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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宝新能: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2-11-26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吴世基先生的辞职报告。吴世基先生系中国台
湾居民,其本人长期在中国大陆工作及生活,但家属均在中国台湾生活,近年
来的疫情使其难以全面兼顾工作与家庭,且其年纪已接近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经其认真考虑,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辞职后,吴世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吴世基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孙中伟先生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孙中伟先生自公司创
立以来,一直持续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其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职位的任职
条件和履职能力,未来将会为公司持续发展做出其相应贡献。因此,吴世基先
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世基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嘉美惠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惠”)37.5%财产份额,嘉美惠
持有公司股份560万股,吴世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万股。根据吴世基先
生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其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吴世基先生
辞职后,将继续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其作出的承诺、签署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授予协议书等管理其
所持股票。
    吴世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世基
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白
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补选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白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孙中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将有助于加强公司
经营决策与管理,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有利于董事会决策得到更好的贯彻
和执行,以保证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得以实现。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总经理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孙中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简历

    白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陕西科
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本科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蓝鲸
工业产品造型开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1 月,担任深圳
市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师;2007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
创想二一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设计总监;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
自由职业;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设计
主管,2016 年 9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主管、设计
经理、工业设计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炜先生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盛”)2.41%财产份额,嘉美盛持有公
司股份840万股,白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4万股。白炜先生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孙中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山东
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工艺与制品专业,大专学历。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5 月,
担任长信(香港)有限公司销售员;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参与筹建并
担任深圳市金微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参与筹
建并历任深圳市万拓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
广东电小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
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
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中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26%的股份,通过深圳市
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宝信泰”)、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美盛”)间接持有公司24.70%的股份;温美
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86%的股份,通过钜宝信泰、嘉美盛、嘉美惠、深圳市成
千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48%的股份,孙中
伟、温美婵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6.29%的股份即6,364.10万股,孙中
伟、温美婵夫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钜宝信泰为公司控
股股东,嘉美盛、嘉美惠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中伟先生系嘉美盛的普通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温美婵女士系嘉美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孙中伟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系夫妻关系,公司副董
事长、副总经理温美婵女士与公司监事吴宗林先生系表姐弟关系,除此以外,
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