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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1-08-03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5,005,100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00.51
万股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2.212 元/股,监事会对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2、首次授予价格:2.212 元/股。



                                       1
    3、授予对象:在公司(及上港集团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4、授予人数:209 人。
    5、授予数量:105,005,100 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
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上港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和《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
其他调整。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量比例(%)    的比例(%)
  严俊       执行董事、总裁         134.61             1.12          0.0058
  方怀瑾     副总裁                 121.15             1.00          0.0052
  王海建     副总裁                 121.15             1.00          0.0052
  丁向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14.42             0.95          0.0049
  杨智勇     副总裁                 114.42             0.95          0.0049
  张欣       副总裁                 114.42             0.95          0.0049
  张敏       副总裁                 114.42             0.95          0.0049
             小计                   834.59             6.92          0.0360
   其他核心骨干(共202人)         9,665.92          80.15           0.4171
           预留股份                1,560.00          12.93           0.0673
             合计                  12,060.51         100.00          0.5204
   注: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 年。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并
满足约定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批解除限售。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
  解除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一批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第二批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第三批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
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
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
予以回购。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A.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
    公司选取母港集装箱吞吐量、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归母净利润
增长率、港口科技创新投入占比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其中,母港集装箱吞吐
量作为门槛指标。若公司该项指标未达成门槛值时,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
    在达成母港集装箱吞吐量的前提下,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公司绩效系数
如下:公司绩效系数=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40%+扣非归母净利
润增长率指标得分×40%+港口科技创新投入占比指标得分×20%。
    若考核指标目标达成,则该项指标得分为 1,否则为 0。
    公司层面各考核指标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业绩指标注1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2021                  2022                   2023
                   不低于8.55%,且不                            不低于8.65%,且不低
扣非加权平均净资                        不低于8.60%,且不低于
             注2   低于同行业平均业                             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
    产收益率                              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绩水平                                          平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   相较2020年,复合增   相较2020年,复合增长    相较2020年,复合增
      长率注3        长率不低于4.00%        率不低于4.10%         长率不低于4.20%
港口科技创新投入
                      不低于0.75%            不低于0.80%           不低于0.80%
      占比注4
    母港集装箱     不低于4,500万TEU,   不低于4,600万TEU,且    不低于4,650万TEU,
  吞吐量(TEU)注5     且全球排名第一         全球排名第一          且全球排名第一


                                         3
    注1:若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并购、重组、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
行股票等可能对公司资产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各年度解锁考核时应剔除该等行为所带来的
影响,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若本计划有效期内,由于国家航
运或港口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企业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实施相应战略举措,对公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可对上述业绩指标或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相应调整
和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报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注2: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
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0%。
    注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包含
少数股东损益。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考核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2020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1/年数)-1]×100%
    注4:港口科技创新投入占比=公司年报披露的研发投入合计/合并利润表口径净利润。
    注5: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TEU)以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国内其他港口的母港集
装箱吞吐量(TEU)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国外港口的母港集装箱吞吐量
(TEU)数据来源于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全球港口发展报告》。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解除限售业绩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一致。


    B.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
    根据《股权激励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激
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得分与其个人绩效系数的关系如下: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S)                           个人绩效系数
                 S≥95                                      100%
               90≤S<95                                     95%
               80≤S<90                                     90%
               60≤S<80                                     75%
                 S<60                                        0%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80 号),审验
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止的上港集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情况。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 209 名激
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32,271,281.2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4
本(股本)人民币 105,005,1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7,266,181.20 元,
所有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73,674,650.00 元,股本人民币
23,173,674,650.00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3,278,679,75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3,278,679,75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005,100 股。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由 23,173,674,650 股增加至 23,278,679,75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
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授予
登记完成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67,201,090 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
额的 31.36%;授予登记完成后,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数的 31.2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股数             变更股数        变更后股数
无限售流通股             23,173,674,650                     0   23,173,674,650
限售流通股                            0          +105,005,100      105,005,100
        合计             23,173,674,650          +105,005,100   23,278,679,75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5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A 股股票收盘价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以授予日 A 股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
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经测算,首次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摊销金额(万元)   3,781      8,216          8,216   6,359     3,077       992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
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80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