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08-0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就《关于山东
公司受让莱芜发电权益、莱芜热电权益、聊城热电权益、莱州风电权益的议案》项下所
述的关联交易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认为(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山东
公司受让莱芜发电权益、莱芜热电权益、聊城热电权益、莱州风电权益的议案》项下所
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
《关于山东公司受让莱芜发电权益、莱芜热电权益、聊城热电权益、莱州风电权益的议
案》项下所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和(3)山东发电
有限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
与公司、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及标的公
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岳衡、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
2018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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