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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终止协议》造成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20-03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终止协议》造成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与上海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上
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终止
协议》,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提前终止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港集团”)4.86%股份的委托管理关系,同盛集团撤销其委托国
际集团管理所持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终止股份委托管理关系后,国际集团不再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 股 份 对 应 的 表 决 权 ; 同 盛 集 团 持 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股份。本次股份委托管理终止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港集团股东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盛
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2017 年 12 月 25 日,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盛集
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的
表决权继续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 年 12 月 24 日,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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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 12 月 30 日,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签署了《上海同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同
盛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继续委托给国际集团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
托管理协议>造成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27)、《上港集团关于
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56)、《上港集团关于股
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8-039)、《上港集团关于股东
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9-068)。
    2020 年 10 月 10 日,上港集团收悉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
委托管理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委托管理终止协议》”)。同盛集团与国际
集团提前终止关于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委托管理关系,同盛集团撤销其委托国
际集团管理所持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的表决权。终止股份委托管理关系后,国际集团不再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 股 份 对 应 的 表 决 权 ; 同 盛 集 团 持 有 上 港 集 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本次股份委托管理终止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
    企业名称: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
    注册资本:11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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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日期:2002 年 3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746554X4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458 号 25 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洋山深水港区工程建设及综合开发经营的投资,港口、航道工程
的投资,现代物流投资经营,投融资咨询服务,其他基础设施及新兴产业的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同盛集团 100%股权
    2、乙方
    企业名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北华
    注册资本:30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57739E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金融研
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国际集团 100%股权


    三、《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
委托管理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国资委有
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甲方与乙方于 2019 年 12 月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甲
方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乙方管理,委
托管理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第 6.4 条约定,“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应以书面方
式确认,并经上海市国资委同意。”2020 年 9 月 1 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了《关
于解除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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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事宜的通知》(沪国资委改革〔2020〕225 号),建议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关于
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委托管理关系。
    现甲、乙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提前终止双方于 2019 年 12
月签署的关于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不再行使上述上港集团 4.86%股份的表决权,
甲、乙双方不再享有或承担《股份委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际集团直接持有上港集团 590,493,723 股股份,占上港
集团总股本的 2.55%,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
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资公司”)持有上港集团 172,814,922 股股
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0.75%。国际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资公司在上港
集团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888,579,893 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8.15%。
    同盛集团与国际集团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提前终止关于上港集团 4.86%股
份的委托管理关系,同盛集团撤销其委托国际集团管理所持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
后,国际集团直接持有上港集团 590,493,723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2.55%,
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资公司持有上港集团 172,814,922 股股份,占上港集
团总股本的 0.75%。国际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资公司在上港集团中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763,308,645 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3.29%。同盛集团
持有上港集团 1,125,271,248 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 4.86%。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港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权
益变动不涉及上港集团控制权的变更,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上
海市国资委。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国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国资公司出具的《上港集团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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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备查文件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委托
管理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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