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
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如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
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102,000,000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
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作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00
万元。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00 万 第二十 条 公司 股份 总数 为 10,200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针对本次《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
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