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0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
路 358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白景涛先生、
郑少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特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董
事王尔璋先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杜永成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特以书面形式对所
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
戌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 7,894,105,186.78 元提出以下利润
分配方案:
(1)提取法定公积金 10%,为人民币 789,410,518.68 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7,104,694,668.10 元。
(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 7,104,694,668.10 元的 50%,按照持股比
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3)按照公司股本 23,173,674,650 股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4
元(含税)。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约人民币 35.69 亿元(含税),剩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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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利润结转 2019 年度。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
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
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19 年度公司预计在关联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存贷款等业
务全年额度为:在上海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 亿元;在邮储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 60 亿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
需要实施存贷款等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戌源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
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
海银行、邮储银行分别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
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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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对其他
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
项。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五、通报了《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港集团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18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
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 2018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同意将上港
集团 2018 年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董事长陈戌源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陈戌源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2)对董事、总裁严俊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严俊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3)对董事王尔璋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王尔璋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4)对董事庄晓晴女士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5)对监事周源康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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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监事刘刚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7)对副总裁方怀瑾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8)对副总裁王海建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9)对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0)对原副财务总监、现副总裁王琳琳女士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1)对副总裁杨智勇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2)对副总裁张欣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3)对副总裁张敏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4)对纪委书记何川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5)对原副总裁黄新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6)对原副总裁倪路伦先生 2018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述(1)、(2)、(3)、(4)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
的实际现状,并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
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并同意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部分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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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年报摘要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18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 2018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上
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 年度)》。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
年度)》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上港集团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承担上港集团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 800 万元之内。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际港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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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其为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
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更换 2 名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如经股东大会审议,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
事,则(一)拟由张建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
务;(二)拟由邵瑞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届时,
管一民先生、杜永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管一民先生、杜永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管一民先生、杜永成先生
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的个人履历等
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方式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我们同意由董事会提名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一民、杜永成、李轶梵
附:张建卫先生、邵瑞庆先生个人简历
张建卫,男,1957 年 9 月出生,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贸英语系毕业,1992
年肄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海运学院航运管理专业,1992 年底由美国返回祖国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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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年 4 月出任中国外运集团旗下中国租船公司副总经理。先后获得中欧国际商学
院 EMBA 学位,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历任美国华运公司总裁助
理;中国租船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外运股份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外运空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外运敦豪董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外运长
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常委;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蛇
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
邵瑞庆,男,1957 年 9 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在上海海事大
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与管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在英国
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进修与访问研究期间分别获中英友好奖学金、国家
留学基金。1982 年 7 月大学毕业留校任教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讲《会计学原理》、
《财务会计理论》、《交通运输业会计学》等课程,获得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与二等奖各 1 项;主持了十余项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其中获省部级科技进步
奖 2 项;出版著作或教材十多部,获各类著作或教材奖近 10 项;发表 180 余篇学术
论文,其中获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交通会计学会等学会优秀论文奖 10 余篇。历任上
海海事大学财务会计系教授、系主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上海
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院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
等职。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兼
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上海市
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被教育部聘为会
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被交通运输部聘为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
上市公司东方航空、华域汽车、西藏城投、凯众股份的独立董事。享受国务院颁发
的政府特殊津贴(1995)并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与上海市杰出会计工作者
(2005)等奖励。
公司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卫先
生、邵瑞庆先生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细内容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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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
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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