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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
名路 358 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顾金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
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对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 6,988,745,217.32 元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
案:
    (1)提取法定公积金 10%,为人民币 698,874,521.73 元。提取后的可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6,289,870,695.59 元。
    (2)将提取后的可分配利润人民币 6,289,870,695.59 元的 70%,按照持股比
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3,278,679,750 股,以此计算,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0 元(含税)。2021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



                                       1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1%。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4.23 亿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2022 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
团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
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
年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在关联方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邮储银行”)存贷款等业务全年额度为:在上海银行日存款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0 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在邮储银行日存款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存贷款等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
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2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
团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
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分别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含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上海银行、邮储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
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上海银行、邮储
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
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四、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港集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根据减值测试的评估结果,公司对上港集团煤炭分公司罗泾
港区码头的构筑物资产(含不可移动设施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260,717,223.46 元;对上港集团罗泾港区矿石码头的构筑物资产(含不可移动设
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243,444,169.74 元;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权资产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 216,573,608.60 元;对上港集团瑞祥
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宝山区淞湾路 328 弄 1 幢 3 号房地产资产计提固定资产
减 值 准 备人民币 115,191,060.77 元,以上四项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835,926,062.57 元。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五、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3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通报了《上港集团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港集团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 2021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同意将上
港集团 2021 年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对董事长顾金山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顾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2)对董事、总裁严俊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严俊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3)对董事王尔璋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王尔璋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4)对董事庄晓晴女士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庄晓晴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8       弃权:0        反对:0
   (5)对监事杨海丰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6)对监事刘刚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7)对副总裁方怀瑾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8)对副总裁王海建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4
   (9)对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0)对副总裁任锐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1)对副总裁杨智勇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2)对副总裁张欣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3)对副总裁张敏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4)对纪委书记邹郁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5)对副财务总监余伟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6)对原副总裁王琳琳女士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17)对原纪委书记何川先生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述(1)、(2)、(3)、(4)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1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
管理的实际现状,并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
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并同意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
事项部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九、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5
    上港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 2021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
出具了《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 年度)》。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上港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1 年度)》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事
务所承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对于普华永道
事务所 2022 年度的审计报酬,拟控制在人民币 900 万元之内。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
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普华永道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为公司 2021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


                                       6
工作中,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由其承接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十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
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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