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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4-2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8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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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会议地点: 北京华能大厦公司本部 A102 会议室

会议主席宣布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第一项,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报告和议案:
    一、《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三、《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七、《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八、《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九、《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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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与会股东及代表讨论发言


第三项,与会股东及代表投票表决
    1. 宣布股东大会投票统计结果
    2.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3. 宣读《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会议主席宣布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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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7 年是公司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十九大的召开为国
企改革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更好更快的
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公司在党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不断深
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较好地
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在这一年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行业改革不断深入,公司
面对发电产能过剩和煤炭价格上涨双重压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公司在困难面前,千辛万苦、千方百计、
迎难而上;在挑战面前,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积极作为,圆满
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成绩来之不易,过程极其艰辛。这是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公司上下顶住压力、群策
群力的结果,是公司全体员工顽强拼搏、开拓奋进的结果。主要
成绩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抢抓机遇、优化结构、提质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
项目标任务
    2017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的深化之年。去年以来,经济形势总体缓中趋稳、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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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产业政策不断出台,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逐
步加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得到了实质性提升。资本市场“依
法全面从严监管”不断推进,监管力度逐渐加大,合规治理的要
求日趋严苛,对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秉承“三色公司”使
命,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研究电力、煤炭、资本市
场新变化,抢抓机遇、科学决策,及时调整公司生产经营策略。
公司经营班子全面落实董事会决议,带领全体员工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目标引领,紧紧围绕增效益、控资产、补权益、降负债等突
出问题狠下功夫、重点发力。聚焦责任落实,着力提高安全清洁
生产水平;聚焦提质增效,确保完成经营目标;聚焦优化结构,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改革创新,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聚焦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执行,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
提升;聚焦资本运作,公司资本结构不断优化;聚焦全面从严治
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聚焦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涌现出
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截至 2017 年底,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
全事故,可控装机容量 10,432.1 万千瓦,完成发电量 3,945 亿千
瓦时,实现营业收入 1,524.59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7.93 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牢固树立依法合规运作的理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
完善
       公司董事会始终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作为己任,通过加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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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建设,依法规范运作,不断培育并形成了对社会、股东和员工
负责的企业文化,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合规运作,及时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7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依据监管要
求、上市地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换届的各项准
备工作。通过与各股东方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形成换届选举方
案并与相关方达成共识。6 月 13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九届
董事会顺利产生,随即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确定
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主任委员。本届董事会在人数及人员构成
上符合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设立齐全,其成员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职业素养。新老董
事会工作交接顺利,规范、高效的运作传统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发
扬,董事会各项职责得到全面履行。
    2017 年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了新的董事会秘书。为维护
公司治理的规范完整,董事会及时启动了新任董事会秘书遴选工
作,积极与三地律师以及交易所监管员进行沟通,完成了相关审
批报备程序。及时组织召开董事会,确保了董事会秘书更换工作
的顺利完成,从而实现了新老董秘顺利交接。
    2、夯实制度基础,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公司治理工作的基石。为持续完善公司
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程序,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审查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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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了有关部门开展《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制度》修订工作,并于报告期内按时完成审批程序。新制度
的实施,加强和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作用,为独立董事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供了制度保障。
    3、高度重视股东权益,积极践行公司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始终秉承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合公司经营业
绩实际情况,通过了“以现金方式分配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
配利润的 50%”的分红议案。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一直
严守承诺,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确保每年按时足额进行了红
利派发工作,得到了投资者的高度评价。
    4、强化对标分析,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17 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国内外 13 家能源类上市公司
近年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对标分析。分别从治理结构、三会运作、
信息披露与风险分析、薪酬与工资、经营效益、制度完善等 6 个
方面,对标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分析、梳理和总结,形成对标分
析报告。通过学习和研究其他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
客观剖析了公司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建议,形成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为公司的稳健
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保持与市场和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卓有成效的资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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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助力公司发展
    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资本市场为公司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
不断加强资本运作,持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规范的信息披露与
积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1、抓住市场机遇,有效开展资本运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适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及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在国内市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
亿股 A 股股票;为调整区域布局、改进电源结构、增强发展后劲,
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转让华能泰山电力有限
公司权益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产业链,扎实推进清洁能源发展,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南核电增资的议案”;为加大公司在资本市
