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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21-06-24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8.09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 亿股,不超过 5 亿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约
1.80%-2.25%,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1)。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
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
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根据公司
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
超过人民币 8.0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79 元/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股份 24216.86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9%,
购买的最高价为 8.07 元/股、最低价为 6.4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 182002.71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