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斐)2023-04-1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
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对董事会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席次数 席次数 2 次未亲
自出席
股东大会 6 6 0 0
否
董事会 7 7 0 0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团队对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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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
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等进行审查,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
独立董事薪酬等事项,确保公司绩效考核公平、公正,薪酬发放合理、合法,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第二 届 董事 会 薪酬 与 考 《关于 公司 董事 和高 级管 理人 员
2022 年 1 月 8 日
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1 年年终奖的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
的议案》
第二 届 董事 会 审计 委 员 2.《 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
2022 年 2 月 26 日
会第五次会议 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1 年审
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 届 董事 会 薪酬 与 考 《关于 调整 公司 独立 董事 薪酬 的
2022 年 10 月 8 日
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
第二 届 董事 会 审计 委 员 2022 年 10 月 26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第六次会议 日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022 年 4 月 6 日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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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地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的独立董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补选公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通过
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独立自主履行职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
认真审核,主动向有关人员询问,深入分析相关事项,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
独立性,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做到事前认真阅读相
关材料,事后积极督导落实到位。本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对公
司商业秘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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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斐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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