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19-06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二、《关于签署<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并厘定 2020-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
签署有效期为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航运及码头服务框
架协议》,同意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上港集团(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向中远海控(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劳务金额上限分别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人民币 32 亿元、人民币 35 亿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度上港集团(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接受中远海控(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劳务金额上限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 5 亿元。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海民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1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
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
中远海控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中远海控的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
与中远海控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
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三、《关于同意向上海银行出具<主要股东董事会声明与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
令 2018 年第 1 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银监
办发[2010]115 号)中的相关规定,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主要股东董事
会声明与承诺函》(盖上港集团董事会章)。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四、《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