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8-02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已分别于
2018年4月9日和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和修订了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
实施。此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适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租赁准则。
公司同意按照规定的施行日执行上述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
收入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相应准则。
二、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三、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
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租赁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
符合规定的,执行新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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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4、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以上决议于2018年4月24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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