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20-03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终止协议》造成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与上海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上 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终止 协议》,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提前终止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港集团”)4.86%股份的委托管理关系,同盛集团撤销其委托国 际集团管理所持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终止股份委托管理关系后,国际集团不再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 股 份 对 应 的 表 决 权 ; 同 盛 集 团 持 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股份。本次股份委托管理终止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港集团股东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盛 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2017 年 12 月 25 日,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盛集 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的 表决权继续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 年 12 月 24 日,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 1 盛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 12 月 30 日,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 盛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 托管理协议>造成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27)、《上港集团关于 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56)、《上港集团关于股 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8-039)、《上港集团关于股东 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9-068)。 2020 年 10 月 10 日,上港集团收悉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 委托管理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委托管理终止协议》”)。同盛集团与国际 集团提前终止关于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委托管理关系,同盛集团撤销其委托国 际集团管理所持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终止股份委托管理关系后,国际集团不再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 股 份 对 应 的 表 决 权 ; 同 盛 集 团 持 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本次股份委托管理终止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 企业名称: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 注册资本:11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2 设立日期:2002 年 3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746554X4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458 号 25 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洋山深水港区工程建设及综合开发经营的投资,港口、航道工程 的投资,现代物流投资经营,投融资咨询服务,其他基础设施及新兴产业的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同盛集团 100%股权 2、乙方 企业名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北华 注册资本:30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57739E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研 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国际集团 100%股权 三、《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 委托管理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国资委有 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甲方与乙方于 2019 年 12 月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甲 方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乙方管理,委 托管理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第 6.4 条约定,“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应以书面方 式确认,并经上海市国资委同意。”2020 年 9 月 1 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了《关 于解除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3 有关事宜的通知》(沪国资委改革〔2020〕225 号),建议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关于 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委托管理关系。 现甲、乙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提前终止双方于 2019 年 12 月签署的关于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不再行使上述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表决权, 甲、乙双方不再享有或承担《股份委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际集团直接持有上港集团 590,493,723 股股份,占上港 集团总股本的 2.55%,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 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资公司”)持有上港集团 172,814,922 股股 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0.75%。国际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资公司在上港 集团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888,579,893 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8.15%。 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提前终止关于上港集团 4.86%股 份的委托管理关系,同盛集团撤销其委托国际集团管理所持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 后,国际集团直接持有上港集团 590,493,723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2.55%, 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资公司持有上港集团 172,814,922 股股份,占上港集 团总股本的 0.75%。国际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资公司在上港集团中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763,308,645 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3.29%。同盛集团 持有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港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权 益变动不涉及上港集团控制权的变更,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上 海市国资委。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国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国资公司出具的《上港集团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4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备查文件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 管理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