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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涛涛车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
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
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涛涛车业”)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
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
值。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不得涉及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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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相关理财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依照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
程、责任人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
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
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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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 2023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
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议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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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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