泉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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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资产评估师已离职的声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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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此页为资产评估机构更名的声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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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
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25 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3-126 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 孛                   张银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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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
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 110 号嘉安达大厦 21 层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联系人:王秋蓉

     电话:0755-2101332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27、28 层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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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徐征

     电话:0755-81902000

       三、具体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钜宝信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
整。

     3、本公司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公司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
的情形的,本公司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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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按相关约定回购相关员工所持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而增加的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锁定期限届满后,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发行
人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
相应调整。

     6、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的,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美盛、嘉美惠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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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业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
的情形的,本企业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违规减持
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4、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 12 个月内新增的股东成千亿承诺

     “1、自发行人 2020 年 10 月增资事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至发行
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业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
的情形的,本企业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违规减持
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5、其他股东陈凯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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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的,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通过嘉美盛、嘉美惠、成千亿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根据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指示受让相关员工所持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
额而增加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锁定期限届满后,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发行人
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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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6、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的,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本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及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
票。

     2、在锁定期满后,本人若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
减持。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
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若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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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美盛、嘉美惠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

     2、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若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逐步减持。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
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若本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
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
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 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1、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本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本承诺有效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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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
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
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3、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
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
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4、停止条件

     在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
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在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按以
下顺序依次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分别为: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

     1、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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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
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股票回购

     (1)公司根据上述第 1 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完成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 1 项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应启动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

     (2)回购的方式应当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并应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应在触发回购股票情形的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上市所在地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回购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
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
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
大会中投赞成票。

     (5)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交割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数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
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6)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
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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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3)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合计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
股价预案。

     (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8)在公司符合本承诺函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
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
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
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上述第 2 项股价稳定措施完成
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 2 项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 2 个工作日内启
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
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
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
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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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符合以下各项
的要求: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的 3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
金分红的 60%;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增持
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仅需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述第
3 项股价稳定措施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 3 项
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2)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
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
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
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
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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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超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 30%,
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超过该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公司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 3 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承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的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承诺并签署相关承诺。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
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
的措施。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
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
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
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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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股股东钜宝信泰承诺

     “1、发行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发行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中约定的稳
定股价具体措施中“公司股票回购”的措施完成发行人股份回购后,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或无法实施“公司股票回购”的措施时,本公司将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发行
人股份的方案。

     2、本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本公司将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
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发行人应披
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
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将协助
发行人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发行人股份变动报告。

     4、本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符合以下各项的要求:

     (1)本公司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发行人现金分红的
3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 60%;

     (2)本公司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 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
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仅需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

     5、停止条件:在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
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在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

     二、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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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将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接受发行人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
公司履行其增持义务。”

     3、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稳定股价预案中约定的稳定股价
具体措施中“公司股票回购”的措施完成公司股份回购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
“公司股票回购”的措施时,本人将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2、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本人将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
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
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本人将协助公司在 2 个工作
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4、本人在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符合以下各项的要求:

     (1)本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 30%,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 60%;

     (2)本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
产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仅需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

     5、停止条件:在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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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在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

     二、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将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接受公司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履
行其增持义务。”

       4、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稳定股价
预案完成增持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的股价稳
定措施时,本人将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2、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本人将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是否增持
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含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
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在 2 个交易
日内启动增持方案。

     4、本人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5、本人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本人上
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 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
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超过该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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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
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公司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 3 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遵守本承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及责任的规定,本人
应当促成公司新聘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承诺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接受公司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公司本人
履行其增持义务。”

     (四)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通过坚持技术研发
与产品创新、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以及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
摊薄的即期回报,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
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公司未
来将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优
化产品结构等措施,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加大
人才引进和培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
强内部管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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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
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管控费用支出,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
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
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
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
设,充分调动公司研发、采购、生产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
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此议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
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本次发行后三年的利润
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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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
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
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钜宝信泰承诺

     “1.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涉发行
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4.本公司将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公司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5.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6.本公司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
成票;

     7.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公司将全力支持发行人将员工激励的行
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

     8.本公司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
投赞成票;

     9.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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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发行人
所处行业协会对本公司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承诺

     “1.本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涉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5.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7.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
成票。

     8.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员工激励的行
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

     9.本人承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
投赞成票。

     10.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公司所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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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
本人将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的激励的行权
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
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公司所处行业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
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就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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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承诺上市后三
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将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在符合《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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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且超过 5,000 万元。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任意三个连续会
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五)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六)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
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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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和长远利益。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须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
原则。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董
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
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
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则应当经外部监事
半数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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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十)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
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
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

     (十一)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低
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须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
分配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利润分配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
战略、近期经营计划、行业环境、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种因素,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证
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
式。

     2、最低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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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的情况下,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3、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建议公司进行年度分配
或中期分配。

     四、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的生
效机制

     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
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未尽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
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一、公司编制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的三十日内启动回购事项,回购价格以发行价
格和市场价格(以有权部门认定或生效判决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
孰高确定。

     三、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
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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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
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及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承诺

     “一、发行人编制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十日内敦促
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和市场价格
(以有权部门认定或生效判决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孰高确定。

     三、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
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
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公司编制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
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
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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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
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
动股份购回程序,以二级市场价格或发行价孰高的原则执行回购价格购回本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钜宝信泰及实际控制人孙中伟、温美婵承诺

     “1、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
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确认后 5 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以二级市场价格或发行价孰高的原则执行回购价格购回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1、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违反公开承诺及招股意向书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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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尽快研究并实施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

     2、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承诺

     “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本公司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4)本公司违反公开承诺及招股意向书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的损失,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
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直至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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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尽快研究并实施将投资者损失降低至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

     (九)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形;

     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若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

     “如因本所律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
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
出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实际损失。”

     3、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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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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