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同意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
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
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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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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