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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5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0-01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于2020年3月24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及支付安排,预计有127,206万
元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在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7,20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计算。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
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募集
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二、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同意华能山东如意(香港)能源有限公司(“香港能源公司”)向中国华能集团香
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财资中心”)借款2亿美元,借款期限为3年,利率为3个月
Libor+2%,融资费用不超过2.5%。
    2、同意香港能源公司签署《华能山东如意(香港)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
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协议》(“《贷款协议》”),并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
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贷款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相关各方
达成一致后,由香港能源公司签署《贷款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有关本次交易的《贷款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
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且未以华能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作抵押;
(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
务过程。
    3、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借
款的公告》,并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
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
动处理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三、关于山东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按持股比例为香港能源公司2亿美元
借款的50%部分(即不超过1亿美元)提供担保。
    2、同意山东公司签署《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
公司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并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
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保证合同》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相关各方达成一致后,
由山东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及相关文件。
    3、同意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并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公告进行非实
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
动处理其他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赵克宇、黄坚、王永祥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了上述第二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表示同意,
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决议于2020年3月24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