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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芝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意见2022-11-14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2-13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保

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

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

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

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

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