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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华能国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2-06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师;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
   为公司 2023 年度香港审计师。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
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2021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
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54.9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116家,收费总额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
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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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
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
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次。前述出具警示函的
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
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思伟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
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毅智先生,
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
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诚信记录情况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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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2,683万元,其中包括内控审计费用349万元,并根据
实际审计范围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用的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
性,能够很好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做审计工作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
规范,能公允表达审计意见,且结论准确。审计委员会对其表现表示肯定。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
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师;聘任安永为公司2023
年度香港审计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
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和安永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
足公司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
意上述聘任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
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师;聘任安永为公司2023年度
香港审计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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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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