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华能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9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2-05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2年10月12日和2022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向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600万元向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石岛湾核电”)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石岛湾核电的持股比例仍保持22.5%不变。
2、同意公司与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
发公司及石岛湾核电签署《增资协议书》(“《增资协议》”),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
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增资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相
关各方达成一致后,代表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增资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
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
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
3、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并授权赵
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
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采取适当行
动处理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公司新增2022年与华能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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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签署《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华
能集团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与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系人进行华能集团框架协
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同意华能集团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下对有关交易金额的
预计。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华能集团框
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华能集团达成一致后签署该协议及采取适
当行动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华能集团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是按下列原则
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
三者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
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2、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
额度公告》,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
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公告》。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赵克宇、黄坚、王葵、陆飞、滕玉
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第一、二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以上决议于2022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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