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二〇二一年六月 4-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Hello Tech Energy Co.,Ltd 法定代表人 孙中伟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5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6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 71,458,334 元人民币 总股本 71,458,334 股 4-3-2 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电池、锂电池配件、充电器的研发与销 售;新能源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系统的开发与销售;软 件开发;新能源电池、动力电池的再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新 能源电池、动力电池销售;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 /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研发与销售;电动汽车充 /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 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的研发与销售;太阳能发电 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技术转让,电子 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 经营范围 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 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服务,家用电器零售。(以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电池、锂电 池配件、充电器的生产;动力电池的生产与制造;新能源产 品、电子产品的生产;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 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生产;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 /换电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 储能电站、储能单元的生产;太阳能配件加工制造;太阳能 电池加工制造;家用电器生产。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 公司住所 业园厂房七第二、三层 邮政编码 518109 电话号码 0755-21013327 传真号码 0755-2901711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ello-tech.com 电子邮箱 irm@hello-tech.com 4-3-3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概览 公司前身华宝有限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由自然人温美婵、褚艳秋以货 币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温美婵以货币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褚艳秋以货币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51.00%。 2016 年 7 月 28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6]3-557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华宝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 产值为人民币 27,516,250.35 元。 2016 年 7 月 30 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华宝 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16】第 000498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华宝有限净资 产账面价值 2,751.62 万元,评估值为 2,758.42 万元,评估增值 6.80 万元,增值 率 0.25 %。 2016 年 7 月 30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有全体股 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华宝有限各股东作 为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 年 8 月 14 日,华宝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将华宝有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 27,516,250.35 元,按 1:0.908554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为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人民币 2,516,250.35 元计入股份公 司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6 年 8 月 15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会议, 同意将华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 监事会成员。 2016 年 8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3-13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8 月 14 日,股份公司(筹)已 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 2,500 万元,剩余净资 4-3-4 产计入资本公积。 经审计和验资,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净资产折股出资时的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方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及其前身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具体如下: 4-3-5 4-3-6 三、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前身华宝有限的设立及股权变化情况 1、2011 年 7 月,华宝有限设立 2011 年 7 月 21 日,温美婵、褚艳秋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设立“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 元,其中温美婵以货币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褚艳秋以货币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同日,深圳博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 告书》(博诚验字[2011]795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7 月 21 日,华宝有限已收 到股东温美婵、褚艳秋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 万元。 2011 年 7 月 25 日,华宝有限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610558697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宝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美婵 24.50 49.00 2 褚艳秋 25.50 51.00 合 计 50.00 100.00 2、2012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4 月 27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股东褚艳 秋将其所持公司 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5.00 万元)作价 25.00 万元转让给温 美婵。同日,褚艳秋与温美婵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受让出资 股权比例 转让总价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元/注册资本) 褚艳秋 温美婵 25.00 50.00 25.00 1.00 2012 年 5 月 9 日,华宝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华宝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4-3-7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美婵 49.50 99.00 2 褚艳秋 0.50 1.00 合 计 50.00 100.00 3、2012 年 9 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9 月 18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注册资本 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其中由温美婵缴 纳 445.50 万元,由褚艳秋缴纳 4.50 万元,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2 年 9 月 20 日,深圳博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书》(深博众 所验字[2012]233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华宝有限已收到温美婵、 褚艳秋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50.00 万元,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 更为 500.00 万元。 