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4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港集团关于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的议案》
为了能尽早参与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的运营,提高上港集团集装箱吞吐
量、扩大集装箱吞吐能力,充分发挥洋山深水港区的规模效应和体现整体综合效
益,增强公司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接受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委托,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并
签署相关协议。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上
港集团所有,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相关经营税费由上港集团承担。就上述受
托经营管理事宜,上港集团向同盛集团支付受托经营管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 亿
元。该保证金在受托经营管理结束时归还。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上港集团股
东大会审议。
同意:6 弃权:0 反对: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戌源、严俊、王尔璋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受托
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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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
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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