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3-2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就
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现就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发
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16 年度没有新增对外担保。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大士发电(私人)有限公
司(简称“大士发电”)的担保余额约为 123.79 亿元人民币。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共计约 123.79 亿元人民
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的 15.19%,
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4、公司对大士发电提供的上述担保已于 2009 年 8 月 1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考虑到此项担保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大士发电提供,
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公司该项融资担保的股
东大会批准程序。公司对该项担保已依法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振生、夏清、徐孟洲、耿建新、岳衡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