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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芝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2-14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

   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朱云国、寿淼钧、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因工作及疫情原因

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现

选举周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

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续聘钟文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

编号:2022-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9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续聘朱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2-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续聘朱云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2-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续聘寿淼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2-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
人》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续聘严一枞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

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2-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续聘曾丽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

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2-1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为保证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现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罗春华、周芳、梅乐和             罗春华

   战略委员会      毛磊、钟文明、梅乐和              毛磊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了更加合理、

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

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

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1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毛磊、梅乐和、罗春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独立意见》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