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8-03-14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为确
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
作。现对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全面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4 次例
行会议、3 次临时会议)。全体委员积极参会,充分发挥各自
专业优势,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财务信息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按照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内外部审计师各期的工
作安排、费用预算、审计工作及其结果进行认定;对关联
方清单进行审议、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批准并审核执
行情况,对非日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核;认真听取
各项专题汇报,对公司舞弊防控工作提出建议,全面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委员会还通过在公司现场办公、基
层考察、电话沟通、关注公司动态信息等形式积极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规划,为公
司的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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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4 月 24 日、7 月
31 日、10 月 23 日召开定期会议,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
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充分知悉
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
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各期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同
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三、协调和监督内外部审计师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师年度工
作计划,对内外部审计师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
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解内外部审计师审
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
计计划,指导其下一阶段工作,督促其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审计委员会还对外部审计师审计费用和内部审计资金预算
进行了审查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资金预算为 403.42 万
元,实际执行为 332.73 万元;外部审计师审计费用年初预
算为 4,448 万元,实际发生额为 4,276 万元。
四、指导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做了持续关注和指导。2017
年,公司圆满完成了 12 个月的内部控制日常测评,并结合
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有力地保障和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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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了内部控制体系的
平稳运行。公司结合业务和管理上的新要求、新变化不断总
结先进经验和共性问题,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层
次的内部控制培训,广泛宣传内部控制理念和知识,内部控
制环境持续优化。此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通过单独
会谈方式分别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处、信访办、人资部等
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和公司三地律师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内控
执行情况,评估内控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美国《萨班斯法案》第 404 条款相关规定
和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对财务报告的有效管理,
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五、履行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 4 次定期会议中,除审查监督
财务报告外还适时审议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利润分配
预案、聘任年度审计师议案、年度预算报告、高层管理人员
以及董事会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
角度,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
依法治企、合规运作、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定期会议之外,审计委员会还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10 月 16 日、12 月 11 日召开了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了
审计师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安排;公司关联方清单;公
司 2018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的关联方清单完整、准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均本着公平合
理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存在侵害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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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权益的行为。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2017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李振生
先生、耿建新先生、夏清先生分别因制度要求或工作需要等
原因不再连选连任。为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在董事会统筹
安排下公司顺利完成了更换独立董事的工作,确保了审计委
员会在人员构成、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方面均符合上市地
法规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由 5 名独立董事
组成,分别是:岳衡先生、徐孟洲先生、刘吉臻先生、徐海
锋先生和张先治先生。其中,岳衡先生任主任委员,委员会
成员来自财务、法律、电力以及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
报告期内,全体成员自觉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更加明确
了应承担的义务和肩负的责任。审计委员会还利用与公司三
地律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了解上市地法规和监管的新动
态。坚持与外部审计师每年不少于五次沟通,详细了解境内
外会计准则变化的情况,知识的更新使各位委员的履职能力
进一步提高。审计委员会每年对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适用
性、成员的独立性进行自我检查,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规范
运作,各项工作的开展均有章可循。为使审计委员会各项职
责得到履行,审计委员会还将职责以列表方式列举职责逐一
对照执行情况,确保无一遗漏,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
责,认真工作、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管理
层、内外部审计师及公司法律顾问的沟通;密切关注上市地
法规变化和监管重点;继续发扬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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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
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为加快建设全球一流上市发电公司做
出贡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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