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股票代码:600018 债券简称:11 上港 01 债券代码:122065 债券简称:11 上港 02 债券代码:122079 (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镇同汇路 1 号综合大楼 A 区 4 楼)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201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2015 年 4 月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国泰 君安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 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 安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录 声 明............................................................................................................................ 1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8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 15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七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 第八章 其他事项 ..................................................................................................... 19 2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Co., 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0 号文件核准 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 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 2011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50 亿元 2011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简称“11 上港 01”);2011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8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30 亿元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1 上港 02”)。(以下合称“本次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1 上港 01”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1 上港 01”、债券代码“122065”。 3、发行主体: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上港集团”)。 4、债券期限:5 年期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5、发行规模:50 亿元。 6、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69%,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保持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 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11 上港 01”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3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还本付息的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8、债券起息日、付息日和兑付日:“11 上港 01”的起息日为 2011 年 3 月 30 日;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3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1 上港 01”的到期日 为 2016 年 3 月 30 日;兑付日为 2016 年 3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9、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担保方式:“11 上港 01”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4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1 上港 01”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11 上港 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0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16、新质押式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11 上港 01”可以在上市后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11 上港 02”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1 上港 02”、债券代码“122079”。 3、发行主体: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5 年期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5、发行规模:30 亿元。 6、债券利率:“11 上港 02”的票面年利率为 5.05%,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 期的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 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 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11 上港 02”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还本付息的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5 8、债券起息日、付息日和兑付日:“11 上港 02”的起息日为 2011 年 7 月 6 日;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7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1 上港 02”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7 月 6 日;兑付日为 2016 年 7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9、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 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担保方式:“11 上港 02”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1 上港 02”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11 上港 0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0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16、新质押式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11 上港 02”可以在上市后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 6 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7 第二章 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International Port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戌源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股票代码:600018 注册资本:22,755,179,650 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镇同汇路 1 号综合大楼 A 区 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58 号(国际港务大厦) 邮政编码:200080 联系电话:021-55333388 传真:021-35308688 互联网网址:www.portshanghai.com.cn 电子邮箱:600018@portshanghai.com.cn 经营范围: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 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 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 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 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 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 经营)。 发行人前身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 8 [2003]6 号《关于同意上海港务局改制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由原上海港务局于 2003 年 4 月 4 日改制成立。2005 年 5 月,经商务部以商资批 [2005]880 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商务部商外资资审 字[2005]015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80 号《关于核准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暨换股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 有限公司的通知》核准,并取得了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第 948 号《关于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 题的批复》和商务部商资批[2006]第 1769 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国际港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换股吸收合并上港集箱。发行人股 票简称为“上港集团”,证券代码为“600018”。 2015 年 3 月,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 将所持发行人 1,275,471,600 股股份无偿划转1予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上 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划转完成后,上海市国资 委和上海城投分别持有发行人 35.20%和 5.61%的股份,上海市国资委仍为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4 年年度报告,2014 年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再创新高, 母港货物吞吐量完成 5.39 亿吨,同比下降 0.8%,其中,母港散杂货吞吐量完成 1.86 亿吨,同比下降 8.8%,散杂货吞吐量的下降主要是经济增长减速、腹地产 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变化的影响。母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 3528.5 万标准箱, 同比增长 4.5%,创造了年度、季度、月度及单日历史新高,并自 2010 年起,上 海港年集装箱吞吐量已连续五年保持世界第一。 发行人转型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江战略得到进一步深化。发行人增资入 股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安吉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签署湖南城陵 1 该无偿划转事项的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 9 矶港务集团合作框架协议等,独山港区口岸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准。物流产业实现 了新的发展。发行人积极落实“大客户、大项目、大平台”的物流发展要求,加 大了空箱服务中心、冷链物流中心、零部件物流平台的建设力度,成立了上港外 运集装箱仓储服务公司,启动外高桥冷库项目建设,汽车滚装业务同比增长 9.1%,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积极拓展相关多元产业。发行人进一步发展邮轮、 游船和游艇等延伸业务;加强与上海银行合作,参与了上海银行定向增发股份的 认购,待股份认购完成后,将成为上海银行第二大股东。 