场融资的灵活性, 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需求,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案”及“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永续债的议案”。上述资本运
作项目的有效开展,使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可持续发展的
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成功发行 50 亿元永续债和 23 亿元公司债,
发行利率在同期同类型可比债中保持最低,并获上交所债券市场
2017 年度“公司债券优秀发行人”奖。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 A
股非公开发行工作,发行方案已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
    2、加强与市场和投资者的互动,巩固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
形象。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规定,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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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业务依法合规,高质量完
成了全年境内外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关联交易内部管理,严格关
联交易预算审批和披露流程,确保了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高度重
视投资者关系工作,着力拓展与境内外投资者的沟通渠道,通过
各种形式积极组织管理层与机构投资者交流,与投资者形成了良
好互动局面。通过参加国际大型投资银行举办的投资论坛以及进
行境外非交易路演等活动与公司的既往投资者、现有股东、潜在
投资者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通过参加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
“金紫荆”奖评选系列活动,加大了在境外活动现场、新闻媒体
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力度,并荣获了 2017 年中国证券金紫荆奖之
“最佳上市公司奖”及“最佳上市公司 CEO 奖”等荣誉。公司积
极、主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战
略和经营情况架设起便捷的桥梁,得到了投资者的好评,延续了
品牌效应。
    四、全体董事忠实履行勤勉职责,董事会运作顺畅高效
    2017 年,公司新老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不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
作作风,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水
平地履行各项职责。
    1、适时召开董事会议,全面履行忠诚勤勉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采用现场会或通讯表决方式共召开会
议 11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资本运作、制度建设等 44 项议案及
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全体董事均能自觉遵守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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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以及三地上市规则,从严要求自己,注重职业操守,按
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在闭会期间公司董事仍积极关注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和发展等
工作,通过召开董事长办公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定期审阅公司报送的相关资料,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重
要的决策支撑作用。对于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均认
真执行。报告期内包括利润分配、资本运作及融资议案等股东大
会决议均已圆满完成或得到妥善处理。
    2、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发挥重要治理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公
司各项决策管理中。报告期内除履行一般董事职责外,还单独召
开独立董事会议,对公司年度业绩、经营情况和投融资项目等重
大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对公司年报编制过程和批准程序依法合
规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赴重庆分公司以及海南公司进
行现场考察,详细了解了基层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从专业的
角度为公司发展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公司独立董事还依据法
律法规所赋予的特殊职权,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资本运作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董事会高效运作、
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2017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分别就公司年度
和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公司制定发展战略和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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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公司日常运营中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面,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重要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
分别与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外部审计师、公司管理层和有关职能
部门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沟通,对公司上市地适用法规更新及执行
情况、公司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外部审计师审计情况进行了解,
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听取了公司工资总额情况的汇报,对有关需披露的薪酬信息
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
议 2 次,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人选任职资格严格把关,保障聘任及
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4、董监高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2017 年公司进行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为保障新任董监事合
规履职,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相关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上
市地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更新情况,全体成员积极参加上交所和相
关监管机构举办的董监高专题培训和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报告期
内,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董监事培训 7 人次,完成新
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 3 人次,完成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和香
港特许秘书公会 ECPD 培训各一次,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全体
董事勤勉尽责、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和社会公众舆论
的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生舞弊行为和其他违规事项,在社会公众
和广大投资者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地监管要求,风险管控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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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密切关注监管新动向,
认真贯彻监管新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控,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跟踪监管最新动向,及时落实监管新规定。
    公司董事会始终保持畅通渠道与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上交
所和联交所进行沟通,做到第一时间了解监管动向,及时贯彻落
实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参加了北京证监局 2017 年监管工作会议
及上市公司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与监管机构
的主动对接、积极互动,使公司更加清晰的了解国资监管和证券
监管动向,加深了监管者和企业间彼此的相互了解,反映了企业
对监管单位的诉求,为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制定政策、出台措施
提供了依据。
    2、加强风险防范,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继续扎实推进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定期编制董事会关于内控工作自我评价报告,听取管理层工
作情况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紧紧围绕公
司总体经营目标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定期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强化新常态下的风险防控。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听取内控汇报,积极响应联交所关于加强内控的更新
要求。在全面抓好内控管理工作的同时,通过周密部署,精心安
排,扎实推进新收购单位的内控改进工作,确保了各单位顺利通
过年度内控审计。按联交所要求,高质量完成《环境、社会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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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报告》的设计、编制和随年报如期披露等关键工作,努力推动
内控由财务合规型向全面管理型转变,有效提升了公司的价值。
通过强化风险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内控基础
进一步夯实,内控意识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风险
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连续十二年通过外部审计
师的内控审计。


    六、将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充
分发挥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认真领会习近
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两个一以
贯之”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把
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努力把加强党
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做到公司党委发挥核心作用,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动力;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促改革、谋发展,为公司健康运营提供
保障。通过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
治核心作用。当前,公司正加快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
法定地位,按照法定程序把党组织的设立、开展活动等内容纳入
到公司章程。使党组织在上市公司发挥重要作用更加组织化、制
