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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华能国际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3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和制度规定,审慎履行
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开
展调研,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运用
各自专长为企业规范运作、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意见
和建议,努力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 2021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 5 名,分别是:徐孟洲先
生、刘吉臻先生、徐海锋先生、张先治先生和夏清先生,占
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分别为来自财务金融、
法律、经济、企业管理和电力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均具
有丰富的专业学识、行业或企业管理经验,其独立性、兼职
情况等均符合上市地监管法规要求,简历及相关情况已在公
司网站及有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克服疫
情的影响,积极参会,合计出席会议 7 人次。会议期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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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法律顾问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张先治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做了年度述职报告,汇
报了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亲自和委托出席了公司全部 11 次
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 94.54%。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行,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
件资料、必要时主动调查获取所需议案相关材料,会议上展
开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合规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全体独立
董事作为委员亲自和委托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年报、半
年报和季报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内审部
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费用预算、审计结果、内审部门负责人
情况等进行认定;对聘任外部审计师进行审核;对关联交易
议案进行事前确认、批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对关联交易
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
行指导和监督;定期与公司董办、经理部、财预部、内审部
门等进行交流与沟通;与外部律师、审计师进行定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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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出席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还分别出席了战略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阅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薪酬
制度执行及披露情况,并形成了相关审查报告,为董事会正
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考察调研情况
    2021 年,独立董事一行赴闽对福建公司、罗源湾电厂、
霞浦核电等进行了现场调研。独立董事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生
产经营实际,了解行业的研发前瞻技术和发展趋势,结合自
己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特长、研究心得为公司和基层企业在新
能源发展、煤炭运输科学布局、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加强财
务内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拓展
了相关企业的发展思路,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严格进行事前、
事中和事后审核。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
度关联方清单、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以及独立财务
顾问就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函,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通
过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内控部门和外部审计师关于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的控制和审计情况报告,对上一年度发生的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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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在审阅重大非日常关联交易时,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参与华能清能院增资扩股的议案》《关
于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合资公司增资的议案》等议案的
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审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审阅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认为该等议案符合公司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独立董事定期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计
划正常使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
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及时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状况,定期听取内审部门的工
作汇报,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控环境、经营风险、内
控活动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及检查,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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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督促
公司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地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认真审核各类公告、严格把
关业绩预告,确保公司在 2021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五)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独立董事会
议,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
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年度
例会准备情况报告。所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公司落实,
为年度董事会会议顺利召开和年报的及时准确披露打下良
好基础。
    (六)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所议的利润分配预案、
日常关联交易预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
况、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等共计 17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确保以上议案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
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为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监
管单位的各类培训计划。2021 年, 5 名独立董事全部参加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培训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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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范
履职、重大资产重组及再融资政策等法规制度的了解,进一
步提升了履职能力。此外,公司通过加强汇报沟通、汇编《独
立董事通讯》等形式,协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和行业形势,全面、客观地把握公司现状,服务独立董事科
学审慎决策。
    五、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均履行了应有的审
批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董
事会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六、有关提议事项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等议案,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七、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独立、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合规运作、关
联交易、风险防控等工作,审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一方面
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为己任,充分发挥了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
面注重自身执业修养,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提出了多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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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董事会采纳,促进了公司改革发展和管理提升。

    2022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
各类证券法规方面的学习交流,确保履职执业能力不断提升。
同时,继续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绿色发展、
风险防控等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
供参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孟洲 刘吉臻 徐海锋 张先治 夏清
                              2022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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