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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谢荣先生
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荣先生,其基
本情况如下:
    谢荣先生,195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教授,宝山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先生主要从事会计、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研究,
主讲《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课程等。曾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申
银万国、宝信软件、光大银行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中药、
外服控股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谢先生 1983 年 7 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85 年 12
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2 年 12 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
学博士学位。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5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
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
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谢荣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宝
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
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谢荣先生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
司、股东和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宝钢技术中心 1
号厅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
                               议案名称
  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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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
  3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5)、《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2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
“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
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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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
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
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
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宝钢指挥中心宝钢股份董
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01999
     收件人:夏志龙
     电话:86-21-26647000
     传真:86-21-266469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
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
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
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
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
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
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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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
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
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
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
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
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谢荣
                                              2022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5


附件: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
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
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
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谢荣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宝山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
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
         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
         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
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标注“√”,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
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