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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德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1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6.00                                                                  √
                 记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
                                                                          (2)
    10.01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2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6.00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8.00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尹洪涛和股东尹士宇应回避
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
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 股东:自 然人股东 应持本人 身份证、 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考
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参考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1日16:00之前
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事项。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婷
    (2)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3)传真号码:0419-5169858
    (4)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证券部(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5)邮箱地址:ysy@dlaosl.com
    (6)其他事项: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49;投票简称:信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5.00
           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
  6.00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     √
  8.00
           事项的议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10.01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2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
签章(原件)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
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4、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
并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信用代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