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
路 358 号)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11 名(其中,董事严俊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特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
意见、表决并委托董事长顾金山先生出席会议;董事王尔璋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特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并委托董事庄晓晴女士出席会议;独
立董事张建卫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特以书面形式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意见、表决
并委托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金山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度预算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 2021 年度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委托贷款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分别向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45.9 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56 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
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49.5 亿元,向控股子公司扬州远扬国际码

                                      1
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16.7 亿元;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
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
指定的其境内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17.52 亿元。上述委托贷款额
度提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同意在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内,授
权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受托银行的选聘、委托贷
款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项。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1 年度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人民币 400 亿元,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涵盖的融资品种包括:委托借
款,境内银行借款,售后回租,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
自贸区债券,公司债券,境内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融资主体包括上港集
团及下属境内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所获得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
实施境内新增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
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
的签署事项。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参与投资上海科创中心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出资人民币 4.6 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上海科创
中心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营业执照所载名称为准),
同意签署《上海科创中心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
议》等相关法律文本。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国



                                   2
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上海科创中心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
与国际集团等多家企业共同参与投资上海科创中心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港集团近
年来多元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且将进一步推动上港集团的盈利模式从主要依靠港
口主业向多元盈利方向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充
分发挥其协同发展作用。3、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五、通报了《上港集团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即:《上港集团 2021 年行
政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上港集团 2021 年行政工作报告》,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