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议了公司就《关 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认为:(1)本 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和收入准则以 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租赁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和(2)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岳衡、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