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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关于与控股股东完成了《委托管理协议》签署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06-01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1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完成了《委托管理协议》签署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地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上海国际
航运中心建设,有效配置港口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资源,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委托管理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同盛集团”)100%股权对应的出资人权利及同盛集团承担的洋山港
口运营必需的水、电、路以及海关配套等保障性业务。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受上海市
国资委委托管理同盛集团 100%股权对应的出资人权利及同盛集团承担的洋山港
口运营必需的水、电、路以及海关配套等保障性业务,并与上海市国资委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上港集团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市国资委、同盛
集团、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5 月 20 日披露的《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0)、《上港集团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2)和《上港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6)。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市国资委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上港集团 59.78%的
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 5 月 31 日,上港集团与上海市国资委完成了《委托管理协议》的签
署。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