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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华能国际独立董事意见2022-03-23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师的议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及《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项下所述的事项
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上述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
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上述聘任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的原则,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同意
本报告的相关结论。
    四、《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我们审阅了《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结
合会计师事务所就涉及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
项说明后认为,公司 2021 年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
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展开,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
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孟洲、刘吉臻、徐海锋、张先治、夏清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