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就《关 于大士能源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项下所述事项准备的相关文 件后,认为(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大士能源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和利 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2)公司已制定相关套保制度及业 务管理体系,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孟洲 刘吉臻 徐海锋 张先治 夏清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