度化、具体化。党建入章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发挥,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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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控股上市公司结合实际完善公司治理的必然选择。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我国
改革开放 40 周年,也是公司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攻坚之年。国内外
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充满了挑战和希望。公司董事会将再接再厉,
始终坚守不忘服务国家的初心,坚定搞好煤电产业清洁发展的信
心,坚定转型升级的决心,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恒心。继续发扬
扎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坚持稳中求进不动摇,以昂扬奋进的姿态
带领广大员工秉承“三色公司”文化,认清新形势,担当新使命,
落实新任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创一流、提质增效、转
型升级、创新驱动、加强党建的中心目标,加快建设全球一流上
市发电公司步伐,继续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增长的回报。


    以上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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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二: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7 年,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地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及所赋予的权力,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
工作、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准时出
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履行了对公司及相关
主体的监督和调查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将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7 年公司进行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同时选举产生了新一
届的独立董事。第九届公司独立董事共 5 名,分别为岳衡先生、
徐孟洲先生、刘吉臻先生、徐海锋先生和张先治先生。独立董事
分别来自财务、法律、企业管理以及电力行业的专家,其工作履
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及其与公司的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地法规
要求,并在年报及有关公告中予以了详尽披露。
    二、独立董事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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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1 次年度会议,2 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董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等 23 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参
会。其中,独立董事岳衡、徐孟洲先生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年度股
东大会,岳衡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做了年度述职报告,
汇报了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重点工作安排。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耿建新先生出席了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公
司股东进行了现场沟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共 11 次董事会会议,
因其它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均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况。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
遵守会议纪律,做到会前认真审阅议题材料,会上充分讨论相关
议案,并就特别关注事项进行监督审查。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董监高提名任免、重大关联交易、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业绩预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等在内的 44 项董事会会议议案,
保障了公司董事会高效、平稳、顺利地运行。
    (三)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独立董事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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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参加了全部会议,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公司年报、半
年报和季报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按照审计委
员会职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内外部
审计师各期的工作安排、费用预算、审计工作及其结果进行认定;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确认,特别对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进行
审议、对交易金额进行批准;积极参与公司舞弊防控工作,在相
关会议中认真听取各专题汇报,对公司舞弊防控工作提出建议,
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为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发挥了重
要作用。
    (四)出席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席了 2017 年 2 次战略委员会、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重大投融资、风险
防控、薪酬制度执行及披露情况、董事候选人及公司高管人选的
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客观、独立地判断,形成了相关报告,为董
事会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工作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对年度关联交易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中
的关联交易。就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均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此确保所议事项和会议召开的
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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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的规定,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清单和日常关联
交易议案及相关协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听取了内控部
门和外部审计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控制和审计情况报告,
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对上一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年度
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有
效,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日常关联交易
的执行没有超过相关年度预算,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独立董事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
告,并审阅了 2017 年董事会等年度例会准备情况汇报,所议事项
形成纪要并用于监督公司落实,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时准确的披露
和年度董事会会议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年度报告
的编制和披露程序,根据公司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
司(“联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对公司《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的认真评估和反复论证,公司董事会在原有制度上
增加了公司独立董事除对日常关联交易预算进行事前审批外还需
对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做出年度审核的相关内容。通过对制度
的修订和完善,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发挥了独立董
事独立性作用,确保了董事会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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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相关职责,为协助部
分新任独立董事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2017 年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于 10 月 25—27 日,12 月 12—15 日对华能重
庆分公司以及海南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考察期间,独立董事深
入生产现场慰问一线员工并召开考察座谈会,听取基层企业关于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党建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同时,就当前市场环境、战略发展规划、宏观政策导向等问题与
基层企业领导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各自专业角度为基层企业提
出了务实有效的建议。通过考察加强了独立董事对华能基层企业
的了解,同时为今后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过程中更好的履职打下
了良好的基础。
    (四)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以维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为目的,
对董事会所议的“关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转让华能泰山电力
有限公司权益的议案”、“关于向海南核电增资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8 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与河北邯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山东公司承接巴基斯
坦萨西瓦尔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担保的议案”等 5 个关联交易议案;
以及年度利润分配、更换董事、聘任高管、“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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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等 6 个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确保了以上议案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报告期内,为加强新任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高度
关注监管单位的各类培训计划,保持与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密切联系,确保培训计划能够及时送达
独立董事手中,并做好报名、安排行程、参加培训等其它相关服
务工作。截至 12 月底,公司新任的 3 名独立董事均按时完成了相
