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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关于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签署的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5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
  《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签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4 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港集团”或“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港集团关于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接受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委托,受托经营管理
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并签署相关协议。委托经营管理期间,洋山深水港区四
期码头的全部经营收入归上港集团所有,各项运营、维护等费用及相关经营税费
由上港集团承担。就上述受托经营管理事宜,上港集团向同盛集团支付受托经营
管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 亿元。该保证金在受托经营管理结束时归还。董事会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上港集团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
港区四期码头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盛集团、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12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港集团关于受托经营管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和《上港集团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上港集团与同盛集团完成了《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的签署。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