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6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钢股份”)
《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
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
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张锦刚、姚林龙、谢荣董事提议,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参股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宝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信软件”)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控股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欧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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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40 亿元),其中宝钢股份及宝信软件合计出资 16.6 亿元(宝
钢股份以存货及现金出资 13.6 亿元,宝信软件以现金出资 3 亿元),
持股比例 41.5%。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1)。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锦刚、姚林龙、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
董事同意本议案。
(二)批准《宝信软件关于设立宝信软件(南京)有限公司的议
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
资 10 亿元,独资设立宝信软件(南京)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
宝之云梅山基地 IDC 项目。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宝信软件建设宝之云五期暨增资宝景信息的议
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
司上海宝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18 亿元,负责宝
之云 IDC 五期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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