关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加深了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信息披
露准则、董监事会运作机制、独立董事合规履职等情况的了解,
提升了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保障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此外,
公司董事会通过搭建微信沟通平台、寄送公司宣传材料等形式来
加强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帮助独立董事全面、客观、
真实的把握公司现状,为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决策判断创造条件。
    五、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独立董事认为年度内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本年度的公司董
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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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有关提议事项
    本年度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议案,
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七、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一方面注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
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另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作用。


    2018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
各类证券法规方面的学习交流,参加包括由北京市证监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教育活动,
确保不断提升履职执业能力。同时加强与三地法律顾问的沟通,
就遵守公司上市地及其他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交流和研讨,确保
公司各项制度的适用性。独立董事将继续深入现场,了解公司的
相关经营、管理、内控及反舞弊情况,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加
强同公司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进行
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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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岳 衡 徐孟洲 刘吉臻 徐海锋 张先治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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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三: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7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方面,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董事
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严格遵守公司上市地适用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信守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
责。现将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总体评价
    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
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变化,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产业
政策不断完善,创新驱动引领逐步加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得到了实质性提升。2017 年,经济形势错综复杂,行业改革不断
深入,公司面临发电产能过剩和煤炭价格上涨双重压力。面对复
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迅速做出战略调整,经营班子坚
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引领,公司上下顶住压力、群策群力,紧
紧围绕增效益、控资产、补权益、降负债等突出问题狠下功夫、
重点发力,通过加强市场开拓、抓好降本增效、推进扭亏减亏、
开展资本运营、落实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等多种方式,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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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效合规运作,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
事会的各项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班子认
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审批程
序,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公司治理
也获得了证券市场和监管机构的高度认可。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适用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发展
的实际需要,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通讯会议 3
次,分别对公司 2017 年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计提重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
会关于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 15 项议题进
行审议和审查,切实履行监事会应尽的监督、检查职责。上述会
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历
次会议所议议案及决议分别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和公告。
    (二)监事会培训学习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高度重视相关知识的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上市
地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更新情况,积极参加上交所和相关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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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的董监事专题培训及任职后续培训。2017 年,公司监事共参
加上述培训 2 人次,通过学习,履职能力和执业水平得到进一步
提高。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公司治理的不断提升做
出了积极贡献。
    三、履行监督职责并发表意见情况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列席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参加董事长办公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实时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
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上市地适用法律的相
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率先垂范、恪尽职守,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信息及定期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在 2017 年定期会议上审查了一季度、二季度以及三季
度全部定期财务报告。并在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年度例会上
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和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出具的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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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有关材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境
内外审计师为公司出具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无保留意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有关募集资金决议执行过程和
结果给予了重点关注,并列席会议审查董事会相关募集资金的议
案。报告期内,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于 9 月 21 日,完
成发行 5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11 月 2 日完成发行 23 亿元公司
债券。本次发行有效满足了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
成功荣获 2017 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秀发行人”奖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有关法规、《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工作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募集,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承
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检查公司关于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以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华能山东
发电有限公司转让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权益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18 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与河北邯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海南核电增资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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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以及“关于山东公司承接巴基斯坦萨西瓦尔项目流动资金借
款担保的议案”等 5 个关于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以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中,公司通过严
格的制度和决策程序,确保了公司资产收购、出售以及关联交易
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公司实施的重大经营事项存在违反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未发现不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重大决策和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权益等
情形。
    (五)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参加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和
其他日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程序和披露内容分
别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高度关注并列席 2016 年度董事会会
议,监督公司有关年度报告的审查过程,并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
了公司年度报告,听取了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情况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控制和程序完整有效,信息披