重大工程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洋山四期自动化码头建设于 12 月 23 日全面开工,迈出了建设自动化码头的关键一步;发行人确定了 2015-2018 年上海航道维护长效机制;完成了码头结构升级改造,全年基本建设 项目 10 项,更新改造项目 393 项,重大基建和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形成技术中 心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全年完成科技创新项目 52 项,获得 省部级以上奖项 2 个,获得国家专利 6 项;公司积极推广 LNG 集卡、锂电池 RTG、 LED 照明、岸基供电、集卡“一拖二”试点等节能技术运用,积极参与上海市 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合理调整能源结构,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集装箱板块 11,994,358,184.91 5,127,334,393.97 57.25 13.06 3.82 增加 3.80 个百分点 散杂货板块 2,545,283,494.38 1,736,163,421.07 31.79 1.60 -6.62 增加 6.01 个百分点 港口物流板块 14,827,207,577.14 14,046,500,603.88 5.27 7.90 8.74 减少 0.73 个百分点 港口服务板块 1,930,677,875.97 1,109,658,543.80 42.52 -35.63 -43.11 增加 7.55 个百分点 其他 532,950,185.65 394,698,840.57 25.94 -29.55 -27.87 减少 1.72 个百分点 减:抵减 3,846,388,567.69 4,488,215,132.84 -16.69 19.85 17.29 - 合计 27,984,088,750.36 17,926,140,670.45 35.94 2.13 -2.50 增加 3.04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27,984,088,750.36 2.13 合计 27,984,088,750.36 2.13 10 三、发行人 2014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4 年年度报告,2014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87.79 亿元, 同比增长 2.19%。 2014 年度,发行人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67 亿元,同比增长 28.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62.20 亿元,同比增长 21.89%。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合计 94,279,500,358.48 88,611,621,861.42 6.40 负债合计 34,052,102,219.45 32,763,272,756.21 3.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4,562,761,824.02 49,819,605,645.35 9.52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664,636,315.01 6,028,743,459.86 -6.04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942.80 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56.68 亿元,增幅为 6.40%;发行人负债总额为 340.52 亿元,比 2013 年末增长 12.89 亿元,增长 3.9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8,778,703,525.76 28,162,298,532.54 2.19 营业利润 8,926,469,086.73 7,148,342,055.39 24.87 利润总额 9,829,083,732.48 7,821,407,112.40 25.67 净利润 7,847,793,313.24 6,275,614,832.10 25.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766,548,224.75 5,255,528,522.52 28.75 的净利润 发行人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287.79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16 亿元,增长 2.19%;201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15.11 亿元, 增幅为 28.7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1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208,842,469.03 8,612,678,117.08 18.53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886,779,132.87 -7,912,556,013.82 76.15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525,935,922.96 -4,257,985,380.11 -6.29 流量净额 201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15.96 亿元, 增幅为 18.53%。 2014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60.26 亿元, 增幅为 76.1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度减少。 2014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2.68 亿元, 下降 6.29%。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0 号文核准,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至 2011 年 4 月 1 日公开发行了第一期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 “11 上港 01”,募集资金总额 5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1 年 4 月 2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11645 号、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1691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1)第 11692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7 月 6 日至 2011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公开发行了第二期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11 上港 02”,募集资金总额 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1 年 7 月 8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0007 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0008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0009 号《验资 报告》。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13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14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根据“11 上港 01”《募集说明书》约定,“11 上港 01”的起息日为 2011 年 3 月 30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2 年至 2016 年间每年的 3 月 30 日为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 延,下同)。债券到期日为 2016 年 3 月 30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012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11 上港 01”自 2011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2 年 3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2013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11 上港 01”自 2012 年 3 月 30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201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11 上港 01”自 2013 年 3 月 30 日至 2014 年 3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2015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11 上港 01”自 2014 年 3 月 30 日至 2015 年 3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11 上港 02”《发行说明书》约定,“11 上港 02”的起息日为 2011 年 7 月 6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2 年至 2016 年间每年的 7 月 6 日为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下同)。债券到期日为 2016 年 7 月 6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2012 年 7 月 6 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11 上港 02”自 2011 年 7 月 6 日至 2012 年 7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2013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11 上港 02” 自 2012 年 7 月 6 日至 2013 年 7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2014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 按期足额支付了“11 上港 02”自 2013 年 7 月 6 日至 2014 年 7 月 5 日期间的利 息。 二、公司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11 上港 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014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发出关于“11 上港 01”债券回售的公告,决定 15 不上调“11 上港 01”的票面利率。2014 年 2 月 19 日,“11 上港 01”债券持有 人可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 上港 01”债券申报回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1 上港 01”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回售有效 申报数量为 3,806,099 手,回售金额为 3,806,099,000 元。2014 年 3 月 31 日,发 行人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1 上港 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本金及当期利息。 根据“11 上港 02”《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014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发出关于“11 上港 02”债券回售的公告,决定 不上调“11 上港 02”的票面利率。2014 年 5 月 27 日,“11 上港 02”债券持有 人可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 上港 02”债券申报回售。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1 上港 02”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回售有效 申报数量为 1,396,151 手,回售金额为 1,396,151,000 元。2014 年 7 月 7 日,发行 人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1 上港 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本金及当期利息。 16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跟 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5]100093),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通过对上港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 2011 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确定: 上港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上港集团发行的“11 上港 01”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11 上港 02”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17 第七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4 年 1 月 22 日,张欣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14 年 1 月 22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指定公司副总裁丁向明先生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2014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丁向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人员及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丁向明、李玥真、林捷 联系电话:021-55333388 传真:021-35308688 18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