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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关于对华能烟台新能源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0-07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能烟台新能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山东公司将与尚华投资对华能烟台新能源进行增资扩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能烟
    台新能源注册资本增加到 166,360.2 万元。其中,山东公司出资人民币 124,770.15
    万元,持有华能烟台新能源 75%股权;尚华投资出资人民币 41,590.05 万元,持有
    华能烟台新能源 25%股权。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
    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
    关联交易累积共 4 次,总交易金额为 26,961.61 万元。


一、释义


   1、   “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华能集团”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   “华能烟台新能源”指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4、   “山东公司”指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5、   “尚华投资”指尚华投资有限公司。
   6、    “本次增资扩股”或“本次交易”指山东公司将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的条款和条
         件出资人民币124,770.15万元,持有华能烟台新能源75%股权,尚华投资出资人
         民币41,590.05万元,持有华能烟台新能源25%股权。
   7、    “《增资扩股协议》”指山东公司与尚华投资、华能烟台新能源于2020年11月5
         日签署的《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8、   “《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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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10、    “元”指,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与尚华投资、华能烟台新能源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华能烟台新能源注册资本增加到166,360.2 万元,
其中,山东公司以人民币124,770.15万元出资,持有华能烟台新能源75%股权;尚华投
资以人民币41,590.05万元出资,持有华能烟台新能源25%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持有山东公司80%的权益。华能集团直接持有华能
开发75%的权益,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而华能开发持有本公司32.28%的权益,
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华能集团亦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
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本公司3.01%的权益,通过其
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
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财务”)间接持有本公
司0.39%的权益。尚华投资是华能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
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除
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
交易总交易金额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


  1、尚华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       2003年5月28日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2
        住所:               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1层1105-C7
        注册资本:           港币1,180,806,879.12元
        经营范围:           投资业务


     尚华投资成立于2003年5月28日,注册地为香港,是由华能香港全资设立的子公司,
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等。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9日
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华投资资产总计10,550,373,303.11元,
负债总计9,550,268,796.6元,净资产总计1,000,104,506.21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
为117,310,561.81元。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尚华投资的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华能集团

                                  100%

                           华能香港
                                                 75%
                                  100%

                           尚华投资
       .             30%                                  9.91%(**)
                                 25%(*)
                           华能核电
                               华能开发

                     30%              32.28%

                                               本公司
                               华能核电


                                       华能核
                                         电
*华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尚华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华能开发25%的股权,因此华能集团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
**华能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持有本公司3.01%的权益,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华能财务间接持有本
公司0.39%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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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尚华投资共同投资。


     (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标公司为华能烟台新能源,其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       2020年4月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翔东路6号核电生活区
法定代表人:     史本天
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       生物质能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
                 点;售电;电力生产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热
                 力生产和供应;供热管网的建设、运营、管理;合
                 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能烟台新能源成立于 2020 年 4 月,是山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能烟台新能源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收入 0 元,利润 0 元,资产总
额 34,095,544.00 元,负债总额 34,095,544.00 元。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山东公司将以每股一元的价格出资人民币124,770.15万元,持有华能
烟台新能源75%股权;尚华投资将以每股一元的价格出资人民币41,590.05万元,持有华
能烟台新能源25%股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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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 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华能烟台新能源注册资本增加到 166,360.2 万元,
      其中,山东公司以人民币 124,770.15 万元作为出资,持有华能烟台新能源 75%
      股权;尚华投资以人民币 41,590.05 万元增资,持有华能烟台新能源 25%股权。


   2. 公司治理: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5 名,山东公司推荐 3 名,尚华投资推荐 1 名,
      职工代表 1 名;董事长 1 名,由山东公司推荐。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3 名,山
      东公司推荐 1 名,尚华投资推荐 1 名,职工代表 1 名;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山
      东公司推荐。公司重大事项(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提供担保、股权
      转让等)的表决,根据华能烟台新能源公司章程执行。公司总经理 1 名,由山
      东公司推荐。


   3. 签署生效:《增资扩股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是为满足项目工程基本建设资本金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烟台
新能源增资扩股的议案》。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的
关联董事赵克宇、赵平、黄坚、王葵、陆飞、滕玉未参加本次交易有关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增资扩股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
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
(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
业务过程。


    本公司独立董事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夏清对本次增资已经事先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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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2)本次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
本公司利益。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华能烟台新能源增资扩股的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1)
《关于华能烟台新能源增资扩股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
平的,符合公司利益;和(2)同意将《关于华能烟台新能源增资扩股的议案》项下所
述的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
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未达到披露标准
的历史关联交易共4次,总交易金额为26,961.61万元,均按有关合同条款如期履行或正
在履行过程中。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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