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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涛涛车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23-03-09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涛车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 2,733.3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2]2752 号)。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商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733.36 万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45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东海证券创业
板涛涛车业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3.7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45%。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10.00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3.7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45%。本次发行初始战略
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06.26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1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32.616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2.4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 697.0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7.55%。战略配
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2,529.616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涛涛车业于 2023 年 3 月 8 日(T 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涛
涛车业”股票 697.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
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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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
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
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
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
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
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
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
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9,552,08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51,761,737,000 股,
                                     3
配 号 总 数 为 103,523,474 个 , 配 号 起 始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 , 截 止 号 码 为
00010352347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7,426.36112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505.9500 万股)由网下
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326.666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2.4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202.9500 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7.5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32401397%,有效申购倍数为 4,302.90012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
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T+2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
中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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