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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德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2022-09-28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2. 投资金额:不超过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
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
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
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发行价格
138.88元 /股,募集 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36,096.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人民币
19,513.62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582.38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总额为151,582.3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
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1      年产3万吨碳材料产业化升级项目        47,645.00              47,10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7,988.50               7,9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65,633.50              65,000.0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
管理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140,000.00万元)的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
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
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
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
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
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
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存在
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中心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
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
14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
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募集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
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140,000.00万元部分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