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辉)2023-04-1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辉,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 我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 立 董 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 市 公 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 公 司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 董 事 的 职
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 位 或 个
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 有 效 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 地 对 董 事
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2 次未亲
自出席
股东大会 6 6 0 0
否
董事会 7 7 0 0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团队对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
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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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 2022 年度 主 持 召 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 立 董 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 日 常 工
作,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独立董事薪酬等事项, 确 保 公 司
绩效考核公平、公正,薪酬发放合理、合法,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 委 员 会
委员的专业职责。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高管候选人综合素质、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保了公司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职业素养符合公司的人事和岗位的需要。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薪 酬 与 考 2022 年 1 月 《关于公司董 事和高级 管 理 人 员
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8日 2021 年年终奖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薪 酬 与 考 2022 年 10 月 《关于调整公 司独立董 事 薪 酬 的
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8日 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 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 提 名 委 员 2022 年 11 月
2.《关于补选公司 非独 立 董 事 的
会第二次会议 25 日
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第二届董事 见
会第十三次 2022 年 4 月 6 日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同意
会议 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 人 员 薪
酬的独立董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开立募集资 金 专 户 及
2022 年 8 月 15
会第十四次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同意
日
会议 议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 置 换 预
第二届董事
2022 年 10 月 11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会第十五次 同意
日 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 金 的 独
会议
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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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 项 目 实
施地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独 立 董 事 薪
酬的独立董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 、补 选
2022 年 11 月 25
会第十七次 公 司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独 立 董 同意
日
会议 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 本 人 通 过
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 事 、 高 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 立 董 事 的
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 场 变 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 重 大 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事 项 之 前,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 门 和 人 员
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 决 权 ,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在 2022 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监管局等各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
资本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及适用情况,不断完善补充相应的知识,提高履职
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公司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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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吴辉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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