2012 年 9 月 19 日,华宝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宝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美婵 495.00 99.00 2 褚艳秋 5.00 1.00 合 计 500.00 100.00 4、2014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 月 7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股东温美 婵将其所持公司 4.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0.00 万元)作价 20.00 万元转让给 股东褚艳秋;将其所持公司 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5.00 万元)作价 25.00 万 元转让给吴宗林。同日,温美婵与褚艳秋、吴宗林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受让出资 股权比例 转让总价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元/注册资本) 温美婵 褚艳秋 20.00 4.00 20.00 1.00 4-3-8 受让出资 股权比例 转让总价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元/注册资本) 吴宗林 25.00 5.00 25.00 1.00 2014 年 1 月 13 日,华宝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宝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美婵 450.00 90.00 2 褚艳秋 25.00 5.00 3 吴宗林 25.00 5.00 合 计 500.00 100.00 5、2014 年 10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9 月 30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股东褚艳 秋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5.00 万元)作价 25.00 万元转让 给孙中伟;同意股东吴宗林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5.00 万 元)作价 25.00 万元转让给孙中伟,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原股东褚艳秋、吴宗林退出华宝有限。同日,褚艳秋、吴宗林与孙中伟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受让出资 转让总价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元/注册资本) 褚艳秋 25.00 5.00 25.00 1.00 孙中伟 吴宗林 25.00 5.00 25.00 1.00 2014 年 10 月 14 日,华宝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宝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温美婵 450.00 90.00 2 孙中伟 50.00 10.00 合 计 500.00 100.00 4-3-9 6、2015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2 月 3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注册资本 由 500 万元变更为 1,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全部由股东孙中伟以货 币认缴。 2015 年 12 月 7 日,深圳鹏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鹏飞内验 字[2015]第 C542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华宝有限已收到孙中伟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 万元,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 1,5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华宝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80086655P 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宝有限 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中伟 1,050.00 70.00 2 温美婵 450.00 30.00 合 计 1,500.00 100.00 7、2016 年 6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6 月 16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股东孙中 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50.00 万元)作价 150.00 万元转 让给嘉美盛;同意股东温美婵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50.00 万元)作价 150.00 万元转让给嘉美盛。同日,温美婵、孙中伟与嘉美盛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受让出资 股权比例 转让总价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元/注册资本) 孙中伟 150.00 10.00 150.00 1.00 嘉美盛 温美婵 150.00 10.00 150.00 1.00 2016 年 6 月 17 日,华宝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 4-3-10 成后,华宝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中伟 900.00 60.00 2 温美婵 300.00 20.00 3 嘉美盛 300.00 20.00 合 计 1,5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 2016 年 7 月 28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6]3-557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华宝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 产值为人民币 27,516,250.35 元。 2016 年 7 月 30 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华宝 新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16】第 000498 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华宝有限净资 产账面价值 2,751.62 万元,评估值为 2,758.42 万元,评估增值 6.80 万元,增值 率 0.25 %。 2016 年 7 月 30 日,华宝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有全体股 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华宝有限各股东作 为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 年 8 月 14 日,华宝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将华宝有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 27,516,250.35 元,按 1:0.908554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为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人民币 2,516,250.35 元计入股份公 司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6 年 8 月 15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会议, 同意将华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 监事会非股东代表监事。 2016 年 8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4-3-11 (天健验[2016]3-13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8 月 14 日,股份公司(筹)已 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 2,500 万元,剩余净资 产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9 月 2 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40300580086655P 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中伟 1,500.00 60.00 2 温美婵 500.00 20.00 3 嘉美盛 500.00 20.00 合计 2,500.00 100.00 (三)股份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2017 年 2 月,新三板挂牌 2017 年 1 月 23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394 号), 同意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华 宝股份”,证券代码为“870907”,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8 年 1 月 15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的规 定,公司股票在新三板的转让方式调整为集合竞价交易,并按基础层股票采取每 日收盘时段 1 次集合竞价。