露的过程严格遵循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投资者关系
管理规定》,符合上市地的监管要求。
    (六)审阅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列席了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年度董事会会议,听
取了公司有关内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日,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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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
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求,对公司经营管
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发展理念,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
责,从抓好提质增效、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创新驱动、防范风
险、党的建设六个方面着手,切实维护和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合法
权益,协助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促进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完善,确
保公司经营更加稳健,为加快建设全球一流上市发电公司做出新
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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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四: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以下为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说明,请予审
议。
    一、主要经营指标
    2017 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 1,524.59 亿元,较上年同
期(经重述,下同)上升 10.36%;营业成本为 1,352.09 亿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 25.11%;利润总额为 37.2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79.08%;权益利润为 17.93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2.73%;扣
除永续债持有人收益 0.69 亿元后,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益为 0.11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57 元。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为由于 2017 年
煤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导致公司煤机盈利能力严重下降。
    二、境内业务
    2017 年度,境内营业收入为 1,423.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 129.90 亿元,上升 10.04%,主要原因为电量电价双升。境内
售电量为 3,713.99 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上升 3.33%;公司境内
电厂含税平均结算电价为 414.01 元/千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
18.93 元/千千瓦时,上升 4.79%。
    境内营业成本为 1,251.1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55.93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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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主要原因是燃料成本增加 244.49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38.68%。其中,煤机燃料成本增加 237.19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2.19%。
    境内利润总额为 42.97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137.69 亿元,
其中:(1)燃料价格上升减利 230.58 亿元;(2)电价上升增利
60.09 亿元;(3)电量上升增利 20.29 亿元;(4)热量热价双升
增利 14.28 亿元。
    境内权益利润为 22.71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3.51 亿元;
境内每股收益为 0.1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56 元。
    三、境外业务
    2017 年度,公司新加坡大士能源发电量为 111.62 亿千瓦时,
较上年同期增加 3.72 亿千瓦时;营业收入为 100.78 亿元,较上
年同期增加 13.19 亿元;成本费用为 106.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 15.69 亿元;利润总额为-5.77 亿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2.94
亿元;权益利润为-4.77 亿元,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 2.37 亿元。
    四、财务状况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786.94 亿元,负债总
额为 2,864.9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5.65%,较 2016 年底资产负
债率 68.73%上升 6.92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为山东、
黑龙江、吉林、中原燃气等四家公司并表、年度分红、永续债发
行及经营积累的综合影响。
    五、国际准则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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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准则下,2017 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 1,524.59 亿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 33.95%;权益利润为 15.80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81.46%;每股收益为 0.10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46 元。


    以上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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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五: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会
计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公司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79,315.10 万元人民币和
157,983.60 万元人民币。扣除永续债持有人收益 6,860.00 万元
人民币后,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益分别为 0.11 元人民币和 0.10 元人
民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计算的税后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
累积为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鉴于公司法定盈
余公积金余额大于注册资本的 50%,建议 2017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建议 2017 年度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 50%。考虑到公司未来资本开支
需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多分红”的相关规定和监管
要求,以及公司今年较低的盈利水平,建议采取较高的分红比例,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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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公司过往的每股分红金额,建议:按照每普通股 0.1 元人民
币(含税)向股东派发 2017 年度的股息。公司现有普通股
15,200,383,440 股,应付股息总计 152,004 万元人民币。


    如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7 年度末期股息将派发予
2018 年 5 月 16 日收市后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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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六: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作为一家在美国、香港以及上海三地上市的股份公司,
根据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每年必须聘请在境内和境
外均获认可资格的、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并
出具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聘请的国内审计师和美国 20F 年报
的审计师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香港审计
师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认为,2017 年度审计师能够保持
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建议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8 年度国内审计师和美国 20F 年报的审计师;继续聘任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香港审计师。财务报告审计年费
预算为 3,493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年费预算为 1,010 万元人民
币,合计 4,503 万元人民币。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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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
                   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融资,降低
融资成本,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一般性
授权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授权具体内容包括:
    1、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经相关
监管部门核准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
超过等值于 343 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
于境内市场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中期
票据等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境外市场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境
外美元债券和其它外币债券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含境内外永续
债,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续
期企业债券,境外市场的永续债券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在
境内或境外发行的不确定到期期限的本外币永续债券等)。(为避
免任何疑问,本议案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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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等。)
