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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0-05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2日以书
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霞浦核电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向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霞浦核电”)进
行增资(“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霞浦核电的持股比例仍保持22.5%不变。
    2、同意公司与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霞浦核电签
署《关于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增资协议》”)。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增资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
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
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
    3、同意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并授权赵
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
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
动处理其他与本次增资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交易方案、交易协议进行调整和修
改。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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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
滕玉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决议于2020年7月29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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