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 2023-023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 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2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733.36 万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73.4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0,765.29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43.32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521.9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 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26,000.00 26,000.00 涛涛车业 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7,000.00 7,000.00 涛涛车业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涛涛车业 4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深圳百客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涛涛车业 合计 60,000.00 60,000.00 注:“深圳百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客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情况 1、公司本次就募投项目“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中部分设备 购置的实施方式申请变更,由购买新设备变更为购买新设备同时利用部分现有 设备,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申请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1)原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为涛涛车业,总投资 26,000.00 万元。主要产品为电动滑板车、 电动自行车、微型电动摩托车等,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智能电动车年产能 100 万 台。项目总投资 26,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费用 21,512.38 万元,预备费 1,720.9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766.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合计(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21,512.38 82.74 1.1 工程费用 10,806.71 41.56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39.87 4.38 1.3 设备购置费 9,024.34 34.71 1.3.1 生产设备购置费 8,624.34 33.17 1.3.2 环保设备购置费 400.00 1.54 1.4 设备运输及安装费 541.46 2.08 2 预备费 1,720.99 6.62 3 铺底流动资金 2,766.63 10.64 序号 项目 合计(万元) 占比(%) 4 项目总投资(1+2+3) 26,000.00 100.00 (2)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项目立项后,公司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招聘相应生产人员并 购置设备投资,但本着节约和成本管控原则,本次申请将该项目部分设备购置 的实施方式由购买新设备变更为购买新设备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设备。 (3)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使用募集 利息及账户管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理费收支净额 资金 年产100万台智能 1 26,000.00 15,338.33 0.00 10,661.67 电动车建设项目 项目节余主要原因有:①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项目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②募投实施过程中公 司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部分利用公司原有生产设备,节约投资;③公司全资子 公司永康市涛涛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单独建设电动车项目的部分工序,其 投资金额未包括在该募投项目中;④由于环保部门对部分设备要求较高,如电 泳流水线,经公司综合分析后通过委外加工代替原设备采购计划。 2、公司本次就募投项目“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中部分设备购置的 实施方式申请变更,由购买新设备变更为购买新设备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设备,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申请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1)原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涛涛车业,总投资 7,000.00 万元,对现有的全地形车相 关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将新增全地形车年产能 15 万台。本项目总投资 7,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费用 5,442.14 万元,预备费 435.37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1,122.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合计(万元) 占比(%) 1 建设投资 5,442.14 77.74 1.1 工程费用 200.00 2.86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0 0.06 序号 项目 合计(万元) 占比(%) 1.3 设备购置费 4,941.64 70.59 1.3.1 生产设备购置费 4,891.64 69.88 1.3.2 环保设备购置费 50.00 0.71 1.4 设备运输及安装费 296.50 4.24 2 预备费 435.37 6.22 3 铺底流动资金 1,122.49 16.04 4 项目总投资(1+2+3) 7,000.00 100.00 (2)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项目立项后,公司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招聘相应生产人员并 购置设备投资,但本着节约和成本管控原则,本次申请将该项目部分设备购置 的实施方式由购买新设备变更为购买新设备同时利用部分现有设备。 (3)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使用募集 利息及账户管理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费收支净额 资金 全地形车智能 1 7,000.00 4,383.83 0.00 2,616.17 制造提升项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系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 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充 分整合现有资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适当考虑利用部分现有设备,节约投资。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 投入使用。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使用募集资 利息及账户管理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额 金金额 费收支净额 资金 研发中心建 1 7,000.00 7,000.00 0.00 0.00 设项目 营销平台建 2 5,000.00 4,303.97 0.00 696.03 设项目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系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加强 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 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 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 案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 施方式并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审议通过本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人对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结项、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