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孙中伟以协议转让方式以 2.4 元 /股的价格向陈凯华转让公司合计 75.00 万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00%。 2、2019 年 2 月,终止新三板挂牌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9 年 2 月 2 日,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 4-3-12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60 号),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2 月 13 日起在新三板终止挂牌。终止挂牌时,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中伟 1,425.00 57.00 2 温美婵 500.00 20.00 3 嘉美盛 500.00 20.00 4 陈凯华 75.00 3.00 合计 2,500.00 100.00 3、2019 年 12 月,终止挂牌后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12 月 19 日,孙中伟、温美婵与钜宝信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股东孙中伟将其所持公司 356.25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25%)作 价 356.2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约定股东温美婵将其所持公司 125 万股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5%)作价 12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同日,嘉美盛与嘉美惠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嘉美盛将其所持公司 2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8%)作价 200 万元转让给嘉美惠。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股份转让已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完成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中伟 1,068.75 42.75 2 钜宝信泰 481.25 19.25 3 温美婵 375.00 15.00 4 嘉美盛 300.00 12.00 5 嘉美惠 200.00 8.00 6 陈凯华 75.00 3.00 合计 2,500.00 100.00 4-3-13 4、2020 年 1 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1 月 3 日,孙中伟、温美婵与钜宝信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孙中伟将其所持公司 192.1875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6875%)作价 192.187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约定温美婵将其所持公司 93.75 万股股份(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3.75%)作价 93.75 万元转让给钜宝信泰。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股份转让已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完成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孙中伟 876.56 35.06 2 钜宝信泰 767.19 30.69 3 嘉美盛 300.00 12.00 4 温美婵 281.25 11.25 5 嘉美惠 200.00 8.00 6 陈凯华 75.00 3.00 合计 2,500.00 100.00 5、2020 年 8 月,终止挂牌后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的注 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资至 3,500 万元,其中钜宝信泰以货币出资 770 万元,嘉 美盛以货币出资 120 万元,嘉美惠以货币出资 80 万元,陈凯华以货币出资 30 万 元,上述出资均全部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2020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增资涉及股份已完成交 割。 4-3-14 2020 年 11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3-125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华宝新能已收 到钜宝信泰、嘉美盛、嘉美惠、陈凯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全 部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钜宝信泰 1,537.19 43.92 2 孙中伟 876.56 25.04 3 嘉美盛 420.00 12.00 4 温美婵 281.25 8.04 5 嘉美惠 280.00 8.00 6 陈凯华 105.00 3.00 合计 3,500.00 100.00 6、2020 年 10 月,终止挂牌后第二次增资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的 注册资本由 3,500 万元增资至 3,572.9167 万元,新股东成千亿以货币出资 3,500 万元,其中 72.9167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3,427.0833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 公积。 2020 年 10 月 26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增资涉及股份已完成 交割。 2020 年 11 月 2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3-126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华宝新能已 收到成千亿缴纳的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全部出资 3,500 万元,其中 72.9167 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全部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4-3-15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钜宝信泰 1,537.19 43.02 2 孙中伟 876.56 24.53 3 嘉美盛 420.00 11.76 4 温美婵 281.25 7.87 5 嘉美惠 280.00 7.84 6 陈凯华 105.00 2.94 7 成千亿 72.92 2.04 合计 3,572.92 100.00 7、2020 年 12 月,终止挂牌后第三次增资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截 至 2020 年 11 年 30 日总股本 35,729,16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35,729,167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 为 71,458,334 股,资本公积余额为 1,057,916.35 元。 2020 年 12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事宜予以备案。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名册》《股份变动明细》及《权益交割清单》,上述增资涉及股份已完成 交割。 2021 年 1 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3-9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止,华宝新能已将资 本公积 35,729,167.00 元转增实收资本 35,729,167.00 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钜宝信泰 3,074.38 43.02 2 孙中伟 1,753.13 24.53 3 嘉美盛 840.00 11.76 4 温美婵 562.50 7.87 4-3-16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5 嘉美惠 560.00 7.84 6 陈凯华 210.00 2.94 7 成千亿 145.83 2.04 合计 7,145.83 100.00 4-3-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见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 已认真阅读了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确认该说明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孙中伟 温美婵 吴世基 孙刚 李斐 牛强 吴辉 监事: 楚婷 吴宗林 孙慕华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周传人 钟志源 王秋蓉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