    2、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发行相关债务融
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债券种类、发行主体、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的币种、金额及
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配售方式、具
体条款、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担保事项。如在境内市场发
行公司债券,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永续债
不受此限),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
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受限于适用法律的规定和监管要
求,可采取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向公司股东配售,
具体发行方式和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董事
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谈判,签
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审批
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发行方案做适当调整。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3、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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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如果董事会或两名以上
的董事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
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
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
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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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八: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股及/
       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了在增发公司新股时确保灵活性,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近
几年市场上的惯例做法,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内资
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一般性授权。此一般性授权将授权董事
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
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各自数量的 20%(以
本议案获得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
算)。董事会行使一般性授权在发行内资新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
类别股东大会;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
性授权,仍需召集全体股东大会,则仍需取得全体股东大会的批
准。
    附件:授权具体内容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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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授权具体内容
    (1) 在遵守(3)及(4)段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公司法》及华能国际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不时修
订),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
在“有关期间”内行使华能国际的一切权利,决定单独或同时配
发、发行及处理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包括可转换为该等
股份的证券、可认购任何股份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及决定
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a 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b 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c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d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e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
股选择权。
    (2) (1)段所述的批准将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授权的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
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
    (3) 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1) 段
所述授权在“有关期间”内批准有条件或无条件单独或同时配发、
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内资股新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新股的数量(不包括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华能
国际的《公司章程》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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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得超过华能国际于本议案获本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
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的百分之二十。
       (4) 在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利时,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
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必须:a)遵守中国《公司法》、华能国际上市
地监管有关规定(不时修订)及 b)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
       (5) 就本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本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
列两者中较早的日期止的期间:
       a 华能国际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及
       b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
所述授权之日。
       (6)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华能国际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华能国际的《公司章程》,授权华
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于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
利时相应地增加华能国际的注册资本。
       (7) 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不违
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华能国际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华能国际《公
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上文(1)段行使权利时为完成配发、发
行及上市新股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
动。
       (8) 在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授权华能国际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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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华能
国际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
时华能国际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华能国际的《公司章程》的
有关内容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华能国际股本结构、注
册资本根据此项授权而产生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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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九: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待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后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除上述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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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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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制定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内容有: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的具体
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华
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
规划》。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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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十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加
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推进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
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条款包括:
    (1)第一章“总则”中增加: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导
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第十章“董事会”中增加: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任
务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董
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先对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
意见建议。
    修订后的章程条数由原来的一百八十六条增加为一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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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有关条款的序号作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和《华能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 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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